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胎教百问百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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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生命在于运动”对胎儿也适用吗?

“生命在于运动”,可谓人人皆知。但对于处于静养的胎儿这个生命来说,是不是也适用呢?

早在妊娠第7周,胎儿就开始了自主运动。从眯眼、吞咽、咂手、握拳到抬手、蹬腿、转体、翻筋斗,胎儿无所不能。胎儿的骨骼、肌肉以及全身各器官都在运动中得到锻炼和发展,在运动中日益强大。于是,到了妊娠第18周左右,母亲就能明显地感觉到来自腹内的胎动。

由此不难看出,胎儿的成长过程就是一个运动过程。根据这个道理,胎教理论主张适时适当地对胎儿进行运动刺激,以激发胎儿运动的积极性,促进胎儿身心的发育。研究表明,胎儿宫内活动的差异直接影响着他们出生后的活动能力。运动能够刺激大脑的发育,凡是在子宫内受过运动训练的胎儿,出生后翻身、爬行、坐立、走路及跳跃等动作的发育都明显早于一般的孩子。所以说,“生命在于运动”中的“生命”,是从胎儿开始的。

那么如何对胎儿进行运动训练呢?最常用的方法就是胎儿“宫内散步”。这是建立在胎儿有一定自主运动能力之基础上的,一般在怀孕3~4个月时开始。训练时孕妇取曲膝仰卧位,全身尽量放松,先用两手做抱球状在腹部顺时针或逆时针来回抚摸,然后用手指肚轻戳腹部的不同部位,并观察胎儿的反应。开始时动作宜轻,时间宜短,几周后,胎儿就逐渐地适应了这种训练方法,就能积极地做出一些相应的反应。这时,可稍微加大运动量,每次以5分钟为宜。到了妊娠第6个月,腹部已能触到胎儿的头部和肢体,从这时起就可以轻轻拍打腹部,并用双手轻轻地推动抱成球形的胎儿,帮助他在宫内“散步”。对胎儿进行运动训练,手法一定要轻,每次不得超过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