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6月2日,北京国民党系报纸《中央新闻》以两天前在告白栏刊出题为《看看赵秉钧之大事记》一文,揭露内务部总长赵秉钧营私舞弊,包庇重用前宗社党人、现任步军统领军警督察长乌珍等丑闻,当天晚被赵、乌唆使城南游击队管带振林,参将袁得亮等,带领军警200余人,包围报馆,经理、主笔及校对等11人被捕。后经营救,6月5日才全部获释。1912年8月30日,袁世凯政府通过法国驻华公使,指令天津租借当局,将点名指责袁世凯的《民意报》逐出租界。上行下效,地方的军阀、官僚、立宪党人利用把持的军政大权,野蛮地迫害革命、进步的报刊与报人。在武汉,窃据民国副总统的黎元洪,在1912年8月以后不到半年,就捏造罪名,查封了《大江报》、《民心报》、《民听报》、《帝民报》、《群报》、《民哭报》、《民言报》等7家报纸。《大江报》主笔凌大同,被扣上言论“专取无政府主义”的帽子,由黎元洪亲自下令就地正法。在四川,1912年年内,就有《中华国民报》、《蜀报》、《四川公报》、《蜀醒报》等拥护共和的报纸,被当地军阀查封或唆使军人捣毁,《蜀报》记者朱山,竟被以“企图炮轰都督府”的莫须有罪名斩首。在湖南,长沙《大汉民报》因对军队有所批评,被旧军官率队捣毁;《岳阳日报》对当地筹饷局“不论贫富,值十抽一”的规定表示一点异议,就被当局查封,主笔被捕。在福建,福州《民心日报》、《群报》因消息中揭载了当地官吏的不法行为与同情民军,就被强行查封,《民心日报》发行人受通缉,《群报》总编被杖责后收押,两名记者遭暗杀。厦门的《应声日报》只出版了几个月即被查封。
1912年底到1913年初,国民党在宋教仁的领导下,在国会参众两院选举中取得压倒多数的胜利。权势受到威胁的袁世凯,悍然派人于1913年3月20日暗杀了宋教仁。暗杀前的3月11日,袁政府的京师警察厅就向各报转发了北洋政府陆军部、内务部的命令,以防止泄露外交、军事机密为借口,宣告自即日起陆军部派员对各报刊载的新闻稿实行预检,违者军法从事。3月20日宋教仁遭暗杀后,为防止事件的真相被新闻界揭破,袁世凯又由陆军部出面,不令各地报纸自1913年3月21日起,由陆军部派员实行检阅签字办法;同月,内务部通令各地报刊不得使用“万恶政府”、“政府杀人”、“民贼独夫”等字样,违者从严取缔。6月17日,内务部又两次通令全国报刊,不得就“宋案”、善后大借款诸事进行“谩骂”与“泄露机密”,违者按“报律”惩处;公然将已废除了的晚清《钦定报律》重新搬回民国的报坛。
“宋案”发生后,各地国民党系统的报刊都以大量篇幅连续报道事件的真相,揭露窃国大盗袁世凯指使部属行刺国民党领袖的内幕和袁调后遣将,企图以武力实现独裁统治的狼子野心。报道最为激烈的有北京的《国风日报》、《国光新闻》、《国民报》,上海的《中华民报》、《民立报》,长沙的《长沙日报》。
1913年7月12日,孙中山领导的“二次革命”爆发后,袁世凯政府颁布的新闻禁令更是一个接一个,并要求全国所有的报刊,重新登记注册。“二次革命”是革命党人挽救辛亥革命成果的拼死一战。由于武昌起义后革命党人的一再妥协、让步,锐气、力量已大部消散,“二次革命”很快地就失败了,国民党原有的地盘与军队全部丧失,国民党被诬为“乱党”,孙中山、黄兴等被通缉。
袁世凯乘着军事上的胜利,对国民党的报刊以及其他异己报刊,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扫荡。国民党的报刊,均以“敌党报纸”的罪名全部查封。北京等地密探四布,公共场所禁谈国事,出言不慎,随时都有被拘、斩首的危险。到1913年底,全国继续出版的报纸只剩下139种,和1912年初的500种相比较,锐减300多种报纸。北京上百家报纸,只剩下20余家。因1913年是“癸丑”年,故新闻史上称其为“癸丑报灾”,以说明报纸受迫害的严重。1913年12月中旬,袁世凯政府发现美国旧金山报纸《中华民国报》在沪发售,立即以该报“语多悖谬,有害治安”为由下令查禁。继“癸丑报灾”之后,又有一批新出不久的反袁报刊被查封和禁销。综计1912年4月至1916年6月袁世凯当权期间,记者有60人被捕,21人被杀。从1913年“癸丑报灾”到1916年6月,全国报纸总数始终维持在130~150家左右的低水平上,我国近代民族新闻传播业随着民主革命的失败而陷进低谷。
三、袁世凯炮制专门法律以钳制新闻工作
窃国大盗袁世凯还利用法律、法规来钳制新闻工作,限制言论自由。1912年12月15日,袁世凯颁布《戒严法》,根据该法第14条的规定,在戒严地区内,驻军司令有权“停止集会结社、或新闻杂志图书告白等之认为与时机有妨碍者”,并“因其执行所生之损害,不得请求赔偿”。1913年,袁政府还加强对邮电的检扣,禁止报馆用密码拍发新闻电报。1914年4月2日,袁政府以消除新闻传播界“败类杂种”为理由,以大总统名义发布教令第43号《报纸条例》。这部比晚清报律“稍严”的《报纸条例》共35条,不仅把《大清报律》对报刊的禁限条款悉数照抄,还从日本1909年颁布的《新闻纸法》中搬来了不少的禁限措施。一是报纸的创办,实行批准兼保证金制,从政治经济两个方面,限制新闻传播业的发展。为了限制言论出版自由,《报纸条例》还规定8条禁载事项:淆乱政体者;妨害治安者;败坏风俗者;外交、军事之秘密及其他政务,经该官署禁止登载者;预审未经公判之案件及诉讼之禁止旁听者;国会及其他官署会议,按照法令禁止旁听者;煽动、曲庇、赞赏、救护犯罪人、刑事被告人,或陷害刑事被告人者;攻讦他人阴私,损害其名誉者。
1914年12月5日,袁世凯政府又颁布法律第18号《出版法》共23条,不仅把《报纸条例》中的限禁规定推而广之到所有的文字、图画印刷品,而且对报刊创办及其条件的规定更为苛刻。《出版法》对报纸的禁载事项的规定与《报纸条例》基本相同,只是对第4至8款作了一些文字技巧性的修改。如:
煽动曲庇犯罪人、刑事被告人或陷害刑事被告人者;轻罪、重罪之预审案件未经公判者;诉讼及会议事件之禁止旁听者;揭载军事、外交及其他官署机密之文书图画者,但得该官署许可时,不在此限。攻讦他人阴私,损害其名誉者。至于报刊检查问题,《报纸条例》的规定是“应于发现日递送该管警察署存查”,在表面上较《大清报律》稍为宽松,但“存查”一词语意含糊,实为执法者留下回旋余地。《出版法》中,则明确规定所有出版社物“应于发行或散布前,禀报该警察官署”。“禀报”一词语意也含糊,因而不少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对“禀报”一词的含义擅自增益,逐渐演变为印刷品在出版前的预检制度。
1915年7月10日,袁世凯政府又以大总统的名义公布《修正报纸条例》。
1915年,袁政府还颁布《新闻电报章程》、《电信条例》、《著作权法》等新闻出版法律。为了给新闻法的制定活动提供宪法上的依据,袁世凯还在1914年3、4月间,制定与公布了新的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约法》,以取代孙中山临时大总统期间颁行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此外,袁政府颁布钳制新闻传播业条款的法律,不啻《治安警察条例》、《陆军刑事条例》。1916年6月6日袁世凯死后,黎元洪于翌日即宣布就任大总统,鉴于反袁护国运动的胜利与拥护共和的声威,黎元洪在上台之初,就立刻宣布恢复《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恢复国会,废除袁世凯统治时期禁止言论自由的一切禁令。这些措施,使新闻传播业一度出现复苏的局面,1916年底,全国报纸种类增到289种,比1915年增加了85%。但是,袁世凯的继任者在本质上都是国外帝国主义的走狗和国内封建买办阶级的政治代表,因而不可能真正恢复孙中山确立的自由新闻体制,给新闻传播界以言论出版自由。几个月后,这些应景表演戛然中止,转而效法袁的故伎,通过法律手段扭曲自由新闻体制,钳制言论出版自由与迫害新闻工作者。
新闻工作职业化与自由传播思想
一、以政论为中心转向以新闻为中心
近代中国在长期办报实践过程中,形成以政论为中心的传播特点。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报纸与期刊的界限不明。报纸与杂志都是定期出版的,这是相同的;从外形看,报纸是单张印刷不装订成册的,杂志则像书本一样装订成册的;以内容看,“报纸以报告新闻为主,而杂志以揭载评论为主”。近代报人,由于认识不清,如《时务报》、《清议报》、《新民丛报》、《民报》,名为“报”,实为刊。有些单张出版的报纸,由于办报人的概念不清,加之消息来源的困难,也大量刊载期刊性质的内容——政论。二是政治斗争的需要。近代中国的传播业是在中华民族处于危急关头诞生的,“救亡”压倒“启蒙”,从康有为、梁启超的变法维新到孙中山、章太炎的民主革命,他们所创办的报刊,不论是报纸还是期刊,都是服务于现实的政治斗争的,都是以政论为中心,传播自己的主张与政见的,政治家办报,成为我国近代报刊的政论传统。
随着近代新闻传播业的发展,报纸主要报道新闻,以新闻为本位,期刊侧重评论,以政论为本位的分工渐渐明确。到辛亥革命前后,政党报纸的论战虽然继续进行,但刊登新闻的数量大大增加,而且占据大多数私营商业报纸的主要篇幅。报纸是传递新闻信息的大众媒介,首要任务是向受众提供欲知未知的最近变动事实的信息。武昌起义后,“新闻”不仅占据报纸的主要篇幅,而且还出版号外。访员已成为一门职业,各报均聘用有专门的访员。
从政论传统来讲,1913年7月“二次革命”爆发前,一般来说,各报还重视评论,普遍设有社论、社说、论说、时评等栏目,几乎版版有评论文章。有的报纸一天之内连发社论一、社论二、社论三等3篇社论。有的报纸一次就刊出论说一、论说二、论说三直至论说五等5篇论说。不少报社还聘有专门分工撰写评论的主笔,并涌现出一批著名的主笔、总主笔,如徐血儿、戴天仇、邵力子、叶楚伧、景耀月、章士钊、牛霹生、尹仲林、江季子、邵元冲、邓家彦、李怀霜、张客公、陈匪石、汤兆麟、陈布雷、吴虞、李哲生、谢无量、蒋著超、王博谦、张季鸾、孔昭绶、陆受群、章佩乙、黄栩园等人。这些人都是近代第二次办报高潮时期著名的报刊评论家。
孙中山的“二次革命”,被袁世凯的武力镇压后,国民党系统的报刊均被查禁,同情国民党而持反袁立场的其他报纸与报人也遭受迫害,言论动辄得咎,左右为难。何处寻找出路?新闻传播媒介的本质是沟通人际间的新闻信息,开始了从政论时代向新闻时代的转变。
转变的原因,主要有:
(1)在袁世凯的淫威下,言禁森严,动辄得咎;报纸大多噤若寒蝉,不敢在言论上引火烧身,于是避为上策,少发或不发政论;多登消息,少发评论便成为自保之道。
(2)民国建立,本以推翻封建专制为鹄的并因此执言论牛耳的政论报纸,忽然间失去了自己抨击对象与努力方向。革命似已成功,报纸仍在战斗,只是成了政党间互相攻讦、谩骂的武器,甚至演出殴人毁报的全武打,致使民众对民初的政论丧失兴趣,对政党报纸的政争印象不佳。
(3)变动出新闻,需要出价值。袁世凯复辟帝制的丑剧发生,日本向中国提出21条要求,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苏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消息传入中国,这些重大事变将对中国前途产生什么影响,民众十分关心事态的发展,新闻传播媒介自然应该满足民众欲知未知应知最近事实变动的信息需要。
(4)科技进步,新闻信息来源的客观条件也大大改善,如外国通讯社稿件的采用,通信设备的改进,通讯网络的形成,一批名记者的出现等等。
二、新闻业务的改进与名记者的出现
近代报刊,是西方的舶来品,并非中国土产。近代报刊从舶来品向中国化、本土化的转变过程中,是西方报业模式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的过程。推动这一变化的原因,一是西方报人为达到预期的传播效果,所办报刊力求适应中国读者的口味;为了适应中国知识分子的心理需求与文化习惯,西方报人还注意吸取与运用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与孔孟语录。一些早期参加外人在华办报活动的人士,他们自然而然把中国传统文化带到报刊工作中去。从新闻文体的发展变化,可以从中窥见这一演变轨迹。
这一阶段,由于新闻成为主角,采写特色的独家新闻,便成为各报竞争的重点。采访决定写作。由于新闻成为报纸的主角,消息通讯地位的提高,促使报馆内部的组织机构的变化,采访部(组)开始设立,本埠或外埠的访员、通讯员开始出现。实力雄厚的大报甚至争相聘任驻北京的特派记者,如《申报》有黄远生、邵飘萍,《新闻报》有张季鸾、《时报》有黄远生、徐凌霄;为加强国际报道,个别大报甚至开始派出特派记者赴国外采访,如1918年,天津《大公报》以驻外记者名义派遣胡政之去法国采访巴黎和会。这些特派记者的共同特点是:
(1)受过资产阶级的高等教育,知识渊博,其中绝大多数是留日学生。
(2)视野广阔,接触过现代资产阶级新闻理论与实践,有一定的办报经验。
(3)有较好的中西学问基础,熟练的采写技巧和适应的能力。不少闻名中外的新闻与通讯,就是这些记者在麻将桌旁与觥筹交错之余拟就的。
民初著名记者有黄远生、刘少少、林白水、朱少屏、邵飘萍、徐凌霄、张季鸾、胡政之等人;黄远生著名度最大,另作专节介绍,其他7人简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