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胡适说:社会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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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我对于丧礼的改革(1)

去年(1918年)北京通俗讲演所请我讲演“丧礼改良”,讲演日期定在11月27日。不料到了11月24日,我接到家里的电报,说我的母亲死了。我的讲演还没有开讲,就轮着我自己实行“丧礼改良”了!

我们于25日赶回南。将动身的时候,有两个学生来见我,他们说:“我们今天过来,一则是送先生起身;二则呢,适之先生向来提倡改良礼俗,现在不幸遭大丧,我们很盼望先生能把旧礼大大地改革一番。”

我谢了他们的好意,就上车走了。

我出京之先,想到家乡印刷不便,故先把讣帖付印。讣帖如下式:

这个讣帖革除了三种陋俗:一是“不孝××等罪孽深重,不自殒灭,祸延显妣”,一派的鬼话。这种鬼话含有儿子有罪连带父母的报应观念,在今日已不能成立;况且现在的人心里本不信这种野蛮的功罪见解,不过因为习惯如此,不能不用,那就是无意识的行为。二是“孤哀子××等泣血稽颡”的套语。我们在民国礼制之下,已不“稽颡”,更不“泣血”,又何必自欺欺人呢?三是“孤哀子”后面排着那一大群的“降服子”、“齐衰期服孙”、“期”、“大功”、“小功”等亲族,和“抆泪稽首”,“拭泪顿首”等有“谱”的虚文。这一大群人为什么要在讣闻上占一个位置呢?因为这是古代宗法社会遗传下来的风俗如此。现在我们既然不承认大家族的恶风俗,自然用不着列入这许多名字了。还有那从“泣血稽颡”到“拭泪顿首”一大串的阶级,又是因为什么呢?这是儒家“亲亲之杀”的流毒。因为亲疏有等级,故在纸上写一个“哭”字也要依着分等级的“谱”。我们绝对不承认哭丧是有“谱”的,故把这些有谱的虚文一概删去了。

我在京时,家里电报问“应否先殓”,我复电说“先殓”。我们到家时,已殓了七日了,衣衾棺材都已办好,不能有什么更动。我们徽州的风俗,人家有丧事,家族亲眷都要送锡箔、白纸、香烛;讲究的人家还要送“盘缎”、纸衣帽、纸箱担等件。锡箔和白纸是家家送的,太多了,烧也烧不完,往往等丧事完了,由丧家打折扣卖给店家。这种糜费,真是无道理。我到家之后,先发一个通告给各处有往来交谊的人家。通告上说:

本宅丧事拟于旧日陋俗略有所改良,倘蒙赐吊,只领香一炷或挽联之类。此外如锡箔、素纸、冥器、盘缎等物,概不敢领,请勿见赐。

伏乞鉴原。

这个通告随着讣帖送去,果然发生效力,竟没有一家送那些东西来的。

和尚,道士,自然是不用的了。他们怨我,自不必说。还有几个投机的人,预算我家亲眷很多,定做冥器盘缎的一定不少,故他们在我们村上新开一个纸扎铺,专做我家的生意。不料我把这东西都废除了,这个新纸扎铺只好关门。我到家之后,从各位长辈亲戚处访问事实——因为我去国日久,事实很模糊了——做了一篇《先母行述》。我们既不“寝苫”,又不“枕块”,自然不用“苫块昏迷,语无伦次”等等诳语了。“棘人”两字,本来不通,(《诗·桧风·素冠》一篇本不是指三年之丧的,乃是怀人的诗,故有“聊与子同归”,“聊与子如一”的话,素冠素衣也不过是与《曹风》“麻衣如雪”同类的话,未必专指丧服;“棘人”两字,棘训急,训瘠,也不过是“劳人”的意思;这一首很好的相思诗,被几个腐儒解作一篇丧礼论,真是可恨!)故也不用了。我做这篇《行述》,抱定一个说老实话的宗旨,故不免得罪了许多人。但是得罪了许多人,便是我说老实话的证据。文人做死人的传记,既怕得罪死人,又怕得罪活人,故不能不说谎,说谎便是大不敬。

讣闻出去之后,便是受吊。吊时平常的规矩是:外面击鼓,里面启灵帏,主人男妇举哀,吊客去了,哀便止了。这是作伪的丑态。古人“哀至则哭”,哭岂是为吊客哭的吗?因为人家要用哭来假装“孝”,故有大户人家吊客多了,不能不出钱雇人来代哭,我是一个穷书生,哪有钱来雇人代我们哭?所以我受吊的时候,灵帏是开着的,主人在帏里答谢吊客,外面有子侄辈招待客人;哀至即哭,哭不必做出种种假声音,不能哭时,便不哭了,决不为吊客做出举哀的假样子。

再说祭礼。我们徽州是朱子、江慎修、戴东原、胡培翬的故乡,代代有礼学专家,故祭礼最讲究。我做小孩的时候,也不知看了多少次的大祭小祭。祭礼很繁,每一个条,总得要两三个钟头;祠堂里春分冬至的大祭,要四五点钟。我少时听见秀才先生们说,他们半夜祭春分冬至,跪着读祖宗谱,一个人一本,读“某某府君,某某孺人”,烛光又不明,天气又冷,石板的地又冰又硬,足足要跪两点钟!他们为了祭包和胙肉,不能不来鬼混念一遍。这还算是宗法社会上一种很有意味的仪节,最怪的,是人家死了人,一定要请一班秀才先生来做“礼生”,代主人做祭。祭完了,每个礼生可得几尺白布,一条白腰带,还可吃一桌“九碗”或“八大八小”。大户人家,停灵日子长,天天总要热闹,故天天须有一个祭。或是自己家祭,或是亲戚家“送祭”。家祭是今天长子祭,明天少子祭,后天长孙祭……送祭是那些有钱的亲眷,远道不能来,故送钱来托主人代办祭菜,代请礼生。总而言之,哪里是祭?不过是做热闹,装面子,摆架子!——哪里是祭!

我起初想把祭礼一概废了,全改为“奠”。我的外婆七十多岁了,她眼见一个儿子两个女儿死在她生前,心里实在悲恸,所以她听见我要把祭全废了,便叫人来说,“什么事都可依你,两三个祭是不可少的”。我仔细一想,只好依她,但是祭礼是不能不改的。我改的祭礼有两种:

(1)本族公祭仪节(族人亲自做礼生):序立。就位。参灵,三鞠躬。三献。读祭文(祭文中列来祭的人名,故不可少)。

(2)亲戚公祭。我不要亲戚“送祭”。我把要来祭的亲戚邀在一块,公推主祭者一人,赞礼二人,余人陪祭,一概不请外人作礼生。同时一奠,不用“三献礼”。向来可分七八天的祭,改了新礼,十五分钟就完了。仪节如下:序立。主祭者就位。陪祭者分列就位。参灵,三鞠躬。读祭文。辞灵。礼成。谢奠。

我以为我这第二种祭礼,很可以供一般人的采用。祭礼的根据在于深信死人的“灵”还能受享。我们既不信死者能受享,便应该把古代供献死者饮食的祭礼,改为生人对死者表示敬意的祭礼。死者有知无知,另是一个问题。但生人对死者表示敬意,是在情理之中的行为,正不必问死者能不能领会我们的敬意。有人说,“古礼供献酒食。也是表示敬意,也不必问死者能不能饮食”。这却有个区别。古人深信死者之灵真能享用饮食,故先有“降神”,后有“三献”,后有“侑食”,还有“望燎”,还有“举哀”,都是见神见鬼的做作,便带着古宗教的迷信,不单是表示生人的敬意了。

再论出殡。出殡的时候,“铭旌”先行,表示谁家的丧事;次是灵柩,次是主人随柩行,次是送殡者。送殡者之外,没有别样排场执事。主人不必举哀,哀至则哭,哭不必出声,主人穿麻衣,不戴帽,不执哭丧杖,不用草索束腰,但用白布腰带。为什么要穿麻衣呢?我本来想用民国服制,用乙种礼服,袖上蒙黑纱。后来因为来送殡的男人女人都穿白衣,主人不能独穿黑,只好用麻衣,束白腰带。为什么不戴帽呢?因为既不用那种俗礼的高梁孝子冠,一时寻不出相当的帽子,故不如用表示敬意的脱帽法。为什么不用杖呢?因为古人居父母的丧要自己哀毁,要做到“扶而后能起,杖而后能行”的半死样子,故不能不用杖。我们既不能做到那种半死样子,又何必拿那根杖来装门面呢?

我们是聚族而居的,人死了,该送神主入祠。俗礼先有“题主”或“点主”之法,把“神主牌”先请人写好,留着“主”字上的一点,再去请一位阔人来,求他用朱笔蘸了鸡冠血,把“主”字上一点点上。这就是“点主”。点主是丧事里一件最重要的事,因为他是一件最可装面子摆架子的事。你们回想当年袁世凯死后,他的儿子孙子们请徐世昌点主的故事,就可晓得这事的重要了。

那时家里人来问我要请谁点主。我说,用不着点主了。为什么呢?因为古礼但有“请善书者书主”(《朱子家礼》与《温公书仪》同)。这是恐怕自己不会写好字,故请一位写好字的写牌,是郑重其事的意思。后来的人,要借死人来摆架子,故请顶阔的人来题主。但是阔人未必会写字。也许请的是一位督军,连字都不认得。所以主人家先把牌子上的字写好,单留“主”字上的一点,请“大宾”的大笔一点。如此办法,就是不识字的大师,也会题主了!我不配借我母亲来替我摆架子,不如行古礼罢。所以我请我的老友近仁把牌位连那“主”字上的一点一齐写好。出殡之后把神主送进宗祠,就完了事。

未出殡之前,有人来说,他有一穴好地,葬下去可以包我做到总长。我说,我也看过一些堪舆书,但不曾见那部书上有“总长”二字,还是请他留下那块好地自己用罢。我自己出去,寻了一块坟地,就是在先父铁花先生的坟的附近。乡下的人以为我这个“外国翰林”看的风水,一定是极好的地,所以我的母亲葬下之后,不到十天,就有人抬了一口棺材,摆在我母亲坟下的田里。人来对我说,前面的棺材挡住了后面的“气”。我说,气是四方八面都可进来的,没有东西可挡得住,由他挡去罢。

以上记丧事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