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从总体看参政党发展成员较为迅速。从成员人数看增长较快,截至2012年底八个民主党派总人数达87.7万人,5年间若以增长27万计则增长率为45%。近年来有的党派新成员发展态势强劲,部分省级组织的统计可以看出这一特点,比如湖北省九三学社,1998年至2009年全省社员人数由1477人增加到3004人,11年间实现了社员人数翻番;1997年底至2002年底社员人数净增527人,年净增率保持在5%以上;2002年至2007年社员人数由1905人发展到2671人,年发展率保持在7%以上,增长迅速。从组织数量看增长亦较快,截至2011年底地方组织数量达到2404个,基层组织数量达到37639个。
其二,参政党的成员人数发展呈现出了较大的差异。以2006年底统计数据来看,八个民主党派中,民革8万人,民盟18万人,民建10万人,民进10万人,农工党9万人,致公党2万人,九三学社10万人,台盟0.21万人,162其中,民革、民建、民进、农工党、九三学社人数相当,民盟人数走高,致公党较少,台盟则很少;至2012年时,民盟发展至23.5万人,台盟发展为0.26万人,6年间民盟发展5.5万人,台盟发展0.05万人。党派间成员发展的差距,与各党派的重点发展对象,也就是社会基础有关。其中有些社会基础逐渐萎缩的党派的发展很是不足,比如台盟。
2.就发展新成员的特点而言。调查显示,参政党成员有90%以上是“文革”后加入党派组织的,其中相当多的人是新世纪加入的。参政党新一代成员,尤其是新世纪以来加入党派的新成员,既体现出与老一辈成员相同的特点,也呈现出新特点。具体表现如下:
其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占比突出。社会基础出现新的变化。新时期以来,中国社会开始转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社会结构逐步变化,出现新的社会阶层。2002年中共十六大明确新社会阶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明确纳入政治体制,党派成为新社会阶层人士的主要吸纳者。以湖北省为例,总体来看,新社会阶层人士在民主党派成员中的占比逐年提升,从2006年至2012年六年时间提升了近5个百分点,至2012年达到10.4%;从发展新成员来看,其占比更为突出,至2012年在新发展成员中占比达到22.2%。这些表明参政党成员社会基础出现新变化。
其二,总体上继续体现参政党成员专业化、知识化的传统特征。据邢培儒2011年对浙江普陀区参政党70后、80后成员的调查显示,这一批年轻的党派成员都是在新世纪加入参政党组织,其中51%的“组织年龄”不足6年。他们学历高,知识结构多元,职业领域广泛。87%具有中、高级职称,56%是单位的中、高级管理或经营者。另据湖北省九三学社统计表明,其社员在人数快速增长的同时,新发展社员的质量也得到了有效的保证。2002年至2008年,其新发展社员中高级职称的比例一直保持在45%以上,个别年份达到50%以上,这一指标一直在九三学社组织中处于全国的前十位。可见,无论是专业能力,还是职业地位,都体现了参政党专业化、知识化的传统特征。
其三,年轻成员已经成为参政党基层组织的骨干成员。邢培儒2011年对浙江普陀区参政党成员的调查反映,21%的年轻成员已是参政党区级组织的领导成员,42%的年轻成员已是参政党总支或支委会成员,并有32%的年轻成员已经成为区一级的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生长于改革开放年代的新一代专业知识分子,已经成为参政党基层组织的骨干成员,并开始在中国特色多党合作政治制度的地方实践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力。湖北省的参政党基层组织表现出了同样的特点,比如致公党武汉、黄石、鄂州、襄阳市委会的领导成员基本上是新世纪以后加入的年轻成员。
其四,新一代成员思想上新锐、进取、活跃,具有较深厚的知识背景,较开阔的国际视野,也具有较强的包容性,熟悉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发展动态,有大局观,在社会经济的发展方面可充分发挥才干,思想状况总体稳定,主流积极健康向上,广泛认同中国特色政党制度,认同社会主义与爱国主义这两面旗帜,接受参政党的政治纲领。价值取向上自主、多元、独立,相比于老一辈成员,能更敏锐地把握社会经济发展趋向,竞争意识更强,对实现自我价值的要求更强烈,注重追求个人事业的成功,追求将个人待遇与对社会的贡献紧密结合起来,追求物质、精神生活的多方面享受,追求社会环境的优化,个性务实灵活。在政治参与上参与愿望更为强烈,政党意识更趋强烈,参政能力显著提高。
3.就领导班子的基本情况而言,总体呈现年轻化、高知化的特点。具体如下:
其一,中央领导情况。以新一届(2012年)参政党中央领导人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来看,相对往届,一是更为年轻化,二是知识层次更高,三是“海归”更多,四是多数曾在政府和各级机构担任实职,这些可以说是当前参政党中央领导层的共性。从年龄来说,在2012年换届时,包括主席、副主席在内的各民主党派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大多在20世纪50年代出生,平均年龄为57.7岁。党派中央委员会是各民主党派的中央领导机构。2012年集中换届共选举产生了各民主党派新一届中央委员1568名、中央常务委员373名。他们大多出生于20世纪50年代,中央委员平均年龄约为52岁,中央常委平均年龄约为54岁,年龄梯次更为合理。参政党副主席中还出现了12名“60后”,最年轻的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卢柯则出生于1965年。从知识层次来说,在参政党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共85人中,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11人,57人拥有博士学位(占比67.1%),所有人都有大学以上学历,专业学术水平大多较高。陈竺、万鄂湘、张宝文这三位新领导人均是行业翘楚。从海归经历来说,据不完全统计,八个民主党派的领导班子成员里,曾经留学国外或在国外做过访问学者的有42人,占到一半。这些“海归”中,留学美国、日本、德国、英国者居多,也有人在多个国家有留学和做访问学者经历。从担任实职来说,新一届参政党中央主席、副主席中,除了陈竺和万钢分别任卫生部部长、科技部部长外,新任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是最高法院大法官、副院长,新任民盟中央主席张宝文曾任农业部副部长;在党派中央副主席中有6人任或曾任副省长(副市长、副主席),4人任国务院部委副部长;此外还有若干厅局级实职干部。年轻、高知、国际视野、从政经验丰富,使新一届党派中央领导班子更具复合型优势,他们成为党派领导人乃至国家领导人,不仅有助于推动民主党派履行职能能力的提高,也有助于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决策向民主化、科学化发展。
其二,省级领导情况。以湖北省为例,省级领导相对于中央领导,差不多具有同样的特点,即年轻、高知、从政经验丰富,也比较具有开阔的政治视野。从年龄来说,自1997年政治交接之后,湖北省各党派再也没有出现高龄领导人的局面。以2007年党派换届来看,湖北省党派主委平均年龄58岁,至2012年换届主委平均年龄54岁,年轻化趋势明显;副主委年龄则上升,秘书长年龄相对稳定。
从学历来说,以民建湖北省委会来说,其主委副主委共8人,博士研究生3人(占比37.5%),其中硕士研究生3人,大学本科2人,相对于党派中央领导来说其博士学历层次比例虽有降低,相对于省级层次来说总体学历层次(硕士以上学历占比75%)也是较高的。就任职经历来看,除专职副主委外,其他领导成员其中目前2人为企业董事长,5人目前有政府任职,这些从政经历对于民主党派参政协商可以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
4.就民主党派成员在人大、政协、政府任职情况而言,中共十六大以来,各级中共党委对非中共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任用高度重视,参政党、无党派人士在人大、政协、政府及司法机关中的任职情况发展迅速,其特点可以总结为:高层配备逐步到位,任职领域逐步扩大,任职人数迅速增长。这种任职的迅速发展,为党外人士的成长发展及参政作为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具体情况如下:
其一,在人大的任职情况。截至2006年底(全国人大第十届),参政党成员、无党派人士共有17.7万人当选各级人大代表,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7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50人;省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41人,省级人大常委会委员462人;市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57人,市级人大常委会委员2084人。截至2012年底,在全国各级人大代表中参政党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成员18.7万人。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参政党成员5人,占比38%。
其二,在政协的任职情况。截至2006年底(全国政协第十届),参政党成员、无党派人士在全国政协中担任政协委员的有1343人,占委员总数的60%;担任政协常委的有195人,占常委总数的65.2%;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有13人,占副主席总数的54.2%。在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协中,有33.6万名参政党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协委员。截至2012年底,参政党和无党派人士在在全国各级政协委员中有37万人。2013年十二届全国政协中,全国政协副主席参政党成员8人,占比34.9%。
其三,在政府及司法机关中的任职情况。包括在政府以及司法机关等部门中任职。截至2006年底,参政党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地方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党外人士共3.1万人。其中,级别达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部委办、直属局担任领导职务副职18人;地方副省长、直辖市副市长、自治区副主席24人;中央正部级官员2人。此外,参政党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出任市(州、盟、区)副职者356人;担任省级法院副院长和副检察长35人;地市级法院副院长和副检察长141人。参政党干部的任职也从以往主要集中教科文卫等部门,逐步向关系国计民生的经济领域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监督领域拓展。截至2012年4月,全国有30个省(区、市)政府配备了党外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14个副省级城市配备了党外副市长15名,近90%的市县两级政府配备了党外副职,在政府、高法、高检中担任处级以上职务的达3.2万人。
(二)组织机构状况
第一,各党派中央机构设置大体一致。以民革中央机构为例,它的构成可以分为四块,其一是领导机构,按职权层级由上至下依次为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秘书长;其二是职能部门,按横向职责展开有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联络部、社会服务部、调研部;其三是专职部门,即各专门委员会;其四是所属研究会,有中华中山文化交流协会、民革中央孙中山研究会、民革中央画院;其五是所属报社、出版社,即团结报社、团结出版社。各参政党中央机构大体上都是这五大块。其它党派中央的机构设置与民革相比,其中,完全相同的是领导机构职权层级的设置,大多相类的是职能部门的设置,既有相类又有区别的是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所属研究会、报社出版社则各有特色和名目。
从职能部门的设置来看,只或在名称有区别,或在职能部门的内部处室设置上有区别,职能部门设置的多少上略有增减,比如民盟中央的职能部门除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社会服务部,另外部门名为参政议政部、研究室;台盟职能部门设置较少,没有社会服务部。在其中承担协商意见凝练工作的往往是调研室(或参政议政部)。
从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来看,各党派的名目设置从总体上看多相类,但也有些名目上的不同,这些不同的名目设置往往与该党派参政议政的重点领域相关,突显出了该党派的特色,体现比较突出的比如民革的祖国和平统一促进委员会,致公的留学人员联络工作委员会,九三学社的院士工作委员会,台盟的涉台政策策略咨询委员会、两岸关系研究委员会等。各专门委员会在协商意见的凝练中也发挥重要作用,比如民革中央《反分裂国家法》的提出离不开其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第二,各民主党派省级组织机构基本上是遵照党派中央组织机构设置,只是层级降低、规模较小、有些机构酌减而已,基本上可以看作是本党派中央机构模式的缩微。
在省一级组织,因为有的党派成立时间不长的原因,其机构的设置更为精简,比如致公党湖北省委会。尽管机构精简,致公党湖北省委会还是努力体现了党派特色,并在政党协商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对于省级组织来说,其承担起协商调研工作的职能部门往往是政研室或调研室。比如湖北民建省委会在《机关各工作部门职责》规定中,对于调研室的职责,第二条规定要“完成民建中央、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部署的年度重点课题、专题调研、课题招标、和社情民意等参政议政工作任务。按照省委统战部下达的双月座谈会选题,向全会各级组织布置、征集并整理发言材料。负责应急研究,组织召开‘经济形势分析’座谈会等”,第三条规定要“负责拟定省委会年度调研课题招标方案,并做好课题评审、验收和成果转化等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第四条规定要“完成省委会领导在全国、省‘两会’上的大会发言、提案和议案的征集、整理、撰写和上报工作。掌握提案、议案的立案情况、协助做好提案、议案的答复工作,及时向执笔人和有关方面进行反馈和通报”。169这些规定从专职机构的工作上很好地保障了参政党协商的组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