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三个代表”思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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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新时期党风建设的指南(5)

第三,要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保证党的路线和中央的决策顺利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只有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我们才能不断适应国际国内环境的深刻变化和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党章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全党必须严格遵守这些原则,加强纪律观念。在这“四个服从”中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大政方针和法律制度以及重要工作部署,全党全国必须统一。各地方、各部门都要在大局下行动。不允许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不允许制定与中央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定。不论什么人,不论哪一级组织,违反和破坏民主集中制都应受到严肃批评和处理。

4.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组织保证是坚持任人唯贤。

如何从组织上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保证做到任人唯贤,我们认为应该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坚持选作风好的人,旗帜鲜明地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贤任能,事关重大。江泽民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强调指出,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对党的作风建设乃至整个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导向作用。要通过正确的用人导向,使各级领导班子树立奋发有为、廉洁奉公、团结高效的形象。我们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全面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同时,突出考察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表现情况,并以此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风好的干部应具备的条件,就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坚持选作风好的人,就要考察干部思想作风上能否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和思想作风,也是确保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先进性的根本要求。在党的整个作风建设中,思想作风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我们考察干部必须把握的第一位的内容。坚持从思想作风上考察干部,一是看能否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做党的基本路线的坚定执行者。二是看是否具有勇于探索、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不断开创事业发展的新境界。三是看能否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和实践前沿,尊重客观事实,不断汲取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努力营造认真学习、民主讨论、积极探索、求真务实的风气,身体力行并创造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生动局面。

坚持选作风好的人,就要考察干部学风上能否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理论联系实际,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是党具有旺盛创造力的关键所在,也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坚持从学风上考察干部,要把握三个方面:一是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看能否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努力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真正把学习理论当作一种使命、一种修养和一种追求。二是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看能否把理论与当今世界的实际、当代中国的实际、个人的思想实际和具体工作的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注重运用理论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三是深入基层,求知于实践,问计于群众,了解基层的实情,掌握群众的心声,从中找到解决问题、推进工作、抓好落实的办法。

坚持选作风好的人,就要考察干部工作作风上能否密切联系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最重要、最基本的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江泽民强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最根本的就是要解决好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问题。坚持从工作作风上考察干部,一要看是否具有爱民的情感,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做为自己的行动准则,视人民群众为“衣食父母”。二要看是否具有为民的追求,把群众的需求作为工作和决策的重要依据,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重要的政治追求。三要看是否具有富民的本领,努力掌握发展先进生产力、创造物质文明的本领,做到为官一任,富民一方。四要看是否具有安民的能力,为群众创造一个安定的生活工作环境和公平竞争、平等发展的社会条件,做到为官一任,稳定一方。

坚持选作风好的人,就要考察干部在领导作风上能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内生活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坚持从领导作风上考察干部,一要考察坚持“四个服从”的政治意识,即看干部能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保证政令畅通。二要考察充分发扬民主的领导方法,即看干部能否自觉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反对独断专行、自行其是。三是要考察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即看干部能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维护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坚持把党的领导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本领和水平。

坚持选作风好的人,就要考察干部在生活作风上能否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干部的生活作风连着党风,绝不是个人的小事,而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从生活作风上考察干部,一要看干部艰苦奋斗的思想观念牢不牢,能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做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表率。二要看干部的操守严不严,能否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三要看干部自身形象好不好,能否以身作则,遵纪守法,纯洁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做到为官一任,正风一方。第二,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努力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选作风好的人,选人者必须有好的作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指出:“坚持任人唯贤,不准任人唯亲;坚持五湖四海,不准搞团团伙伙;坚持公道正派,不准拉关系、徇私情;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持按程序办事,不准临时动议。”只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做到“五个坚持、五个反对”,就能与时俱进地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就要牢牢把握公道正派、任人唯贤这个核心。公道正派、任人唯贤,是我们党干部选任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组织人事部门必须恪守的职业道德规范。为此,一要有求贤若渴、唯才是举的观念。要像江泽民所提倡的那样,有爱才之心,识才之智,容才之量,用人之艺,知人善任,广纳群贤。二要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的作风。在干部的评价、选拔和任用上,严格按党的政策和原则办事。三要有全面辩证、客观准确评价干部的方法。要实事求是,看干部要看主流,看本质,看大节,要历史地、全面地、发展地看待干部。

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就要牢牢把握严格程序、按章办事这个关键。程序就是有效的保障机制,就是严格的监督和约束,就是科学严格的游戏规则,就是严肃的纪律。实践证明,再好的决策和动机,没有科学严格的程序作保障,就不会达到预期效果。这些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出现的一些不正之风,不少是因为没有严格按组织程序办事造成的。为此,一要增强程序意识。民主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党委讨论决定,是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程序,必须严格执行。二是要坚持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坚决防止和克服一切超越程序、突破政策界限的做法。三要防止表里不一的错误倾向。要进一步增强选任干部程序的科学性和操作性,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单位和部门选人用人表面上“程序合法”,实质上却搞用人不正之风的突出问题。

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就要牢牢把握坚持原则、严肃纪律这个重点。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当前,干部选拔任用上的不正之风与执纪不严有密切关系。为此,一要增强严守组织人事纪律的自觉性。要力戒歪风,严明纪律,把遵守和维护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并形成自觉的行动。二要维护组织人事纪律的严肃性。要坚持原则,坚决反对任人唯亲。对于投机钻营、跑官要官的,要严厉批评;对于买官、卖官、骗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查处。三是体现执行党的组织人事纪律的统一性。不论干部的资历深浅、职务高低、功劳大小,坚持一律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用铁的组织人事纪律维护党的形象,净化干部作风,取信于民。

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就要牢牢把握加强自身建设、练好内功这个前提。选人者必须有好的素质、好的作风,才能担当起党赋予组织人事部门的重要职责。一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掌权为民的思想,经常想一想江泽民所提出的“参加革命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做什么?将来身后应该留点什么?”自觉地为党和人民掌好选人用人权。二要不断提高识人用人的能力。要研究总结用人规律,扩大识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完善考核方法,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三要带头廉洁自律。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抓住组织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严防死守,慎微慎独,同一切违反党的原则、政策的人和事作坚决的斗争,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5.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必须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