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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激情演讲,把握细节有学问(5)

没有收音机,没有电讯设备,没有传播新闻的渠道,那些雅典人不得不每天下午到处去打听消息。这时,保罗来了,这正是他们喜欢的新事情。他们围绕着保罗,既新鲜又好奇,便把他带到阿罗巴古去。他们向保罗说:“你所讲的这些新道,我们也可以知道吗?因为你有些奇怪的事传到我们耳中,我们愿意知道这些事是什么意思。”

换句话说,他们是邀请保罗发表演讲,保罗当然很愿意。事实上,这正是他来到此地的目的。于是,他可能站到一块木板或在石头上面,而且就像许多优秀的演说家一样,一开始都有点紧张。他也许搓搓手,清清喉咙,然后开始发言。

由于保罗并不十分同意那些雅典人邀请他上台演讲的理由,“新道……奇怪的事……”那是有毒的,他必须把这些观念清除掉。这是一块能接受任何不同意见的土地,但保罗仍自己把自己的信仰描述成一种奇怪、异质的事务。他要把自己的信仰和他们原有的信仰结合起来,这样就能更好地消除对立,让对方接受自己。但要怎么做呢?他想了片刻,灵光一闪,便开始了这篇不朽的讲演:“众位雅典人哪,我看你们凡事都很敬畏神。”

有些《圣经》版本是这么写的:“你们都非常虔诚。”这样说的效果比较好,也比较正确。这些雅典人敬拜许多神祇,而且非常虔诚,他们也十分以此为荣。保罗称赞他们,使他们听了心生欢喜,便与他亲近了一步。这正是有力演说艺术的重要法则之一。保罗又说:“因为我行经这里的时候,观看了你们所敬拜的礼节,我见到一座坛,上面写着:给未识之神。”

“看,这证明了雅典人是非常虔敬,生怕疏忽了任何一位他们所不认识的神祇,便将一座祭坛献给未识之神。”这就与某些综合保险囊括了所有可能的保险一样。保罗提到那座祭坛,表示他的赞美并非阿谀之辞,而是通过观察所得到的结论。

接着,保罗便十分巧妙地引入正题:“你们所不认识而敬拜的神,我现在告诉你们。”

“新道……奇怪的事……”一点也不。保罗只提出一些简单事实,便使得自己的信仰与雅典人的原有信仰联结起来,这种技术实在十分高妙。

他又提到救赎和耶稣复活的事,也引用了一些希腊的诗句,演讲便很圆满地结束了。当然有人不免说些嘲弄的话,但也有不少人说:“我们还要再听你讲这些事。”

所以说,要想在演讲中说服别人,或者总是想让别人对你的话留下印象,最好的方法就是:把你的观念植入到他们的心灵里,并且避免让对方产生对立的思想。只要能坚持这么做的人,必能在演讲时发挥极大的力量去影响别人。

只要你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你就必须要每天都得面对和你意见不同的人,并且就某些话题与人们相互讨论。那么,你是不是想尽力去影响这些人,使他们同意你的看法?或者是顺从他们的看法?无论是在家里、办公地点或其他社交场合都如此?你所使用的方法,是否还有改进的余地?要怎么开始?是要采用林肯模式还是麦克米伦模式?你是否下定决心如此?如果你真这么用心,你就真是兼具外交手腕和敏锐判断能力的可贵人才了。

伍德罗·威尔逊总统曾说:“假如你对我说:让我们坐下来讨论讨论。如果我们意见不同,不同之处在哪里,问题症结在哪里?我们就会发现,其实我们只是在少部分观点上不同,大部分还是一致的。只要彼此有耐心、坦诚,我们便一定能沟通。”

即席演讲要经常练习

其实我们每一个常人、只要是能控制自己的人,都能够发表令人接受、有时还是很精彩的即席演讲。当然有几个方法,可以帮助你在突然被人邀请讲几句话时流畅地表达自己。这是自己和朋友都很有面子的。其一是采用一些著名演员使用过的一种方法。

很多年前,道格拉斯·费班克为《美国杂志》写了篇文章,叙述一种益智游戏,在两年的时间里,查理·卓别林、玛丽·皮克福和他几乎每晚都玩。这不仅仅是游戏,也包含演讲技巧里最困难的练习——站着思考。根据费班克写的文章这个“游戏”这样进行。

每个人要各自在一张小纸条上写下一个题目,然后把纸条折起,混在一块儿。一个人抽出题目,要求马上站起来用那个题目说上一分钟。同一题目只使用一次。一天晚上,有个人必须谈灯罩。如果你以为这是很容易的事,不妨现在试试。结果无所谓,重要的是,从大家开始玩这个游戏以来,大家竟然全都变得机敏多了。对于各种五花八门的题目也有了更多的了解。但是,更有用的是,大家都学会了在瞬间就能根据任何题目收集自己的知识和思想,学会了怎样站着思考。

在某一个训练班里,老师会经常请他的学生站起来即席演讲。他的经验告诉他,这种练习有这样两个作用:它可以增强班上的人的信心,相信他们能够站着思考;这种经验让他们在做有准备的讲演时,更不慌不忙,更有信心。

他们知道,就算在做有准备的演讲时,也会有脑中突然一片空白这样糟糕的情况发生,但是他们有即席讲演的根基,就还能条理清晰地谈话,直到重新回到原来的话题上。

学生们是不是觉得很难而最终放弃呢?可是,从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他们不把自己当做是这方面的权威,而是深思熟虑之后,把题目和他们熟悉的知识联系起来。当你准备试验这种方法的时候,他们也许讲得不是很好,可是他们有勇气站起来了,并且张开嘴讲话了!有些人觉得简单些,有些人觉得困难,但是从大方面来说,完全是一种兴奋和刺激。他们看见自己竟然可以运用不敢相信自己会拥有的能力,这感觉棒极了。

他们都能完美地做到这些,其实这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用你的意志力与信心——越多的尝试,你就会越觉得简单。世界上就没有困难的事,还有一个方法是即席讲演的联结技巧。这是一个十分刺激的特点。试着用你能想出来最奇妙的方式来开始讲述一个故事。比如:“前几天我正驾着直升机,突然,一大群飞碟朝我靠近,我被迫下降。不料靠近的飞碟里,有个小人开始向我开火。我……”

使用这种方法,用于培养即席演讲技巧的效果很好。一个人能获得越多的这种练习,当他必须发表演讲时,他就越能非常轻松地应付可能发生的任何情况。

保持良好的姿势

演讲者有一个忌讳,那就是千万不要坐着面对听众,如果必须坐下,那就注意自己的姿势。想一想,你是否看到过许多人东张西望,想要找到一把能坐的椅子,那模样就像是一只猎狗在找寻可以躺倒睡大觉的地方,而当他们一旦找到椅子时,就赶紧冲上前去,像丢沙包一样重重地坐下去,同时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这当然是错误的,正确的做法是:先用脚接触到椅子,然后从头到肩到臀部都保持直立,然后缓慢地坐下去。这是非常重要的细节问题。

不要摆弄你的衣角或手指头,这样做除了会分散听众的注意力以外,还有一个更为致命的缺点:这会让听众感觉你缺乏自制力。要清楚地知道,所有不能帮助你演讲的动作都会分散听众的注意,因此,你演讲时的最佳姿势就是安静地站立着,挺直你的身体,让你的听众们感觉你自信而又自然。

在你开始进行演讲之前,不要像那些业余演讲家那样,急匆匆地就开口说。你要像一个成功的演讲家一样,你应该深吸一口气,气定神闲地凝视着你的听众们。这是一种征服的眼神,保持一分钟就可以,即使听众原本有些躁动,这时间也足以让他们安静下来。

还有很多著名的演讲家也有一些特别的姿态,有一些人就很喜欢把手插在口袋里,布莱安如此,德普也是如此,就连罗斯福总统也是如此。虽然说即便是你这样做了,万物也没什么改变,明天的太阳会照常升起。所以你不必太担心这个问题,只要你准备充分,投入全部的热诚来面对听众,手和脚摆放在什么位置绝对不会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因为大家是听讲,而不是欣赏你的个人仪表。这会很自然地引领我们去注意到经常被滥用的姿势问题。

不过,也有一些建议,可能也很有用。那就是千万不要重复使用一种手势,那会让人产生枯燥、单调的感觉。不要使用肘部做短而急的动作。由肩部发出的动作在讲台上看起来要自然得多,也好看得多。手势不要结束得太快。如果你用食指强调你的想法,一定要在整个句子中维持那个手势。一般人都会忽略这一点,这是非常普遍也是非常严重的错误。它会削弱你所强调的力度,一些不重要的事情反而变得好像很重要了,真正的要点却显得不重要,这样不仅没有帮助,反而会让你失败。

当你在听众面前进行演讲时,尽量只使用那些自然发生的手势,那些你平常用的手势。但当你练习时,如果必要的话,强迫自己做出手势。在强迫你自己这样做时,会显得如此清醒而刺激,这样不用太长时间,你的手势就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合上书本,你是无法从书上学会手势的。你必须向你自己学习,做你自己的老师。当你演讲时,你的冲动和欲望才是最值得信任的,比任何教授所能告诉你的任何指示都更有价值。

也许其他建议不那么重要,但是不论如何都请你注意:如果一个人全神贯注于要说的话,以至于达到忘我的境界,那他的言谈举止最自然不过,他的言语和手势不会遭到任何质疑。如果,你可以做个实验。走到某个人面前,出其不意一拳把他打翻在地,你马上就会听到,他在站起身之后对你说的话,那肯定是一段表达方式近乎完美的流畅言语,不过你要为此付出的代价要你自己承担。

以小故事开场,抓住听众的心

当年斯兹维博在纽约费城协会作演讲时,他的第二句话就表明了演讲重点:“如今,最受美国人关注的是:现在社会经济为何持续低迷?未来会怎样?”

演讲成功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就是一开始就能引起人们注意力的开场白。只要你掌握下述方法,就不愁达不到这样的效果。

所有的听众都喜欢听故事,故事是人类永恒的兴趣所在。在例证某个观点时,长篇的理论叙述令他们心生厌倦,一个有趣的故事却能令他们对此论点记忆深刻。那你最好就在开场的时候说个小故事。很多人都这样做过,可是很多演讲者对这个法子不以为然。在他们心目中,必须先发表一些议论,再举出事件作为例证。

著名的社论家、演说家、电影制片人罗维尔·汤玛斯做过一次名为《阿拉伯的劳伦斯》的演讲,他的开场白是这样的:

“那天,我正走在耶路撒冷的大街上,突然看到一位穿着东方君王服饰的男子,他所佩带的那把黄金打造的弯刀,是只传给先知穆罕默德的后人的……”他就这样从自己经历的故事开始了演讲。这样的开场白很有亲和力,通常会引发听众的好奇心,他们很想知道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然后他们就会一直专注地听下去,没有比这个法子更能让听众对演讲充满渴望了。

还有一次,约翰就是这样开始他的演讲的:“我大学刚毕业的时候,来到了南达科他州。一天晚上,我走在街上,看到一群人围着一个站在木箱上说话的人。我觉得很好奇,就挤进入群中。这个人正在说:‘你从来也没见过秃顶的印第安人吧?也没有见过秃顶的女人吧?你不觉得奇怪吗?让我告诉你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在演讲的时候,往往无须前期铺垫,一开始你就把听众带到事件中去。最好是自己亲身体验的故事,不要过多地思考,过多的思考反而是束缚。而是自然地从嘴里讲述出来。听众也会被你平和的神态感染,也会变得友善、温和。

要有悬念

鲍威尔·西里在宾夕法尼亚州运动俱乐部的演讲。是以这个为开场白的:“就在很多年前的这个季节,有一本只讲了一个故事的书在伦敦出版了,人们把它叫做‘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薄书’。那时候,朋友彼此见面打招呼就会问:‘你看过了吗?’得到的总是千篇一律的回答:‘上帝保佑!我已经看过了。’”

“出版的那天,它就被卖出了1000本,两周以后,这个数字变成了15000本。以后,不但无数次再版重印,还被翻译成了各国文字出版发行。就在几年前,J.P.摩根以惊人的高价买到此书的原稿,现在被存放在他的艺术馆中,和那些稀世珍品比邻而居。这本传世之书到底是什么书呢?”

请扪心自问,这段开场白是否已经牢牢抓住了你的注意力?你的好奇心蠢蠢欲动,你是否着急知道这本书的名字?你的兴致一下被提升得很高很高。在这个时候,你已经完全体会到了什么叫悬念的力量。这本书是查尔斯·狄更斯所写,名叫《圣诞欢歌》。

当美国的一个青年约翰走进树林,小鸟在他不远处飞来飞去,因为它们对约翰感到好奇。约翰还听说,在阿尔卑斯山有一位猎人,他用一卷布将自己裹起来,然后在山里爬来爬去。羚羊看到了,觉得很好奇,全都跑上前来看,他就可以轻易获取猎物。猫、狗也都有强烈的好奇心,所有的动物包括和人类最接近的灵长类也是如此。只要你能在开场白引发听众的好奇心,他们就会对你的演讲一直关注下去。

曾经有一个人的开场白就有些另类:“诸位,你们是否了解,现今这个时代,还有17个国家实行奴隶制度?”听闻此言,听众可不仅仅是好奇心大作,还吓了一跳。“奴隶制度?现在?而且还有17个国家?天啊,这都是真的吗?究竟是哪些国家?”

当然,我们也可以先说出事实,让听众急切地想知道是什么造成了这样的事实。有的人就是这样开头的:“前不久,有位议员要求议会制定一项法规,严禁学校周围2英里以内的蝌蚪变成青蛙。”

几乎所有人听到这句话,都会忍不住笑出声来,并且认为他纯属玩笑,怎么会有这样荒诞的事情呢?然而,演讲者不慌不忙继续讲了起来。如果能有这样的开场白,那你就一定会深深地抓住听众的心。

所举事例要鲜活生动

杂志界的迈克鲁说过:“一篇好文章,应该令人不断感到惊奇。”当你感到惊奇的时候,你的注意力也全部集中于此。演讲也是如此,来自巴尔的摩的帕兰汀在名为《奇妙的广播》演讲中,在开场白里说:“诸位是否知道,纽约一只小苍蝇在玻璃上漫步的细微声音,可以通过无线电广播传递到非洲,并且转变为尼亚加拉大瀑布那样惊人的巨响?”这后来被气象学家证明,并为其起了一个更好的名字:“蝴蝶效应”。

保罗·基蓬斯是费城乐观者俱乐部的前任会长,他本人就曾经做过一次名为《罪恶》的演讲,他的开场白令所有听众震惊不已:“美国人是犯罪最严重的民族,这么说,实在让人感到痛心,可这却是不争的事实。发生在俄亥俄州克利夫兰的谋杀案是伦敦的6倍,如果考虑到人口比例的话,那里抢劫犯的人数足足是伦敦的170倍。苏格兰和英格兰以及威尔士三地曾被抢劫或抢劫未遂的人全加在一起还没有克利夫兰被抢的人数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