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考试国有资产管理与资本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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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资本市场与国有资本运营(5)

1993年,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社保制度引入了个人账户制,于是包括已退休的老职工和快退休的个人账户就成了空账户。而事实上,这些老职工的社保已隐性地交过了。长期以来,国家实行高积累,低消费,老职工们领了几十年的低工资,积累下的钱政府用于投资国有企业。因此现在实行个人账户制,国家应该把这笔钱交到老职工的社保个人账户中去。按照国务院体改办与安泰国际保险公司《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精算报告》,根据不同条件的测算隐性债务的结果分别是3万亿~10万亿元。通过国有股部分减持变现用于弥补这一庞大的缺口,有利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尽快完善。

4.实现国有控股企业股权多元化的功能,形成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我国国有企业虽然经过股份制改造,成为上市公司,但是由于国有股一股独大,使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大小股东的权益严重受损。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激励、约束、信息功能也没有真正得到体现。减持部分国有股,可以适当降低国有股比重,进一步实现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增强非国有股东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推动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化,也有利于增强机构投资者与社会公众股东对上市公司的监督,使得上市公司的行为更为规范、公开与透明。

“中国企业股份制改造20年暨可持续发展高峰会”上透露,混合所有制经济现已占中国总体经济的40%左右,再过5~10年,这个比例将达到80%左右。

中国第一个股份制企业是1983年7月成立的深圳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至今,股份制在中国已发展了整整20年。混合所有制经济将成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占主体的公有制形式。

随着政府一再加大国有企业的改革力度,国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和国外的跨国公司对参与中国国有企业改制的热情越来越高。据全国工商联2002年对全国私营企业的调查,25.7%的私营企业是由原来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造而来,分别有8%和13.9%的私营企业已经和准备兼并、收购国有企业。

经过股份制改造的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持续回升,总体实力和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也不断增强。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对全国4371家重点企业进行的跟踪调查统计,截至2001年底,所调查的重点企业中已有3322家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改造面为76%;2002年底,完成公司制改造的为3468家,改造面接近80%。目前由重点企业改制形成的3000多家股份制企业中,国家投入7710亿元的资本,但所支配的资本达13304亿元,扩大了近1倍。

专栏:国有股减持大事记

1999年9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四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到“在不影响国家控股的前提下,适当减持部分国有股”。

1999年12月,中国嘉陵和黔轮胎首次通过配售方式进行国有股减持试点,但由于配售价格过高,配售被叫停。

2000年6月,财政部部长项怀诚指出,中国政府计划适时开拓社会保障制度新的融资渠道,包括把一部分国有资产变现用于社会保障。

2000年10月9日,国务院体改办有关人士表示,国家减持国有股有五种途径:国有股配售、股票回购、缩股流通、拍卖、股权转债权。

2001年6月12日,为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开拓社会保障资金新的筹资渠道,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国务院发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第五条明确规定,国有股减持主要采取国有股存量发行的方式。

凡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境外上市的公司)向公共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国有股存量出售的收入,全部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001年10月22日,上海综指下探到1514点,调整幅度达32%,股票市值缩水近6000亿元。社保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配售中石化A股被套,账面亏损1.6亿元。前三季度股票交易印花税同比减少34.7%,估计全年减少180亿元。当晚,证监会发出紧急声明:停止执行《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关于“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共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的规定。证监会称,国有股减持的目的是为广大人民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同时也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这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不断地完善。

2001年10月23日,受停止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出售国有股消息影响,沪深股市开盘即放出巨量,股指跳空高开,沪深股市涨幅一度接近10%的涨停线,两市股票几乎全线涨停。同日,证监会副主席高西庆召集萧灼基、刘纪鹏、许小年等十位专家,商讨国有股减持问题。

2001年11月14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刊登信息,公开征集国有股减持的具体操作方案。由此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很快中国证监会就征集到建设性的意见、方案4137份。

2001年12月18日,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公布了初步汇总的所征集的国有股减持七类方案,包括配售类、股权调整类、开辟第二市场类、预设未来流通权类、权证类、基金类、其他类,其中配售类方案比较实际,而且国有股容易变现。但是配售的关键在于价格制定,10%的国有股与新股捆绑销售方案实际是直接向新股东配售,是一种搭配,因为价格高,影响了二级市场,不得不停止。可见,未来的国有股减持关键问题仍然是价格。从国有股减持与社保基金挂钩来看,变现是急迫的。目前,社保基金进入股票市场的比例不能超过40%,从补充社保资金的角度看,国有股减持方案很可能偏向变现速度快的方案。事实上,“多赢”的可能性并不大,只要国有股减持把“变现”放在第一位,就需要经过长时期的讨价还价的过程,甚至会出现试验与叫停的拉锯式反复。

2002年1月26日,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公布了“国有股减持方案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重点介绍了《折让配售方案及配套措施》。同时强调指出,公布的方案仅仅是框架性和原则性方案,并非是最终的操作性方案。在此之后,关于国有股减持政策的讨论依然受人们关注。

2002年5月21日,证监会通知恢复和完善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的发行方式。

2002年6月24日,国务院决定,除企业海外发行上市外,对国内上市公司停止执行《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利用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规定,并不再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2003年6月2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表示,在相当长时间内,难以制定出系统性的、市场广泛接受的国有股减持的实施方案。7月,李荣融又指出,国有股的减持和转让必须做,但是现在存在很多不规范的问题。所以,要先采取措施规范产权市场和产权交易。国有资产的流动、重组要既谨慎又积极。

6.4.2国有股减持在我国证券市场实践的经验教训

从这几年的实践来看,客观地说,固有股减持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的实践是失败的。我们必须从这次失败中汲取经验教训,来指导今后的国有股减持工作。

首先,减持方案的不合理性直接导致这次失败。政府在推出《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时过于轻率,而且也没有通过人大立法以及各方面意见的征集,盲目地认为简单的用国有股与普通股捆绑销售就可以实现减持。而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在需求不变的情况下,要求价格不下降地增加供给。这种做法违背了基本的市场供求规律,其结果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最终导致股指大幅下跌。而其后推出的各种方案也都在定价的问题上卡住,被市场否认。

其次,在这段时间里政府表现出的勇于纠正错误的做法值得肯定,应该继续发扬。在减持暂停后政府公开向社会征集减持方案,这里不得不承认政府的勇气,暂停说明政府意识到了自己的方案存在严重的问题。向社会征集方案实际上也向社会承认了自己在制定《办法》之初欠缺考虑,包括后来的减持在证券市场停止的决策,都体现政府对社会负责的态度。

其三,我国资本市场的弊端在这次事件中暴露无遗。如历史遗留下来的国有股、法人股不可流通以及上市公司作假(银广夏事件)、庄家炒作(华安科技)等,都成为了国有股减持顺利推进的阻力。所以,必须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为国有股减持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最后,必须指出在这次失败中,资本市场已经元气大伤。从其中政府不断出台各种利好政策,如印花税下调、佣金下调、允许国内投资B股、市值配售等等,都如昙花一现,可见,此次事件对投资者的信心打击之大,大量资金撤出股市。失败一次的成本已如此不可估量,政府必须认识到,市场已经无法再次承受失败,所以在国有股减持以及其他重大政策制定执行时,务须戒骄戒躁、慎之又慎。

6.5QFII及国有资产配置的新思路2003年5月26日,瑞银华宝和野村证券经批准正式成为首批取得我国国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标志了我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机制的实际启动。QFII的实行将会给我国证券市场甚至金融市场带来怎样的利弊,一时间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而QFII及其给我国国有资产配置带来的新思路,也是备受世人注目的话题。

6.5.1QFII的含义

QFII(QualifiedForeignInstitutionalInvestors),即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是指允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一定规定和限制下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其资本利得、股息等经批准后可转为外汇汇出的一种市场开放模式。

QFII是许多国家和地区,特别是新兴市场经济体普遍实施的在货币没有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制度。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已经深入,自从加入世贸组织开始,国内各个行业对外贸易开放的要求也逐渐加大,市场对外资的渴求也是与日俱增。因此在人民币还没有实行自由兑换的时期,寻求一种有效的引进并合法利用外资的途径无疑是当务之急。而与此同时,我国证券市场的完善和成熟也正在寻找新的突破点,以促进其资源配置的优化并鼓励市场竞争。这些需求的发展正形成了QFII推出的最佳时刻。

虽然从1991年起我国证券市场已开通了B股作为外国及港澳台投资者投资中国证券市场的渠道,以吸引和利用外资。但在对外贸易日渐频繁和开放的今天,仅依靠B股作为外资进入证券市场的主要渠道显然是不够的。QFII实行之后,境外的法人或个人投资者可以将资金注入被批准允许进入中国证券市场的境外投资机构,购买其基金或各种投资品种,而该机构在各种投资组合之中又多了一个可通过在中国的证券市场进行投资的方案。同时,QFII较B股更胜一筹之处还在于被批准的境外投资机构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操作不仅仅止于B股市场,同时还可以向规模较大的A股市场进行投资,拓宽了外资投资的选择范围,分散了风险,从而增加了中国证券市场对境外投资者的吸引力。

6.5.2QFII制度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我国的证券市场在经历了10多年的波折和考验之后,终于逐渐走向了成熟和完善。但是,新的世纪也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国际贸易日趋频繁的现代,证券市场又将以怎样的状态和发展来应对局势的变化,是摆在我国资本市场前进中的一个大的难题。如今,QFII制度的正式实行无疑是为中国证券市场的继续发展打开了一条新的通道,这个新亮点将对中国的证券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

首先,在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形式和理念方面,QFII的引入将会引起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及投资策略的转变。从实际情况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中绝大部分属于散户投资者,且投资者的选择和投资决策也相对比较主观,缺乏对证券市场的科学认识和分析,有些投资者甚至一直处在盲目跟随者的行列。如今QFII制度的引入从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这样的投资者结构,使机构投资者占市场投资者的比重逐渐增加。同时,由于境外投资机构的资格都是经过严格挑选和限制的,因此这些机构投资者应该也都是具有相当水准和拥有一定技术分析能力的理性投资者。于是,在改善投资者结构的同时他们在证券市场上的操作也势必会给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理念带来一定冲击。这有助于改变当前市场上存在的高度投机的市场行为,而逐渐向稳健、理性的投资理念转化,从而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成熟。

其次,在我国证券市场的模式方面,QFII的引入将推动中国证券市场由封闭型市场向开放型市场转变。据有关数据统计,中国经济近年来持续增长,每年吸引的外国投资可达400多亿美元,然而这些投资中绝大部分都属于直接投资,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的间接投资作为国际投资的一种重要方式,在我国却由于缺少必要的渠道而所占比例很小。如今QFII的实施正是填补了这方面的漏洞,那些愿意通过资本市场来分享并促进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境外投资者,可以通过QFII进入中国证券市场,同时这一做法也标志着我国的证券市场将由原来的封闭型市场逐渐转变为更加开放,更具有吸引力的成熟型证券市场。

再次,在中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方面,QFII的引入也将有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立法和监督模式的发展和完善。据专家研究表明:从国际成功经验来看,实施QFII制度的关键是要根据本国国情设立一定的限制性措施,并且采取分阶段、逐步放松限制的措施,以求最终实现完全开放。由此可以看到,要利用好QFII在一个国家发展时期的特殊作用,对该制度所制定的规定和限制无疑是相当重要的部分。在QFII实行的过程中,从制定市场准入资格条件,到要求允许进入的QFII进行投资登记,再到设定QFII投资额度和范围,最后到控制和监督资金汇入汇出的限制,这一切都对我国的立法和监督模式提出了严格的要求。除此之外,QFII的引入势必会增加市场投资者的多样化程度,从而又会提高市场违规行为的发生率,而这又要求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对如何加强市场监管、维护证券市场的合法有序发展及打击犯罪行为等投入更多的研究,并增强力度,从而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