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这些信好好地收藏起来,放入一个可以上锁的盒子里。盒子的外面,写着“快乐车票”几个字。妈妈是最讨厌“车票”这两个字的人,所以她永远不会对我的宝贝感兴趣,也永远不会明白,这里面的东西,随便抽出一个来,都是一张在快乐间可以畅通无阻使用的车票。时时地打开来看看,我便会和沈康一样,成为那个只记住快乐的孩子。
那年的夏天,刚刚来,便已是热得厉害。记得我与辰常常在第一节晚自习后,跑到操场高高的看台上去,仰头看夜幕上,疏淡的星星。偶尔,会有一丝风,吹过汗津津的脖颈,带来片刻的清凉。与看台一墙之隔的另一侧,是大片的麦田,许多不知名的虫子,躲在其间,兀自歌唱。被教室里污浊的空气困住太久的心,在这样的静谧里,常常会如一粒种子,不过是遇见了几滴水,便将那生命,倏忽膨胀开来。
最喜欢谈起的,当然是那些遥远却璀璨瑰丽的梦想,它们如那些寂静的星子,遥不可及,却始终用那明明灭灭的柔和的光泽,吸引着我们的视线。辰说,他希望能够读法律,做一名威风凛凛的法官。而我,则朝辰吹嘘说,那几年后的我,一定是扛了摄像机,去采访他的记者。有时候我们会开玩笑,说如果将来哪一个犯了错误,兄弟一定要记得手下留情;说完了彼此便哈哈大笑,几乎快将天边一颗微弱的星星,震落下来。总是在听见铃声的时候,才以百米的速度,飞快跑回教室里去。在沙沙的写字声音里坐下来,常会彼此对视一眼,而后将唇角上扬,默默地为对方加油。
两个月后,我们走入考场,为十几年的读书,做最后一份试卷。每一场考试结束,不管感觉如何地糟糕,我们都会击掌庆贺。5场考试,像是历经了5次炼狱,每一次,都充满了焦虑与苦痛。但是,知道有一个人,在陪伴着自己,还是让我们,一分一秒地坚持下来。
考试终于结束的时候,我们买了酒,在一片狼藉的教室里,一直喝到路灯次第亮起,查夜的老师,也晃着手电,目光凌厉地从窗外看过来。而我们,却是不约而同地,在那束箭一样射过来的光线里,屏住呼吸,迅捷地将腰弯下去。光束滑开去的时候,我们在微弱的灯光里,看见彼此的眼睛里,竟是有晶莹的东西,在安静地闪烁。没有说,但我们都知道,那是眼泪。
高考的录取通知书下来,我们又去喝了酒。依然是在教室里,只不过这次没有了钥匙,是破窗而入。我们借着酒劲,肆无忌惮地唱歌,又在黑板上,胡乱地写一首没头没尾的诗。还在自己暗恋的一个女生课桌上,刻下大大的“爱”字。有低年级补课的学生,好奇地探头张望,随即便被我们更为大胆的举止,吓得一溜烟跑开去。终于吼到彼此都没有了力气,横七竖八地躺倒在地上。不知是谁,在走廊里唱一首《朋友》,静默听了许久,辰伸过手来,拍拍我的臂膀,说,兄弟,你走了,谁来陪我?我以为自己会坚强地忍住,不哭泣,但那眼泪,还是在这样一句话里,夺眶而出。
我与辰,就这样被一纸通知书,天涯海角地隔开来。我在暑假后,便去了厦门读书。而辰,则再一次留在了高三的教室里。尽管人已在清幽的大学校园,但一颗心,却还是陪着辰,在复读的征途上,漫漫跋涉。每隔十天,便会给辰写信,文字,始终是小心翼翼的。总是像在穿越一片森林,双脚,将那些美丽却带刺的花儿,一一绕开去,只在那安全开阔的平坦地上,悄然走过。我提及我们喜欢的女孩,烫了漂亮的碎发;提及教体育的老师,据说发了福,跑起来的时候,像一只肥硕的企鹅;提及辰的文笔,比以前愈发地老道,我这新闻系的学生,快要赶不上了。我在纸上,天南地北地神侃,但唯独,不谈自己的大学。
辰不知道,我那时在大学里多么地风光。我做了学生会主席,有了模样可人的女友,我的文章,频频在晚报上亮相;我还学会了素来厌恶的阿谀奉承,被系里的老师,视为得意门生。同学录上,上传照片最多的,总是我;有昔日的同学,说,为什么这个一向内敛的家伙,如此张扬,你看他那胖胖的笑脸,连诺大的网络,都快盛不下了。
是的,几乎每一个人,都知道考入名牌大学的我,其实是多么地招摇。除了辰。但却没有一个人知道,这样的快乐与恣意,其实我只想与辰一个人,分享。
那一年,我给辰,写了许多的信,却是只收到他短短的一封。他说,兄弟,在大学里等着我,记住,不要跑得太快。
但辰,终于还是被我无情地落下。又一个夏天来到的时候,我与辰,在露天的夜市上,将一瓶酒,喝到天色微明。有推车叫卖豆汁油条的,过来,问我们吃不吃早餐。辰买了两份,递给我,说,兄弟,垫垫肚子,赶路吧,尽管我再也追不上你,但这份豆汁的情谊,还请兄弟记得。我扶起已是醉到走路不稳的辰,在夏日清晨浅淡的花香里,送他回家。
辰此后走南闯北,四处打工,极少与我相聚。但每到一处,他最先做的,便是写信给我。知道我写文章,便将每个地方的晚报信箱,收集起来,邮寄给我。尽管这些我在网上,会毫不费力地便能查到。辰始终没有学会使用电子信箱,曾经有一次网吧近在咫尺,他却为了给我寄一张卡片,辗转两路公交,才找到一家小的邮局。每有同学看到辰的来信,便猜测说,你的这位朋友,学识一定不浅,否则,哪能写出如此俊朗遒劲的字体?我从来都是笑而不答,我一直以为,是自己懒于讨论这样的话题,但许久之后,我才发现,原来,是辰的卑微,让我突然感到难堪。
犹记得我要毕业的那年夏天,辰专程从苏州过来,为我终于找到一份体面光鲜的工作庆贺。那时流行同学间请客吃饭,为了热闹,我顺便叫了另外几个同学。落座后我才发现,这是一个多么愚蠢的决定。我忘了辰不像我一样,因为四年大学的“锻炼”,已经习惯了这样喧嚣吵嚷又夹杂了虚伪称赞的场合;辰一直在困顿的边缘上挣扎,既不热衷那些流行的娱乐八卦,也不懂怎样在酒桌上,与人进行心智上的周旋和交锋。一满桌的人,皆是踌躇满志的模样,彼此间称兄道弟地捧来捧去,但那心,却在这样黏稠的热情里,愈发地隔得远。
而辰,则至始至终都沉寂无声,有人想要探他的虚实,故意地引他开口,弯来绕去,最后只落得一个无趣。喝到最后,为了表示一下我这主人的一份心意,我逐一敬酒过去。大家都虚假地推让一番,便撂下了。唯独辰,端起满满的一杯,一仰头,便喝得滴酒不剩。大家都起哄叫好,说再来一杯,辰竟是果真又干掉一杯。当辰又为自己斟满的时候,我听见一片喝彩声里,有人小声说道:这个人真是够傻,这么拼命,值得么?
而那一刻,我却在辰的“仗义”里,明白,被我们居高临下睨视着的辰,其实,是多么地孤单和难过。
我不知道,那是我与辰之间,喝的最后一次酒。在一个乱哄哄的酒馆里,与一群毕业后便杳无音信互不联系的狐朋狗友,说着一些言不由衷的话,喝着一杯杯白水一样寡淡的酒。花了几百元钱,但我与辰,却说了不过是几句话。其实我与辰都明白,一碟小菜,两个石凳,三两白酒,对久未见面的我们,就已是足矣。但偏偏,我那么虚荣地,选择了前者。而恰恰就是这样烟花般繁盛的一场聚会,让我与辰,飞快地便弄丢了彼此。
辰从我宿舍里收拾了行李走的时候,我正在上司面前大献殷勤。辰发短信给我,说你太忙,就不用来送我了。我简短地回复一个好字,便又满面红光地去给一个出行的上司预定车票。是赶到车站的时候,隔着一重重的人,瞥见辰站在检票口,神情落寞又满含希望地,回头找寻着什么。我用力地朝辰挥着手,却不过是片刻,辰便被前行的人群拥挤着,看不见了。
这一别,便没有了辰的音讯。偶尔回家,听一个同学,提起辰,说他大概去了内蒙,在一个无名的小镇上,做生意,攒了一笔钱,要娶一个当地的女子,与她的家人一起,做一个逐水草而居的牧民。还有人说,辰去了新疆,并固执地在一个偏僻的山村里,做了一名手执教鞭的小学老师。又有人说,辰是我们那一届学生里,混得最差的一个,一直在打工,却总是被人骗,曾看见他和一群民工挤在一起,等人来挑。
各种的版本,流来流去,我不知道究竟哪一个,才是真实。但我却是明白,正如歌里唱的,我终于失去了辰,在拥挤的人群中。辰这样决绝地与我断掉一切联系,扭头走自己的路,只是因为,他不愿成为我的负累;彻底地从我喧哗耀眼的生活里消失掉,是辰作为朋友,送给我的最后一份礼物。
而当青春散场,我们被无法预知的时光推着,背道而驰,愈走愈远,那段曾经一同走过的岁月,却变成夏日的夜空上,闪烁的星群里,最亮的那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