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从生物学角度来说,华莱士相信所有种族在生理和智力潜能上是平等的,黑人并不天生地比白人低劣,他并且利用大量解剖学的证据来论证自己的观点。一个有力的证据就是,黑人与白人的大脑差不多大小,结构也没什么悬殊。哪怕是史前人的大脑,其容量和复杂性也毫不比现代人逊色。更重要的是,野蛮人经过教育和培训,完全可以过上现代人的生活,好莱坞众多有才华的黑人电影明星对此有很好的理解。如果华莱士活到现在,肯定要把小马丁路德金(Martin King)和美国新任总统奥巴马(Barack Obama)列为他理论的见证人。
也就是说,在身体结构主要是大脑结构方面,自然选择已经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剩下的事情,是自然选择所无能为力的。
华莱士论证说:在满足自然选择的要求方面,大猩猩的脑已经足够用了。如果自然选择继续发挥作用,最多让人脑再大出那么一点点也就足够用了,可是人脑却比大猩猩的脑大了一倍半。纯靠自然选择的力量不可能弄出这么大的头脑来。如果只是为了活着,实在也是用不着这么大的头脑,浪费不说,自然选择也不可能满足这种无理的要求,它有能力为人类提供一个比大猩猩大点的头脑,但没有义务提供一个哲学家的头脑。
华莱士理由是很清晰的:如果自然选择是正确的,人类就不该拥有如此大脑。即便拥有了如此大脑,也不该产生如此文明。因为三万年以前的克鲁马努人(cro-magnon)就已拥有了比现代人还大的大脑,但他们却一事无成。
不单是在智力方面,华莱士认为白种人的很多东西,比如女人美妙的声音和娇好的面容,也是很难用“自然选择”来理解的。歌唱这种高雅的东西,比如花腔女高音,只有文明人可以欣赏,可是精致的歌唱器官却早已在野蛮人那里装备完毕,野蛮人自己却并不知道如何使用,最多偶尔吼几嗓子,远算不上是歌曲。唱歌的天赋似乎是专为文明人度身定做的。
也就是说,大脑,或者优秀的声带,这些文明所必需的器官是在我们有这种需要之前就已制作完成的。因此,这不可能是自然选择而带来的产物,自然选择绝不生产无用的东西。
到这里,华莱士的结论也就水到渠成了:“我们从这一组现象中得出了必然的结论,一个更优越的智慧在指导着人类,按一定的方向,向着一定的目标发展。”
达尔文苦口婆心地劝华莱士“不要断送您自己和我的孩子”,后来又语气严厉地批评华莱士快要变成了一个蜕化了的博物学家。但华莱士仍然义无反顾地抛弃达尔文而奔向了上帝的怀抱。本来是达尔文最重要的支持者的华莱士,就这样成了达尔文难以解决的对手,最终蜕变成了一个彻底的自然神学主义者。
古尔德对此有一个裁决意见,他认为超选择太夸张了,自然选择制造出来的一个器官可能会同时拥有很多功能,我们为了采集更多的食物而进化出来的大脑,同时也具备了欣赏音乐和思考天地哲理的能力,尽管这种能力在当时只是副作用。同样地,初装的喉咙可能只是为了偶尔吼几嗓子,但是不妨碍这个喉咙同时也可以唱出华美的高音。就好像是我们的牙齿,起初是为了撕咬猎物,但现在不应该被禁止用于轻轻叩击恋人的舌头。出于一种目的而出现的器官,完全可以顺带做点别的事情。这些顺带出现的功能,后来,有一部分喧宾夺主,反而变成了主要功能。大脑就经过了这样一个转变的过程。
当然,这个问题不是华莱士一个人的困惑,这几乎是当时所有智者的共同困惑。面临着人类似乎很明显地在向着所谓文明的方向进步的趋势,纯自然的解释总是那么的苍白而软弱,不弄一个上帝来引着大家向前走路的话,心里总是不爽。
另一批有头脑的学者们,比如斯宾塞和马尔萨斯等人,不好意思总拿上帝来蒙事,所以就费尽心力地去证明,人类的进步其实仍是一种自然属性,要想活得更好,就必须进步,要想进步,就必需发展伦理和道德。这种称为文化进化论的东西提出了一个明确的方向,单线的从低级向高级进步的方向。在进化论者听来,这要比华莱士的想法有道理得多。
可是,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强调进化是没有方向的,而文化进化论则强调了进步的方向,而且态度还很乐观,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而这个矛盾,到目前为止,似乎是越来越严重。
现代进化论学者们对人的生物学本性看得很清楚,也很不留情面。1967年,英国动物学家莫里斯(Desmond Morris)出版了一本研究人的行为的享有世界声誉的学术畅销专著,名字干脆就叫《祼猿》。莫里斯以惊世骇俗的表达方式把人类直接比作为一种没有毛发的祼着的猿猴。其明确的科学态度和无可争议的科学事实让人不容回避人类的动物本性。其直率的态度和通俗的语言也是该书畅销与传播的保证。据说,《祼猿》在全世界的销量已达两千多万本。该书也因其对人类肢体语言客观的揭示而被称为“肢体语言的圣经”。
这本书当时就引起了巨大的争议,特别是其中关于人类性本能的演化和形成让许多人觉得难以接受,比如,莫里斯把女性鲜红的嘴唇和阴道做了某种联系,从而为女性涂口红寻找生物学起源,这在现在听来不免仍觉难堪,所以该书曾被许多保守国家列为禁书。在中国出版时,此书也有很多删节。
通过一些激烈的描写,莫里斯态度鲜明地把人类划进了动物的范围,他相信人类的动物本性比我们想象的要深刻得多。并且,无论科学如何发展,人类仍然是相当简单的生物现象。他把那些看起来高动物一等的人类所特有的思想、矜持、骄傲等特征统统视为无物,那只是人类生物学特征的一些副产品罢了。所以,莫里斯一再强调:“我们仍然只是微不足道的动物,受着动物行为一切规律的支配。”
莫里斯当然很了解,把人与动物放到平起平坐的位置上会激起怎么样的愤怒和指责,他早有心理准备,他知道有一些人“一想到自己卑微的起源和出身就不免觉得有些恼怒”,既然如此,那些风涌而至的怒骂当然也就不会让莫里斯感觉有什么奇怪了。
不仅如此,莫里斯还反驳了那些对人类的未来抱乐观主义态度的思想,他不认为科学的进步有能力压倒人类的一切生物冲动。因为人类原始的动物本性绝不允许这样做。换句话说,如果人类没有了动物的本性,那也就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了,那是神。
美国加州大学生物学教授、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杰蒙德(Jared Diamond)于1992年出版了另一部打击人类自尊心的《第三种猩猩》,这本书的主题就在于书中之中:人类只不过是两种黑猩猩之外的第三种黑猩猩而已。
看来,这已是科学界对人类性质的主流看法,我们不是天之骄子,至多,算得上是有一点运气,在性享受方面比其他动物要更丰富一些,在其他的所有动物性方面,都没有突飞猛进的发展。我们不但是凡夫俗子,根本的,我们就是一种动物。
动物最关注的,是不是关于性的话题?
下面就开始另一个更为头疼和不可分辨的内容:性选择。这个话题也首先是由达尔文和华莱士挑起。而且,一直争吵到现在,似乎仍没有一个完结。
恼人的秋风不断吹拂,年轻的恋人陷入了无尽的相思,剪不断理还乱的情绪无时不在折磨着少女的心。
同样,也在折磨着进化论者的大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