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厚黑学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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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满腹经纶

宗吾本着他所倡的“合力主义”,曾写了一篇《解决社会问题之我见》,于一九二七年刊入《宗吾臆谈》,一九二九年扩大为单行本,名为《社会问题之商榷》。一九三七年,政府定期于十一月十二日召开国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他便写了一篇《制宪私议》,从六月二十九日起,逐日在成都《华西日报》发表。继此文之后,他正想写一篇外交私议时,而“七七事变”突起,他就改写了一篇《抗日计划之商榷》,亦在《华西日报》连续登载。这两篇文字,即于是年九月合刊一册,名为《制宪与抗日》,关于制宪部分,他特别注重经济与政治两项,也可说是他研究社会问题的一种结论。关于抗日部分,除了抗日计划外,更涉及外交问题和民族问题等。今先将《制宪私议》的要点介绍于下:

他以为规划国家大计,犹如建筑一个大房子一般,须有全部计划,先把图样绘出来,然后才可按照图样逐步兴建,倘若没有全部计划,随便建筑几间来住,人口添多了,又随便添筑几间,人再多,就再添筑,结果必是杂乱无章,拥挤不堪。要想继续住下去,无奈人口太多,实在挤不下;要想拆除别筑,那就费事太大了。西洋的资本帝国主义,就是犯了这个毛病。因此,我们此次制宪应当仔细斟酌,不能照抄欧美宪法,瞎子跟着瞎子走,一齐跌入陷坑。

规划国家大计,目光至少要看到五百年以后,断不能为数十年计,或一二百年计。亚当·斯密著《原富》一书。缺乏此种目光,行之未及百年,即弊害百出,种下社会革命的祸胎,由资本主义的盛行,酿成世界第一次大战,跟着又要第二次大战。假使他的目光能注意到今日,或许不至倡出那种说法。孔子《礼运》大同之说,目光注及数千年后,而下手则从小康做起,这即是先把全部房子式样绘出,一步一步地建筑,孔子死了二千多年,他理想的世界尚未出现,其学说的价值不惟不因之而损,反愈见其伟大。他悬出一种目标数千年俱走不到,于是数千年以后的人俱有路可走,不像亚当·斯密、达尔文诸人的学说,行了数十年,百十年,即无路可走,处处碰壁,非打仗不可,而且打了仗还是不能解决。所以我国此次制宪,须有远大的计划,即使中间有几部分一时不能实行;但既垂为宪法,定出了目标,大家望着走去,步法才不至紊乱,才不至彼此相碰。

先谈政治方面:

他以为要行民主共和制。办法很简单,只消把真正君主专制国的办法打一个颠倒,就成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了。君主专制国是一个人做皇帝,我们行民主共和制,是四万万五千万人做皇帝,把一个皇帝权剖成四万万五千万块,合伙做一个皇帝,现在就要研究这每块皇帝权如何行使了。

我国从前的皇帝要想兴革一事,就把他的主张提交军机处,由军机大臣议决了,就通饬各省,转饬各县,以及各乡村照办,其办法是由上而下的。民主共和国以乡村议会为人民的军机处,乡村议员为人民的军机大臣,人民对于国家想兴革一事,即提交村议会,经村议员议决了提交区议会,由是而县议会,而省议会,而国会,经国会议决了,即施行,其办法是由下而上的,与君主专制国恰成一反对形式。

君主专制时代,军机大臣的议决案,须奏请皇帝批准方可施行。民主共和时代,国会的议决案,须经全体人民投票认可方能施行。小事,由国会议决施行;大点的事,由各省议会议决施行;再大的事,由各县议会议决施行;顶大的事,才由全体人民投票公决。

民主共和国,以取法君主专制国为原则,不过把君主的办法,一一拿在人民的手中去行使罢了。君主时代,知县有司法权,今后仍当以司法权授予县长。县长延请精通法律的人为司法官,司法官对县长负责,县长对人民负责,如审判不公,人民弹劾县长撤换县长就是了。昔日衙门黑暗,是人所尽知的;但现在的司法机关,也易受人蒙蔽。往往事之真相,本地人士昭然共见;而法庭调查的结果,适得其反。今后当以调查或和解的责任加之村长和区长。人民有争执事件先诉诸村长,村长调查明白,即予以调解,如不服,诉诸区长。村长应将调查所得,及调解经过情形,备文送之区长。区长即当再调查,再调解,如不服,诉诸县长。区长又备文送之县长,如仍不服,诉诸省,诉诸中央。村长区长可依本地习惯法处理;县长以上则当按国家法律来解决。

现在民主主义和独裁主义两大潮流互相冲突,非将两种主义融合为一,冲突是不能免的。中山先生曾说:“美国制宪之初,主张地方分权者,认为人性是善的;主张中央集权者,认为人性不尽是善的。”故知民主主义和独裁主义的冲突,仍是性善性恶问题的冲突。但人性是浑然的东西,无善无恶,所以制定宪法应当将地方分权和中央集权合而一之。上述的办法如能一一做到,则是我国四万万五千万人,有四万万五千万根力线,根根力线直达中央,成为一个极健全的合力政府。大总统在职权内所发出的命令人民当绝对服从,俨然专制国的皇帝一般,是为独裁主义。大总统的去留,操诸人民之手,国家兴革事项,由人民议决,是为民主主义。如此,则两大潮流,即可融合为一了。

次谈经济方面:

他以为要改革经济制度,首先应将世间的财物,何者应归公有,何者应归私有,划分清楚,公者归之公,私者归之私,社会上才能相安无事。

第一项,地球生产力:洪荒之世,地球是禽兽公有物,后来人类出来,把禽兽打败了,地球就成为人类的公有物。所以地球这个东西,应该全人类公共享受,根本上不能用金银买卖。资本家买去,招佃收租,固是侵占了公有物;劳动家买去,自行耕种,也是侵占了公有物。何以故呢?假令有人雇工在荒山上种树一日,给以大洋二元,他得了报酬,劳力即算消灭。树在山上,听其自然生长,若干年后,出售得价百元或千元。此多得之九十八元或九百九十八元,全是出于地球的生产力。地球既为人类公有物,此多得之九十八元或九百九十八元,即应由全人类平摊。劳动家只能享受劳力相当的代价,而不能享受此项生产力。所以说,资本家买去招佃收租,劳动家买去耕种,同是侵占了公有物。因此之故,全国土地应一律收归公有,由公家招佃收租,其利归全社会享受,方为合理。

第二项,机器生产力:替人做工一日,得大洋二元;做手工业每日获利也不过此数,这算是劳力的报酬。若改用机器,每日可获利百元或千元。此多得之九十八元或九百九十八元,乃出于机器的生产力,不是出于工人的劳力。当初发明机器的人,业将发明权放弃,机器便成为人类的公有物。此九十八元或九百九十八元,即应由全人类平摊。旧日归厂主所有,是侵占了公有物。所以应该收归公有,工人做工,给以相当的代价;由机器生出的利益,归全社会享受,方为合理。

第三项,脑力和体力:世间之物,只有身体是个人私有的。由身体又发出两种力,一是脑中的思考力,一是手足的运动力。这两种力即是个人的私有物。社会上想使用它,就应出以相当代价;并且出售与否,各人有完全自主权,不能任意加以侵犯。

基于上面的看法,即可定出一条原则:“地球生产力和机器生产力,归社会公有,脑力和体力,归个人私有。”依据这个原则以改革经济制度,社会与个人自然相安无事。

按中山先生的民生主义,公者归之公,私者归之私。现在可定出一条原则:“金钱可私有,土地和机器不能私有。”于是将私人所有的土地,和使用机器的工厂,一律购归公有。但是全国的工厂如此之多,土地如此之广,购买之款,从何而出呢?

于此当首先定出一条法令曰:“银行由国家设立,私人不得设立。人民有款者,存之银行。需款者,向银行贷用。其有私相借贷者,法律上不予保障,因借贷而涉讼者,其款没收归公。藏巨款于家而被劫窃者,贼人捕获时,其款亦予以没收。有存款于外国银行者,查明后,取消其国籍,华侨所在地设立国家银行,存储华侨之款,由国家转存外国银行,私人不得径往存储。”如此,则人民金钱,集中国家银行,即可供一切应用。至银行月息多少,视随时情况而定。如假定存入为月息一分,贷出为一分半或二分,即无异于以金钱放借者,缴所得税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与公家。

首都设中央银行,各省设省银行,各县设县银行,县以下设区银行和村银行,银行法既已确定,则应属公有的财物,即可着手收买。

(一)私立银行,一律取消,其股本存入国家银行,给以月息。

(二)使用机器的工厂,和轮船、火车、矿山、铁道等,一律收归公有。私人股本,存入国家银行;经理及职工等,悉仍其旧,不予变更,只将红息缴归国家,手续是很简单的。

(三)全国土地房屋,一律照价收买。例如,某甲有土地一段,月收租银一百元,即定为价值一万元,存入银行,每月给以息银一百元。人民需用土地房屋者,向公家承佃。其有土地自耕、房屋自住者,则公共估价,或投标竞佃,以确定其租息,原业主有优先承佃权,如此则全国四万万五千万人,无一人不是佃户,亦即是无一人不是地主,是之谓“平均地权”。

(四)国际贸易归公,国内贸易归私。出口货,由人民售之公家,转售外国;入口货,由公家购而售之人民,听其自由销售,不再课税。外人在内地设有工厂者,人民不得与之直接交易。如此则关税无形取消,外货以百元购得者,以一百五十元或二百元,售之人民,即无异值百抽五十,或值百抽百。至外货何者该买,何者不该买,国家自有斟酌,出口入口,两相平衡,我国与外国,两得其益。

以上四者办理完毕后,即可按照全国人口发给生活费,以能维持最低生活为原则。因为人民既将土地、机器、银行和国际贸易的收益交之国家,国家即应保障人民的生存权。法国革命是在政治上要求人权;我们改革经济制度,则注重生存权。中山先生把生活程度分为三级:(一)需要,即生存;(二)安适;(三)奢侈。现在的经济制度,人民一遇不幸,即会冻死饿死,是以“死”字为立足点,进而求生存,进而求安适和奢侈;发给生活费的办法,则是以“生”字为立足点,进而求安适,求奢侈。生存为社会重心,人人能生存,重心才能稳定。

改革社会犹如医病,有病的部分应当治疗,无病的部分不可妄动刀针。从旧经济制度中将土地、机器、银行和国际贸易收归国有,这即是有病的部分加以治疗;其余可悉仍其旧,私人生活非有害于社会者,不加干涉,这即是无病的部分不动刀针。如此办去,则中山先生的民生主义就可实现了。

中山先生屡次说:“中华民国,是四万万人的大公司,我们都是这公司内的股东。”这种说法再好没有了!那么,如今全国四万万五千万人即是四万万五千万股东,以一个人为一股,国中生了一人,即新添一股,死了一人,即取消一股,其股权是很分明的。发给生活费是各股东按年所分的红息;服务社会者,或劳心,或劳力,给予相当代价,即是股东在公司内服务,于分红息之外各得相当报酬。像这样的组织法,不但是取法公司制,并且是从天然界取法来的。说明如下:

(一)取法人身分配血液之法:身体上某部分越劳动,血液的灌注越多,弥补消耗之外,还有余剩,因之越劳动的部分越发达,这就是人体奖励劳动的方法;准此,对于国中的劳动者就应该从优报酬。吾人身上还有许多无用的部分,例如男子之乳即是无用的东西,但既已生在身上,也不能不给以血液,不过因其不工作,灌注的血液较少,所以男子之乳渐渐缩小;准此,对于国中的任何人一律发给生活费,以能维持最低生活为止,不劳动者待以不死就是了。饮食从总口入,便溺从总口出,饮食在腹中如何消化,如何运转,脑筋全不知道;准此,国际贸易,由政府支配,国内贸易,听人民自由经营,不必过问。

(二)取法天空分配雨露之法:自然界用日光照晒江海池沼,土地草木把其中的水蒸气取出来,变为雨露,又向地上平均洒下,不惟干枯之地,蒙其泽润,就是江海池沼,本不需雨露,也一律散给;最妙的是把草木所含的水分蒸发出来,又还给它,一转移间,就蓬蓬勃勃地生长起来了。并且枯枝朽木也同样散给,不因其没有生机就剥夺了享受雨露之权。

洒在地上之水,听凭草木之根吸取,无所限制,吸多吸少,纯是草木自身的关系,自然界固无容心于其间。准此,土地、工厂、银行及国际贸易的收入,原是从人民身上取出来的,除公共开支而外,不问贫富老幼,不问劳动与否,一律发给生活费,而国中致富的机会人人均等,这即是取法雨露的无私。

有人虑及遗产制,可以发生资本家,那是不相干的。美国的银行大王、汽车大王、煤油大王、商业大王诸人,除银行大王摩尔根外,都是赤贫之子;而摩尔根之致富,并未依赖遗产。他们之所以致富,全靠个人的努力,从事于经营土地、工厂、银行及国际贸易而来。宪法上如把四者定为国家公有,私人不得买卖,这些大王,自然无从产生,这才是根本办法。

土地、工厂、银行及国际贸易四者收归公有,大资本家无从产生,是富者削低一级;人人有生活费,不至冻馁而死,是贫者升高一级。两级中间为人民活动的余地。中山先生讲民权主义,不主张平头的平等,而主张立足点平等;因之经济上的组织不应主张平头的平等,使全国人贫富相等,而应主张立足点平等,使全国人致富的机会相等,欲务农者,向公家承佃土地;欲做工者,向工厂寻觅工作;为官吏、为教员、为商贾悉任自由,不加限制。因劳动种类的不同,所得的报酬即不同,或贫或富,纯视各人努力与否以为断。如此则可促进人民的向上心,社会才能日益进化。犹如地势高下不平,水便滔滔汩汩,奔趋于海,若平而不流,就成为死水了。

宗吾在《制宪私议》中,对于政治经济的主张,大概如上。他说这次国民代表大会,其权限仅属制宪,故只能谈及政治与经济,不能谈及外交,然他又说,如果舍去外交不管,则制出的宪法无论如何是不能实行的。因此,他于《制宪私议》草成之后,又想作一篇《外交私议》,以备采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