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责任胜于能力(公务员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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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责任感缺失,能力与危害成正比

能力,是一把双刃剑,为正直、负责者所拥有,可以为大家谋福利,但是如果被不负责任、道德缺失的人所拥有,结果就是能力有多大,危害就有多大。因此,社会呼唤既有责任心又有能力的公务员。

2008年6月3日,在海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上,有一个专柜展示了18只装赃款的箱子,以及价值40万元的满天星手表等赃物,这些就是海南省文昌市原市委书记谢明中贪污的罪证。

这位谢明中究竟何许人也?

谢明中出生在广东省化州市平定镇一个穷困的农民家庭,他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在学校时成绩优异。后来参加工作不久,由于较强的工作能力,他可算扶摇直上,从海南省地矿局团委书记一直升到副局长、党委委员、共青团海南省委书记,直到中共文昌市委书记。

这一路走来,谢明中给人的感觉是“敢想敢干,敢爱敢恨,个性张扬,有一股干事创业、敢为人先的勇气和魄力”。他写得一手好文章,讲话几个小时不用讲稿,是一个典型的文采飞扬型的个性官员。特别是他在5年团省委书记任上,为国家级贫困县陵水黎族自治县大里乡的人们筹集1890万元重建新房,让320多户苗家人住上新房,为百姓做了很多好事。

2002年10月,谢明中由海南省团委书记转任中共文昌市委书记。他依然凭借自己出色的能力,为文昌的发展作了很多贡献,然而,就在人们对谢明中的领导才能认可的同时,他这种个性官员的“人治”色彩慢慢显现出来。渐渐的,他将个人的命令、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把一个地方变成“家天下”,为所欲为。

在做团省委书记时,谢明中“待人很亲切,没有官架子”。但到了文昌,他开始让人害怕。他把市长架空,绕过市政府直接指挥各职能部门、各乡镇。正是这一执政模式,使谢明中掌控了文昌上下,形成一人“说了算”的局面。这就使得在决策时很难听到不同意见,同事们明知他腐败和专横,却敢怒不敢言。

当地一局长在谢明中案发后评论。在主政文昌市期间,谢明中大力推行“经营城市”,招商引资。这让文昌市的地价和房价几年间翻了几番,很多当年深陷土地中的老板借此机会翻身,正是这种物质上的落差让谢明中陷入了心理失衡。“城里的好轿车一天比一天多,但他这个穷书记个人连一辆车也没有,心理能平衡吗?”于是,贪污腐败就此滋生。

人一旦越过了道德底线,他的道德就失去了防护体系,因此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坍塌。谢明中也不例外,他后来不仅沉迷权位、贪污腐败,还贪恋美色,曾用权力之便把多名被他玩弄的女子安排进政府机关。特别是有一次,谢明中到乡下检查学校教育情况,当他走进一所小学时,看见一位刚刚大学毕业的女教师。见其清秀可人,谢明中便开始与她搭讪,这位女老师开始时受宠若惊,两人亲切地交谈起来,但当谢明中向她提出过分要求时,她断然拒绝了。女教师的拒绝激怒了这位位高权重的市委书记,于是他授意将这位女教师辞退,后来又将这位女教师的一名当副局长的亲戚撤职。

就这样,谢明中坠入滥用权力的深渊中,并最终从高位跌落。

就是这样一位曾经“口碑不错”的“性格官员”,因为放弃了对自己岗位职责的坚守,放弃了作为一名人民公仆应负的责任,最后将自己的能力用于贪污腐败,坠入了犯罪的深渊。对此,海南省纪委负责人表示:谢明中的行为已经完全背离了一名共产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应有的党性原则和理想信念,他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蜕变,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大肆敛财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纪政纪。这样的干部,能力越强,危害越大,越不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确实,公务员是公共资源与社会财富的分配者与调控者,本身不创造价值。而掌管分配公共资源的管理者首先要有道德,要有责任心,要根据法律与规章制度分配和调控社会资源。百姓需要的是正直、负责任的官员,而不是动不动就贪污纳税人的钱,动不动就仗势欺人的服务人员。

总之,有能力没责任心的官员,其能力与其对社会的破坏力成正比,即越有能力对社会危害越大!相比较而言,没能力但有责任心的公务员,虽然不能以决策推动国家经济飞速发展,但至少能保证百姓安居乐业。当然,我们这里不是推崇这类人,我们更多的是呼唤既有能力,又有责任心的公务员。

缺乏责任心的“庸官”与“治庸风暴”

我们有一部分公务员即使能力很强,也秉持“多干多犯错,少干少犯错,不干不犯错”的理念,认为只要不干事、不犯错,就能过自己的“太平日子”,这是典型的“庸官”思维,在近几年掀起的“问责风暴”下,他们将遭遇的是国家和人民的责任拷问。

清代大学士纪昀在其《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了一则讽刺庸官的故事:北村郑苏仙,一日梦至冥府,见阎罗王方录囚。……有一官昂然入,自称所至但饮一杯水,今无愧鬼神。王哂曰:“设官以治民,下至驿丞闸官,皆有利弊之当理,但不要钱即为好官。植木偶于堂,并水不饮,不更胜公乎?”官又辩曰:“某虽无功,亦无罪。”王曰:“公一生处处求自全,某狱某狱,避嫌疑而不言,非负民乎?某事某事,畏烦重而不举,非负国乎?三载考绩之谓何?无功即有罪矣。”

“某虽无功,亦无罪”,是对“庸官”最好的描述。纵观“庸官”,他们并不是没有能力,而是对自己的岗位缺乏责任心,通常表现为不作为,“心安理得占位子,忙忙碌碌做样子,疲疲沓沓混日子”。他们不读书、不看报,天下大事不知道;不办事、少办事,或者稀里糊涂乱办事。他们害怕负责,因此在工作中不进言、不献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庸官”可谓尸位素餐、碌碌无为,既没有贪污受贿,也没有酿成重大责任事故。虽然这些“庸官”在我们的公务员队伍里只占少数,但其危害是相当大的,归根结底就是误国误民。他们忘记了“当官是什么?当官为什么?当官干什么。”他们虽不像贪官那样“敲骨吸髓”,但一样吸食民脂民膏,也是老百姓深恶痛绝的一类人。

首先,“庸官”误事。他们使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落不到实处,误了人民赋予的职责,更误了与老百姓休戚相关的大事。其次,“庸官”误民。他们对前来办事的百姓表现冷漠,摆出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没有半点服务的感觉,倒像是百姓在求他们施舍。他们对群众的事情漠不关心,对群众的疾苦置若罔闻,对群众有求不应。他们不急群众之所急、不想群众之所想、不理群众之所需。最后,“庸官”误政。他们的思想行为与党的宗旨要求南辕北辙,更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格格不入。“庸官”损害公务员的基本形象。有报道说,宁夏有一位副市长率队分乘9辆轿车下乡视察农田基本建设,在途中的一座桥上迎面遇上13岁女学生王萍。王萍在躲避车队时,不慎连人带车一起掉到桥下。面对在水中挣扎的女生,领导们站在岸上观望,竟无一人下水援救,致使该女生活活淹死。这就是“庸官”,他们损害的是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及淳朴的感情。

在我国,法律法规对庸官一直没有具体的惩戒措施,顶多不过是不褒奖、不重用,庸官该加薪加薪,该升职升职,相关待遇“一个也不能少”,这些都给了“庸官”很大的生长空间。但是,国家也看到纵容这些“庸官”的危害,因此,自从2004年浙江省率先在全国建立“庸官问责制”以来,江苏、兰州、深圳、重庆等地纷纷出台政策措施,相继掀起“治庸风暴”,机关干部凡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工作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损害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包括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或者擅离岗位、办事拖拉,都可能被视为“影响机关工作秩序和效能”,被打入“庸官”之列而受到追究。“治庸风暴”就这样给那些“庸官”们敲响了警钟,不负责任就要被问责,就要由国家强制你负起责任。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是政府行政的基本原则。“庸官问责”传达了一种理念:不是只有贪污受贿的人才被追究责任,如果你的权力没有为民所用,那你就会因不作为而受到责任追究,因此为民用权,恪尽职守,夙兴夜寐,努力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才是为官者的理性选择。

同时向“庸官”问责也打破了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陋习。形成一种更直接、更有效的公务员淘汰机制,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必须有竞争意识,真正产生危机感,督促自己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否则继续庸碌下去,你就会在“问责风暴”中“翻船”。

没有责任心,“铁饭碗”也会变成“泥饭碗”

公务员在很多人眼里一直都是“铁饭碗”,是“旱涝保收”的好职业,因此很多人挤进公务员行列,开始自己干多干少都无所谓的“舒坦”日子。国家需要的并不是混日子的工作人员,在公务员队伍建设过程中,国家已经渐渐将“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引入并实施,因此,那些即使有能力,有想法,但对自己的岗位职责理解不深、缺乏责任心的人,也终将被淘汰。

公务员一直是一个热门行业,2008年报考公务员的人数已经超过百万。为什么公务员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一是对权力的预期,公务员手中有权,有权就能受人尊敬;二是公务员的工资待遇等常常调整,保障体系完善;三是公务员是非常体面的“干部”身份,有社会地位;另外,四是公务员是一个“旱涝保收”的“铁饭碗”。这最后一点,吸引了很多人。

其实,当上公务员,并不意味着永远地“旱涝保收”,或者“能进不能出”。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施行,当时的公务员制度中特别设立了辞职辞退制度。其中违反以下5条规定者就将被辞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12年后,2005年,我国又颁布了《公务员法》,基本保留了上述有关辞退的条款,并规定,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2008年,我国一些地方如广东深圳、浙江温州、上海浦东等地已经开始试行公务员聘任制,其他一些地区也表示将在适当的时候推行这一打破“铁饭碗”的聘任制。同时,现在有很多地方政府机关已经实行末位淘汰制。“末位淘汰制并非一种健全的公务员退出机制。”北京理工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杨成铭指出,如果一个单位绩效考核后10名都不合格,应该把10人都淘汰掉,而不仅仅是末位,“公务员队伍,需要吐故纳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不应该、也不可能永远占据某一个职位。”这些都在向公务员的“铁饭碗”挑战,更值得关注的是,2008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其中有11个字意味深长:“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