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边风瞧着她远去的背影愣神时,肩膀上就挨了一巴掌,脱口骂道:“妈的,谁呀,想找抽是吧?”扭过头来一看,是张熟悉的胖脸,当即笑道:“你丫的怎么舍得跑来我们学校来了,莫非是寻嫂子不遇,跑我这来打秋风来了!”
这胖子是边风从小一起玩到大的死党——盟哥,本名就叫盟,是他爸妈的干儿子,同时呢,边风妹妹又是他爸妈的干女儿,而且俩人的父亲又是结拜兄弟,也正因此,他俩俩并没有结拜,不过却比亲兄弟还要亲密。
只是这男人间的情谊有点奇怪,感情越是好,在一块就越是骂的厉害,有事没事就玩命糟蹋对方,可是却一点都不会当真,到了该两肋插刀时,谁都不会含糊。
“狗屁!”盟哥挥拳头在我胸口上打了一下,倒也不怎么疼,板着个脸道:“我可是专程过来找你的,没想到你这小子居然不领情,太伤心了。”说着抹了抹眼睛,随后把爪子递到边风面前道:“看到没?眼泪汪汪的!”
“靠,这是你的鼻涕吧?妈的,你真够恶心的!”边风连忙跳到一边,要不然他说不定就都抹在我身上了。
“嘿嘿,算你跑的快!”盟哥摸了摸略有些发红的鼻子道:“最近感冒了,难受,不过我是真伤心呀,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涕泪横流,说的就是我这种!”
“别跟我这丢人了,古文里的涕和泪是一样的意思,都是指眼泪,《列子·汤问》里有句话叫:悲愁垂涕相对,这个……”
“得,得,打住吧,我知道你是写小说的,文学水平高,犯不着有事没事得就穷显摆!”不等边风把话说完,我盟哥就比划了个停的手势打断了他的话。
“刚才我去你们宿舍逛了一圈,听说你你军训的时候晕菜了,我这还正担心你会不会壮志未捷呢,连忙跑过来看你死了没有,结果一看,我靠,你丫的正满脸淫荡得跟这儿炮妞呢,看你这德性样,哪象是身患重病,奄奄一息呀,根本就是春qing荡漾,老实交代吧,刚才那个是不是你趁着输液的机会趁机泡上了小护士?”
“滚你丫的,我能跟你一样呀,哥们我可是个正宗的良民,很纯洁的那种,信不信?”
“信,信!”盟哥点了点头,而后朝边风一撇嘴道:“我信你才怪,也不知道谁从初三复习那一年开始,就玩命单恋那个叫梁欣的女孩,好嘛,当初还信誓旦旦的说,我要十年如一日,痴心不改,现在倒好,这才来大学两天,你就已经移情别恋了,你说说,你对得起人民对得起党吗?”
“对不起!”边风点了点头,而后一本正经地道:“可我对得起自己!”
“说的也对,哥哥我支持你!”
“物质的?”
“做梦呢吧你,舆论的就很不错了!”盟哥朝他亮了下中指,而后才慢悠悠地道:“实际上你早就该这么想了,四年呀,人生之中有几个四年,何必让光阴白白蹉跎呢!”
“呵呵,你什么时候也酸上了!”边风调侃了他一句。
说实话,盟哥文明说话的时候还真不多,更强悍的是人家读了三年大专,死活就是不肯说普通话,从头到尾都用家乡话和同学们交流,而且还大言不惭的表示,要改变别人,要让优美的方言冲出XJ走向石门。
“这纯粹是受你嫂子的影响,还有是你给熏的!”盟哥往我身上泼完了脏水,又想起了刚才的话头继续道:“你和梁欣究竟怎么样了?”
“没怎样,如风中的青烟一样,飘散不见了!”边风淡然一笑,开始胡说八道。
“唉,我说,你是不是真病了?”不过边风的沉默似乎把盟哥吓了一跳,伸出手来就要摸我的额头。
“废话,我可不是真病了,闹肚子,都晕操场上了!”边风闪过他的爪子,笑骂道。
“我说的是你脑袋,是不是进水或者短路了什么的?”盟哥皱着眉头,满脸担忧地道:“这可不象你的风格啊!”
边风笑骂道:“拿得起放不下,那才是我的风格呢,快走,我得好好看看日思夜想的秦宝究竟长什么样?”
“打住,什么叫你日思夜想呀,那可是我媳妇儿!”盟哥很严肃地道。
“我知道,换成是我,我也不要,谁知道被你弄了多少回了!”边风调笑道。
“嘿嘿,没办法,谁叫咱魅力大呢!”
“滚!”边风踢了他一脚,随手夺过他刚刚点燃的香烟,放自己嘴里吸了一口,感受着略有些辛辣的烟气沿着口腔冲进肺里,头脑也跟着有些昏轻飘了起来,看着目瞪口呆的盟哥道:“以前我确实不抽烟,这是我这辈子第一颗,很有历史意义!”
实际上这话也不是瞎话,大学以前的边风是个良民,烟酒不沾,直到后来毕业之后,才开始借助烟草来暂时排解来自于现实生活的压力,现在不过是重温一下而已,但在盟哥看来就显得相当惊世骇俗了。
“我知道,关键是你这抽烟的架势横竖不象个菜鸟呀!”盟哥又点了一根,狠吸了一口后评论道。
“知道什么叫耳濡目染吗?身边有你这么个烟囱在,学坏是很自然的事!”边风轻飘飘得把责任推了过去。
“操,我是窦娥,我冤!”盟哥举起了手喊道,随即无视四周人诧异的目光,皱着眉头语重心长地道:“老弟呀,听哥哥我一句话,抽烟不是什么好习惯,抽完这根就戒了吧!”
“再说吧!”
其实边风当初选择来石门上学,除了因为离家近,而且有盟哥能照顾自己之外,还有个很大的原因是想看看盟哥的女朋友——秦宝。说实话,初次见面时,秦宝的样貌,气质以及身材都让他不由得不感慨:“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她和我盟哥的爱情开始于高中,当初盟哥那也是个风云人物,不是因为他学习多好,是因为打架很凶悍,又有一帮很铁的哥们儿,用他的话来说:“俺们兄弟几个,横扫二中,难逢敌手!”
兴许是为了印证什么叫做“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秦宝的一颗芳心就这么被盟哥给虏获了,据盟哥交代,那时候他可是万千少女风靡的对象,排除了他吹嘘的成分,以他还算是英俊的相貌和风趣的谈吐,边风估计三五个总还是有的。
而盟哥最终选定了秦宝,也从一个侧面证实了秦宝的吸引力还是很强大的。
最终她俩也在经历了长达十年的爱情长跑后,最终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虽然在恋爱期间也有过波折,甚至闹到要分手的地步,不过最终能够修成正果还是很值得让边风为他高兴的。
在我重生之前,他俩的孩子都出生了,现在又返过来看秦宝,依然觉得很惊艳,不过呢却没有了什么陌生和神秘感,一切都象是认识了很多年的老朋友,言谈什么的也很放的开,盟哥倒不觉得怎样,本来就是一起长大的兄弟,闹惯了。
不过秦宝却被边风的话给逗得红了好几回脸,揽着盟哥的胳膊躲在他身后,不大好意思看他。
“呵呵,实在不好意思,俺媳妇儿脸皮薄,你这当兄弟的逗两下就成了,别没完没了的,要不回头我该遭殃了!”我盟哥半真半假的提醒边风。
边风也是个机灵人,呵呵一笑道:“那好吧,嫂子,那我就不打扰你们小两口甜蜜了,小弟就在医科大那边,有什么急事需要帮忙的随时可以来找我,咱肯定是义不容辞。”说着凑到盟哥耳朵边道:“悠着点,记得用套,要不然会出人命的!”说完不等我盟哥抬脚踹人就已经开溜了。
ps:很诡异,我也不知道咋就没内容了。大家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