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的纲领的历史演进
马克思恩格斯在1848年发表的《共产党宣言》是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周详的理论和实践的纲领。列宁评价说:《共产党宣言》以天才的鲜明透彻的笔调叙述了新的世界观,即包括社会生活在内的彻底的唯物主义,最全面最深刻的发展学说辩证法以及关于阶级斗争,关于共产主义新社会的创造者无产阶级所负的世界历史革命使命的理论。《共产党宣言》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深刻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阐明了资产阶级灭亡和无产阶级胜利的历史必然性。根据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斗争所必然经过的历史阶段,《共产党宣言》指出,无产阶级政党的最终目标是废除资产阶级所有制,消灭剥削,消灭阶级,建立共产主义社会;最近的目的是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自己的统治,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在此基础上,运用政权的力量,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无产阶级国家手中,并尽可能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共产党宣言》还提出了无产阶级政党的策略原则,指出:“共产党人到处都支持一切反对现存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革命运动。到处都努力争取全世界民主政党的团结和协议。”同时明确指出:“共产党人为工人阶级的最近目的和利益而斗争,但是他们在当前的运动中同时代表着运动的未来。”《共产党宣言》第一次阐明了共产党人的价值观体系,指明了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光明大道,同时也科学地揭示了无产阶级政党纲领关于最近目的与最终目的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即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为最近目的而斗争,在当前的运动中代表着运动的未来。一百五十多年来,各国无产阶级政党遵循《共产党宣言》的基本原理制定自己的纲领,高举共产主义的伟大旗帜,率领亿万人民改造世界,创造了新的人类文明。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把马克思主义写到了自己的旗帜上,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学说制定了自己的纲领。早在1920年11月,陈独秀就起草了《中国共产党宣言》。这个当时并未公开发表的《宣言》包括了“共产主义者的理想”、“共产主义者的目的”、“阶级斗争的最近状况”等三个部分,比较系统地阐明了共产党人的社会理想和实现这一理想的一般道路。1921年7月,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通过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中国共产党纲领》,纲领规定:我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党的奋斗目标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直至消灭阶级差别;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废除资本家私有制,没收一切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1922年7月,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根据列宁关于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理论,制定了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党的最低纲领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党的最高纲领是: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统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社会。可见,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确立了自己的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把推翻资产阶级统治,消灭剥削制度,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并鲜明地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的任务。
其后,毛泽东通过对中国国情和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的分析,总结党领导革命斗争的经验教训,创立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指出: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必须分为两步,其第一步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其第二步是社会主义革命,这是性质不同的两个革命过程。并由此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和总政策,即新民主主义革命只能和必须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系统论述了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到1945年党的七大时,他又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把这些归纳为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纲领。民主革命时期著名的两套纲领——最高纲领是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最低纲领是实现新民主主义——这是毛泽东在开辟有中国特色的革命之路的历程中的创举。正是在党的正确理论、路线和纲领的指引下,推翻了“三座大山”,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经过三年恢复了国民经济,并胜利地进行了抗美援朝战争,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现了中国历史上的伟大跨越。
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们党开始了在社会主义道路上的长期艰难曲折的探索,积累了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
党的基本理论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基本路线是在党的基本路线指导下的总的行动路线,党的基本纲领则是党的基本路线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展开和具体化。毛泽东曾经说过:我们要建筑中国革命这座房屋,必须先有中国革命的图样,“不但须有一个大图样、总图样,还须有许多小图样、分图样”。基本路线是“大图样”、“总图样”,基本纲领就是“小图样”、“分图样”。党的十三大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党的基本路线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反映,是全党团结统一的重要基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胜利前进的可靠保证。邓小平生前就多次强调:基本路线不会变,不能变,不许变。“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1991年,江泽民在纪念建党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初步论述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要求。随着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根据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关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个总目标,进一步明确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以及怎样建设这样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系统地阐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这些相互关联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构成了我们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这些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作为不可分割、有机统一的整体,则是党的基本路线在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等方面的展开。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对现阶段党的基本纲领的系统阐述,表明我们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客观规律认识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丰富和深化,对于具体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对于在新世纪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真正做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纪念建党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江泽民联系我们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对党的纲领进行了深入的论述,按照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相统一的原则,从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整个历史进程的高度,进一步将我们党的纲领作了三个层面或阶段的划分,提出了规范和处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三者之间的关系的要求。这三个层面分别是:
基本实现现代化,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最近的奋斗目标。从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到二十一世纪中叶,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国社会主义要经历至少上百年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中国相当长一个时期内最大和最重要的国情,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在这个阶段,党的奋斗目标就是在二十一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中国建设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为对这一目标的具体展开,邓小平首先提出了“三步走”现代化战略目标以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建设高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系列具体目标和要求。党的十三大对在初级阶段基本国情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党的十五大又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基本纲领作为对基本路线的展开,体现为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勾画了到下个世纪中叶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蓝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协调发展,实现中华民族在二十一世纪的伟大复兴,这就是我们党推进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近期理想。
社会主义本质的充分实现,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中期奋斗目标。江泽民在纪念建党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整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很长历史过程中的初始阶段。”在这个初始阶段结束后,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条件具备时,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会进入更高的发展阶段”。这就是说,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并不仅限于初级阶段。在初级阶段结束后的更高发展阶段,我们所从事的事业仍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是我们总结长期的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同时也是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和中国共产党人的崇高历史使命。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中期奋斗目标就是在初级阶段结束后,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不断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向着未来推进。这个目标,集中体现在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当中。社会主义的发展对于中华民族具有生死攸关的意义。社会主义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作为一个过程,社会主义的上述本质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中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是贯穿其中的。但是,它是以一种极不充分的形式展开的。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方面,在“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方面,都远未达到应有的状况。社会主义本质的充分展开和实现,必将是在社会主义摆脱了不发达的状态之后。在这个更高的发展阶段,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应超越资本主义,走在时代前列,并在此基础上消灭剥削,实现真正的社会平等,在解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和满足人的需要,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创造出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明显优势,真正形成高于资本主义的新的文明。所以,在面向新世纪的时候,我们要鲜明地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和纲领中,使我们的纲领更加符合时代的要求,从而具有更加强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是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最终奋斗目标。党章的总纲中明确指出:《共产党宣言》发表以来的历史证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正确的,社会主义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社会主义在发展过程中会有曲折和反复,但是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是社会历史发展不可逆转的总趋势”,社会主义“必将逐步取得胜利”。“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本质的充分实现,是向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目标前进的基础和前提。共产主义的实现,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经过漫长的历史阶段取得成功之后更加长远的目标。邓小平曾经反复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同共产主义目标的联系,他说:“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要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就要求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所以,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实现共产主义是党的最高纲领,也是我们的远大理想。江泽民在纪念建党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对共产主义作了总结性和方向性的概括,要求全党继续“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他指出:“共产主义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将是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必须看到,实现共产主义是一个非常漫长的历史过程。过去,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比较肤浅、简单。经过这么多年的实践,现在,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要全面和深刻得多了。我们对未来社会的发展方向可以作出科学的预见,但未来的具体事情如何发展,应该由未来的实践去回答,我们要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但不可能也不必要去对遥远的未来作具体的设想和描绘。以往的经验教训已经充分说明,这样做很容易陷入不切实际的空想。大家都应该深刻认识这个道理。”江泽民关于共产主义的论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充分体现了对实践经验的尊重和对历史教训的汲取,比较彻底地纠正了在共产主义问题上的“左”的倾向,比较彻底地克服了关于未来社会发展的空想成分,使我们对共产主义的认识上升到了新的科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