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羽从西藏回来已经半年,今天早上给我电话,说,春天来了,这个春天一定要到郊外踏青去。他的语言里充满了孩子般的贪婪,他嚷着说一定要在地里打几个滚。我说,你以前不是很讨厌泥土的味道么。他笑了笑,没有再说话。
他说在藏区的两年,他觉得自己离天空近了,可是离土地却远了。他是去教书的,去的地区是西藏的日喀则,刚回来的时候,他给我讲了许多这700多个日日夜夜中所发生的许多事情,言语中布满了苍凉与思念。他说,他常常会梦到自己远在山东农村的老家,屋前屋后是一大片一大片密密麻麻的高粱,自己裤腿上沾满了泥浆,躺在地边的土脊上晒着太阳,又暖又香。
羽的感触我是能感受到的,我与他一样也是在农村出生,同样是脚丫踩着泥巴长大。后来,就因为泥巴容易弄脏我最喜爱的白裙子,而下定决心要走出乡村,走到满是柏油马路的城市里来。在这近十年的时间里,几乎已经没有人能从我的穿着与话语间听出泥土的味道,可是我却开始不停地思念起那些充满了泥土味道的童年与少年的生活。
泥土,让我开始感觉到了一种亲切,一种来自于内心的温暖。
我对于泥土的感情,首先开始于离家后对于母亲的那份思念,继而是她所喜欢操持土地的情结,以及听她一次次地唠叨关于收获的喜悦。每次从家里回来的第二天,母亲总是打电话来,说:“拿去的小米熬的稀饭是不是格外的香?”“是哦。”我照实回答。“那可不,光开春的时候,那片地我就细翻了三四次呢,每次翻开都会除掉不少的害虫,土壤也松软得多了。”再回家的时候,依然会听到老人教导着那些刚刚学会走步的孩童,不要去挖土窝窝,那样会浑身都沾满了泥土,会让人觉得脏。或许是这样吧,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待得久了,对于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会变得麻木。我还记得,邻家的三婶当初是如何欢天喜地的被女儿女婿用小轿车接到城里去住,甚至走时把老家的房子也给卖了,可现在却常听到她在电话里跟母亲唠叨:“城里好是好,可心里就是没有了以前的那种踏实。或许,本就是个农村人刨土疙瘩的命吧,看到日历上翻着的日子时,总是说该是种豆子、玉米或小麦的时候了。”她还说:“以前最讨厌的是下雨天,总是满腿满脚的泥,城里的路上干净异常,可却没了村子里下雨时的那份畅快,心里空落落的。”前几天,看一档电视综艺节目,具体说是杨澜采访台湾艺人凌峰。尽管节目中花大量的篇幅说了他年轻时就开始的追求,以及他与青岛妹妹幸福的婚姻经历,然而最让我感动的却是采访到最后时,他对自己的女儿们的那种爱。他说,他想让自己的女儿感受到一种最本真的生活,能亲身感受到生活。所以他和他的妻子一起把家从台湾搬到了北京,他经常与他的女儿们一起在院子里开地,种树,种花,种菜。
直到现在才明白,沾点泥巴味的生活,原来竟是一种家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