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罗以澄自选集:新闻求索录
9398400000017

第17章 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建设的思考(2)

根据心理学的观点,人的知觉是一个能动的过程,其对客体的知觉总是在现有的“心理定势”的基础上发生的。新闻写作活动的意化过程也是如此。当着手进行新闻写作时,记者不是作为一般的人去感知客观对象,而是自觉不自觉地在从事新闻写作活动的主体特有的“心理定势”基础上去观察客体、感知客体、认识客体的。因此,使意化出现与新闻写作活动有关的定向性。同时,在意化中这种被感知的某种客观事物,还能引起主体的一种写作冲动、写作欲望,从而进一步以定向的方式把一切有关“物”加以意化;或者根据表达的需要、表达的动机,对被感知的事物进行定向选择,而后加以意化。这种从“物”到“意”的转化过程,应当是记者的一种主动的意识活动。记者应以全部身心去拥抱世界,有选择地、定向地觉知世界,能动地把客观事物转化为意念、意象,从而萌发出新闻写作的意图和要求。

(二)把客观事物加以意化,只是完成了新闻写作活动中由“物”转化为“意”的第一次飞跃。这次飞跃,是客观事物对写作主体的“触发”;同时也是主体从自己的心灵尺度和心理内容出发,对客观事物的过滤、筛选的结果。因此,也可以说,这是主体的一次“发现”。但是,这种“发现”往往具有直觉的性质,写作者只是在客观事物与心灵碰撞而迸射出的“闪光”中,本能地看到未来新闻作品飘忽、隐约的轮廓。而要把这一轮廓稳定下来,清晰起来,写作者便要把有关意化的概念、表象进行创造性构思,孕育成内在意象、形象和雏形建构,成为有生命力的精神“活物”。这也是新闻写作活动中的一次质的飞跃。这第二次飞跃——由无机物向有机生命的转化,亦即内孕化,便是任何文体的新闻写作活动都具有的又一个“巩固的东西”。

新闻写作中的内孕化的完美实现,首先依赖于写作主体对写作对象的“情化”,即把主体的情志灌注到对象之中,使对象成为一个“人化”了的、“感情化”了的“第二自然物”。当然,在“情化”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新闻写作的真实性原则,决不允许借“情化”以人的意志、情感改变对象的本来面貌;而是把“情”潜入对象的内部,既销声匿迹,又无处不在,情寓托于对象之中。其次,新闻写作中的内孕化,还要十分注意“气”的灌注。

宋代学者陈善在谈到文章写作时说过,“文章以气为主,气韵不足,虽有辞藻,非佳作也。”有了这种气韵,文章就“活”起来;反之,只是辞藻的堆砌而已。新闻作品同此道理。因此,新闻写作者在进行作品构思时,关键在于使材料不仅发生“物理”变化,更重要的是赋予其新的“生命”,即发生“生物”的变化。再次,新闻写作的内孕化,还在于作为新闻作品内在建构的有机整体的形成。写作者必须孕育成一个雏形的构架,用内部语言把有关材料按照写作构思定位、幻化,构成有相对完整性的隐形的作品“胎儿”。当然,这一整体化的构建过程,是与写作者的思维活动休戚相关的。写作者要善于运用多种思维、多种方式进行内部组合、融化,并根据表达目的,选择最优化的途径,勾勒出新闻作品内在的“蓝图”。

(三)新闻写作活动经过内孕化,孕育成了有生命的新闻作品的内在形态,但它还只是写作者头脑中的隐形的设想。至此,新闻写作活动还远远没有完成。要使这种隐态意识性质的雏形用物质形式固定下来,加以形迹化,使写作活动最后创造的精神产品——新闻作品在世界上诞生,新闻写作活动还得进行一次质的飞跃——由“内在形态”向“外在形态”的转化,亦即“外化”,这是新闻写作活动中再一个普遍存在的“巩固的东西”。

外化的内涵,就是用文字符号把新闻写作者头脑中的构思成果凝聚、化合为新闻作品。在这期间,写作者进入了手脑并用的阶段,将逐步克服其在内孕化时的模糊不定之处、疏漏矛盾之点、不够圆合之节、尚欠条贯之脉;这将是内孕化的继续深化、发展和完善的阶段,是写作者逐渐强化自己对作品内在形态的感受和把握的阶段。经过这一阶段,新闻写作意图才得以最终实现。

外化并不是写作者构思成果的原封不动的实录。写作者的构思要用文字符号表达出来,便要受到新闻写作技巧、语言文字等诸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外化的关键取决于写作者的写作技巧修养和语言文字功夫的高低与工拙。新闻写作者如果缺少这一修养和功夫,新闻写作技能不高,或者词汇掌握得少,不太懂得修辞,也就不可能把构思成果外化成像样的新闻作品。因此,外化在新闻写作活动中是一次十分重要的转化;不会外化,整个新闻写作活动便成了无效劳动。

综上所述,“意化——内孕化——外化”的“三级飞跃”,是新闻写作行为的一个基本模式,也是贯穿于新闻写作活动这一社会现象全过程的一个基本规律,它也揭示了新闻写作这种特殊的精神劳动的本质属性。正确认识和把握这一规律和本质属性,新闻写作中的种种“不解之谜”才能迎刃而解。这自然是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的重要职责。

建设新闻写作学的基础理论,还必须注意其理论特征的概括性与相对性。

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之所以称之为“基础理论”,就必须具有指导各种文体的新闻写作的普遍性理论意义,否则就没有存在的价值。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便要注意其理论特征的概括性。这就是说,新闻写作学的基础理论,应当概括出各种各样的新闻写作实践活动的某些共性特征和各个门类、文体的新闻写作理论的共性理论特性。如果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面对着丰富多彩、形态各异、手法多样的新闻写作实践活动,其观念、观点、定义及阐释等顾此失彼、捉襟见肘或挂一漏万,这样的“基础理论”显然就得不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纵观当前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的研究成果,应该说它们无疑程度有别地具有一定的理论概括性;但也毋庸讳言,其间不少研究文章和着作在理论概括性上还存在着程度不同的缺憾。比如,谈到新闻写作的原则和要求时,多认为新闻姓“新”,须“事实新”、“时间新”。这对于反映事物的最新变动、以传播事实为主的事件新闻来说,无疑是适用的。但对于不以传播新的事实为其主要特征,而是以提出有现实性、针对性的问题或经验为主旨的非事件性新闻来说,其概括的依据和意义在哪里呢?还有,谈到新闻写作的章法时,又多说要结构有序、逻辑分明、因果相关;但现今不少推崇的“视觉新闻”、“散文式新闻”,其结构却越见淡化和散乱,时空结构在“意识流”中起跌闪烁。这又何以解释呢?再如新闻语言,且不说消息的语言与通讯的语言、报告文学的语言表现迥异,就是消息语言中,时政消息的语言与人物消息的语言也有着很大的差异;然而,在一些新闻写作学的研究文章和着作中,却要硬性规范新闻语言的几条框框,自然也就难以具有相当意义的概括性。诸如此类,不能不是令人思考的疑窦。

此外,在一些新闻写作学研究的理论构建中,我们还可以明显地窥见这样的分庭抗礼:有的独尊传统的新闻写作“基础”理论,“拘古不变”;有的则独尊“三论”,“弃古不管”。如此或厚古薄今或厚今薄古,对于新闻写作这种既存历史又有现实,既存传统又有革新的实践活动来说,独尊一体、偏执一方的理论构建的概括性当然也就有了缺陷。如果说新闻写作学的基础理论是对古往今来各种各样的新闻写作实践活动进行科学的分析、归纳,进而寻找出其间普遍性的规律和特征的理论,它的概括性就不能不构建于既尊历史又崇现实、既尊传统又崇革新的进程性与动态性的基石上。正由于这样,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的概括性设置显示出其艰难性。我们只有充分意识到自己的不足,克服浅陋自傲的态度,去掉“门户之见”,才能以兼容并收的豁达去逐渐完善它,才能力图在科学的认识中去正确地把握住它。

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与其他任何学科的基础理论一样,必然要建立在相关实践活动的研究基础之上。换言之,任何理论都是对象化的理论。那么,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的对象实在是太丰富了,大千世界的一切新闻写作活动及其物态成品都是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对象和指导对象。这便促使它必然需要极大的理论概括性,同时又决定了这种概括性又不能不是相对而言的,即具有相对性的“品格”。

众所周知,各种门类、文体的新闻写作实践活动,都具有自身的特定的写作原则、要求和特征。这些不同的写作原则、要求和特征,对于不同门类、文体的新闻写作来说,有时存在着非此即彼、水火不容的矛盾。例如,消息讲究朴实、明白、言简意赅,而通讯、报告文学则要“丰富、深刻”,非具“文采”不可;动态新闻重在叙事,而述评新闻则重在明理……诸如此类写作门类、文体的迥异要求,不能不使新闻写作学的基础理论的概括带有相对的意义,而很难面面俱到地顾及到各种新闻写作实践活动的特殊性。而这种特殊性的必然存在,使得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的概括性尽管抽象出了不同新闻写作实践活动的某些共性特征,但它实质上还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概括。与此同时,文律运周,日新其业,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的概括的相对性,还必然受制于新闻写作实践活动的不断发展更新。比如,传统消息写作的结构崇尚“倒金字塔式”,但时下“彩线穿珠”、“移步换形”、“二水分流”、“误会巧合”等散文式的结构却日见兴旺起来。这种变异,在其他门类、文体的新闻写作实践中也随着社会历史的前进、受众审美水准的提高而日趋频繁。再如,近几年问世的“采访札记”、“杂文式通讯”、“深度报道”、“立体报道”等等,这些新文体的出现就给新闻写作基础理论增加了新的研究对象而须作新的理论调整。这都说明,新闻写作实践的不断发展而带来的新的写作现象,使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的概括历史地处于相对性之中,须随历史的发展调整自己的逻辑结构与理论实体。

当我们粗略地考察了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的概括性和相对性之后,就能意识到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的建设,不能不予以兼收并容的开放意识、革新意识和历史态度。我们既要认识到理论概括对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的重大意义,从而努力使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增加概括性而更具有普遍指导价值;同时,又必须意识到这种概括性并非一成不变、面面俱到,而是有着相对性的。认识到这两点,对于我们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的建设是不无裨益的。

(198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