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我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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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金色笔记(1)

《百年孤独》

循环往复的咒语

加布里尔·加西亚·马尔克斯(GarcíaMárquez1927-),拉美作家,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1967年出版《百年孤独》,在全球引起轰动,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社会历史图景的鸿篇巨制”、“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主要作品还有《苦妓追忆录》《枯枝败叶》等。

家族的历史、国家的历史、大地的历史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咒语。

1982年10月,诺贝尔文学奖要颁发给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消息一出来,整个拉丁美洲和欧洲的一些左翼政府都为之沸腾了。刚上台的法国总统密特朗甚至比诺贝尔文学奖委员会早一天通知马尔克斯这个消息。获奖那天,马尔克斯家的电话忙到打不进去,古巴的卡斯特罗只好在第二天发来电报,祝贺这位拉丁美洲的英雄。

马尔克斯最有名的作品就是这本《百年孤独》,新版的翻译者是北京大学西语系教师范晔。这也是《百年孤独》首个正式授权的中文版本,在此之前的好几种译本已经被读者熟识,新版能否获得认可,要等待时间检验了。

在拉美,马尔克斯是老百姓很喜欢的一位作家。据说他得奖当天,哥伦比亚街头的汽车全都停下来按喇叭。记者访问一名妓女,知不知道我国出了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马尔克斯?她说:“当然知道,我读过他的书。”“什么时候知道他获奖的消息?”“刚刚我床上一个客人告诉我的。”这句话被认为是对作家最伟大的恭维之一。热心的记者为马尔克斯家特别架了一条电话线,以修复他和妈妈由于线路故障造成的长达三周的通话空白。原来他妈一直在祈祷儿子千万别拿诺贝尔奖,担心凡是拿到奖的人都活不长。马尔克斯在电话里告诉妈妈:“你放心,我会戴好黄色的玫瑰花去斯德哥尔摩,这样我就能保住性命了。”

这段对话听起来十分魔幻,难怪马尔克斯说为什么他的《百年孤独》在描写那么多如梦似幻的情节时会那么自如,因为“这些你们所谓的魔幻,在我们拉美本来就是现实的一部分,而且是我从小熟悉的”。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百年孤独》写于那个时期,拉美进入“文学爆炸期”,出现了很多了不起的大作家,比如最近才拿到诺贝尔文学奖的略萨。他们整体的文学风格和过去大家熟悉的欧美文学截然不同,气质独特,自成一套。而且这些作家也互相赏识,略萨就曾毫不吝啬地称赞《百年孤独》是拉美最优秀的小说。

这批作家彼此结盟,共同声援,也都有到欧洲留学、生活、工作的经验,于是造成了全世界对拉美文学的注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这股潮流在中国登陆。只不过我们当时对拉美文学的关注集中在《百年孤独》上,而对《百年孤独》的重视又集中于所谓的“魔幻现实主义”。

“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诞生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一开始讲的是一种绘画风格,以区别于当时甚嚣一时的超现实主义,其后转向文学。换句话说,这个词原本来自欧洲,并且在拉美也有人比马尔克斯更早就开始魔幻现实了。但为什么在《百年孤独》之后,魔幻现实主义才特别被人关注,又在中国掀起一阵狂潮呢?

很多人对魔幻现实主义文学这个概念有误解,以为就是在写实的状况中插进一点不真实的、神奇的、想象的元素。其实,真正的魔幻现实主义是把魔幻的元素当成真的现实来写,不夹杂任何质疑。

比如,《百年孤独》写到一种会传染的失眠症袭击马孔多村庄,疾病最初来自印第安人部落,幸存者逃到马孔多,被当地人收容,在家照顾孩子。马尔克斯几乎没有花太多笔墨去解释这个失眠症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是详细地编了一个故事去说明它,比如死人重新还阳,在屋里走来走去,或躲在树下哭泣,或半夜到房间跟你聊天……作者写的时候完全没把这当成怪事,活人看到死人也没有大吃一惊,好像这就是现实一样。

有人说,《魔戒》和《哈利·波特》不也是魔幻现实吗?以《哈利·波特》为例,它里面所谓的魔幻部分与现实是有明显区别的,作者也有意识地把这两层分开处理。而在真的魔幻现实主义里,魔幻和现实往往被等同起来。

有人说,《堂吉诃德》也很魔幻现实吧?没错,你甚至可以说《西游记》也很魔幻现实。可这些说法意义不大,因为魔幻现实主义不只是一种写作方式,也是一种历史现象。就好比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现代主义”这个词刚刚流行,很多中国学者说,后现代没什么了不起嘛,我们宋朝山水画就很后现代,山水画散点透视不正好辅印了后现代主义精神?

研究一个连“现代”都没有的年代是否“后现代”,已经失去了学术的严肃性。所以在“魔幻现实主义文学”这一概念诞生之前,追溯过去的作品是否是魔幻现实,不乏荒谬。

《百年孤独》自出版以来非常受欢迎,我不止一次听到很多大作家说,当年他们是看了《百年孤独》才发现小说原来可以这么写!连马尔克斯自己都说,写作的十八个月里,有种我在发明文学的感觉。现代小说的主流写作模式--现实主义,其实是欧洲资本主义萌芽后的产物。首先它相信有一个稳定的现实,小说的写作是对这个现实的客观观察,虽然有时候叙事者是第一人称,但他基本上具备了一种全知的、无所不在的状态,看到的世界客观而稳定。这种模式从欧洲开始,遍布全球。很多文化里原有的神奇传说、多重现实、科学与迷信不能分清,甚至小说语言本身的混杂多变,几乎都被现实主义霸权排挤掉了。

而当《百年孤独》出现且完成得如此出色时,大家猛然发现,为什么一定要用现实主义的方式和语调来写作呢?为什么不能把我们原有的民族传说和神话般的现实写进去呢?为什么不能用民间乡野父老说故事的方式来书写一部小说呢?

马尔克斯本人并不认同《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作品的说法,他认为他写的就是现实。坦白讲,我并不太相信这个说法。作为一个在欧洲生活过的人,他应该很清楚欧洲主流文坛的理念,想必也意识到自己的写作要突出某种异国色彩。难怪有人说,这本书不只是第三世界的寓言,也是一部自我东方化和异国化的文学作品。他其实是刻意魔幻了一把,然后又加以否认。

无论如何,《百年孤独》里有太多精彩发亮的句子和篇章。比如写失眠症侵扰,大家会忘记一个东西的名字,布恩迪亚家族想到一个办法,在纸上写出东西的名字,贴在相应的物体上:桌子、椅子、钟、门、墙、床、平锅、奶牛、山羊、猪、母鸡、木梳、香蕉。但问题是,就算记住名字,仍然会记不起它的功用,于是他们又详加解释,其中奶牛脖子上挂的名牌是一个极好的例子:“这是奶牛,每天早晨都应该挤奶,可得牛奶。牛奶应煮沸后和咖啡混合,可得牛奶咖啡。”

这种想象力很特别,读来又觉得不无道理,类似的例子贯穿全书。据说,马尔克斯写作时进入了一种非常特殊的状态,以至于写出来的所有句子都闪着光芒。书中讲述一场雨,这雨下了四年又十一个月,连绵不绝,使所有东西都腐坏变质,逼得称霸当地的美国香蕉公司关厂撤离。到了最后,雨水终于停下来了,“那些早在香蕉公司的风暴席卷之前就生活在马孔多的老住户,都坐在街头享受雨后初晴的阳光,他们皮肤上仍然残存着绿色的水藻,身上雨水留下的墙角霉味犹未散去”。

我看《百年孤独》最强烈的感觉是,马尔克斯简直在耗散自己的才华,因为到处都是密集而充满华彩的段落,每一页都充满了爆炸性的句子,从头到尾都贯穿着一种高度紧张、凝练的能量。每一个读过它的人,都会或多或少记住一些永远无法忘怀的片段。

比如写各色人物的死亡:全镇有史以来最美丽的女人死的时候,逐渐飘上天空,像天使一样慢慢消失不见;一个儿子死了之后,血从伤口里流出来,在地上形成一条行走的线,绕着房子的墙角,以免玷污了客厅当中的地毯,最后流到他妈妈的房间,通知这个死讯;整个家族的老祖母乌尔苏拉临死之前,身体越缩越小,缩回到婴儿一样;而家族最后一代传人,因为父母乱伦应验了传说中的诅咒,这个孩子长着猪尾巴诞生,又在出生后不久被蚂蚁掏空了身体,一路拖回蚁穴。

尽管有这么多令人难忘的段落,我想大部分人最难以忘怀的恐怕是小说的开头:“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的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的时候尚需用手指指点点。”

这是个《圣经》般的开头,《百年孤独》也被认为是拉丁美洲的《圣经》,从世界的创始开始,到世界的终结为止。书的结尾讲到兴盛百年的马孔多村庄最终衰落,布恩迪亚家族的最后一代人在房间里读着早在百多年前就写好的预言书--预言整个城镇和家族的毁灭:

“他没等最后一行便已明白,自己不会再走出这个房间,因为可以预料这座镜子之城将会在奥雷里亚诺·巴比伦全部译出羊皮卷之时,被飓风抹去,从世人记忆中根除。羊皮卷上所载的一切,自永远到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百年孤独》中的很多故事会让第三世界国家的读者看后觉得似曾相识:总会有那么一些人,一辈子就是个军人,做到最高头衔就是上校--像利比亚的卡扎菲一样;总会有一些奇怪的战争发生在自由派和保守派之间,可是打到最后没有人知道为什么打仗;也总有人在革命,只是革到最后自己也不知道革命是怎么回事。而书中资本主义势力的代表--香蕉公司来到马孔多鱼肉当地百姓,最后酿成屠杀,而后毁尸灭迹,再进一步将活人的记忆一并抹去,以至于用不了多久,就没人知道并相信曾经发生过如此惨烈的大屠杀了。

马尔克斯用一个家族的兴衰讲述一个时代的兴衰,他用了一个很特别的方法:人名的大量重复。大部分读者看着看着会把人名搞乱。

事实上,人名的混杂重复与某些情节的对应,都是作者精心安排的。它是重复的变奏曲。它告诉我们,家族的历史、国家的历史、大地的历史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咒语。

(主讲梁文道)

《裂缝》

没有情节的小说

多丽丝·莱辛(DorisLessing,1919-),英国文学老祖母,与伍尔夫并称“双星”。2007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代表作有《野草在唱歌》《金色笔记》等。

在这个虚构出来的原始社会,最早只有女人存在,而且这些女人都是非常被动、没有大脑的海洋生物。

2007年诺贝尔文学奖颁布的时候,会场里一大堆记者共同喊出两个字--“终于”,这个奖终于颁给英国女作家多丽丝·莱辛。莱辛获奖是实至名归,她也是有史以来最年长的诺奖得主。

莱辛自幼家贫,1950年发表处女作《野草在歌唱》一举成名。当时莱辛刚从非洲大陆移居英国,全部家当就是这部小说的草稿。小说通过审视白人农场主的妻子和黑人仆人的关系,描述了爱恨交缠的悲剧和难以跨越的种族矛盾。此后,莱辛的不少作品都以南部非洲为题材,因为反对种族隔离政策,她有四十年被禁止踏入南非。

诺贝尔文学奖宣布那天,很多大作家都在家里等电话,莱辛却若无其事地出去买东西了。回来一下车就被记者堵在门口。莱辛得知这个消息后,就坐在家门口的楼梯上开始接受访问。她说感觉像打扑克牌拿了个同花顺。的确,她已经把欧洲所有重要的文学奖都拿遍了,就差这一个。

莱辛是个很难定位的作家,她的风格太多样化,写过很多不同类型的作品。有人说,她是一位女性主义作家,可她自己强烈否认这个称呼。还有人认为,她是个关怀社会现实的左翼作家,她最终也背弃了这个标签。后来她还被认为是个科幻小说作家,虽然她的那些科幻作品写得其实并不怎么好。这也正是莱辛的特别之处,她总是不断探索新的写作方式。

最新这部《裂缝》(TheCleft)面世之后,毁誉参半,被认为不像大师的手笔。在我看来,这本书是一个伟大的失败,作者本身的意图很伟大,但结果失败了。这种失败仍然值得尊敬,因为作者有大胆实验的勇气。

在《裂缝》中,莱辛创造了一个神话世界,想象在远古时代最早的人类只有女性,生育都是通过单性自体繁殖完成。严格来说,这些女性更像是一种海洋生物,她们在海水中出入,像海狮或海豹一样躺在岸边的岩石上。她们平时就住在岛屿悬崖边的洞穴里,洞里的裂缝深不见底--这当然是女性生殖器官的象征。

这些裂缝有时会生出一些小孩,他们的身体前面有一种水管一样的东西--男性生殖器的象征。她们觉得非常可怕,就把这些小怪物送到死亡崖推入大海。后来她们发现这些小孩并没有死,还在岛屿内陆的山谷和树林里聚居在一起。原来有人违抗了女性家族族长的命令,偷偷养了一些小男孩,把他们当成玩具一样虐待,有的还被阉掉了。

有的小男孩逃到内陆去,他们贿赂老鹰,请它把被推下海的小孩叼过来。男孩们慢慢聚集起来,最终形成了一男一女两个对立的社群。这个故事还被套到另一个故事里面,讲述它的是一位罗马帝国的参议员。他本身也是史学家,在一个档案中发现了这段历史,就尝试建立一个逻辑,说明过去的人类社会到底是什么样的。

故事听上去好像很巧妙,但此书一出版就引来了不少争议。英美书评界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第一是来自女性主义的攻击,大家都知道莱辛是位了不起的女作家,但是很多人看到这个故事,还是吓了一跳。在这个虚构出来的原始社会中,最早只有女人存在,而且这些女人都是非常被动、没有大脑的海洋生物。相比之下,男人们充满了冒险精神,他们发明了火,建起了房子,还造船绕着小岛探险。很多女性主义者谴责这种说法,批评她犯了用性器官去分别男女本质的错误,认为不能将男女之间的生理差异乃至地位尊卑的不同,归因于天然形成的条件。

第二种批评则认为这本小说不像小说,因为它既没有情节也没有角色,故事非常简单,没有什么起承转合。所谓没有角色,是指小说中出现的人物,比如那个罗马参议员,还有原始社会的人,这些人物形象并不立体,也没有深入的心理发掘,连外表给人的印象都是朦胧模糊的。

角色是现代小说的必要条件,它首先假定了个体的存在,这个个体有性格、有欲望、有自我,跟其他任何人都不一样。但是莱辛笔下的人类祖先根本没有自我意识,连“我”和“我们”都分不开。他们所谓的姓名意义不大,因为姓名是用来区分人与人之间差别的,而在那个时代,这个差别并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