张宏涛
我到一个饭店做服务员的第二天,就有一个同事跟我借钱。她可怜巴巴地向我借五十块钱,还说过几天发了工资就还我。这个女孩才十七岁,我不假思索就借给了她。
几天后,发工资了,但她并没有还我钱。第二天,我听说她辞职不来了。五十块钱对我来说,也不是太大的数目,可重要的是,她这样不辞而别,让我觉得受到了欺骗和愚弄。
同事们知道那女孩借了我五十块钱后都说我傻,说我还不认识她就借钱。
这时,后厨的一个阿姨说:“她还借了我一百块钱没还呢。不过她也很可怜。她父母离婚了,分别又成立了新家庭。她妈妈又生了一对双胞胎妹妹,她爸爸也又有了一个儿子。她父母都不想要她,也不肯管她了。所以她初中没上完就辍学了,然后一个人在社会上流浪……”听到这里,我不再恨她了,她的身世真够可怜的了,那五十块就当捐款了。
这样过了一个多月,当大家都几乎把她忘了的时候,她又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
她很不好意思地向我们道歉,说现在才还我们钱。我和后厨的阿姨都不接钱,让她留着自己花。但她坚持把钱还给了我们。
原来,她奶奶突然生病,她回去照顾奶奶去了。前几天,她奶奶不幸去世,临终前还给她留了一点钱。办完奶奶的丧事,她就赶回来还我们的钱。
我不禁有些惭愧地说:“我以前误会你了,还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
女孩的脸也红了,说:“我本来真的没打算回来,但我奶奶临终前让我替她还小卖部几块钱,说人不能欠钱不还,不然死了心里也不踏实,我这才回来还你们的钱。奶奶是世上最疼我的人,我不能让她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