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物流管理概论(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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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国际物流(2)

国际物流系统网络研究的中心问题是确定进出口货源点(或货源基地)和消费者的位置、各层级仓库及中间商批发点(零售点)的位置、规模和数量,从而决定国际物流系统的合理布局和合理化问题。

在合理布局国际物流系统网络的前提下,国际商品由卖方向买方实体流动的方向、规模、数量就确定下来了,即国际贸易的贸易量、贸易过程(流程)的重大战略问题,进出口货物的卖出和买进的流程、流向,物流费用、国际贸易经营效益等,都一一确定出来了。完善和优化国际物流网络,有利于扩大我国国际贸易,提高我国跨国公司的竞争能力和成本势。

2.建立和完善国际物流系统网络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在规划网络内建库数目、地点及规模时,都要紧密围绕着商品交易计划,乃至一个国家宏观国际贸易总体规划。

其次,明确各级仓库的供应范围、分层关系及供应或收购数量,注意各层仓库间的有机衔接。例如:生产厂家仓库应与各中间商仓库、港(站、机场)区仓库以及出口装运能力的配合和协同,以保证国内外物流畅通,少出现或不出现在某一层级仓库储存过多、距离过长国际物流业务的核心是以实现国际贸易、国际物资交流大系统为总体目标。国际贸易合同签订后的履行过程,就是国际物流业务的实施过程,国际物流业务的运作流程基本如图10-1所示。

再次,国际物流网点规划要考虑现代物流技术的发展,留有余地,以备将来的扩建。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扩大国际贸易,增强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要建立健全高效、通畅的国际物流体系,实现国际物流合理化和国际贸易扩大化。

3.国际物流合理化建议

电子商务的发展,必然要求国际物流的网络化、系统化和信息化。我国的国际物流系统网络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为了促进我国国际物流系统网络更加合理,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合理选择和布局国内外物流网点,扩大国际贸易的范围、规模,以达到费用省、月艮务好、信誉高、效益高、创汇好的物流总体目标。

(2)采用先进的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和运输设施,加速进出口货物的流转,充分利用海运、多式联运方式,不断扩大集装箱运输和大陆桥运输的规模,增加物流量,扩大进出口贸和。

(3)缩短进出口商品的在途积压,包括进货在途(如进货、到货的待验和待进等)、销售在途(如销售待运、进出口口岸待运)、结算在途(如托收承付中的拖延等),以便节省时间,加速商品和资金的周转。

(4)改进运输路线,减少相向、迂回运输。

(5)改进包装,增大技术装载量,多装载货物,减少损耗。

(6)改进港口装卸作业,有条件时要扩建港口设施,合理利用泊位与船舶的停靠时间,尽力减少港口杂费,吸引更多的买卖双方入港。

(7)改进海运配载,避免空仓或船货不相适应的状况。

(8)综合考虑国内物流运输,在出口时,有条件要尽量采用就地就近收购、就地加工、就地包装、就地检验、直接出口的物流策略。

10.3国际物流业务运作的流程

(1)仓储管理总体规划。仓储规划方案应能做到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实现货物在仓库内快速、准确地流动。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通过仓库的组织结构,即设备机械化、计划编制、成本控制、信息监控以及工作人员组织安排的一体化才能达到。

(2)建立仓储管理信息系统。仓储管理一般由入库管理、库存管理、出库管理三部分组成。信息管理是现代仓储管理核心部分。仓库管理系统由条码技术、无线通讯技术、计算机系统和其他附属设备四个部分组成,为仓库完成运输、配送、加工以及库存管理功能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和支持。

(3)仓储工作组织安排。仓储部分规划主要根据仓储的类型、规模的大小、经营业务的类型和范围、作业流程和作业方式、组织管理模式等进行具体的设计。

(4)申请与设立保税仓库。按照申请与设立保税仓库的程序,即向当地主管海关提出设立保税仓库的申请,提供相关的申请文件,办理审批手续。

(5)保税仓库货物进口。根据实际情况,即是本地进货还是异地进货,办理进口申报及入续。

(6)入库管理。应按照入库管理的流程,即入库准备、确定货位、检验货物、入库交接和等进行入。

(7)储存管理。货物入库以后,便进入了储存管理阶段,它是仓储业务的重要环节。其主要内容包括货物的存放、保管、检查与盘点等。

(8)出库。对于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其出库的流向较为复杂,一般可分为储存后原状复出口、加工贸易提取后加工成品出口、在国内销售或使用三种情况。

(9)补货。补货是将货物从仓库保管区域移到拣货区域,并将作业做书面处理的过程。不管以什么为补货单位,补货步骤基本一致。补货作业的目标是确保商品能保质保量按时送。

10.4国际货物仓储业务管理实务

(10)保税仓库货物核销。保税仓库货物应按月向主管海关办理核销,主管海关对保税仓库入库、出库报表与实际进口、出库报关单及领料单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予以核销。(1)库存优化。库存可以通过仓储管理部分的优化途径进行优化。

10.5国际货物报检报关业务管理实务

10.5.1国际货物报检业务的基本程序

目前,我国进出口货物的检验程序主要包括报检、抽样、检验和领取证书4个环节,如图10-3所7K。

(1)报检。进出口报检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检疫机构申请检验。凡属检疫范围内的进出口商品,都必须报检。

(2)抽样。检验检疫机构接受报检后,须及时派人到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其内容包括货物的数量、重量、包装、外观等项目。现场检验一般采取国际贸易中普遍使用的抽样法(个别特殊商品除外)。

(3)检验。根据我国商检法规的规定,内地省市的出口商品需要由内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内地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签发“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当商品的装运条件确定后,外贸经营单位持内地检验机构签发的“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向口岸检验机构申请查验放行。

获准免检进出口商品的申请人,凭有效的免检证书、合同、信用证及该批产品的厂验合格单和原始检验记录等,到当地检验机构办理放行手续,并缴纳放行手续费。对需要出具商检证书的免检商品,检验机构可凭申请人的检验结果,核发商检证书。

(4)领取证书。对于出口商品,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报检员可以领取《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凭其进行通关。如合同、信用证规定由检疫部门检验出证,或国外要求签发检验证书的,应根据规定签发所需证书。

10.5.2国际货物报关业务的基本程序

(1)申报。申报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进出口货物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或者电子数据交换方式向海关报告其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随附有关货运和商业单据,申请海关审查放行,并对所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即通常所说的“报关”。

(2)配合查验。海关查验是指海关确定进出境货物的性质、价格、数量、原产地、货物状况等是否与报关单上已申报的内容相符,对货物进行实际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

(3)缴纳税费。缴纳税费的一般步骤如图10-5所示。

(4)提取或装运货物。在依法办理了进口货物的申报、配合查验和缴纳税费(或办理担保)等手续,获得海关放行后,就可以向海关领取签盖海关“放行章”的进口货物提货单或运单或特制的放行条,凭此单证到海关监管仓库或监管区提取进口货物并装上运输工具出运。

10.6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管理实务

10.6.1国际海运代理业务的基本程序

(1)接受委托。为了确定代理的范围和代理人的职责权限,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必须签订代理协议,委托协议是确定双方关系的重要依据。

(2)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必须签订代理合同,以确定代理的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授权范围内代理人的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因此委托代理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

(3)审核信用证。审核信用证在总的方面有从政策方面的审核,对开证银行资信情况的审核,对信用证是否已经生效、有无保留或限制性条款的审核,信用证不可撤销性的审核等主要由出口商进行。

(4)备货报检。一般说来卖方应根据出口成交合同及信用证中有关货物品种、规格、数量、包装等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地准备好应交的出口货物,备好货物后申请报检。货物经检验合格的,由商检机构发给检验证书,出口企业或其代理人应在检验证书规定的有效期内将货物出运。

(5)托运订舱。托运是指出口商委托货运代理或自己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出口货物的海上运输业务;订舱是指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承运人或其代理机构申请货物运输,洽谈船舶,运人其理人对种申给的行。

(6)代理保险。出口货物订妥舱位后,按照委托代理合同中的委托项目,由承诺办理保险一方办理保险手续。

(7)货物集港。在货运代理人接受托运、订妥舱位后,委托单位必须在船只截港期以前交付货物。当港口的船舶到港装货计划确定后,按照港口港务公司进货通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托运人或代理人办理集运手续,将出口货物及时运达港区集中,等待装船。

(8)代理报关。如果委托代理合同的代理项目中有需要代理报关一项时,当货物集港后,货运代理人要编制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经过海关查验放行后,货物方可装运出口。

(9)货物装船。在班轮运输的情况下,承托双方一般是以船舷为责任界限,因此装船是承托双方货物交接、责任划分的分界线。在实际的业务当中,一般是由港务公司集中装船并负责,但此时的承托双方的责任关系仍然不变。

换取提单,发装船通知。装船完毕后,货运代理从理货人员处取得经大副签收后的收货单,到船公司或其代理交付预付运费,用收货单换取已装船的提单,交给货主,准备结汇。货物装船后,卖方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对方了解装运情况,做好进口接货和办理进口手续的准备。

(10)制单结汇。货物装运后,出口企业或其代理人应立即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正确缮制各种单据,并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和交单期内,递交银行办理议付和结汇手续。

(1)托运与承运。货物的托运是发货人组织货物运输的一个重要环节。发货人在托运货物时,应向车站提交货物运单,以此作为货物托运的书面申请。车站接到运单后,应对具体情况进行认真审核。车站在运单上签证,表示货物应进入车站日期或装车日期,表示铁路已受理托运。车站受理托运后,发货人应按签证制定的日期将货物搬进货场,送到指定的货位上,经查验、过磅后,即交由铁路保管。当车站将发货人托运的货物连同货物运单一同接收完毕,在货物运单上力卩盖承运日期章时,即表示货物业已承运。

托运、承运完毕,铁路运单作为运输合同即开始生效。铁路应按国际货协的规定对货物担负保管、装车并运送到指定目的地的一切责任。

(2)货物发运。货物办理完托运和承运手续后,接下来是装车发运。货物的装车,应在保证货物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快速进行,以缩短装车作业时间,加速车辆周转和货物运。

(3)国际联运货物的国境站交接。在相邻国家铁路的终点,从一国铁路向另一国铁路办理移交或接收货物和车辆的车站称为国境站。国际铁路联运进出口货物在国境站的交接由两。

(4)租船订舱。货运代理人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就承担了安排进口货物运输的责任,负责选择运输形式和承运人,代办订舱或代签租船合同,安排装船并进行货物交接等各项业务。

(5)代办保险。进口货物在国外装船后,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做好接货准备,女n买方自行保险者应办理投保手续。

(6)准备单证。各项进口单证是进口货物在卸船、报关、报检、结交和运输各环节必不可少的,因此,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备用。

(7)报检报关。货运代理人接到进口通知单后,属法定商检货物需进行动植物检疫或药检的货物,先申请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书或商检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盖放行单后,凭进口货物报关单,并随发票、提单等有关单据申请报关。海关查验、征税后放行。

(8)卸船接交。进口货物到港后,货运代理人受收货人委托,负责在港口卸船接交工作。这些工作主要包括:卸船前的准备、卸船、处理验残和溢短以及特殊货物的接交等各主要。

(9)审核账单。货运代理人要替货主把好运费关,认真审核账单,并及时支付运费给船方。如货物买卖合同订有滞期、速遣条款,应及时向买方提供装、卸货事实记录,或按协议代表货主与船主结算。

10.6.2国际铁路运输代理业务的基本程序

(1)揽货。揽货是指物流公司为争取更多业务活动,而到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进行推销的活动。

(2)确定运输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航空货物运输的方式,如班机运输、包机运输、集中托运、航空速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