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7岁那年,在喧闹的学校里,发现一个戴大眼睛的男孩子独自坐在食堂前的葡萄架子上面抽烟,穿深蓝的中山装,那样忧郁的眼眉和唇角,恍惚着,觉得他像画报里的徐志摩,苏小果狂笑,要是再戴两只套袖,抓一串叮叮铛铛的钥匙,到是很像大队支书。隔一天,却在文昌广场的公交站牌遇见他们手拉着手等公车,去学校的公车是大名鼎鼎的贱车725,这班车永远在你不等的时候一辆接一辆游行似的,永远在你放弃等待走离公车站不久后呼啸而过,我心烦气燥地等车,心烦气燥地看着苏小果的小手拉着他的大手,感叹着他的爱情线好清晰,感情一定会走得很顺利。他笑笑,人生上半场19年,拒人3次,被拒2次,目前3:2领先。他说话的时候,目光越过苏小果看向我,我报以冷眼,暗想,你不是想打平吧。
那个时候音师班一个学风琴的男孩子每天放学在我的车筐里放一封信,他的字很漂亮,信写得执著而温情,每次看见我,都一脸仿佛遇见天使的表情。经常看见他坐在大操场的双杠上拉手风琴,清越的声响,还有他唱诗一样虔诚的歌声。我们上体育课的时候,他就翘了课沿着砖红的塑胶跑道一圈一圈的跑,偶尔看见我看向他,便冲我嘿嘿地笑,一口白牙。
再后来,他就每天过来接我上学,站在小区的楼下等我,看见我下来,便骑着车远远地跟着我,我听得见他的口哨,一路嘹亮地陪着我穿行。有一次,在建设路,他突然在身后喊我的名字,然后骑得很快地追上来,我知道他要对我说什么,我就拼命地蹬,一拐弯就摔倒了。车筐里的信散了一地,那些信我一直装在一个盛巧克力的盒子里,因为不敢放在家里,便每天放在车筐里带来带去,他追过来扶我,帮我捡起那些信,都是他写给我的,他捧在手里,厚厚一叠。他问我,这些信,你还要不要?我点点头。他就孩子一样笑了。车子摔坏了,他一只手骑车载着我,一只手扶着我的车,耍杂技一样,我坐在他单车的后座上,把盛信的巧克力盒子抱在怀里,隔在我们中间。
就那样,我们开始简单地爱,他是个小女人心性极重的男孩子,细腻让人藏不住一点心思,他永远会在我开心的时候,陪我开心,在我不开心的时候,逗我开心。他还有着比小女孩还细腻白皙的皮肤,我嫌他太白了,就老叫他诗人,李太白。他就每天中午跑去教学楼的天台日光浴,也只是能晒到红了,晒到蜕皮,隔一夜,依然是诗人本色,难怪会写那么漂亮的情书,连我都感动了。
2.
师范三年级重先分班的时候,苏小果的那个大队支书居然分到了我们班,而且还坐我前排,害我每天要对着他徐志摩一样的后脑勺,不过我宁愿对着他的后脑勺,因为我害怕他回过头来看我,似笑非笑的表情,阴得能把人膝盖里的风湿痛勾出来。
那段时间,我的文学水平突飞猛进,居然稀里糊涂地在市里拿了一个二等奖,这也难怪,下课对着李太白蜕了皮的脸,上课对着徐志摩大队支书一样的后脑勺,想不拿奖都难。去文化宫礼堂领奖的那天,在725贱车上遇见徐志摩,原来他是一等奖,车上沙丁鱼一样挤满了人,上车的,下车的,没两站路,就把我们挤到了一起,那是我们第一次靠那么近,我闻得见他外套上淡淡的烟草味道。
颁奖晚会结束以后,徐志摩请我到文化宫后面的巷弄里吃米线,他左手啤酒,右手香烟,中间唾沫星子乱飞,他说,你怎么就喜欢上了李太白,说他白,不是因为他长得白,而是因为他够白痴的,有一次晚上宿舍熄灯了,一哥们儿开了一包方便面,李太白要求分一点,哥们儿说留点汤给他。后来哥们儿把面吃完了,就把汤碗放在桌上。我在旁边抽烟不知道,顺手就把烟头扔在里面了,因为看不见,李太白端起来就喝,喝一半把烟头喝嘴里了,还挺高兴地说,这面居然还有牛肉条,真他妈的高级!
我听说徐志摩就是把这段情节写在小说里,把评委给逗笑了,才拿了个一等奖。徐志摩喝得晕晕乎乎的,不服气,他说我小时侯作文就好,有回参加作文比赛,因为时间充裕就写了两篇,到领奖的时候,评委就奇怪,怎么一等奖是我,二等奖还是我。想要争辩。徐志摩又接着说,你们家那位,他是李太白,我是徐志摩,可他是太白痴,他送给你的情书都是我给写的……
我知道徐志摩是酒后吐真言,那一刻,我的眼泪刷地就下来了,我抓起桌上一扎啤酒,一口气喝进去,又抓起另一扎,一直喝到天旋地转。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是十二月十二日,后来,我称这一天为双十二事变,因为这一天,我失去了我的处女之身。醒来的时候,我看着站在窗前的徐志摩的后脑勺,呵呵地大笑,笑完就哭了,不是因为疼,是因为,不甘心,我没能给我真心来爱的那个人。
3.
徐志摩回学校之后,便和苏小果分手了,我看见苏小果的小手拉着他的大手哭,为什么你的爱情线这么清晰,我们的感情却走不到底。725贱车又在这一刻犯贱,不早一刻,不晚一刻,徐志摩说完分手,它就开过来了,不给苏小果挽留的机会。徐志摩头也不回地上车,我递给苏小果一个大苹果,爱情没有了,水果里有我们活下去的Vc,苏小果接过去,狠狠地咬一口,我知道她是把苹果当徐志摩的后脑勺了。
在去食堂的时候,又看见徐志摩坐在门口的葡萄架子上抽烟,落寞的眼神隔着一圈一圈的烟雾。看见我,就追过来,他说,老早的时候,我每天坐在葡萄架子上抽烟,我知道你一定会来食堂,和苏小果在一起,只是她离你最近,我也想离你最近,从前写给你的那些信,其实都是我想对你说的话,只是署了别人的名字……
第二天,我就和李太白说分手,他流着泪说,我的命中注定,越是美丽的东西越不属于我。我看着他消失在塑胶跑道尽头的背影,那么落寞,其实我愿意相信,他就是我的另一半,他的快乐与忧伤能一分不差地传到我的身上,像蝴蝶翅膀的震动能引起大西洋的波动一样,因为这一刻,他在流泪,我也在流泪。苏小果过来安慰我,说等以后我们运气好到中六合彩的时候,说不定能遇见F4呢,就算不是,长得像的也行。
中午在食堂的时候,徐志摩突然找来一个CD机为我放歌,美美的女声,看CD封套,原来是水木年华的《中学时代》,唉,他的CD机也太恶劣了。 他在歌声里,把写给我的那些信,一封一封拿出来读,和从前李太白放在我车筐里的是一样的,原来每一封信他都有备份,其中有一封信里这样写:希望我们两个人可以天真单纯全心全意投入一切奋不顾身地爱一场……是中午吃饭的时候,食堂里满满的人,李太白也在,看了一眼,便掉头走了。我把CD机关掉,说对不起,两个人≠我们。徐志摩笑笑说,人生上半场19年,拒人4次,被拒3次,目前4:3领先。
放学的时候,我的车筐里放了两封信,一封是徐志摩的,是他写的一首诗:我终于看穿了爱情它不就像点根烟,随手放在嘴边,层层叠叠的烟圈,弥漫在眼前,最多熏红了眼。早一点看穿了爱情它不就像抽根烟,用来解闷消遣,大不了烫到了指尖,随手甩路边,管它誓不誓言……
另一封信是李太白的,也是一句诗:这一生,遇不到彼此最寂寞。遇到了,还是寂寞……他在信的末尾特别强调,这句诗是他李太白自己想的,跟徐志摩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