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从德国留学归国的傅斯年,特别是姚从吾也相继在国内宣传兰克的“客观主义”史学方法。傅斯年虽然在英、德留学并非专修史学,回国后也未对兰克的史学理论和方法作过系统阐述,但他对兰克派的史学无疑是推尊的,曾谓历史研究“乃纯就史料以探史实也。史料有之,则可因钩稽有此史实;史料所无,则不敢臆测,亦不敢比附成式。此在中国,固为司马光以至钱大昕之治史方法;在西洋,亦为软克(即兰克)、莫母森(即蒙森,Theodor Momnsen,1817—1903)之著史立点”。并对德国史学家伯伦汉(ErnstBernheim,1850—1922)阐扬该派史学方法的名著《史学方法论》下过相当的功夫。他在中山大学和中央研究院先后创立语言历史研究所和历史语言研究所,推崇语言学和历史学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和极力鼓吹“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的观点,显然都受到过德国语言历史学派的影响。不过由于傅斯年本人对兰克史学的整个理论体系缺乏深入了解,故其所强调的方法和实践都不免限于史料或史实考证之一隅,而忽略了兰克注重历史整体性和复杂性的一面。相比之下,在国内对兰克史学作了更多理论宣传的则是姚从吾,据称他开设的史学方法课程,“在课堂上,以一半以上的时间介绍德国从兰克到班海穆(即伯因汉)的史学”。在30年代,伯因汉的《史学方法论》以及美国学者弗领(Ferd Morrow Fling)据此删改而成的《历史研究法》也被中译出版。前者对兰克史学的基本原则作了系统归纳,与《史学原论》同被誉为“集历代史家学说之大成”和“能采撷那时所谓最新学说的精华”之作,在国内广为流传引用,对形成其时史学界重视史料和史实考证的风气起了很大的作用。
又如胡适极力宣扬的美国实用主义(Pragmatism)哲学,从学理上说,原本也是实证论的一个分支,其特征是排拒“形而上学”的传统思辨哲学和先验之“理”,强调经验事实的实在性与验证在认识事物过程中的突出意义。实用主义方法在中国的影响虽广及于哲学、教育、文化各研究领域,但从胡适的运用实践看,主要着眼点仍在思想学问和历史研究,尤以考证史学为多。他本人也一再表白,自己“治中国思想与中国历史的各种著作,都是围绕着‘方法’这一观念打转的”,目的在于宣传“科学方法”尤其是“考证方法”,并认为历史演变完全是多种偶然因素凑合的结果,谈不上有何规律可寻。这种观念及其在学术研究中表现出来的实际倾向,对引发五四新一代史家在现代方法论上的自觉,以及顾颉刚提出“层累地造成”的古史观和“古史辨”的兴起、“新红学”考证的风靡一时,都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至于美国鲁滨逊所倡导的“新史学”,虽在哲学思想上与实用主义有一定的渊源关系,但其史学观念却与实证史学有着较大差异。五四以后,经何炳松等人的译介,鲁滨逊及其学派的另一些代表作曾被纷纷介绍到国内,在史学界和历史教育界产生了相当影响。如1922年《东方杂志》刊登的衡如《新历史的精神》一文,在论述史学的目的、范围与史观时,不仅完全吸取了美国“新史学”的主张,还认为,在西方现代各派史学中,“最晚出而又最重要,且足以代表新历史的精神者,则综合史观也。综合史观亦名集合心理的史观,依此见解,无唯一之原因能释一切历史事业,舍一时代之集合心理外,不足决定一时代之事实。发现所以形成一时代之人生观,决定一时代生存竞争之分子而评量之、叙述之,则史家之责也。英之玛纹,美之布锐斯特、铁尔聂、鲁滨逊,其最著者也。使历史而果为有益于人之学科也,则固舍此莫属矣”。也有的撰文进一步探讨了整个欧美现代“新史学”运动的形成、早期发展过程及其思想渊源、治史主张等,声称“治史学者皆向新史学这条道努力”,方能取得更大的发展。直至20世纪三四十年代,国内出版的不少史学概论类著作,仍大多引用或不同程度地接受过“新史学”的观点。
此外,法国思想家柏格森(HenriBegson,1859~1941)的“生命哲学”,德国生物学家杜里舒(HansDriesch,1867~1941)的“新生机主义”、新康德主义弗赖堡学派李凯尔特(HeinrichRickert,1863~1936)的历史哲学,以及所谓“生理学的史观、心理学的史观、人种地理学的史观、经济学的史观、天文学的生物学的和地质学的史观”等等,都在这一时期有所输入。20年代末以后,德国史家斯宾格勒(OswaldSpengler,1880~1936)倡导的“文化形态史观”也经张荫麟、雷海宗等人的引介流入中国。其情形正如何炳松所描述的那样:“吾国近年来史学界颇受欧化潮流之激荡……其对于西洋史学原理之接受,正与一般政治学家、经济学家、新文学家同……一时学说纷纭,莫衷一是,大有处士横议、百家争鸣之概,诚不可谓非吾国史学界复兴之朕兆也。”上述西方现代史学理论与方法的输入,无疑为活跃中国史坛,推进其现代化的进程注入了新的生机。但另一方面,也向中国史学界提出了一个如何正确鉴别吸纳西方史学,以进一步发展自身的时代新课题。
从现代中国对西方史学的吸纳过程中,我们还可发现这样一些值得注意的特点或倾向。
首先是西方史学的输入呈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多元化格局。这种多元化,不但表现为输入内容的五光十色,流派纷呈,更主要的,还在于其时新史学界对外来文化普遍持有一种民主开放的意识。即使是一些深受西方某派史学影响的学者,也并不拘泥于一家一派之说,而多能以理性务实的心态对待其他各派的史学且加以综合的取舍。如何炳松,虽最注重美国鲁滨逊一派的“新史学”,但对朗格诺瓦、瑟诺博斯、伯伦汉诸家的史学方法论也作了不少译介并有所取法。其所编译的《通史新义》,内容基本出自瑟诺博斯的《应用于社会科学上之历史研究法》(一译作《社会科学与历史方法》),另一著作《历史研究法》的编写亦对伯伦汉、朗格诺瓦之说多有所取。至于引兰克学派为同调的傅斯年,其所强调的“现代的历史学研究,已经成了一个各种科学的方法之汇集。
地质、地理、考古、气象、天文学等,无一不供给研究历史问题者之工具”,显然也非兰克的史学方法所能局限,倒是透露出了几分“新史学”派的胸襟。这种情况,可以说在相当程度上规定了中国现代各派史学思想渊源的复杂多面性。
其次,与20世纪初年对西方史学的接受偏重于思辨的历史哲学(主要是进化论历史观)以及有关寻求历史“公理公例”的观念不同,五四以后非马克思主义史家对西方现代史学的吸收往往更注重于方法论。虽然此期也有如鲁滨逊的“综合史观”、柏格森的生命哲学、杜里舒的“新生机主义”等传入,但大多数专业史学家都不甚重视。20年代末即成为国家最高史学研究机构主持人的傅斯年更是声称:中央研究院史语所“同人之治史学,不以空谈为学问,亦不以‘史观’为急图”。“历史哲学可以当作很有趣的作品看待,因为没有事实做根据,所以和史学是不同的。”而二三十年代出版的一些“史学概论”类书,也大多以讨论方法论为主,而很少涉及历史观和历史本体论问题。
对于历史因果律,这些人更表示难以理解,傅斯年即说:“现在的科学家没有一个相信因果律的,只有宗教家才会相信因果律。”连原先主张历史有“公理公例”可寻的梁启超,这时在接触了柏格森、詹姆士、李凯尔特等人的学说后,也认为“历史最多只能说是在缘而不能说因果”,因为它并不受“必然法则的支配”。这种史学思想倾向,与当时西方史学界风气的转变恰好是一致的。英国史学家杰弗里·巴勒克拉夫的《当代史学主要趋势》曾对此种现象作过分析,指出:19世纪末、20世纪初,“历史学界的重大争论是在以孔德和巴克尔为代表的实证主义和以德罗耶森、里克特(即李凯尔特)以及温德尔班为代表的唯心主义之间展开”,结果双方达成了事实上的妥协,“在理论上,大多数历史学家接受唯心主义的立场,将历史学与科学严格地加以区别,强调直觉是历史学家处理历史的最终手段;但实际上,大多数历史学家的方法论却以实证主义为依据。也就是说,历史学家的主要目标有两个,一是发现‘新事实’,一是‘通过历史的批判’来消除谬误”,“即将历史学家的工作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第一个是搜集和准备资料阶段,第二个是解释资料和表述成果阶段。前一个阶段以实证主义为主;在后一个阶段中,历史学家的自觉本能和个性起主要作用”。而实际上,造成这种现象更为深刻的文化背景还在于,19世纪以来西方资产阶级学者在提出的各种“近代科学”历史观纷纷破产以后,原先那种试图认识人类自身的信心已大为动摇,其历史学也放弃了寻求社会发展规律的目标,而更多地以搜集史料和考证一事一物为职志了。
第三,综观现代中国史坛对西方史学的吸纳消化过程,还可发现,尽管其时输入国内的西方史学五花八门,但影响深入持久的并不多,真正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形成规模宏远的史学流派的,非马克思主义史学中差不多仅实证史学一脉。这种情况的出现,除了因前述西方史学思潮的影响外,更主要的乃是受本民族文化演变特点制约的结果。中外文化交流的历史经验表明,任何外来文化的输入,必须在本国文化的土壤中找到其适合的生长点,才可能产生持久的生命力。对此,当时不少学者已有相当理智的认识。如王国维即指出:西洋思想“即令一时输入,非与我中国固有之思想相化,决不能保其势力”。西方史学输入后的命运自然也是如此。实证史学所以能成为五四以后数十年间我国史学界的一种时尚,并取得了一系列骄人的治史成就,很重要的原因,乃在经过国人的吸收和改造,它已找到了与中国传统史学的结合点,特别是其所强调的依据经验事实或史料恢复历史真相的主张,和传统史学注重记载历史与考实的“求真”精神不谋而合,而其形式逻辑的归纳演绎与清乾嘉朴学的考据方法尤有相通之处,正是在这两者相互沟通的基础上,才形成了我国现代史学史上影响深远的科学方法派、古史辨派和新考证派等史学流派。相比之下,美国“新史学”等虽然传入之后一度在史学理论界的影响甚大,其治史眼界和方法也不乏较西方传统实证史学更具远见的地方,但由于这种新史学观念与中国传统史学的范式差距较大,一时难以找到较切实的结合点;同时,也由于当时中国在现代科技和社会科学方面尚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而无法如美、法等国那样为“新史学”的实践提供较为坚实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方法论成果,甚至缺乏为一般社会理解和接受的基础(因科学水准低),这就使得其影响力始终只能停留在思想层面,而很难在中国现代史学实践中扎下深根并结出可观的成果。
四、研究世界与融入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