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玄幻清风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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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机遇巧合

在这片繁茂的森林里面,有着各种野兽出没,因为地理方位距东土皇朝太远,所以很少有猎人这出没,更别说其他人了。

在这片繁茂的森林里,除了野兽的出没,也有一位少年在这丛林穿梭之中。以为猎杀野兽为食,住在森林中最大的顶松木中的一个树洞,在树洞中搭起自己的草棚。形成了一个温暖的小房,在丛林中是那么得别具一格。

这位少年名为凌云,自十岁起,为了躲避仇家追杀,被管家带到这个森林中,管家离开森林后再也没回来了。但是整个森林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一个十岁无知的小孩,最终却在森林中顽强的生存下来。

至今已经八年了,凌云已经对这个森林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每天早晨凌云早早就起床,在树屋外的小溪洗把脸,穿上自制的白狼兽皮,带上那把管家交个他的铁质精剑,背上自己制作的木弓就到丛林中狩猎,每天都如此。

到了傍晚,凌云的修身也就开始了。凌云还没被仇家追杀前,也算是大户人的仆人的儿子。深得主人家喜欢,所以有机会跟武师学过如何修练身体。

练身是一种强化体能的修行。肉体有限,但却有无穷的能量,必须通过练身来提高自己的身体。

丛林中生存的凌云,每天傍晚都进行着练身的修行。在丛林中生存,身体必须强硬和敏捷,不然不可能对付得了那些猛兽的攻击。

做完练身的修行后凌云就回到树屋中休息,直至天亮,又开始他新的狩猎。

太阳刚出,凌云就已经在小溪前洗好脸,背上木弓和铁质精剑准备出门狩猎。

“今天的太阳真好,昨天吃了一天的白迷鹿肉,今天要换种口味,吃吃熊掌也不错。“

往树屋西边走,大约二十公里,有一条小溪,哪里经常有白熊出没,白熊喜欢在小溪中狩鱼来吃。

凌云步行来到白熊小溪,一直等待,也没发现有白熊的出没。

”奇怪,今天怎么没有白熊出没。“

等了大约一个时辰,别说白熊,连白熊的皮毛都没看到一条。

“这怎么回事,毛都没看到一条,不正常啊。”凌云恼火的骂了一句。

“去下游看看,我就不信,整条小溪都没有一头熊。“于是凌云就从小溪的上游开始往下走。

走着走着,快接近下游的瀑布了,却开始发现到处都是白熊的尸体,这些白熊还是刚死去的,血液还是温和的。

不止白熊,还有黑狼的尸体,黑狼好血,只要有一丁点腥味,黑狼都能闻到。

越往下走,野兽的尸体就越多,在下游瀑布处,发现了野兽的尸体堆。远远看去能看到一个人,凌云不管三七二十一,马上就飞奔过去。

”你没事吧,老前辈?“凌云紧张的问到。

此人年纪目测四十来岁,身穿白羽做成的长袍,眉毛八分开,给人一种敬畏却又尊重的感觉。但是他腹中有一个伤口,伤口为圆形开,伤口有五颗黑色的珠子围绕,血液不停的外流。

”小子,我都快死了,你说我能没事吗?“老前辈笑着说道。

从他的神情中,看出看破了世间的尘埃,没有痛苦的表情,泰然处之。

”那我带你回我的树屋止血吧,来。”

话刚说完,凌云就伸手想扶起这位受伤的前辈。

“小子,不必帮我止血了,我都是将死之人了。我腹中了五珠化腐掌,已经不能康复了,血是不可能止住的。就连我的神通都不能使用,枉我一身修为,最终也落得如此下场。”

“神通?神通就是传说中的修仙人突破凡人领悟后才能使用的,难道你是来自修仙界的?”

“没错,小子,我是来自修仙界的,我在太古庙中偶然得到一把断剑,名为清风,传闻是一把上古神兵,但却无人能使用。他们想抢我手上的清风剑,我的同门兄弟都已经遭受奸人杀害,我也中了五珠化腐掌,为了逃离追杀,我只好逆风而行,飞出了修仙界,进人了凡间。我再也无力飞行了,只好在这个地方了。”

”原来这样,所以白熊闻到血的味道就被吸引过来了。“

”我之所以杀了这些白熊黑狼,我是怕它们吃了我的血肉,会得到仙升,到时这些白熊可能就会破坏凡间的秩序。“

”这样吧,我一副金身血肉也没什么用途了,我就助你一把。看你这小子的额头,没有一丝仙缘,从命门看,你也不是运气之人,命途坎坷。不过还在你遇见了我,我还可以助你进入修仙界,以后的路就看你。“

”我可不在乎什么修仙界,自幼跟先生学习时,先生就说,修仙之人,能延长寿命,穿梭在天地之间,会识神通,造物,力大无穷。与人凡间相差甚远,穿越北方断脉山河,跨过苦楚桥就能进入修仙界。“

”小子,算你还有些见识。但我有一事相求。“这位修仙者不禁的落泪了,之前的那种畏敬的感觉早就消失了。

凌云一下子惊呆了,不知如何反应。

“前辈请说,晚辈一定帮你做到。”

“雁南塔下,镇压着我小师妹,我希望你能帮我救她出来,就这样一件事。”

“雁南塔是在修仙界吗?”

“是的,凭着你的肉体和修为,想进入跨过苦楚河是不可能的。我大限已到,我将我这副金身之躯的血肉和精气打入你体能,将你的肉体提神到另一个境界。”

说着,前辈二指一点凌云微眉心,前辈的脸开始变瘦变干,血水化为血气慢慢渗入看凌云的眉心。

一股刚烈的能量慢慢的汇聚凌云的丹田,凌云感觉到自己有无数的力量,好想爆发,一直膨胀。

“小子,我叫柳一眉,当你救出我师妹,你和她说,她自会明白。我现在将所有血气传入你体内。”

说完,前辈脸开始慢慢老去,皮肤也没了光泽,犹如干尸一般。精血也传送完了,凌云感觉从来都没这么精神过,力量好像比以前大了几倍。

前辈已经死了,凌云将他安葬在这小溪旁,拜了三拜,带着前辈留下的清风断剑就回到了树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