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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心肺脑复苏(5)

急救调度给出的指令中,应包括帮助旁观者识别心脏骤停患者(包括可能仍然喘息的患者),并鼓励旁观者在可能发生心脏骤停时实施心肺复苏。调度员应指导未经培训的旁观者实施单纯胸外按压(仅按压)心肺复苏。

4.学习给予成人ACLS和PALS的团队工作技能

多项复苏技能通常需要同时执行,且医务人员表现能够相互协作,以便尽可能减少胸外按压的中断。团队工作和领导技能仍然非常重要,特别是对于包括ACLS和PALS操作者的高级课程。

在成人ACLS和PALS培训中,如使用具有真实功能的人体模型,如演示胸廓扩张和呼吸音、产生脉搏和血压以及说话,可能有助于综合需要的知识、技能和操作。但目前证据不足,不能建议或反对在课程中常规性地使用模型。

复苏课程中仍然应该包括正式评估,作为评估学生是否达到学习目标以及课程有效性的方法。不应该只使用书面测试评估参加ACLS(成人ACLS或PALS)课程的人员是否胜任;还需要操作测试。

5.AED使用培训

基于人体模型的研究已证明,无需提前培训就能够正确操作AED。允许未经培训的旁观者使用AED可以拯救生命。模拟心脏骤停已证明,即使最基本的培训也可以提高操作能力,所以应该促进为非专业施救者提供培训机会。

要缩短为心脏骤停患者除颤的时间,AED使用不能只限于经过正式的AED使用培训的人员。不过,AED培训确实有助于改善模拟时的表现,所以仍然建议进行该培训。

6.复苏计划的持续质量改进

2010指南强调,复苏系统应制定治疗系统的长期评估和改进项目。

证据表明,美国各地区报告的心脏骤停发生率和预后相差非常悬殊。该差异进一步说明各个社区和系统需要准确认识每一例经过治疗的心脏骤停和评估后果。同时,这说明有可能在许多社区有措施和机会提高存活率。

社区和医院的复苏计划应该通过系统的方式监测心脏骤停、提供的复苏救治水平和预后。持续的质量提高包括系统性的评估和反馈、衡量或基准评价和说明以及优化复苏救治并减小理想复苏效果与实际复苏表现之间差距的努力。

可以使用心肺复苏提示和反馈装置培训施救者,也可以用作整体策略的一部分,以便为实际发生的心脏骤停提高心肺复苏质量。

口头总结是一种以学习者为中心且不存在威胁的方法,可帮助个人施救者和团队进行总结并改善表现。ACLS课程中应包括口头总结以提高学习效果,而且可用于总结在临床环境中的表现,从而提高今后的表现。

通过采用基于系统的方法,如区域治疗系统、快速响应系统或医疗急救团队,可能有助于降低心脏骤停存活率的波动性。

(四)不复苏指令

如果患者在进入手术室之前签订不复苏指令(Do-Not-Resuscitate,DNR),则使情况变得复杂,例如进行姑息治疗的病人。许多学者就此展开讨论,指出应考虑患者的医院和充分尊重麻醉医师和手术医师的伦理观。对于麻醉医师,需要首先考虑的问题是复苏包括哪些内容,麻醉时的监测和生命支持手段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复苏的一部分。对进入手术室的患者而言,最可接受的做法就是让其或其代理人参与详细地讨论,告知患者常规麻醉时怎么做的,患者在心肺衰竭时希望采取哪些治疗措施。所有这些患者与医师的讨论决定都应记录在病例中。

八、中风

中风治疗的总体目标是尽可能减轻急性颅脑损伤,并尽可能地提高患者的康复率。中风必须及早进行治疗,以下中风治疗指南再次强调中风治疗中的“D”以重申各个治疗步骤的重要性(某些步骤可能导致延误治疗)。通过综合公众教育、急救调度、入院前检测和分流、医院中风管理系统建立以及中风单元管理,中风治疗的治愈率已显著提高。

(1)由于中风治疗必须非常及时,所以需要在医学科研中心与社区医院之间建立地方合作伙伴关系。已提出“做好中风治疗准备”医院的概念,目标是确保在整个地区内通过有组织的方式提供最佳中风治疗措施(急救和长期治疗)。需要完成进一步的工作,以扩展区域中风网络的范围。

(2)各EMS系统应作为区域中风治疗系统的一个部分发挥作用,以确保及时完成分类并在情况允许时转移到中风医院。

(3)虽然血压管理是中风患者急救科室治疗的一个环节,但除非患者出现低血压(收缩压<;90mmHg),否则不建议进行院前降压治疗。

(4)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对于因急性中风入院的患者,如果由具有中风治疗经验的多学科团队在专用中风单元内对其进行治疗,则1年存活率、预后功能以及生活质量都有所提高。

(5)有关考虑使用重组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rtPA)时的适应证、禁忌证和注意事项相关指南已更新为与美国中风协会(ASA)/AHA的建议一致。

(6)根据报告,如果在出现中风症状的3小时内为急性缺血性中风患者给予重组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rtPA),则预后功能良好的可能性会提高;如果在出现症状的3~4.5h为慎重选择的急性缺血性中风患者进行IVrtPA治疗,同样可取得良好的临床效果;但与在3h内治疗相比,实现的临床优势较小。目前,在出现症状后的3~4.5h使用IVrtPA尚未通过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批准。

(7)近期研究显示,在中风单元进行治疗的效果比普通病房好,而且在中风单元治疗的积极影响在数年内都有体现。在中风单元进行治疗的优势可与使用IVrtPA进行治疗的优势相比。

(8)已更新中风患者的高血压治疗方案。

九、儿科复苏

众所周知,儿科复苏的处理不同于一般成人,需用特殊的知识和技能进行诊治,现在已经不再按照“小成人”方案来实施了。为了教学上的方便和统一,规定婴儿为0~1岁,儿童为1~8岁。

(一)儿科基础生命支持

儿科基础生命支持中的多个关键主题与成人基础生命支持的对应主题相同。这些主题包括:

1.心肺复苏程序的变化:C、A、B代替A、B、C。

2010指南强调,从为婴儿和儿童进行胸外按压而不是人工呼吸开始心肺复苏(C、A、B而不是A、B、C)。从30次按压(单人施救者)或15次按压(两名医务人员为婴儿和儿童进行复苏)而不是2次通气开始心肺复苏。

在提出该心肺复苏程序的重大变化,即在通气前进行按压(C、A、B)后,儿童复苏专家对此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因为大多数儿童心脏骤停是窒息性而非原发性心脏骤停,所以儿童心肺复苏显然需要通气和按压,直觉和临床观察也支持这一结论。但与成人(原发性)心脏骤停相比,儿童心脏骤停比较少见,所以许多施救者因无法确定而不执行任何操作。大多数儿童心脏骤停患者未经任何旁观者实施心肺复苏,所有使提高旁观者更有可能采取行动的策略都会拯救生命。所以,为所有年龄段的患者应用C、A、B方法,希望可提高旁观者实施心肺复苏的几率。在理论上,新程序只会导致人工呼吸延误大约18s(进行30次按压需要的时间)或更短(如果有2名施救者)。

2.胸外按压的幅度

2010指南进一步强调实施高质量的心肺复苏。为进行有效的胸外按压,施救者的按压幅度应至少为胸部前后径的1/3。儿童胸部X线研究得到的证据表明,可能无法按下胸部前后径的一半。不过,有效胸外按压需要用力按压,根据新的研究,大多数婴儿的幅度建议值是大约4cm;对于大多数儿童,这相当于大约5cm。

3.去掉“看、听和感觉呼吸”

跟成人心肺复苏指南内容相似,儿科复苏基础生命支持程序中也取消了开放气道后“看、听和感觉呼吸”以评估呼吸的环节。

4.不再强调由医务人员进行脉搏检查

更多证据表明医务人员并不能快速且可靠地确定是否有脉搏。对于无反应且不呼吸的儿童,如果在10s内未检测到脉搏(婴儿的肱动脉,儿童的颈动脉或股动脉),则医务人员应开始实施心肺复苏。

5.为婴儿除颤和使用AED

新的病例报告显示,为婴儿使用AED可能是安全且有效的。因为在心脏骤停期间出现需电击处理的节律时需要除颤才能有望存活,所以应首选进行高剂量电击,而不是不进行电击。为婴儿使用AED的安全性的支持证据仍然有限。因此,对于婴儿,应首选使用手动除颤器而不是AED进行除颤。如果没有手动除颤器,则优先使用儿科型剂量衰减AED。如果二者都没有,可以使用普通AED。

(二)儿科高级生命支持

一般而言,婴儿和儿童不像成人,其心搏骤停多为继发性,很少为原发性心血管事件所致。这一点很重要,因为ACLS首要关注恢复循环,这会让医生延迟对婴儿进行针对性治疗。例如,婴儿和儿童渐近性心率减慢所致的心搏骤停可能是缺氧的征兆。用阿托品去增加心律毫无意义,误治可能会导致悲惨结局。而且VT/VF成人很常见,但在婴儿和儿童心搏骤停中则较少见。因此,儿童高级生命支持的设备、技术和药物剂量与成人多有不同。

1.气道控制和通气

(1)气管内插管

这是麻醉医师熟悉的知识。麻醉医师一般通过器官插管或带活瓣的球囊面罩通气装置来完成气道控制。随着喉罩技术的发展,喉罩已成功用于产房中的新生儿复苏。但在这个过程中,喉罩是辅助性的,气管插管才是复苏时保证气道通畅的金标准。

(2)监测PETCO2的建议

PETCO2监测一般可确认气管插管在气道中的位置,而且与监测氧合血红蛋白饱和度相比,可以更快捷地指示气管插管错位或移位。因为患者转移会增加插管移位的风险,所以在这类情况下持续地监测二氧化碳特别重要。

动物和成人研究显示PETCO2浓度与心肺复苏过程中提高心输出量的干预措施紧密相关。如果PETCO2值始终低于10~15mmHg,则说明主要应该提高胸外按压质量并确保不会过度通气。在临床上确定已恢复自主循环之前,可观察到PETCO2突然并持续增高,所以使用PETCO2监测即无须频繁中断胸外按压以检查脉搏。

建议在所有环境(例如,入院前、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病房、手术室)中以及在院内或医院之间转移时,检测呼出二氧化碳(二氧化碳图或比色法)并进行临床评估,以确认呈现灌注性心律的新生儿、婴儿和儿童的气管插管位置。在实施心肺复苏过程中,在可行情况下持续监测PETCO2可能有助于指导治疗,特别是可判断胸外按压的有效性。

2.除颤能量剂量

目前,需要更多证据才能确定儿童除颤最佳能量剂量。用于确定儿童除颤有效性及其最大能量剂量的研究有限,但一些数据显示较高剂量可能是安全的,而且可能更有效。因为支持更改的证据有限,所以2010指南只是进行了少许修改,将剂量提高到大多数专家认为安全的最大剂量——2~4J/kg的首剂量进行除颤,但为了方便进行培训,可考虑使用2J/kg的首剂量。对于难以纠正的VF,应该提高该剂量。后续能量级别应至少为4J/kg并可以考虑使用更高能量级别,但不超过10J/kg或成人最大剂量。

3.复苏后给氧限制在正常水平

恢复循环后,应监测动脉氧合血红蛋白饱和度。如果有适当的装置,应该逐步调整给氧以保证氧合血红蛋白饱和度≥94%。假设有适当的装置,在恢复自主循环后,将FIO2调整到需要的最低浓度,以实现动脉血氧饱和度≥94%,目的是避免组织内氧过多同时确保输送足够的氧。由于氧合血红蛋白饱和度为100%可能对应PaO2为80~500mmHg之间的任意值,所以饱和度为100%时通常可以撤离FIO2,前提是饱和度可以保持为≥94%。

4.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婴儿和儿童的复苏

先天性心脏病的特定解剖学变异会产生特有的复苏问题。2010指南中概括地给出用于上述临床情况的建议。所有病例的共同点是,在具备对应先进技术能力的中心,都应尽早使用体外膜肺氧合(Extracorporeal-Membrane-Oxygenation,ECMO)作为抢救治疗。

5.治疗心动过速

如果QRS宽度≥0.09s,则发生宽QRS波群心动过速。

在近期的科学研究共识中,如果4岁以下儿童的QRS宽度≥0.09s,则QRS持续时间被认为过长,而对于4~16岁之间儿童,≥0.1s的持续时间被认为过长。为此,PALS指南编写组得出结论:对于儿童患者,将≥0.09s的QRS宽度视为过长最合适。虽然人眼不可能分辨出0.01s的不同,但计算机解读心电图是以毫秒为单位记录QRS宽度。

6.心搏骤停和休克期间的用药

为存在有关反对在心脏骤停的心肺复苏期间常规性使用钙剂的更有力证据,所以进一步强调避免常规性地使用该药物,但有低钙血症、钙通道阻滞剂过量、高镁血症或高钾血症的患者除外。

因为存在为感染性休克的成人和儿童使用依托咪酯可能有害的证据,所以建议避免在这类情况下常规性地使用它。依托咪酯会导致肾上腺抑制,而内源性类固醇反应对感染性休克的患者至关重要。

2010指南指出,有关给予钙剂的建议比早期版本《美国心脏协会指南》中的建议更严格:如果无确诊的低钙血症、钙通道阻滞剂过量、高镁血症或高钾血症,不建议为儿童心肺复苏骤停常规性地给予钙剂。对于心脏骤停常规性地给予钙剂并没有好处,反而可能有害。

尽管证明使用依托咪酯可帮助婴儿和儿童进行气管插管,并且对血流动力学影响不大,不过不建议为感染性休克的儿童患者常规性地使用它。

7.心搏骤停后的治疗

虽然尚没有前瞻性随机儿童低温治疗试验的已发表结果,但根据成人证据,低温治疗(控制体温在32~34℃)对于发生有目击者的院外VF心脏骤停、并且在进行复苏后仍然昏迷的青少年可能有益。也可以考虑为在进行心脏骤停复苏后仍然昏迷的婴儿和儿童进行低温治疗(控制体温在32~34℃)。

8.心脏性猝死的患者

越来越多的证据证明,部分婴儿、儿童和年轻人猝死病例可能与基因突变导致的心肌离子通道运送缺陷(称为通道疾病)有关。该疾病会导致致命的心律失常,正确做出诊断对于他们活着的亲属可能极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