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看起来很容易回答的问题,却又很难作出使人满意的答案。“什么是新闻”就是一例。一百年来,关于这个问题有无数个定义,至今争论绵绵不绝。
发表于《新闻学会通讯》1982年1期。
比较早的定义如上个世纪美国《太阳报》采访部主任博加特的一句话(其实算不上个定义):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由于话说得诙谐,给人很深的印象,所以,提起资产阶级关于新闻的定义,不少人只知道这么一句话,以为这就是西方新闻的整个形象。这个定义比较正规的说法是:反常的事件是新闻。
西方其他关于新闻的定义大致可以归为如下几类:
读者所愿意知道的事情,都是新闻;不论什么,凡能使人引起兴趣的事情,都是新闻;新闻是心、人、物的活动的公平的报告;新闻是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实的报道(约斯特)。
我国早期新闻学关于新闻的定义,基本上是西方这几种定义的沿袭。从延安整风开始,我们党的新闻工作者也讨论到这个问题。1943年,陆定一同志在《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一文中提出: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有的同志提出:
新闻就是政治和经济的经验;新闻是对人民进行教育的一种工具,一种方法(《谈谈报纸工作》)。
“文化大革命”中对“什么是新闻”的回答已经远远离开了这个概念应有的含义。如:
无产阶级新闻就是要反映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的要求(1968年《红旗》第2期);新闻是直接影响群众思想情绪和政治方向的舆论阵地(1976年8月姚文元审批的《人民日报》文章:《新闻战线的一场阶级搏斗》)。
粉碎“四人帮”后,新闻界又开始讨论新闻的定义,主要意见有如下几种:
新闻是报纸、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机构对当前政治事件或社会事件所作的报道(1979年《辞海》);新闻是报道或评述最新的重要事实以影响舆论的特殊手段(甘惜分);新闻是新变动的事实的传布(王中)。
在考察这些新闻的定义前,需要明确新闻学研究中“新闻”
这个概念的内涵。我们现在所说的新闻学,固然是指研究现代新闻机构(如报刊、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的工作规律的科学,但如果认为我们所谈的新闻就是指新闻机构发布的新闻,是专指向广大群众传播的新闻,这就不得不使人产生一种误解:
仿佛新闻不是客观存在的,而是由新闻机构造出来的,凡是新闻机构发布的都是新闻。正是由于人们有这种误解,一些青年新闻工作者总是把掺杂了很多宣传性材料,由新闻机构发布的东西视为新闻的模式,模仿学习,谬种流传,人们哀叹报上的新闻愈来愈少,以至在粉碎“四人帮”之后,新闻界不得不讨论“什么是新闻”这样一个老而又老的问题。
新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因为有新闻机构才产生了新闻。
人们在生活中总要结成一定的关系,互相交流思想、情报信息。
不了解新近发生的事情,他们无法生产和生活,也难以生存下去。因此,一旦新近发生的事情被传播出去,新闻便产生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新闻机构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承担了传播新闻的任务,但它们不可能垄断一切新闻的传播手段。新闻不是由新闻机构造出来的,如果这些机构封锁新闻,人民也会通过其他途径传播它的。行政措施、法律最多只能从表面上封住群众的口。
“新闻”这个概念的充分条件几乎是无穷无尽的。反常的事情、读者所愿意知道的事情、有趣味的事情、重要的事情、工作经验等,都可以成为新闻的充分条件。抽出其中的任何一项作为新闻的定义,都具有一定的真理性,但它们都缺乏新闻的必要条件。一个精炼的定义,没有必要包括一切充分条件,只需说明必要条件就足够了。不然,定义就不成其为定义,而是一篇大论文了。
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用新闻某方面的性质,如反常、趣味性、重要性、普遍性、经验等等来给新闻下定义,往往扩大了新闻某方面的性质。这些性质虽是客观存在的,但又是无形的,它需要由人去反映、感受,而这种反映和感受因时因地因人而异,从来不会是一致的。这样的新闻定义,把人的主观反映、感受作为新闻的主要因素,把形式当作了本质,把附属的当作了主要的,从而忽略了新闻的本源——事实,颠倒了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认识论。
诸如“新闻是心、人、物的活动的公平报告”这类定义,只在某种程度上才可能成立。因为在阶级社会里,人们的社会地位不同,很难做出被所有人承认的公平的报告;即使在无阶级社会里,也会有不同的意见,做到公平亦不容易。所以,这类定义只能是一种美好的愿望,或者也有可能变成欺骗行为的掩蔽。
还有像把新闻限制为“政治事件或社会事件的报道”这样的定义,也是不尊重客观事实的。新闻无处不在,无所不及,不管怎样人为地限制它的范围,它总是要冲破重重阻碍而顽强地表现自己的。
新闻的作用是多种多样的,把其中的一种作用作为新闻的定义,从逻辑上讲,是在给新闻下定义时偷换了新闻的概念,这种定义也就不成其为新闻的定义,而是新闻作用的定义了。像“新闻是对人民进行教育的一种工具,一种方法”,“新闻是直接影响群众思想情绪和政治方向的舆论阵地”这两个定义就属于这种情况。即使从新闻作用定义的角度看,它们也是不全面的。
其他领域的事物也可能会是对人民进行教育的工具和方法,也可能是一种直接影响群众的舆论阵地。
“新闻是报道或评述最新的重要事实以影响舆论的特殊手段”,这是一个考虑周全的定义,但它的落脚点是“手段”,因此,这仍是一个新闻作用的定义,而不能作为新闻的定义。尽管它开列了新闻的必要条件,由于这种条件不是用来说明新闻,而是说明手段的,所以,新闻的必要条件也就变成了手段的充分条件。
再说,“新闻是直接影响群众思想情绪和政治方向的舆论阵地”和“新闻是报道或评述最新的重要事实以影响舆论的特殊手段”这两个定义,以上治下地把新闻的阶级性或政治性提到了不适当的地位,使它成了新闻的唯一作用。前者无条件地直接把新闻看作影响群众的舆论阵地,这样,新闻变成了政治本身。“四人帮”就是从这种定义出发,替新闻机构造谣、诬蔑、强奸民意开辟道路的。希特勒也是把政治和报纸言论看作一个东西,他说:“报纸上的言论,应该趋于一致的目的,不被‘出版自由’的谬论所感。……国家须以不屈不挠的决心来控制这种通俗教育的工具,并且使其为国家和民族服务。”(《我的奋斗》)在这个意义上,把政治性作为新闻作用的唯一属性,乃是法西斯新闻理论的基础。后者规定了条件,即要“报道或评述最新的重要事实以影响舆论”,这样固然对造谣、诬蔑增加了困难,但并不能克服前者所造成的后果。既然把新闻看作只是一种特殊手段,事实的重要与否就得根据运用手段的人的需要而变化。只要在事实的选择上作一点文章,同样可以在总体上给人以假象,起到歪曲舆论的作用。如果认为“四人帮”关于“事实为政治服务”的口号所以反动,只是因为其中的事实都是凭空捏造的,恐怕这不是事实。当时的报纸的确捏造了很多事实,但也报道了不少客观存在的、在“四人帮”看来是重要的事实,没有造谣,不是虚构,既顾及了客观事实,又实行了思想注射。然而,广大群众却恨透了刊登这种新闻的报纸。这样的事情在“文化大革命”中见得不少了。原因主要在于“事实为政治服务”的口号本身是错误的,而不在于其中事实的真实程度。事实能够为歪曲舆论服务,是由于事实附属于手段。在这种情况下,事实不过是为手段准备好的待搭拼的积木而已。一条关于新闻作用的定义当然框不住谁的手脚,但也要防止它为错误的口号提供理论依据。
现在从新闻作用的定义回到新闻的定义。发生了事实,才可能有新闻,事实是新闻的本源。如果孤立地讲这一点,它仍没有道出新闻本源的特点,因为发生的事实也可以是其他思想领域进行工作的充分条件。一条定义所以成立,原因之一在于它必须指出定义对象所在领域和其他领域间的根本差别(子类差)。因此,只有新近发生的事实,才构成新闻所特有的本源。
新近发生的事实通过媒介报道出去,新闻才会变成现实的。所以,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就成了新闻的必要条件。在这个意义上,“新闻是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新闻是新变动的事实的传布”等定义,可以说是比较准确的唯物主义的新闻定义。
可能会有人认为,这样的新闻定义会掩盖新闻的政治倾向。
其实,并非所有的新闻都有政治倾向,有倾向性的新闻也不都与政治有必然联系;客观发生的事实谈不上什么阶级性,只是人们在报道某些事实时的排列和评论会带有政治倾向(一个阶级内部也会有不同的政治倾向),而且这种现象并不是新闻生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它不构成新闻的必要条件。新闻的报道或传布总是由人去完成的,不管其人带有什么观点,其观点有无阶级性,这几个定义完全可以包括一切新闻,它们与新闻的外延也是一致的。当然,谣言也可能被当作新闻传布,但它和新闻的本来意义已经不相干了。如果把新闻报道新近发生的事实与新闻被各种社会集团和政治力量用来作为宣传手段两者混在一起,就无法弄清什么是新闻。
上面的三个定义,第一个是资产阶级的人物提出来的,把它和我们的定义放在一起,并给予同样的评价,可能会引起一些议论:这样一来,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就没有太大的区别,思想上完全一样了,这是没有同资产阶级新闻学划清界限,客观上给资产阶级新闻学涂脂抹粉,等等。这种分析问题的方法在“文化大革命”中很流行,叫做先定性后批判,就是先给讲话的人定阶级成份,如果他被视为资产阶级,那么,他说的话都是反动的、唯心主义的,就是正确的话,其动机也是反动的,出发点也是唯心主义的;无产阶级要同他划清界限,当然不能讲他说过的话,即什么阶级说什么话。这样的分析愈认真愈显得可笑。我们看问题要从事实出发,而不能从原则出发。马克思主义本身就继承了资产阶级先进的思想成果,唯物主义也是在资产阶级那里首先形成的理论体系,为什么在新闻定义的某一句话上,无产阶级就不能和某位资产阶级人物的话一致呢?
在这三个定义中,陆定一同志的定义比起第一个来更精练。
“新近发生的事实”本身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发生的事实刚刚了结,一种是正在进行中。这样的表达包括了“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实”,而且“新近”这个定语突出了新闻的特点。这个定义是在批判“新闻就是政治本身”这种法西斯新闻理论的基础时提出来的。但也有人从这个定义里看出了问题,认为它的提出表明,我们在新闻定义上还没有从学术上彻底批判资产阶级新闻学。这样的分析没有用同一个标准对资产阶级新闻学的表现形式进行分类,从而造成逻辑混乱。其实,法西斯新闻学本身就是资产阶级新闻学发展到极端的表现形式。
三十多年过去了,我们新闻工作的经验和教训都可以证明,陆定一同志的定义是正确的。最近王中同志对这个定义做了进一步的说明,并对词句进行了修改。“发生的事实”改成“变动的事实”,“报道”改成“传布”。所谓“发生”,即从相对静止变为相对运动,和“变动”的意思差不多,“报道”一词从广义上讲和“传布”是一样的。鉴于这些年陆定一同志的新闻定义在新闻界产生的广泛影响和经历的各种考验,应该对它在具体的解释上做进一步的说明,但还是以不改定义词句为好。经过多次关于新闻定义的讨论,人们对新闻的认识比以前深刻多了,但如果选择一个精练的新闻定义的话,我的意见是:回到陆定一同志的定义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