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通过发展生产力和发展先进文化来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把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体现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三个代表”思想为党实现人民利益指明了这样一条路线:通过发展生产力和发展先进文化来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用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把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体现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从结构上看,“三个代表”的前两个“代表”是为后一个“代表”而产生的,它的出发点和归宿最终需要落实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上。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就是为了满足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宗旨不是空的,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是实实在在的内容。第一,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需要;第二,大力发展先进文化,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提升广大人民的精神境界。这两个方面也就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追求,物质文明的进步必须依赖生产力的发展,精神文明的进步必须依赖先进文化的发展。发展生产力和发展先进文化犹如车之两轮的运转,推动着人民利益这个车身前进,以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成果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实际上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手段,也是执政党满足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本钱”。这是江泽民反思党的八十年历史特别是二十年改革开放实践得出的经验总结,是对我们党执政如何实现人民利益的规律性认识。二十年来,正是因为我们党抓住了“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个核心,既大力发展先进生产力,又努力搞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既促进物质文明的进步,也不放松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才有今日中国的繁荣景象。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人民利益要求不断提高的趋势中,我们党更加需要顺应这一规律,在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和发展先进文化中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总之,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作为中国各族人民的领导力量,应该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应该知道怎样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必须始终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始终把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作为我们推进事业的根本工作路线。”
(三)远大理想和现实的执政要求的统一
一个政党的纲领就是一面旗帜。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阶段中,我们党既有每个阶段的基本纲领即最低纲领,也有确定长远奋斗目标的最高纲领。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远大理想与现实的执政要求的统一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地、历史地统一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统一于现实的执政实践中,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又一条基本规律。
中国共产党现实的执政要求是带领中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要在执政过程中大力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个要求是中国共产党执政要达到的第一个目的,也是党的最低纲领。中国共产党的远大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这一思想明确地表述在党的最高纲领中。共产主义是全人类文明的最高结晶和最大集成,是人类追求美好生活的最高体现,但是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实现毕竟是很遥远的事情,需要几十代人孜孜不倦的奋斗才能逐步达到,不是也不可能是对党的现实的执政要求。长期以来,我们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很清醒。中国共产党是有共产主义理想的政党,但在一个时期里,曾经认为共产主义不是遥远的事情,很快就会实现,甚至只要大干三年就能梦想成真。195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中认为:“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后来搞了不到三年,矛盾就突显出来了,不仅经济没有发展起来,而且人们的生活水平受到很大的制约。更为可悲的是,问题出来后,我们不是去检讨自己的纲领有什么问题,而是认为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要通过阶级斗争的办法来坚定理想信念,在经济体制上进一步完善“一大二公”的公有制体系。结果,提出的理想化奋斗目标和现实的距离越来越远,经济的发展受到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由对自己的信念产生怀疑而最终对党的理想信念产生怀疑。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对这个问题作了总结。一方面,邓小平仍然强调共产主义是我们的远大理想;另一方面又指出,我们今天是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有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好,才是真正为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作出了贡献。胸怀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脚踏实地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把理想和实现统一起来了,提出了一个既有号召力、凝聚力,又有现实性的科学纲领。同时邓小平还具体地提出了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每一步的实现都使人民群众感觉到共产党是能带领我们实现目标的,从而取得人民的信赖。
我们主张要有远大理想,但不能为强调理想而不切实际。远大的理想必不可少,而现实的奋斗目标更加重要。本来,理想和现实并非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都必须既有长远奋斗目标,又有近期的努力方向,否则,就有可能因缺乏理想而目光短浅,或因缺乏具体的行动目的而不能脚踏实地。只有把二者统一到实践中,把现实当成通向理想的桥梁,才是真正科学的思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各项工作刚刚起步,社会生产力还处于一个相当低的水平,人民群众迫切需要的是最基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条件,需要党带领大家发展工农业生产,搞好经济建设。但是,党在执政过程中恰恰忽略了这些非常现实的人民群众的近期利益,把目光集中于长远利益,去追求远大的理想目标,搞“穷过渡”。最后不但牺牲了群众的眼前利益,共产主义理想也没有如期实现,而且由于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在破坏生产力,结果不是离理想更近了反而更远了。所以说,没有眼前利益,就不会有长远利益;不顾现实的奋斗目标,远大理想只能是空中楼阁,可望而不可及。
在党的执政实践中坚持远大理想与现实目标的辩证统一,是我们党完成崇高历史使命的一个基本的和必然的要求。一方面,以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为最终奋斗目标的共产党人,永远都要坚持自己的最高纲领而决不能动摇它。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共产主义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无论处于什么样的发展阶段,无论遇到什么样的艰难挫折,党始终高举共产主义的旗帜,坚持共产主义的前进方向,把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努力奋斗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柱。邓小平指出:“我们多年奋斗就是为了共产主义。我们的信念理想就是要搞共产主义。在我们最困难的时期,共产主义的理想是我们的精神支柱,多少人牺牲就是为了实现这个理想。”另一方面,共产党人在为实现最高纲领而英勇奋斗的整个历史过程中,始终都要脚踏实地,为完成党在不同历史时段的最低纲领而进行艰苦扎实的努力。早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就曾这样说过:如果不为现阶段的具体目标而奋斗,而空谈什么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那就是有意无意地、或多或少地背叛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就不是一个自觉和忠诚的共产主义者。在党的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的相互关系上,任何顾此失彼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和有害的。江泽民指出:“忘记远大理想而只顾眼前,就会迷失前进方向;离开现实工作而空谈理想,就会脱离实际。”我们党的经验教训表明,片面强调最低纲领而忽视最高纲领,就可能导致迷失政治方向的右倾错误;反之,片面强调最高纲领而忽视最低纲领,就可能导致超越历史阶段的“左”倾错误。
在十五届五中全会上,江泽民指出,邓小平讲话中所说的社会主义要经过几代人、十几代、几十代人的努力才能得到巩固和完善,这一重要思想为我们打开了广阔的空间。首先,邓小平是鉴于我们的历史经验和苏联、东欧剧变的教训,强调要脚踏实地地建设社会主义,再也不要干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蠢事。其次,既然社会主义要经过几十代才能战胜资本主义达到共产主义,那么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面,就要正确处理好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关系。要认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既是对立的,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又有合作的一面;既是竞争的关系,也有着交流的一面。要大胆地吸收资本主义社会所取得的文明新成果,为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所用。再次,未来共产主义如毛泽东所说是一个无限光明、无限美妙的社会,这只能是我们的希望加梦想。两千多年前的孔夫子不可能知道我们今天能够用上互联网,我们也无法预测几十代以后的人能有什么样的生活和工作状况,不可能知道共产主义社会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具体会有多么美好。
远大而美好的社会理想,需要我们脚踏实地地去为之奋斗。当前我们党的最低纲领就是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不断把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推向前进。这个最低纲领完成后,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就完结了,中间还要经过很长的阶段才能走向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整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很长历史过程中的第一阶段,全党要非常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今天是脚踏实地地建设初级阶段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再经过很长很长一段时期的社会主义发展,才能为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打下坚实的基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现阶段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崇高历史使命。这一前无古人的事业,既贯彻和体现着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又贯彻和体现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这一事业所要实现的富强、民主、文明三者相统一的现代化宏伟目标,实际上就是党的最高目标在现阶段的具体实践目标。党领导人民在这一事业中所进行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在致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同时,努力为社会主义逐步迈向共产主义准备条件。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的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相统一的伟大事业。自觉按照其统一性的内在要求,坚定不移地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义不容辞的责任。
(四)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1.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历史与经验。
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之日起,就坚持把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原则同中国的建党实际相结合,确立了从严治党的基本方针。党的一大明确规定,党员不得具有非共产主义的思想倾向。党的二大以后,逐步建立了一整套严格的纪律和保证纪律贯彻执行的制度措施。1926年,党中央发布《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1927年6月,党决定建立专门的纪律检查机关——中央和省级监察委员会。这些重大举措,为从严治党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解决了在艰苦的战争环境中,在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出身的党员占多数的特殊情况下如何从严治党的问题。在组织路线上,坚持“大胆发展而又不让一个坏分子侵入”的方针;强调着重从思想上建设党,改造和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创造了整风的方式,开展积极的党内思想斗争和反倾向斗争;培育并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作风;提出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纪律原则等等。通过从严治党方针的贯彻落实,有效地增强了党的战斗力。新中国成立后,党所处的环境和社会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何在执政条件下从严治党,成为摆在全党面前的一个新课题。早在全国解放前夕,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告诫全党要警惕“不拿枪的敌人”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二个月,党中央就作出了《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1952年,党和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严厉惩处了刘青山、张子善等腐败分子,显示了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对党和国家机关当时纯洁队伍、强健肌体、净化风气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了建国以来治党治国的经验教训,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提出了在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思想。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创造了在长期执政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严治党的新经验,“三个代表”思想的提出,为新时期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江泽民深刻分析了现阶段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为从严治党确立了科学的认识前提。他多次强调,对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领导干部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并多次重申,反对腐败是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政治斗争;反对腐败,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要通过深化改革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在实践方面,我们党创造了“三讲”这种马克思主义教育的新形式,加强了党内法规和制度建设,使治党方式进一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还严肃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充分显示了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从严治党、严惩腐败的决心,维护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