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末五代道士杜光庭编撰的《道教灵验记》中,有许多道教徒因修黄箓斋解冤忏悔和愈疾升天的记载。其中《唐献修黄箓斋母得升天验》称隋时蔡州人氏唐献因狎婢害母而得病三年,后请问卖药道士,道士称:“众生罪业,重大无过。黄箓道场,祈告天地,三日三夜,烧香散花,悬诸幡盖,歌赞礼愿,忏悔拔罪,救度亡魂,解除冤对,最为胜妙之法尔。”记载称唐献在道士行仪三天三夜以后,身心安愈,天神告示“母升天堂,汝大逆之罪亦已原赦”等等。从这一记载中,人们可以看到,道教科仪既有对生者教化和为死者忏悔的功能,也有能使死者亡魂释冤升天的神学功能。
就前者而言,生者忏悔的是生者的行为过错,而对于行为过错的评判,就是道教的伦理标准,行仪过程就是对生者的教化过程。道教是一个成熟的宗教系统,它具有完整的教义体系。拙文《论道教教义思想的结构》认为,道教教义是一个以“道”和“德”为核心,以天道、地道、人道和鬼道为四要素组成的相互密切联系的思想结构体系。而伦理正是这一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道教的教义思想,包括它的伦理内容,在许多高道的著述中先后都得到过阐述、丰富和发展。但是过去即使是道士也很少能直接阅读到这些教义和伦理的著述。对于一般的道教信徒而言,他们接受道教教义和伦理思想的主要途径是道教的科仪经文。
道教是一种宗教,它有丰富的宗教行为形式。科仪又是道教的宗教行为的一种。通过科仪,一般道教徒沟通了同神灵的联系,同时又接受经文中体现的教义思想和伦理思想。
因此,道教的科仪不只是念经拜忏,步虚散花,而是一个有内容和有形式的过程。当然,科仪的教义和伦理内容不只体现在经文中,也体现在仪式的坛场布置、程式和过程之中。
道士行仪过程中的人神伦理
道教科仪是沟通人和神关系的主要途径。而这些仪式主要都是由神职教徒道士进行的,一般信徒在科仪中只是跟着道士或者法师跪拜,以及旁听科仪经文,旁观科仪行程。因此,道教科仪的伦理教化首先是对道士的人神伦理的教化。
道教教义思想体系中,神道属于天道的范畴,天有数三十二,均系神仙所居之地。修道之士可以随道行高深而得道登天,随行仪虔诚而感应天神。而对于修道之士的伦理规范就是人神关系的体现。成书于北周时的《无上秘要》卷四十七引《洞玄太极隐注经》就描述过人在“清斋义静,精思耽玄,诵经悔罪,烧香礼拜”以后,就能“将见飞天仙人矣,仙童玉女降于子矣,或闻空中鸟称善,或光影照身,或闻金玉之声,皆子道欲成也”。这里所描述的宗教体验,就是人神沟通时的情景。
为了达到这一神人沟通时的境界,道教对行仪时人神关系的规定类似于人君关系。南朝刘宋时陆修静的《洞玄灵宝斋说法烛戒罚灯祝愿仪》称:“夫斋者,正以清虚为体,恬静为业,谦卑为本,恭敬为事。战战兢兢,如履冰谷;肃肃慄慄,如对严君。至经句辄起,礼拜当一心称善,随意愿念,唯令丹苦,必有感应。太上道眼恒洞观诸天下之善恶,无有毫遗也。”视神如君,谦卑恭敬是行仪过程的人神伦理的基本点。从这一基本点出发,道士在行仪过程中的行为规范就是:“行道礼拜,皆当安徐雅步,审整庠序;俯仰齐同,不得参差。巡行步虚,皆执板当心。冬月不得拱心,夏月不得把扇。唯正身前向,临目内视,存见太上在高座上,注念玄真,使心形同丹合于天典,而为飞仙之所。嗟叹三界之所规范,鬼神之所瞻也。不得左顾右盼,更相前却及言语笑謔,有所呵唤,则触忤威灵,四司纠过,五帝结刑,明科所禁,可不慎哉。”另外,陆修静在同仪经文中还有三十一条处罚的规定,例如:
“不注念清虚,心想意倦,为众所觉,罚油二升”;
“坐起揖让失仪,罚香半斤”;
“语言戏笑,罚朱半斤”,等等。
这些处罚规定都是对道士行仪时心、口、意的行为规范。明朝成书的《上清灵宝济度大成金书》卷二十四有“明说戒宣禁”,称行仪时有三十六禁,“当用牙骨、竹木为之,合三十六枚,广八分,高九寸,刻书真文,与简相类,架于玄师幕。行道之际,有犯者,授简而罚之。通其拜数多少,随事轻重、执事之官,临事评判”。由监斋执事之官,对行仪过程中道士的心、口和意等行为作出判定和监督,执行处罚,这本身也是人神伦理教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目的也是为了人神关系的伦理内容得到完美的实现。因为,“若外不奉威仪,内不守禁戒,念虑疲于外驰,精神消于多欲,虽修斋直,终身无福,以心志不存于内,魂魄劳役于外,和气无主,故不能有所感也”。
科仪经文中的伦理内容
一般的道教信徒在道士行仪过程中,都处在观仪席上。由于道教仪式在诵念中使用的语言和在唱赞中采用的曲调,都是本地的汉语方言和本地民众喜闻乐见的旋律,因此,民众可以在仪式中,体会到科仪经文的内容,并且从中得到教义思想和伦理内容的教育。陆修静在《洞玄灵宝斋说法烛戒罚灯祝愿仪》中就说:“若善男善女,信乐道法,束带清静,听来观化,然当别席坐起,不得参杂。斋主大小,皆束带蹑履,不得散诞踉履。若宜处分,每和声下气,不得更相呼唤。音声高厉,则触忤天真,犯干灵禁。”这些对于旁听和旁观科仪的一般信徒的要求,一方面是为了保证行仪过程中人神伦理的贯彻,一方面也是使对于一般信徒伦理教化能顺利进行。坐在道士行仪旁边,观看道士的唱念做,聆听道士诵唱中教化的内容,在一千多年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中,可以说是中国农民的一项重要的文化生活,也是他们接受伦理教化的主要途径。
道教仪式经文中的伦理教化大致包含在三个仪式元之中。
第一是“忏悔文”。道教各类仪式中大多包含有“忏悔文”,指的是行仪道士代替信众为自己言行过错向神灵表示忏悔之意。宋吕太古在《道门通教必用集》卷五称:“道家仪文,至于巢先生,号为大备。文字皆有所出,或儒书,或道书,剪裁铺张,自有体制,一字不可移易。惟《忏悔文》消灾、迁拔两篇又多取《庄子》,使人闻之洗濯疏瀹,有清心向道之意。”其中消灾忏悔文由道士诵念,代信徒忏悔:“有妙湛之体而为情所昏,有虚明之用而为物所蔽,欲恶盛而性有萑苇,闻见疏而智亦聋盲。不能外身而多身殃,不能缄口而多口过。意有所至,爱有所忘,积其有涯之生,造遍无边之罪。”通过忏悔,道教徒祈求消灾得福。其中迁拔忏悔文也由道士诵念称:“自从旷劫,逮及今生,身口意之所为,天地人之六见,有身斯有大患,久积罪衍;诸业生于诸根,未怯恶障。耽染身色,放荡心形。血气盛,而争斗之患生;嗜欲盛,而性命之情病。每背真而就伪,难解心而释神。当斋事之启,行恐层霄之有隔,欲以太玄之水,洗诸恶根;欲求大度之舟,达于道岸。植无漏果,塞众邪门,洗除其五蕴六尘,断灭乎十缠九结。一心已悟,万罪皆空,誓从今日至来生,永不将身缠业网。”通过迁拔忏悔文,将“上世流注之殃,或六亲连逮之役”,即今世和上世之所有冤仇,依靠“道风”给予扫荡,达到“拔九祖之魂于既往,证上仙之果于将来”。在科仪中的忏悔,无论是为了消灾求福,或是为了拔度幽魂,都是信徒对今世行为过错的检讨,其是非标准就是道教的伦理规范。因此,忏悔的本身,就是一般信徒接受道教伦理教化过程的重要一环。只是道教科仪中的忏悔和一般社会行为的“忏悔”略有不同。一是忏悔的对象不同。一般社会行为的“忏悔”是人对人的忏悔,而道教科仪中的忏悔是人对神的忏悔。由于神的至高无上和无所不在,因而这一“忏悔”给予信仰者的精神压力也要大得多,其约束和规范的力量也要大得多。二是忏悔的目的不同。道教科仪中的忏悔是有神学目的的,即在得到神的宽恕后,祈求或者消除灾难,得以赐福,或者迁拔幽魂,早登仙界。三是忏悔的形式略异。在社会行为中的忏悔形式多种多样,可是,道教科仪中的忏悔总是形之于文字,或者如《忏悔文》在神前念诵,或者如早期道教那样以“三官手书”祭之于天地水。《三国志·张鲁传》引《典略》称,“请祷之法,书病人姓名,说服罪之意。作三通,其一上之天,著山上;其一埋之地,其一沉之水,谓之三官手书”。这里的“三官手书”事实上就是进之于天地水三官神的忏悔文书。忏悔的目的也是为了消除病灾,求赦祈福。
第二是“愿念”。在道教科仪的最后部分,大多包含有行仪道士诵念愿念的组成部分。“愿”当指愿望,“念”当指信念。道教徒通过“愿念”表示他们的愿望和信念,以示其道心坚定和奉道行事之意。唐五代道士杜光庭删定的《道门科范大全集》所集的各种科仪经本在“高功复炉”前大多有“发愿”或“举十二愿”一节,其在仪式中的位置,多与“送神颂”相当,因此,可以理解为行仪至即将结束送神时,对于神灵许下的心愿和表示的信念。据《道门通教必用集》卷二,吕太古注称,“古仪十二愿念,总括无遗,方见愿力之广,以是愿念回向,家国幽明。盖科仪中文意亦复如此,信古仪之尽善也”。《道门通教必用集》列举的“十二念”有一,“十二愿”有二。其中包含有许多善道教化的内容,如“愿家多孝悌”,“愿国富才贤”,“愿学道成仙”等等。但是科仪发展到宋代,随着不同行仪目的,科仪的“愿念”有了分别,吕太古认为:“如巢先生愿念则不然,为国专以国事,荐幽专以迁拔,消灾专以祈禳。盖其所著之仪,亦复如此故也。”《道门通教必用集》另列“巢仪十二念”三种,一为国,一迁拔,一消灾。其中包含的善导教化的内容就更为具体化了。例如“消灾十二念”中,属于“孝”的伦理范畴的有“一愿合门康健,二愿父母长生”;属于“仁”的范畴的有“三愿万邪归正,四愿众恶不萌”。“为国十二念”中属于“忠”的范畴的有“一念天无氛秽,二念地无妖尘,三念神风静默,四念日月照明”,“八念民称太平”。和古仪十二愿相比较,巢观先生所创的十二愿念包含的宗教伦理教化成分更为浓厚一些。例如“普受开度”,“万神侍卫”,“苦爽迁升”,“九龙驰命”,“魂门炼仙”,“幽牢罢对”,“七祖生天”和“朱陵受度”等等。和“忏悔文”中表示的对于过错的否定不同,“愿念”中表示的是宗教伦理教化的肯定的内容,也就是作为一个道教徒应该具有的行为规范。宋吕元素《道门定制》卷十有《夜斋榜》文称,黄箓大斋为三界轮回九泉六道等众当境五姓孤魂“建立善功,开明本性,各宜依凭太上道力,谛受九真戒言,忏悔多生,所作不善,坚持正念,不起邪思,改往自新,逋相劝勉。于今日道场中各得悔悟”。这里所说的各方孤魂是从神学意义上说的,而实际受到伦理教育的则是旁听和旁观科仪的道教信众,“愿念”所言的正是榜文中“坚持正念,不起邪思”的意思。
第三是“宣戒”。在部分道教科仪中,还包含有“宣戒”的仪式元。戒当指戒律。道教自其传教开始就订立了自己的规戒,一般认为“老君想尔戒”是早期道教的戒律,其律文分为上中下三行,“行无为,行柔弱,行守雌,勿先动,此上最三行;行无名,行清静,行诸善,此中最三行;行无欲,行知止足,行推让,此下最三行。”。道经称能行九行者为神仙,行六行者长寿,行三行者增岁。但是“想尔戒”律文过于简单,不便遵行。后来又衍生出二十七戒、一百八十戒等律文。律文数量越多,戒项内容越细,也无法遵行。因而,这些戒文也无法流传开来。不过无论是“想尔戒”或是一百八十戒,这些戒文都是对道士日常修持行为的规范,并不出现在科仪之中。在部分科仪“宣戒”的,一般是“九戒”。《灵宝玉鉴》卷二十七“告给符箓门”的“长生度命金箓”就有“九真妙戒”,称:“天尊告曰:一者敬让,孝养父母;二者克勤,忠于君王;三者不杀,慈救众生;四者不淫,正身处物;五者不盗,推义损己;六者不嗔,凶怒凌人;七者不诈,谄贼害善;八者不骄,傲忽至真;九者不二,奉戒专一。”就九真妙戒的内容,除了“傲忽至真”是人神关系的规范以外,其他八戒都是社会行为的规范,并且和传统的社会伦理内容相一致,因此,十分容易为道教信众所接受。和一般教化不同的是,道教科仪中“九真妙戒”是行仪道士借用天尊即神的口气来实行教化的,因此,“九真妙戒”的宣戒过程在信仰上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在心理上也具有更强的威慑力量。
科仪程式中的伦理教化
道教科仪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定的程式。这类程式包括行仪道士的礼拜、诵念、唱赞、行步以及法服等等,另外,还包括有科仪文书的制作和坛场设置等等。一般道教信众在观赏道教科仪时除了从科仪经文中接受伦理教育以外,还从科仪行进的程式中受到伦理的形象教育。
礼拜是主要的科仪程式之一。宋朱法满《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九称:“夫入道启真,朝谒为本。登斋逊谢,礼拜为先。整肃一心,虔恭五体。从粗入妙,仰赖于斯。”另外引《明真科》云:“大慈之道,无量福田,屈折礼拜,叩头自持,以施逊谢之词而心丹意尽。精诚若到,自然感彻。”这就是说,礼拜程式是行仪道士遵循人神伦理规范的体现。只有整肃一心,虔恭五体,才能达到感彻神灵的行仪目的,“信向之士,心口相应,舍香礼愿,已彻诸天,生罪死时,靡不释然”。
诵念也是主要的科仪程式之一。诵念,就是念诵科仪的经文。大约成书于南北朝时期的《洞玄灵宝三洞奉道科戒营私》卷四称:“夫三洞宝经,万天胜范,结飞云之气,成云篆之章,义冠无生,文垂永劫,故天地持之以分判,日月因之以运行,鬼神敬之以变通,人民奉之以开度。是以咏之者,则形涉绛霄;闻之者,乃神生碧落。莫不人天仰赖,生死依凭,为群品之津梁,是众真之户牖。不可得而言者,其大乘之蕴乎。”这就是说,经文是人天仰赖的生死依凭,严肃认真的诵经也是行仪道士遵循人神伦理规范的体现。宋白玉蟾在《赞救苦经辞》中明确指出“向来讽诵此经者,莫不代天尊而演说经教,体大道以引接浮生”。
唱赞也是主要的科仪程式之一。唱赞,就是吟唱科仪经文中的某些诗体文词。曲调富有中国民间音乐或古典音乐的风格。《要修科仪戒律钞》卷八《都讲钞》称,“夫行斋引众,唱说为先,知去就之仪,定早晚之节”,而唱赞“非唯警戒人众,亦乃感动群灵。神人相关,同时集会,弘道济物,盛德交归”。这就是说,唱赞也是人神交通的形式,严肃认真的唱赞也是行仪道士遵循人神伦理规范的体现。
科仪文书也是行仪程式的一种。科仪文书指的是仪式中根据当时当地信徒的要求而写的仪式文书,其形式有章奏、表申、关牒、榜文和青词等等。其中章奏是给帝尊的文书,表申是给一般神祇的文书,关牒是给神司的文书,各种文书的写作和制作都有一定的规格。《上清灵宝大法》称“凡有请祈,须仗文檄,然须言辞有理,亦要典格无亏,有如朝廷疏状,尚有定格”。这里所说的“定格”,就是社会伦理的长幼、尊卑、君臣和上下的名分之别。《上清灵宝大法》又称“奏申之格,名分所关,不可轻也。于人间而以臣为君,是乱天下也;于高真而以臣为君,岂非乱天上乎。乱天下乎,其罪不容诛;乱天上者,为无罪乎?”这就是说,作为科仪程式一部分的科仪文书的制作,同样是人神伦理规范的体现。如果违反这一规范,就会仪礼无效,折算寿夭,乃至得到报应。
就以上列举的四种科仪程式的组成成分而言,它们都脱胎于社会行为,即社会的礼拜、诵读、歌唱和文书制作等等。只是在道教科仪中被赋予了神学意义。正如作为社会行为是社会伦理规范的体现一样,这些被赋予了神学意义的科仪程式,也是人神伦理规范的体现。对于行仪的道士来说,他们在行仪中按照人神伦理演习这些程式,当然只能“谦卑为本,恭敬为事,战战兢兢,如履冰谷”。而对旁观和聆听道士行仪的一般道教信众来说,更是如同亲眼目睹天庭中众神降临于坛场,亲耳听到众神关于教义的伦理说教,从中受到道教的伦理教化。
全真教派七真之一的刘处玄在《仙乐集》卷三中有四言诗一首,通俗地讲述了道教科仪对信众的教化功能,诗云:“明真之醮,所料紧要。荐拔先灵,各愿管了。休问使钱,共用多少。收支无私,置历二道。临醮众人,戒欲为妙。且远腥膻,纵意寿夭。吏神暗察,罪福非小。近醮朝真,不得唤叫。高功道法,显扬大教。所篆符简,众职明晓。追荐文字,未有别料。百日之功,莫生虚矫。季冬望后,要显光耀。休分昼夜,俗事除剿。”一般认为,全真教派只重修持,不重科仪,但是,从刘处玄诗可知全真派祖师同样重视科仪,并强调科仪时“众人”的“戒欲”的教化功能,指出科仪的教化功能是在“吏神暗察”的监督下产生的,因而具有“罪福非小”的威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