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薄命是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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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何日彩云归(5)

在中国,“自古刘项不读书”,“不读书”的统治者与“读书”出身的文人之间永远只是一种利用和被利用的关系。因此,对于文人来说,出将入相固然是人生最大的成功,但此种成功又以事实上落入“伴君如伴虎”的境地为代价。“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的事情更是随时都会发生。因此,去寻花问柳,去青楼听听“小语偷声贺玉郎”,不仅是一种风光,更是一种“今朝有酒今朝醉”式的对生活的透支。至于被贬边城、落魄江湖时,更是人生如梦,往事如烟,趁着良辰美景,去寻一佳人红粉,“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诗酒华章,依红偎翠,纵醉生梦死,但能赢得青楼薄幸,未尚不也是一种活法,对自己的生命未尝不也是一种补偿。

而对于佳人来说,在中国古代,纵然你诗书满腹,文能治国,武能安邦,甚至有经天纬地之才,但只因你生而为女儿身,便注定了只能遵循“三从四德”,去相夫教子;纵然你有一笑倾人城,二笑倾人国的容貌,但终究青春易逝,红颜难驻。“过尽千帆皆不是,肠断白萍洲”,是佳人们最常见的人生造型,而这一造型背后,当青春不再,红颜已逝,留给所有佳人的,其一可能是无尽的等待,其二可能是“新人笑来旧人哭”的闹剧,其中的变数如鸳鸯蝴蝶,一切全赖天意。总之,人生无常,世事难料。堕入风尘,游戏人生,挥霍青春,对于佳人(尤其是一些饱读诗书,曾经有思想、有追求的佳人)来说未必不是一种解脱。更何况这样的生活中还“幸有意中人”呢,至少有大把大把的银子。如此一来,才子佳人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便两相扯平了。如此的平等说它畸形也好,虚假也罢,但至少可以让人暂时忘却人间的种种等级,也让人暂时抛却人间的种种虚伪,所以才子与佳人虽然更多时候是“流泪眼看泪流人,断肠人对肠断人”,是“一根藤上的两个苦瓜”。正是因此,侯方域走进李香君的媚香楼,冒辟疆走进董小宛的半塘街,龚鼎孳走进了顾横波的眉楼,柳如是与钱谦益走到一起,吴梅村与卞玉京相识、相知,也都有其必然性。

不仅如此,封建社会实际上又只是一个男人的社会,女人即使要征服世界也只需要通过征服男人就可以实现了;但是男人不同呵,有一个世界在等着他们去征服呢!那才是他们最大最重要的任务!那么如何去实现?对于“才子”们来说,自然是将自己的“才”“售与帝王家”,但对方并不是无条件的购买,其要开出种种条件的,例如道德礼义种种;“才子”们对“佳人”的“贼心”一旦与之冲突,他们为了不影响自己卖个好价钱,自然是“两利相较取其重,两害相较取其轻”,这时,他们的“贼胆”就会立马小下去直至完全消失为无。因此,“才子”在与“佳人”的交往中,常常会表现得“有贼心无贼胆”,以至总弄得双方“有缘无分”,这便也是一种必然了。

也因此,当吴梅村在长干里的寓所得到卞表示要嫁给他的书简时,心里矛盾是真实而自然的事情。至于他最终并没有娶卞玉京,并说这是因为田畹在先已看中卞玉京想将她选送京城,其实这只是他的一个借口。但是,当十多年后,卞玉京已出家为尼,吴梅村又会写出《听女道士卞玉京弹琴歌》,其中所表达的复杂情感和无限感怀,也不能不说同样是真实而诚挚的。

红泪自溺寇白门

寇家姊妹总芳菲,十八年来花信迷。

今日秦淮恐相值,防他红泪一沾衣。

丛残红粉念君恩,女侠谁知寇白门?

黄土盖棺心未死,香丸一缕是芳魂。

这是钱谦益为追悼寇白门而作的一首诗。

在“秦淮八艳”中冠白门可能是知名度最低的一位了,为此,钱谦益诗中“丛残红粉念君恩,女侠谁知寇白门?”两句,很是有点为她鸣不平的意思。

但是一个人的知名度有时并不与他人生的分量成正比。的确,寇白门的人生虽然不如柳如是之执著、李香君之壮烈和顾横波之无畏,但她身上同样表现出的侠义之气,似乎也可与她们有一比,至少是也相映成趣;再较之于“秦淮八艳”中的其他几位,我以为其人生的分量,至少不会在卞玉京、马湘兰之下。

寇白门的侠义之气首先表现在她对待爱情的态度上,正所谓“丛残红粉念君恩”。

这里的“君”是指谁呢?一个男人,一个寇白门生命中非常重要的男人。

崇祯十五年(1642年)暮春,当时金陵城里声势显赫一时的功臣保国公朱国弼,在差役的护拥下来到了钞库街寇家,求以婚约;几番交往后,朱国弼在寇白门的脑海中留下了良好的印象,觉得此人虽功高权重,但斯文有礼,温柔亲切,可以托付终身。是年秋夜,17岁的寇白门浓妆重彩地登上了花轿。明代金陵的乐籍女子,脱籍从良或婚娶都必须在夜间进行,这是当时的风俗。然而哪个女人不想着在这人生中最美丽的一天里绽放出最耀眼的光辉呵!而朱国弼似乎也很善解人意,是夜,他特派5000名士兵,手执红纱灯,一路肃立在迎亲的道旁,从寇家所在的武定桥一直到朱府所在的内桥。那每一盏红纱灯,将每一寸街巷都照耀得恍如白昼,也将寇白门的心照得如花儿一般怒放。迎亲场面盛况之大,在明代金陵城堪称空前。

然而,仅过了数月,朱国弼那儇薄寡情的本性便渐次暴露,整日以走马于章台柳巷为乐,至于那被他用千百只红纱灯迎娶府上的寇白门则被他丢弃一边。

1645年清军南下,朱国弼降清,不久入京,却被清廷软禁。正当寇白门多方为朱国弼奔走之时,朱国弼竟欲将连寇白门在内的家姬婢女一起卖掉。得知消息,寇白门伤痛欲绝之余对朱国弼说:“若卖妾所得不过数百金……若使妾南归,一月之间当得万金以报公。”朱思忖后同意寇白门南归。

回到金陵后,善良的人们多为寇白门遭遇之不幸而愤愤,都说朱国弼自作自受,是生是死寇白门不必再管。但寇白门不食己言,很快便在旧院姊妹帮助下筹集了20000两银子将朱国弼赎释。当获释后的朱国弼表示想重圆旧梦时,寇白门又毅然拒绝说:“当年你用银子赎我脱籍,如今我也用银子将你赎回,当可了结!”

如果说在那个时代,吴梅村们有时的“有心无胆”,多少还有可以原谅的地方,那么朱国弼如此的“始乱终弃”终归是一种无耻,而寇白门最终以德报怨,表现了一种凛然的侠义之气,不能不令人感佩。或许正是因此,钱谦益才诗赞其为“女侠”。

据有关史料记载,回到金陵后的寇白门,“筑园亭,结宾客,日与文人骚客相往还,酒酣耳热,或歌或哭,亦自叹美人之迟幕,嗟红豆之飘零……最后流落乐籍病死”—这便是钱谦益诗最后所述:“黄土盖棺心未死,香丸一缕是芳魂。”

然而,围绕钱氏的这两句诗,后人有两种说法:

一是余怀在《板桥杂记》中说:“(寇白门)既从扬州某孝廉,不得志,复还金陵。老矣,犹日与诸少年伍。卧病时,召所欢韩生来,绸缪悲泣,欲留之同寝。韩生以他故辞,执手不忍别。至夜,闻韩生在婢房笑语,奋身起唤婢,自棰数十,咄咄骂韩生负心禽兽,行欲啮其肉。病甚剧,医药罔效,遂死。牧斋‘黄土盖棺心未死,香丸一缕是芳魂’,盖有微词存焉。”

一是有人根据与钱氏几乎同时代的另一位著名诗人吴梅村的《赠寇白门》一诗中,“一舸西施计自深,今日只因勾践死,难将烘房结同心”的诗句,推断:吴梅村既将寇白门比作西施,又说她今日“难将烘房结同心”,仅仅是“只因勾践死”,其中必隐藏着寇白门曾有如柳如是一样同情和支持抗清的事迹;进而推断,钱诗中“黄土盖棺心未死”一句,钱氏真正要表达的意思是,寇白门至死所念念不忘的是反清复明的大业。

但在我看来,这两种推断都有不能自圆之处:如果第一种推断是事实,那么钱谦益在诗中无疑是在悼念亡友的诗中揭亡友的短,这于情于理似乎都说不通;如果第二种说法是事实,那么寇白门怎么会一点没有具体事迹留传后世,最终还落得个“女侠谁知”的结果呢?也许有人会说,因为当时已经是清朝统治了,这便决定了她即使有一些具体的抗清事迹,但人们也不敢传诵,所以终不为人所知;但我又不禁要问,那么与她同时代的柳如是,其抗清义举怎么就能留传下来呢?

所以我以为,第一种说话贬低了寇白门,第二种又拔高了,真正的寇白门只是一个自愿在自己的红泪中自溺一生的真正女子—她的这种自溺除了表示她的悲愤和控诉外,不也表现了她一种对人格独立和心灵自由的追求吗?

慧纨兰质马湘兰

兰,即兰花,也称兰草;也就是说,它既是花,也是草。它喜欢生长在幽谷、石间、林下,不慕阳光,不争雨露,只顾默默地散发芬芳;连芬芳也是幽幽的,不浓郁,不艳俗,不张扬。

她的名字中有个“兰”字,她也喜欢画兰,擅长画兰。

或许正是因此,马湘兰在“秦淮八艳”中通常都是排在最末一位。

然而,这“末一位”有时本身便正是其“特殊地位”。

虽然排在末一位,但她却实实在在的是另外七人的前辈。

马湘兰是“秦淮八艳”中唯一一位没有经历明亡清兴天崩地坼的,因此她的一生没有什么“英雄事迹”,直到生命的最后,才演绎了一件有点传奇色彩的事件,那竟是她的死:年轻时,她与江南才子王稚登交谊甚笃,但王终弃她而去,直到王稚登七十大寿时,马湘兰竟集资买船载歌妓数十人,从金陵前往苏州为他祝寿,“宴饮累月,歌舞达旦”,让王稚登惭愧不已,但她自己竟因此而累得归后一病不起,最终“强撑沐浴以礼佛端坐而逝”。然而这与她几位后辈相比似乎也算不得什么—她们有机会将自己的命运通过几个大人物与历史的命运相联系,所以她们留下的故事或惊心动魄,或感天动地,或发人深省—她们很大程度上便是以此而既名重于时,亦名重于史的。

几乎在所有史料与笔记中,就其外貌百言,“秦淮八艳”中有七位似乎都一律被描写得一位比一位漂亮,大可与“闭月羞花沉鱼落雁”有一比,总之都是绝色美人。而唯独马湘兰除外。《秦淮广记》中说马湘兰“姿首如常人”,可见她无论是在当时名重,还是后世能入“秦淮八艳”之列,靠的并不是姿色。

当然,其他七人为时、为史所重,也并非全靠姿色,除了所谓侠骨与气节之外,她们或擅于书画,或长于诗文,或精于音韵,或通于曲律……也基本属于事实。不过我常常以为,这多少与她们有着姣好的姿色有关系,甚至有很重要的关系。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艺术这玩意儿评判起来是很容易爱屋及乌的,对一个人有了好感,你再看他(她)的艺术,有时总怎么看怎么好;反之,对一个人没有好感,你再看他(她)的艺术,是怎么看怎么不好;更何况中国人,历来就将“字如其人”、“书为心画”等等奉为艺术评判的重要标准。“秦淮八艳”既然人一个赛过一个的漂亮,她们的笔下的墨迹丹青、她们唱出的音色旋律,自然哪会差得了呵?这一逻辑似乎如同我们今天许多人对一些所谓“名人墨宝”莫名看重一样—在他们看来,人家既能当那么大的官,能干那么大的事,能出那么大的名,能挣那么多的钱,只要动笔,那笔下墨宝哪能差得了呵!然而这样的逻辑事实上是荒唐的。

前面提到无锡市博物馆中现藏有一张董小宛画的《彩蝶图》,那画我还真见过,在我看来艺术水平不过尔尔。因此,我常常觉得,在一些文人的笔记中,“秦淮八艳”的艺术水平多高多高,有许多时候更多是出于他们的有意无意地形容甚至夸饰。因此说句实话,对于“秦淮八艳”的艺术所达到的水平和高度,我历来就不全相信那些史料和笔记上所载,尽管那也算是白纸黑字、言之凿凿。

然而,唯独对于马湘兰的艺术水平我有些相信其不会太低,不为别的,只因为她的“姿首如常人”。

作为妓者,“姿首如常人”实在是一种不幸。这注定了她必须付出比别人更大的努力才能生存自身。她的努力当然首先是能“巧伺人意”,其次便是要精湛艺术以艺娱人。

马湘兰成为“秦淮八艳”之一凭借的是她的艺术—事实上她成了唯一一位以艺术而进入“秦淮八艳”之列的,因此,她是其中的另类,她进入的意义,不但是丰富了“秦淮八艳”的成分,而且也提升了这个群体的文化品位—虽然这个群体原本是最为世俗的产物,原本它并不真正需要文化,更不真正需要品位。

据说马湘兰多才多艺,而尤以绘画造诣最高,我们已知的最好证据是,当年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曾接连三次为《马湘兰画兰长卷》题诗,所题之诗今天还能从曹寅的《楝亭集》里读到。还有《历代画史汇传》中,评价马湘兰的画技时说她“兰仿子固,竹法仲姬,俱能袭其韵”。最重要的是,她的《兰花册页》今天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的“书画精品室”中。

什么时候有机会,我一定要看一看她的这一本《兰花册页》,但愿艺术水平真的不会让我失望。

我将“秦淮八艳”依次一个个写下来,说句实话,我不得不承认,后面几位似乎并无多少“英雄事迹”或“感人故事”,她们名列“八艳”之列,实际上可能正是被鲁迅批评过的“古人总喜欢凑个‘十景’‘八景’的毛病”的产物。然而,话又说回来,就是其他几位,其“感人事迹”不也都相类似吗?如今书写历史的畅销书似乎一律都喜欢用“××那点事儿”的书名,我这里也套用一下吧,所谓“秦淮八艳”不“就那点事儿”吗?然而,数百年过去了,她们的“那点事儿”人们又总念念不忘—或许这正是她们“那点事儿”的价值所在吧!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杭之间有吴江。”这俗话的前两句中国可谓人所共知,只是这最后一句知道的人会少些,因为,吴江毕竟只是座县城,无论是城市规模还是城市级别都不能与苏、杭相比。但既有这样的俗话,可想而知,这吴江一定是个好地方。

吴江市属下有一个水乡小镇,名叫北厍。常听到有人将其“厍”字读成“库”,可想而知它在今天的知名度并不算太高。我知道它并常去那儿,是因为那里制作的“金字招牌”价廉物美,我写的字常常被人拿到那里去制作金字或铜字,有时候厂家或店家在制作的过程中为了精益求精会邀我去作些交代或指点。去得多了,便知道那里有一座午梦堂。

今天被北厍人口头上叫做“午梦堂”的去处,是2001年2月由该镇镇政府设立的一座文学陈列馆,在镇文化中心内。我曾特地去寻过,发现它门上除挂了一块“午梦堂陈列馆”的牌子外,还有一块“党员阅览室”的牌子,门总锁着,门前地上杂草已长了很高。这一切表明,这儿实际上与午梦堂并无多少关系。

真正的午梦堂原在这个镇辖下的一个叫做叶家埭的村子里。我曾多次想顺道去叶家埭看看,但每次提起总有人阻止说:“那儿什么也没有了!没什么看头!”其实,这是我料想到的,作为一个本来就隐于乡村一隅的文学部落,最终又不曾走出过李、杜、苏、辛式人物,且已过去300多年了,还会留下多少痕迹呢!能有人在镇上建这么一座文学陈列馆已是万般幸事了。但尽管如此,我还是想去那儿看看,不为别的,就算是去追寻一个遥远而美丽的梦吧—曾在那块土地上聚集着的这个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女性文学部落本身就如同一个美丽的梦幻,更何况它还与中国最伟大的文学名著《红楼梦》或多或少有着些联系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