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粹”这个名词原是不见于经传的。它是在戊戌政变后,当“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呼声嚷到声嘶力竭的时候所呼出来的一个怪口号。又因为国粹学报的刊行,这名词便广泛地流行起来。编辞源的先生们在“国粹”条下写着:“一国物质上,精神上,所有之特质。此由国民之特性及土地之情形,历史等,所养成者。”这解释未免太笼统,太不明了。国民的特性,地理的情形,历史的过程,乃至所谓物质上与精神上的特质,也许是产生国粹的条件,未必就是国粹。陆衣言先生在中华国语大辞典里解释说,“本国特有的优越的民族精神与文化”,就是国粹。这个比较好一点,不过还是不大明白。在重新解释国粹是什么之前,我们应当先问条件。
(一)一个民族所特有的事物不必是国粹。特有的事物无论是生理上的,或心理上的,或地理上的,只能显示那民族的特点,可是这特点,说不定连自己也不欢喜它。假如世间还有一个尾巴的民族,从生理上的特质,使他们的尾巴显出手或脚的功用,因而造成那民族的精神与文化。以后他们有了进化学的知识,知道自己身上的尾巴是这类人猿都没有了的,在知识与运动上也没有用尾巴的必要,他们必会厌恶自己的尾巴,因而试要改变从尾巴产出来的文化。用缺乏碘质的盐,使人现出粗颈的形态,是地理上及病理上的原因。由此颈腺肿的毛病,说话的声音,衣服的样式。甚至思想,都会受影响的。可是我们不能说这特别的事物是一种“粹”,认真说来,却是一种“病”。假如有个民族,个个身上都长了无毒无害的瘿瘤,忽然有个装饰瘿瘤的风气,渐次成为习俗,育为特殊文化,我们也不能用“国粹”的美名来加在这“爱瘿民族”的行为上。
(二)一个民族在久远时代所留下的遗风流俗不必是国粹。民族的遗物如石镞,雷斧;其风俗,如种种特殊的礼仪与好尚,都可以用物质的生活,社会制度,或知识程度来解释它们,并不是绝对神圣,也不必都是优越的。三代尚且不同礼,何况在三代以后的百代万世?那么,从久远时代所留下的遗风流俗,中间也曾经过千变万化,当我们说某种风俗是从远古时代祖先已是如此做到如今的时候,我们只是在感情上觉得是如此,并非理智上真能证明其为必然。我们对于古代事物的爱护并不一定是为“保存国粹”,乃是为知识,为知道自己的过去,和激发我们对于民族的爱情;我们所知与所爱的不必是“粹”,有时甚且是“渣”。古坟里的土俑,在葬时也许是一件不祥不美之物,可是千百年后会有人拿来当做宝贝,把它放在紫檀匣里,在人面前被夸耀起来。这是赛宝行为,不是保存国粹。在旧社会制度底下,一个大人物的丧事必要举行很长时间的仪礼,孝子如果是有官守的,必定要告“丁忧”,在家守三年之丧。现在的社会制度日日在变迁着,生活的压迫越来越重,试问有几个孝子能够真正度他们的“丁忧”日子呢?婚礼的变迁也是很急剧的。这个用不着多说,如到十字街头睁眼看看便知道了。
(三)一个民族所认为美丽的事物不必是国粹。许多人以为民族文化的优越处在多量地创造各种美丽的事物,如雕刻,绘画,诗歌,书法,装饰等。但是美或者有共同的标准,却不能说有绝对的标准的。美的标准寄在那民族对于某事物的形式,具体的、或悬象的好尚。因好尚而发生感情,因感情的奋激更促成那民族公认他们所以为美的事物应该怎样。现代的中国人大概都不承认缠足是美,但在几十年前,“三寸金莲”是高贵美人的必要条件,所谓“小脚为娘,大脚为婢”,现在还萦回在年辈长些的人们的记忆里。在国人多数承认缠足为美的时候,我们也不能说这事是国粹,因为这所谓“美”,并不是全民族和全人类所能了解或承认的。中国人如没听过欧洲的音乐家歌咏,对于和声固然不了解,甚至对于高音部的女声也会认为像哭丧的声音,毫不觉得有什么趣味。同样地,欧洲人若不了解中同戏台上的歌曲,也会感觉到是看见穿怪样衣服的疯人在那里作不自然的呼嚷。我们尽可以说所谓“国粹”不一定是人人能了解的,但在美的共同标准上最少也得教人可以承认,才够得上说是有资格成为一种“粹”。
从以上三点,我们就可以看出所谓“国粹”必得在特别,久远,与美丽之上加上其它的要素。我想来想去,只能假定说:一个民族在物质上、精神上与思想上对于人类,最少是本民族,有过重要的贡献,而这种贡献是继续有功用,继续在发展的,才可以被称为国粹。我们假定的标准是很高的。若是不高,又怎能叫做“粹”呢?一般人所谓国粹,充其量只能说是“俗道”的一个形式(俗道是术语Folk—Ways的翻译,我从前译做“民彝”)。譬如在北平,如要做一个地道的北平人,同时又要合乎北平人所理想的北平人的标准的时候。他必要想到保存北平的“地方粹”,所谓标准北平人少不了的六样——天棚、鱼缸,石榴树,鸟笼,叭狗,大丫头,——他必要具备。从一般人心目中的国粹看来,恐怕所“粹”的也像这“北平六粹”,但我只承认它为俗道而已。我们的国粹是很有限的,除了古人的书画与雕刻,丝织品,纸,筷子,豆腐,乃至精神上所寄托的神主等,恐怕不能再数出什么来。但是在这些中间已有几种是功用渐次丧失的了。像神主与丝织品是在趋向到没落的时期,我们是没法保存的。
这样“国粹沦亡”或“国粹有限”的感觉,不但是我个人有,我信得过凡放开眼界,能视察和比较别人的文化的人们都理会得出来。好些年前,我与张君劢先生好几次谈起这个国粹问题。有一次,我说过中国国粹是寄在高度发展的祖先崇拜上,从祖先崇拜可以找出国粹的种种。有一次,张先生很感叹地说:“看来中国人只会写字作画而已。”张先生是政论家,他是叹息政治人才的缺乏,士大夫都以清谈雅集相尚,好像大人物必得是大艺术家,以为这就是发扬国光,保存国粹。国粹学报所揭露的是自经典的训注或诗文字画的评论,乃至墓志铭一类的东西,好像所萃的只是这些。“粹”与“学”好像未曾弄清楚,以致现在还有许多人以为“国粹”便是“国学”。近几年来,“保存国粹”的呼声好像又集中在书画诗古文辞一类的努力上;于是国学家,国画家,乃至“科学书法家”,都像负着“神圣使命”,想到外国献宝去。古时候是外国到中国来进宝,现在的情形正是相反,想起来,岂不可痛!更可惜的,是这班保存国粹与发扬国光的文学家及艺术家们不想在既有的成就上继续努力,只会做做假骨董,很低能地描三两幅宋元画稿,写四五条苏黄字帖,做一二章毫无内容的诗古文辞,反自诩为一国的优越成就都荟萃在自己身上。但一研究他们的作品,只会令人觉得比起古人有所不及,甚至有所诬蔑,而未曾超越过前人所走的路。“文化人”的最大罪过,制造假骨董来欺己欺人是其中之一。
我们应当规定“国粹”该是怎样才能够辨认,哪样应当保存,哪样应当改进或放弃。凡无进步与失功用的带“国”字头的事物,我们都要下工夫做澄清的工作,把渣滓淘汰掉,才能见得到“粹”。从我国往时对于世界文化的最大贡献看来,纸与丝不能不被承认为国粹。可是我们想想我们现在的造纸工业怎样了?我们一年中要向外国购买多量的印刷材料。我们日常所用的文具,试问多少是“国”字头的呢?可怜得很,连书画纸,现在制造的都不如从前。技艺只有退化,还够得上说什么国粹呢!讲到丝,也是过去的了。就使我们能把蚕虫养到一条虫可以吐出三条的丝量,化学的成就,已能使人造丝与乃伦丝夺取天然丝的地位。养蚕文化此后是绝对站不住的了。蚕虫要回到自然界去,蚕箔要到博物院,这在我们生存的期间内一定可以见得着的。
讲到精神文化更能今人伤心。现代化的物质生活直接和间接地影响到个个中国人身上。不会说洋话而能吃大菜,穿洋服,行洋礼的固不足为奇,连那仅能维系中国文化的宗族社会(这与宗法社会有点不同),因为生活的压迫,也渐渐消失了。虽然有些地方还能保存着多少形式,但它的精神已经不是那么一回事了。割股疗亲的事固然现在没人鼓励,纵然有,也不会被认为合理。所以精神文化不是简单地复现祖先所曾做,曾以为是天经地义的事,必得有个理性来维系它,批评它,才可以。民族所遗留下来的好精神,若离开理智的指导,结果必流入虚伪和夸张。古时没有报纸,交通方法也不完备,如须“俾众周知”的事,在文书的布告所不能用时,除掉举行大典礼、大宴会以外,没有更简便的方法。所以一个大人物的殡仪或婚礼,非得铺张扬厉不可。现在的人见闻广了,生活方式繁杂了,时间宝贵了,长时间的礼仪固然是浪费,就是在大街上吹吹打打,做着夸大的自我宣传,也没有人理会了。所谓遵守古礼的丧家,就此地说,雇了一班搽脂荡粉的尼姑来拜忏,到冥衣库去定做纸洋房,纸汽车乃至纸飞机;在丧期里,聚起亲朋大赌大吃,鼓乐喧天,夜以继日。试问这是保存国粹么?这简直是民族文化的渣滓,沉淀在知识落后与理智昏愦的社会里。在香港湾仔市场边,一到黄昏后,每见许多女人在那里“集团叫惊”,这也是文化的沉淀现象。有现代的治病方法,她们不会去用,偏要去用那无利益的俗道。评定一个地方的文化高低不在看那里的社会能够保存多少样国粹,只要看他们保留了多少外国的与本国的国渣便可以知道。屈原时代的楚国,在他看是醉了的,我们当前的中国在我看是疯了。疯狂是行为与思想回到祖先的不合理的生活,无系统的思想与无意识的行为的状态。疯狂的人没有批评自己的悟性,没有解决问题的能力,从天才说,他也许是个很好的艺术家或思想家,但决不是文化的保存者或创造者。
要清除文化的渣滓不能以感情或意气用事,须要用冷静的头脑去仔细评量我们民族的文化遗产。假如我们发现我们的文化是陈腐了,我们也不应当为它隐讳,愣说我们所有的一切都是优越的。好的固然要留,不好的就应当改进。翻造古人的遗物是极大的罪恶,如果我们认识这一点,才配谈保存国粹。国粹在许多进步的国家中也是很讲究的,不过他们不说是“粹”,只说是“国家的承继物”或“国家的遗产”而已(这两个辞的英文是National inheritance,及Legacy of the Nation)。文化学家把一国优越的遗制与思想述说出来给后辈的国民知道,目的并不在“赛宝”或“献宝”,像我们目前许多国粹保存家所做的,只是要把祖先的好的故事与遗物说出来与拿出来,使他们知道民族过去的成就,刺激他们更加努力向更成功的途程上迈步。所以知识与辨别是很需要的。如果我们知道唐诗,做诗就十足地仿少陵,拟香山,了解宋画,动笔就得意地摹北苑,法南宫,那有什么用处?纵然所拟的足以乱真,也不如真的好。所以我看这全是渣,全是无生命的尸体,全是有臭味的干屎橛。
我们认识古人的成就和遗留下来的优越事物,目的在温故知新,绝不是要我们守残复古。学术本无所谓新旧,只问其能否适应时代的需要。谈到这里,我们就检讨一下国学的价值与路向了。
钱宾四先生指出现代中国学者“以乱世之人而慕治世之业”,所学的结果便致“内部未能激发个人之真血性,外部未能针对时代之真问题”。这话,在现象方面是千真万确,但在解释方面,我却有些不同意见。我看中国“学术界无创辟新路之志趣与勇气”的原因,是自古以来我们就没有真学术。退一步讲,只有真学术的起头,而无真学术的成就。所谓“通经致用”只是“做官技术”的另一个说法,除了学做官以外,没有学问。做事人才与为学人才未尝被分别出来。“学而优则仕”,显然是鼓励为仕大夫之学。这只是治人之学,谈不到是治事之学,更谈不到是治物之学。现代学问的精神是从治物之学出发的。从自然界各种现象的研究,把一切分出条理而成为各种科学,再用所谓科学方法去治事而成为严密的机构。知识基础既经稳固,社会机构日趋完密,用来对付人,没有不就范的。治人是很难的,人在知识理性之外还有自己的意志,与自己的感情意气,不像实验室里的研究者对付他的研究对象,可以随意处置的。所以如不从治物与治事之学做起,则治人之学必贵因循,仍旧贯,法先王。因循比变法维新来得更有把握,代表高度发展的祖先崇拜的儒家思想,尤其要鼓励这一层。所谓学问,每每是因袭前人而不敢另辟新途。因为新途径的走得通与否,学者本身没有绝对的把握,纵然有,一般人的智慧,知识,乃至感情意气也未必能容忍,倒不如向着那已经有了权证而被承认的康庄大道走去,既不会碰钉,又可以生活得顺利些。这样一来,学问当然看不出是人格的结晶,而只为私人在社会上博名誉,占地位的凭借。被认为有学问的,不管他有的是否真学问或哪一门的知识,便有资格做官。许多为学者写的传记或墓志,如果那文中的主人是未尝出仕的,作者必会做“可惜他未做官,不然必定是个廊庙之器”的感叹,好像一个人生平若没做过官就不算做过人似地。这是“学而优则仕”的理想的恶果。再看一般所谓文学家所做的诗文多是有形式无内容的“社交文艺”,和贵人的诗词,撰死人的墓志,题友朋或友朋所有的书画的签头跋尾。这样地做文辞才真是一种博名誉占地位的凭借。我们没有伟大的文学家,因为好话都给前人说尽了,作者只要写些成语,用些典故,再也没有可用的工夫了。这样情形,不产生“文抄公”与“誊文公”,难道还会笃生天才的文豪,诞降天纵的诗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