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21世纪的中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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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21世纪初中日关系的起点(1)

(第一节)中曰复交的共识体系

1972年9月,中日两国结束了半个多世纪战争对抗和20多年冷战对峙的“不正常状态”,重建了外交关系。中日复交的前提,是两国就处理相互间基本问题——台湾、历史、安全、领土等问题——的原则达成了一揽子共识。这一共识体系,成为保证中日关系健康发展的政治基础。

一、关于“台湾问题”的共识

1972年中日复交时,日本究竟在台湾问题上做出了何种承诺?如果当年日本不做出这种承诺,中日复交可能实现吗?

台湾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目前所谓的“台湾问题”,是20世纪40年代后期中国国共两党内战的产物,是因国民党势力在中国大陆失去政权后逃往台湾而造成的。20世纪90年代,在台湾岛内发生的任何政治变化,也丝毫改变不了台湾是中国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地位。“台湾问题”属于中国尚未完成而且必定要完成的祖国统一的国家内部问题。

二战以后,中国经过国共内战,于1949年10月1日诞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党当局丧失了中国的执政地位并逃到台湾;日本经过1945-1952年近7年被美军占领期和战后民主化、非军事化改革,在新的战后宪法——“和平宪法”体制下诞生了新政权。

战后,中日两国的新政权都曾具有恢复相互间邦交的动机和愿望。然而,中日关系的发展从一开始就遇到了多边和双边两个层次上的障碍,其核心问题都与台湾问题密切相关。

在多边层次上,中日关系受到了美苏两极冷战格局的制约和美国的阻挠,主要是日本身居“美主日从”的不对等外交体制之中,在美国的压力下,最终采取了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而承认台湾当局的政策。新中国成立以后,虽然采取了“向苏一边倒”的政策,但从一开始就对社会主义阵营的超级大国——苏联保持了独立自主性,并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就制定了积极推动对日复交进程的方针,在对日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并没有受制于苏联。正如周恩来总理在1954年10月11日接见日本访华团时指出“中日关系正常化的障碍,……不在中国方面。诸位都很清楚,旧金山条约不承认中国,而承认台湾,说台湾代表中国。

1971年7月15日下午7时(加利福尼亚时间),尼克松总统发表电视讲话宣布:将在1972年5月以前访问中国。中美两大巨人《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91页。1956年6月28日周恩来在接见日本访华团时说:“我曾经说过,我们的机场随时准备迎接鸠山首相、重光外相的飞机降落。”(《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70页)

跨越太平洋的“越顶外交”,对执行“随美反华”政策的日本来说犹如一个“晴天霹雳”,据说就连日本首相佐藤荣作也是在3分钟前才得知了这一消息。日本各界惊呼遭到了“尼克松冲击”,被美国出卖的失落感弥漫在日本列岛。中国长期推动的“以民促官”、“渐进积累”的对日方针,此刻在日本汇成了强劲的潮流——各界人士和新闻舆论纷纷要求政府一定要抢在美国之前与中国恢复邦交。

美国宣告与中国实现和解,使中日关系得以跨越多边层次上的最大障碍——美国对日本的牵制,由此中日复交进程进入双边层次解决问题的阶段。

田中角荣正是乘着中美和解和日中复交舆论的上升气流而当选首相的。1972年7月6日,田中当选首相后发表谈话称要尽快实现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邦交正常化。”7月9日晚,周恩来总理借欢迎也门代表团的机会及时做出了回应:“田中内阁7日成立,在外交方面,表明要加紧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这是值得欢迎的。”

在双边层次上,中日实现复交,是以妥善解决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为基本前提的。其中,中日间的台湾问题,比中国同其他任何国家间的台湾问题都更复杂、更直接、更敏感。

首先,日本于1895年以《马关条约》从清政府手中夺取了台湾,那以后对台湾实施了半个世纪的殖民统治,直至1945年战败投降才宣告结束这一统治。因而中日之间的台湾问题,兼有着日本向中国归还台湾和日本反省侵华历史的双重性质,中国比任何国家都更关注日本如何对待和处理台湾问题。

其次,1952年4月28日,日本与逃往台湾的国民党当局缔约和“复交”,选择了一条承认台湾、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战后对华路线。因此,日本回到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上来是中日复交的首要前提。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1972年9月下旬,中日两国最高领导人在北京坐到了历史性的复交谈判桌旁。在这一谈判的前期酝酿和正式实施过程中,如何处理台湾问题始终成为核心问题和关键环节。

第一,日本通过1895年4月17日的《马关条约》侵占了中国领土台湾。中日间的台湾问题,首先表现为日本应承认中国对台湾的主权、并把台湾归还中国的问题。1943年12月1日的中美英《开罗宣言》宣告:“三国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日本在1945年8月10日的《乞降照会》和8月14日的《天皇终战诏书》中宣告接受《波茨坦公告》。这些文件意味着日本依照《开罗宣言》做出了把台湾归还中国的承诺。

然而,1951年“旧金山对日和会”前后,日本却追随美国的“台湾归属未定论-制造了如下怪论:日本在《旧金山和约》中“放弃”台湾;中方采取台湾属于中国的立场是自然的,但从日本的立场上并不能就台湾归属问题做出表态。日本明明从中国手中攫取了台湾,如今却说自己不能就台湾归属表态,这种怪论构成了复交前中日之间台湾问题的根源之一。

第二,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国民党当局失去政权而逃往台湾。中日间的台湾问题有了新的内涵,其核心问题就是日本是否承认新中国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与新中国复交和缔约。面对1949年发生的中国政权的交替,垄断整个对日媾和过程的美英两国在邀请中国代表出席对日和杜勒斯认为,在国共双方都强调台湾是中国领土的情况下,如果在对日和约中明确规定日本要把台湾“归还中国”,台湾当局就会在国际上孤立,美国也将失去守卫台湾的根据,因此主张台湾地位的“冻结论”和“未定论”。

英国于1950年1月6日承认了新中国,并主张邀请新中国出席对日和会;美国则顽固地采取敌视新中国、支持台湾当局的立场。其结果竟然是,1951年6月11日美英达成“杜勒斯一莫里逊协议”,决定不邀请中国任何一方出席和会,而由日本恢复外交权后自主决定对华路线。然而,美国却并没有信守这一协议,而是利用单独占领日本的有利地位在背地里对日本施压,推动日本做出了与台湾当局“建交”的选择。

1951年底以前,日本首相吉田茂对中国问题的态度尚倾向于英国方案,即有意与新中国建立关系。从吉田茂首相1951年10月的几次国会答辩及其日后所着回忆录《十年回忆》中的内容看,这一时期吉田茂的对华政策构思包括如下几方面(1)在新中国和台湾之间保持“等距离”与新中国开展经贸往来;(3)期待着中苏关系发生破裂。如1951年10月18日吉田茂在国会说“日本并不曾对杜勒斯做出过承认国民政府的保证。如上所述,与哪一个政府缔结和约,还要在慎重审议的基础上堂堂正正地予以决定。”10月28日又说不管意识形态如何,要从现实外交角度自主决定。现在的对华关系要从通商贸易上考虑,看对方态度而定。”

然而,在美国的压力下,吉田茂改变了初衷。1951年12月10日,美国特使杜勒斯飞到日本说服吉田茂与台湾当局进行媾和谈判。12月18日,杜勒斯交给吉田茂一封信稿,要求日方以吉田茂的名义把该信发给美方。经双方进行反复磋商、修改后,吉田茂于12月24日向美国发出了以杜勒斯发来的底稿为蓝本的、承诺选择台湾的所谓“吉田书简”,1952年1月16日由日美同时发表在该书简的定稿过程中,日方力图把台湾当局的“管辖范围”限定在台湾岛以内,以免造成支持台湾反攻大陆的印象。日本要求从“吉田书简”的“这个双边条约的条件将适用于现在、或以后可能属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管辖的全部领土”这一段中删除“今后可能属于”这一句。直至12月20日,井口贞夫外务次官在杜勒斯已到羽田机场准备飞离日本时,继续说服其接受这一修改,但遭到拒绝1952年4月28日《旧金山和约》生效当天,日本与台湾当局签署了《日台和约》。日本与已丧失合法政权地位的台湾当局“缔约”,由此关上了中日复交的大门

关于台湾当局的“管辖范围”,日本在《日台和约》签署当天的照会中沿用了“吉田书简”的说法,即主张《日台和约》适用于“现在在台湾当局控制之下或将来在其控制之下的全部领土”但吉田茂首相于1952年6月2日在众议院外务委员会上主张,《日台和约》只适用于与台湾的关系,并希望今后进入“与中国全体的条约关系”气然而,自岸信介出任首相以来,日本政府抛弃了上述保留,开始主张日本通过《日台和约》已结束与全中国的“战后处理”(即战后遗留问题处理F。

第三,战后日本追随美国的“保卫台湾”战略,对中国的国家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日本放弃干涉台湾问题的立场,成为中日关系走向正常化的必要前提。1948年秋至1950年上半年,美国对台政策的核心是:继续确保台湾在“友好”力量手中,但不承担军事义务,而是通过外交和经济手段防止共产党占领台湾,同时保留将来使用军事手段的可能性。1948年秋以来,美国国务院和军方在台湾政策上存在着分歧,后者主张保留军事支持的可能性。1950年1月5日,杜鲁门总统发表了无意介入台湾问题的声明。杜鲁门表示,目前无意在台湾获取特权或建立军事基地,不拟派兵干预目前局势,不拟采取足以卷入中国内战的方针,不拟对国民党军队提供军援或建议。其中“目前”二字是在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布雷德利的要求下加进的。1950年1月12曰艾奇逊国务卿发表了把台湾排除在防卫线以外的“划线”演说。他表示,美国在西太平洋的防卫线是从阿留申群岛到日本本土、冲绳、菲律宾一线,从而将台湾和朝鲜排除在防卫线之外。

1950年6月25日,朝鲜南北内战爆发,杜鲁门总统于6月27日宣布向台湾海峡派遣第七舰队,提出所谓“台湾地位未定论”,从此开始采取武力干预台湾问题的政策。日本通过“吉田书简”矛口《日美安全条约》,确立了追随美国对台政策的方针。

1951年9月8日《日美安全条约》签署后,其中关于保卫远东和平的所谓“远东条款”的适用范围问题,成为日本国内议论的一大焦点。1960年1月19日签署新《日美安全条约》后,岸信介首相在2月26日众议院安全条约特别委员会上,首次就“远东条款”的适用范围提出了如下“政府统一见解大体是菲律宾以北和日本及其周围地区,韩国及中华民国统治下的地区也包括在内。”:由此,日本公然明确了参与干涉台湾的方针。1969年11月21日,在日本首相佐藤荣作访美期间发表的“佐藤一尼克松联合声明”更是公然宣称“维护台湾地区的和平与安全对日本的安全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因素。”这个通称“台湾条款”的内容,显然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严重威胁了中国的主权与安全。

方阵营的对华遏制行列。在联合国,日本追随美国极力阻挠驱逐台湾、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席位。因此,中日政治关系陷于相互隔绝状态,中国的安全受到日美安全同盟的严重威胁,中日之间只能艰难地维持有限的民间贸易和文化交往。日本国内存在着由反华、反共、亲台等各种势力汇合而成的阻挠势力,如1960年10月12日,呼吁“尽快使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日本社会党委员长浅沼稻次郎被右翼暴徒山口矢二刺杀。

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围绕中日关系的国际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美国的国力和自信在越南战争中遭到重创。70年代初,尼克松总统在其国家安全助理基辛格的协助下调整了亚洲战略,决定把中国这个“敌人”之一或“苏联这个主要敌人的敌人”化为“友幸卩”,以便全力对付苏联这个更强大的“主敌”。1971年7月9日至11日,尼克松总统瞒过“最亲密的反华盟友日本”,派基辛格经由巴基斯坦秘密访华,为中美首脑会晤打开了门。1971年7月15日下午7时(加利福尼亚时间),尼克松总统发表电视讲话宣布:将在1972年5月以前访问中国。日本驻美大使牛场信彦在尼克松发表讲话30分钟前才接到罗杰斯国务卿的电话通知。佐藤首相在睡梦中被牛场大使的电话惊醒时,离尼克松发表讲话只剩3分钟,美国媒体已在报道相关消息。连美国的头号敌人苏联,也在当天上午得到了美方通报而在1970年10月,尼克松还曾对佐藤信誓旦旦地承诺:在对华政策上一定与日本密切协商。佐藤首相及其内阁饱尝了被美国的“越顶对华外交”出卖的苦涩滋味S日本各界惊呼受到了“尼克松冲击”(NicksonShock)。

然而,直至1971年秋,佐藤内阁继续追随美国充当了在联合国阻止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的马前卒角色。美日眼看阻止中国不成,就转而企图保住台湾当局在联合国的非法席位,在联合国制造“两个中国”局面。美日等“共同提案国”提出了把驱逐台湾问题指定为“逆重要事项”(即需由联大2/3以上通过)的“程序事项案”、主张在中国恢复合法席位后继续保留台湾当局代表权的“双重代表权议案”。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第26届会议以59票反对、55票赞成、15票弃权的结果,否决了美日的“逆重要事项”提案;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阿尔巴尼亚等23国的赞成中国恢复合法席位的提案;美日的“双重代表权”提案被自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