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血腥的民主:美国建国真相大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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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西渡的宗教狂热者(2)

无条件选择——上帝对于罪人的拣选是无条件的,他的拣选并非因为在伦理道德上的优点,也不是他预见了人将发生的变化。

有限的代赎——基督钉十字架只是为那些预先蒙选之人,不是为世上所有的人。

不可抗拒的恩典——人类不可能拒绝上帝的救恩,上帝拯救人的恩典不可能因为人的原因而被阻挠,无法被人拒绝。

圣徒蒙保守——已经得到的救恩不会再次丧失掉,上帝必能保守其拣选的。

后世的历史学家常用“宗教改革运动三杰”来称呼促成这次撕裂欧洲信仰体系、直接促成后来世界格局的宗教运动的三个推动者。路德和茨温利无疑是其中的两个,第三位则来自于法国,叫做约翰·加尔文。加尔文比路德和茨温利年轻得多,1523年的时候还是一名年轻的巴黎大学文科硕士,一年以后更是奔赴奥尔良市进修法学博士学位。加尔文在1532年由天主教改宗路德宗,开始积极投身宗教改革运动。1534年,他赴瑞士巴塞尔学习,1536年选择定居日内瓦,并于同年发表了著名的《基督教要义》。

由于其生涯的前半段过于激进,在瑞士居住期间,加尔文与茨温利一样触怒了当地笃信天主教的居民,并屡屡与支持罗马的市政当局发生冲突。斗争的结果是加尔文被扫地出门,被迫出走斯特拉斯堡。不过到了1540年的时候,日内瓦市的宗教改革派成功上位,便于次年邀请加尔文重返日内瓦。1542年,加尔文根据自己对宗教改革的认识,以及对路德与茨温利宗教思想的理解,融合了自己的观点,在日内瓦建立了归正宗教会,教会由来自日内瓦市与其地方教区的两级牧师团体领袖组成领导机构,而加尔文本人自1542年起至逝世,一直是归正宗教会牧师团的主席。除了早年所著的《基督教要义》之外,根据加尔文在1541年到1555年进行的一系列神学争论所发表的著作,也奠定了他后来宗教改革运动第一人的地位。

加尔文的神学观点在宗教改革运动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一方面,因为他对基督教思想的阐述与研究,启迪了许多新兴教派;另一方面,他的神学思想被公认为宗教改革运动中界定保守和激进态度的分水岭。加尔文宗与激进的重浸宗(又被称为再洗礼派、重洗派)以及相对保守的信义宗构成了宗教改革运动的最初三派。在此之后,不同于罗马教廷宗教观点和对《圣经》理解的“基督新教”在欧洲大地上大量涌现,其思想都源于上述三派。

这场发生于16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与5个世纪前的基督教大分裂事件,一起构成了现代基督教信仰体系的基本格局。而我们的故事,将从英格兰开始。

英国宗教分离主义运动

在欧洲西北部外海上的偏僻岛国英格兰,曾长时间地处于文明的边缘。罗马人曾给这里带去过国家文明,后来却随着帝国的瓦解而烟消云散。在这之后,虽然也有亚瑟王的不朽传说,但这里一直是文明的方外之地。直到11世纪的诺曼底征服,我们历史上所熟悉的那个英格兰王国才开始出现了自己的雏形。

威克里夫教士是古代英格兰的传奇人物。早在13世纪,这位虔诚的修士便发出了改革宗教最初的呼声。信仰坚定的威克里夫宣称,他只从《圣经》中汲取力量,只敬高高在上的天父而不畏人间权贵——“耶稣基督的福音,才是真正的信仰”,并且“只有《圣经》才是真理”。他认为,尘世间的一切的权柄都是出于神的意志,掌权者必须在运用权力的事情上向神明负责。这些观点不仅否定了教皇的绝对权威,也否定了神职人员作为上帝和凡人中间人的地位。

为了使民众能够自由阅读《圣经》,而不再受教会任命的神父每周礼拜布道之限,以及便于识别教会在布道时夹杂的“私货”,威克里夫耗费十年之功,将拉丁文版的《圣经》,翻译成英文。此举在不经意间产生了传之于世的重大影响,许多人接受《圣经》作为信仰与行为的准则。他们接过《圣经》的权柄,根据自行理解的教义,痛斥天主教会的堕落与崇拜偶像,自称为不属于公教会的“最纯粹”,也是完全按照《圣经》教义为准则的信徒。他们可被视为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者,甚至是后来清教主义的雏形。

16世纪的宗教改革斗争开始以后,随着加尔文宗和路德宗的思想先后传入英格兰,路德宗的主要思想精髓迅速和源自13世纪的威克里夫的精神相互融合,其中大部分相对温和的信徒,结成了后来被称为长老教会(Presbyterian Church)的新教组织,而另一部分“更纯粹”也更极端的基督信徒,则要求废除在英国本土的教会。当然这里所说的极端不等于激进,因为这些人在宗教思想上远较重浸宗温和,之所以称之为极端是因为其蔑视教会权威和一切现有的繁复宗教仪式。形象地说,他们属于宗教信仰方面的无政府主义者。由于这些人在蔑视教会的同时蔑视所有贵族和王权,因而一直受到当时统治英国的都铎王朝第二任国王英王亨利八世以及继任者的镇压。

我们所熟知的英国宗教改革运动开始于1530年前后。但其直接起因却非国王尊崇信徒“意愿”,或者追求“自由”一类的高尚理由,实情只不过是因为笃信天主教的国王亨利八世急于处理和王后离婚等私事,需要绕开教宗的阻挠。

这场改革的直接结果就是建立起了独立于罗马教廷以外的英国国教圣公会,英国国教圣公会的最高首脑由英国国王担任,国王有权任命主教。除此以外,圣公会与公教最大的区别只不过是简化了天主教的一些仪式步骤。与路德、加尔文等建立信义宗和归正宗等新教教派缓慢崛起于扩张的过程有所不同,英国国教圣公会是以国家为单位,在国王的命令下在短时间内组建,同时继承了罗马教廷在英国的全部现有资源的一次“改革”。这无疑给当时正在欧洲大陆上蓬勃进行的宗教改革运动打了一针强心剂。

亨利八世的离婚案

这可能是人类自从进入父系社会并有了婚姻概念后的历史上,闹得最大的一桩离婚案了。

亨利八世的父亲亨利七世在位时,英格兰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它在欧洲的地位已经日益提高。亨利七世在位的时候广泛采用联姻策略。他的两个女儿先后依照父命嫁给苏格兰和法国王室。他的长子、英格兰王储,则迎娶当时声势日盛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西班牙卡洛五世的女儿、西班牙公主凯瑟琳为妻。但是,他的长子在这桩联姻完成后不久病故。由于当时法国和西班牙不睦,自己女儿新过门就成寡妇,而导致女儿成了寡妇的国家又与法国联姻,这点势必会引起卡洛五世的不满。为了不触怒西班牙,亨利七世下令他的次子娶凯瑟琳为妻。教皇批准了这次改嫁(从当时的宗教习俗来说,基督徒的婚姻是神圣、不可解除的。离婚或者丧偶再嫁娶都是不允许的,如果有特殊情况都需要获得教皇的批准)。

亨利八世18岁继位时,迎娶比自己大很多的凯瑟琳公主为妻。婚后,凯瑟琳公主为亨利八世生育了一个女儿(即后来英格兰的第一任女王玛丽一世),以后的几次生育虽然有男孩降生,但都因为各种问题过早夭折。也就是说,凯瑟琳一直没有给亨利八世生下继承人。急于想要继承人的亨利八世又搞上了他妻子的女侍官,并让他的宰相、当时的英格兰大主教向教皇申请离婚。曾经亲自批准这桩改嫁婚姻的教皇犯了难,他不愿意为难这位“信仰捍卫者”(亨利八世早先曾撰文驳斥过马丁·路德的主张,在欧洲各国君主摇摆不定的时刻,教皇特别感激这种协助,为此还专门封给亨利八世“信仰捍卫者”的头衔),但也不愿意就此开罪势力正盛的西班牙,只有保持沉默。但是亨利八世可无法耐心等待教皇的批复,因为他的情人已经怀孕了。

进退不得的亨利八世铤而走险。首先,他撤职并监禁了倾向教会的宰相,英格兰大主教。随后,他下令英国各地本应该缴纳罗马教廷的税收一律改为上缴国王。最后,他甚至开始下令没收英国各地修道院所有的土地。被逼急了的教皇开除了亨利八世的教籍,但是对于亨利八世来说这正是他希望的——这样他便可以不受教皇约束踹老婆了。

教皇很清楚亨利八世的打算,所以在开除他教籍不久之后,罗马教廷对英格兰全境下达了绝罚令——一夜之间,全英格兰的神父都停止了他们的工作——给婴儿施洗、为新人主持仪式宣誓结婚、为死者主持葬礼。简单地说,整个英格兰的人,处于不能出生,无法入土,也不能结合的窘境。这道命令的后果可想而知,但是亨利八世为了踢开老婆连教会和教籍都可以抛弃,这道法令也许能震慑住其他所有君主,但是休想震慑住他!

很快,依照亨利八世的命令,英国教会宣布脱离罗马的天主教圣公会,成为独立的英国国教圣公会,并且亨利八世亲自担任英国国教圣公会的最高首脑。亨利八世乘着兴盛一时的宗教改革风潮,居然成为了这场运动的先锋。而他,则如愿以偿地娶到了新欢。

不过,这位前女侍官的下场并不好。就在加冕为英国王后不久,她为亨利八世生下了第二个女儿。为了这桩婚姻孤注一掷的亨利对此极度失望,一怒之下以通奸罪的名义处死了这个不幸的女人。

在这以后,亨利八世又三次结婚,第三位妻子为他生下了独子(后来的英王爱德华六世),但是本人却死于难产。第四位妻子是德国某个邦国信仰新教的公主。最后一位妻子为他操持了晚年,调节了他和几个子女的关系,并照顾他离开人世。

亨利八世和他一手策划的英国国教圣公会,虽然在某些方面上对当时已经日趋激烈的英国宗教问题进行了改革,但是鉴于其休妻和夺取天主教会在英财产的目的,国教改革对缓和英国国内宗教矛盾的价值极其有限。即便是在那些不那么激进的英国新教徒看来,英国国教运动也不过是把对教会的服从改为了对国王的服从,将原本缴纳给罗马教廷的什一税缴纳给了国王(事实也确实如此)。至于其他方面,信徒希望的礼仪、仪式、着装、布道方式上的改变根本就不存在,只是简化了部分礼仪。因为推动改革的国王只是不遵从教皇的权威,而不是在信仰和认识上与罗马公教有所冲突。

已经逐步接受新教思想的诸多英格兰基督徒们,对国王的这种夹带私货的改革行动大为不满,不断地进行各种各样的反抗。于是,在之后的一个世纪内,宗教冲突从未停止过。

亨利八世不惜和教会决裂换来的继承人,在他死后登基成为了英王爱德华六世。爱德华六世在位期间,辅政的诺森伯兰公爵信奉新教,积极推动英国国教圣公会的改革运动,但是爱德华六世(登基时仅9岁)体弱多病,即位6年便去世。而被推选为继任者的信奉新教的简·格蕾在位仅9天即被玛丽的拥护者推翻,她本人因坚持新教信仰不愿改宗天主教,于1554年被玛丽下令斩首。至于坚信天主教的玛丽一世,从1555年起努力恢复英格兰正统的天主教信仰,对境内的新教徒采取铁腕政策,其在位期间仅被其以“异端”罪名处以火刑的就有300余人。她的这番“努力”为自己在历史上留下了“血腥玛丽”(Bloody Mary)的恶名。但是残酷的镇压未能根绝像野草一样四处蔓延的英格兰新教徒,当玛丽一世于1558年底去世的时候,罗马天主教在英格兰的正统地位算是彻底走到了头。

玛丽一世的继任者、著名的“英格兰的处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笃信新教,即位后便恢复了国教圣公会的正统地位。但她吸取了玛丽一世统治时期的教训,并未发动宗教清算来报复前任统治时期的宗教迫害,而是试图以结束冤冤相报的态度,来调和英国境内各教派的矛盾,稳定英国国内政局。

不过,对于极端的宗教狂热分子来说,统治者的妥协从未有过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的成功例子。无数的历史经验证明了怀柔和宽容只能起到缓和作用,使相对还比较理智的宗教狂者们愿意权衡硬碰硬的下场后,选择暂时偃旗息鼓蛰伏起来。在有“英格兰的处女王”称号的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时期,英格兰境内的教派冲突有所缓和。许多在“血腥玛丽”时期前仆后继折腾生事的宗教极端分子蛰伏于英国社会的角落,以家庭为单位组织各自的教会,并四下串联结成同一阵线。而英国的基督教原教旨主义和其他比较激进的新教思想信徒,并未放弃过继续完成英国国教圣公会不彻底的改革意图。

传诸后世的“清教徒”之名(the Puristans),是在1567年英国伊丽莎白女王当政时期出现的。它原本只是个绰号,用于形容那些行事谨遵《圣经》内容、力求做到无可指责、诸事不忘上帝的基督信徒。这些一天24小时事事都谋求与上帝意旨合拍的人,给后世的英国人民留下了不少笑料(诸位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一下罗文·阿金纳森的著名幽默剧集《黑爵士》的第二部,里面就有英国人民对清教徒形象的描写),因为他们的“良知”不容许他们做任何有违于神教诲的妥协。所以,“清教主义”严格来说并不能算作一种宗教派别,而是一种态度,是一种宗教倾向。

“清教徒”也是一个统称,他们提倡“改革改教运动”,要求改得更彻底,更清楚地与天主教划清界限。另外,他们还觉得英国信徒的信仰生活不够圣洁,特别是圣职人员对自己的要求还不够严谨。于是他们提倡简化崇拜仪式,但要竭力提高信徒的属灵素质。当然我们都知道,所谓的“属灵素质”基本都凭一张嘴判断,所以这些虔诚的信徒也就无法避免地成了普通人眼里的一群神经病。

“天路客”运动

我们要叙述的一切,起源于1604年。

在上一年,也就是1603年,在英国历史上留下赫赫英名的伊丽莎白女王去世。女王的侄子詹姆士继承了英格兰和苏格兰的王位,史称英格兰的詹姆士一世、苏格兰的詹姆士六世。

女王在位期间,威望卓著功勋赫赫。在其执政的中后期,慑于其威望,所有想闹事的人要么等着被流放,要么只能选择闭嘴,因为成事的可能性近似于零。但随着女王驾崩,新国王继位,一直希望能进行彻底宗教改革的英国新教徒们再次聚拢起来准备挑起事端。他们曾对这位年轻的新教徒国王寄托了相当的期待,希望他可以接受他们提出的改革要求。但是1604年的汉普顿御前会议上,除了一本经过国王许可的钦定版《圣经》英译本外,国王全盘否定了新教徒们关于宗教改革方面的全部要求。“各种仪式、祈祷书和英国国教会的主教们都将保留下来,如果你们不喜欢,仍然得服从”,对于这帮闹了三朝的活宝感到忍无可忍的国王接下来继续威胁道,“否则,我会把你们赶出这块地方——或者更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