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南水北调:东线源头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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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建设管理(3)

如在淮阴三站工程中采用泵站混凝土防裂方法及施工反馈应用研究,取得了预期效果,针对泵站施工采用的混凝土进行配合比优化研究与应用。其中,淮安四站在施工期研究高温季节浇筑混凝土时的裂缝成因和防裂方法,其专题“大型肘形进水流道泵站泵送混凝土温控防裂方法和应用研究”被评为2007年江苏省水利科技优秀成果一等奖。

五、积极开展国际技术合作

以“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研究为契机,继续在泵站技术和调度运行系统方面与荷兰交通水利部开展合作,确定了合作内容、重点和工作方案。

六、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中青年水利科技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注重优化人才结构和专业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创造条件为优秀人才施展才能、脱颖而出提供舞台和空间。通过在重大工程项目、重大课题研究中锻炼人才和培养人才。制定和落实人才培养计划,加强高级水利人才的培养与使用,并选派资助出国学习培训和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目前,江苏省南水北调办公室、江苏水源公司建设管理人员中,1/3以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4名同志被确定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

(第七节)征地移民

做好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是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征迁群众切身利益,创造和谐建设环境的重要环节。东线一期江苏段工程建设的特点是在江水北调工程基础上扩大、改造、延伸,且机电泵站项目工程大部分站址位于江苏已建成的江水北调泵站、大运河复线船闸等工程附近,人均耕地偏少。淮安四站、泗阳站等工程被征地农户人均耕地不足0.034公顷,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难度更为突出。东线一期江苏段工程沿线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江苏省南水北调办公室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有关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有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规范操作”,加强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规范化和监督机制研究,使已开工建设的三阳河、潼河、宝应站、淮阴三站、淮安四站、刘山站、解台站、蔺家坝、骆马湖水资源控制和扬州江都市、淮安市、宿迁市、徐州市等截污导流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得以顺利实施,保证了工程顺利建设。开工项目的建设用地已全部通过国土部门预审,单项工程先行用地申请得到批准,正式用地手续办理正在抓紧协调。

一、建立征地移民相关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

为确保征地移民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江苏省南水北调办公室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先后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财务管理(试行)办法》《江苏省境内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验收暂行办法》《南水北调东线一期江苏境内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年度考核(试行)办法》等征地移民管理办法,并在征地移民档案管理、群体性事件处理、信访等方面建立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做到有章可循,管理严格,运作规范,工作高效。

二、坚持以人为本、规范操作

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涉及相关单位和征迁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强且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江苏省、市、县南水北调领导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做到政策、标准、实物量、补偿资金“四公开”,实行阳光操作,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一)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为推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开展,使被征地拆迁的单位和群众了解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相关程序、政策、标准和有关要求,江苏省南水北调办公室向各市印发了国家和省南水北调有关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方面的规定、文件、补偿标准等,各市、县、乡又层层印发并宣传到被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单位及个人。同时充分利用市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南水北调工程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增加工作透明度。

(二)组织编制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规范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的需要,是省与市或县(区)签订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任务和投资包干协议的基础,是实施单位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的依据,也是各级政府抓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和依据。

江苏省南水北调办公室依据工程征地移民初步设计批复,围绕工程建设进度,及时组织各市、县(区)南水北调办公室和有相应资质的征地移民设计单位,进一步进行复核征地范围、地面附着物、农村(城镇)移民安置、企事业迁建、专项设施复建等实物量,在地方政府征求群众代表安置意愿基础上,编制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此方案由地方政府认可后上报省南水北调办公室审核批准实施。实践证明,《实施方案》既提高征地拆迁工作的可控性和科学性,达到节约用地、控制投资、规范操作的目的,同时又能较好地与新农村建设和群众的意愿相结合,达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目的,保证了征地移民和移民安置实施质量。

(三)抓好市、县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培训131为保证实施单位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江苏省南水北调办公室多次邀请有关大专院校征地移民专家,会同征地移民设计、国土、水利等有关部门,组织市、县(区)南水北调办公室及实施单位相关人员,先后举办征地手续办理、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编制、征地移民验收、档案管理、财务和信访等相关知识培训及考察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各级征地移民实施单位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坚持按照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程序办事

一是实物量公示。对工程涉及的个人和集体的地面附着物补偿(包括永久征用土地、临时占用土地、拆迁房屋、树木、设施等)项目、数量、补偿金额和安置方案,按村或组进行公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城市征地拆迁和安置需要根据国家征地补偿和安置政策,并结合省、市、县城市拆迁有关规定进行,超出标准的部分由地方政府负责)。二是实物量复核。

公示后,群众对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和公示结果提出异议的,由县、乡征迁办公室会同移民监理及乡、村干部及时复核,对原统计调查不准确的事项实事求是地进行变更,经核实无误的或不符合补偿政策规定的,及时向群众解释。三是建立到户卡。建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一户一卡表,由县征地移民办公室统一填写,在卡上明确每一户的补偿项目、数量、补偿标准和兑付金额。四是补偿资金兑付。通过公示并经群众认可的公示补偿项目和金额,签字后进行兑付,对专项设施迁建、企事业单位复建项目补偿资金兑付,与有关单位签订投资与任务包干协议,协议中明确拆迁、复建完成时间等具体要求。

(五)及时协调解决征地移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省、市签订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任务与投资包干协议后,江苏省南水北调办公室职能部门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征地移民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有关市、县征迁安置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征地拆迁工作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征地拆迁方面遇到的问题。

三、积极推行移民监理,发挥移民监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