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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4章 杀手小丑! (36)

可惜是一匹枣红马,还算不得白马王子。

这该死的小丑,你说你当初要选一匹白马,岂不是让老子跟着风光一把?

宴春园。

怡然居。

枣红马停在了这里,前蹄高高扬起,不愿意在向前哪怕一步。

于是蝙蝠也停在这里。

四周是一尺高的栅栏围墙,院子里点缀着点点野花,颇有几分山野乡村的古朴气息。

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时候,仿古建筑大行其道,乡下人往城里跑,城里人往乡下跑。

那谁谁不是说了,真正有钱的人,都住在乡下。

至于那介于有钱与没钱之间的人群,只能是选择宴春园。

体味一天是一天,体味一时是一时。

“希律律……”枣红马嘹亮的声音响彻云霄,蝙蝠一个纵身后跃,闪到一边。

从外面看屋子里面,是什么都看不见的,这并不需要围墙的遮挡,现代低端科技也蛮能做到这一点。

这并不表示屋子里面的人,一样看不道屋子外边。

所以蝙蝠选择了掩藏自己。敌暗我明和敌明我暗,至少给人的心理感觉是不一样的。

一匹这样优秀的坐骑,虽然不至于成为白马王子,但装装13总是可以的,蝙蝠不相信它的主人就这般轻易的把它丢弃。

屋子里面的人,没有理由听不出这一声马嘶,是自己的坐骑传来的声音。

换做是蝙蝠自己,即便是有可能直面敌人,也不能放弃。退一步说,如果这匹马身后跟随着自己的敌人,那至少说明敌人已经掌握了自己的踪迹。藏,就是把脑袋扎进黄沙里面的鸵鸟,自欺欺人。

蝙蝠刚刚躲开那枣红马不远,忽然间一道杀气激灵灵的传来,直刺在自己身上。蝙蝠没有抬头,相反却闭上眼睛,静静的感受一下,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目光已经射向怡然居的屋顶。

屋顶上,一个男人的目光与自己恰恰对视正着。

那男人负手而立,向蝙蝠招招手,道:“来,决战紫禁之巅。”

“我可以当西门吹雪,但你不是叶孤城。你是叶小丑。”蝙蝠笑了,双臂一展,脚尖在地上轻轻一点,随即跃上马背,在马背上也没有多做停留,再次轻点了一下,展开来的双臂就像一只硕大无彭的蝙蝠的肉翅一般,轻盈的凌空飞起。

双臂抖动了两次,便恰恰落在屋顶,站在小丑面前,脸不红气不喘,似乎这一丈高矮的房屋对于他来说,如履平地一般。

“你是蝙蝠!”小丑显然也认出了面前的男人。这个人,在亚洲杀手界的排名,绝对在自己之前,很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