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戴笠:黑色特工之王的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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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军统是一张大网(4)

1934年,中国政府在鸦片上的年收入超过1亿元。而杜月笙继续青云直上,拥有众多公开头衔:海陆空总司令部参议、上海地方协会会长、中汇银行董事长、上海市参议会议长、法租界纳税华人会主席、上海中国商业丝棉贸易协会主任、上海股票交易所成员、上海市商会常务监察、中华蒸汽商业航海公司常务委员会成员,以及《申报》、《时事新报》、《商报》和《新闻报》董事会主席。

而对于******势力范围之外的那些地区,也就是各派系军阀割据的地区,其政府也都靠鸦片收入生存。1935年,******的军队追剿红军进入贵州,他借机让中央政府控制了该地区的鸦片供应,从而重创桂系军阀。

1939年12月,军统的经济专家邓葆光向戴笠建议:“成立相应的战时物资管理机构,由军统来管理。”戴笠十分欣赏这个意见,他认为,可以借机掌握战时经济管制机关,于是,他就积极在******面前争取。

1940年,鉴于国内走私严重,******决定成立“缉私署”。当时,孔祥熙建议由他的亲信杨虎出任署长,不过******认为,缉私工作非特务不行,所以亲下手令:“缉私署长一职,决派戴笠兼任可也。”

于是,戴笠成为“缉私署”长,“缉私署”设在财政部下面,有6万名雇员。缉私署在各省都设有缉私处,缉私处下面又设有查缉所哨。缉私署每年均能缉获大量走私物资,按戴笠与财政部商定的办法,走私物资处理后,军统可以从中“提成”。

不仅如此,戴笠实际上“控制”国内大部分的走私交易,包括与敌占区的走私交易。走私者只有肯向各地的缉私处和哨卡行贿,才能获准进来这种交易。戴笠的手下们统统发了横财,组织本身的盈利也达数亿元。这种“贸易”,成为军统经费的主要来源。

1942年,“战时货运局”也成立了,******同样交给戴笠掌握。于是,戴笠与杜月笙在走私贸易、特别是鸦片走私的合作,就进入更“公开”的阶段。

日本占领香港、缅甸之后,切断了中国与外界的陆上物资通道。邓葆光又提出,建议成立一个由各方出资的公司,在军统的协助下进行战略物资走私活动。于是,戴笠将计划呈报给了******,很快得到******的“特准”。

按照商定的办法,由国民党银行出官股,杜月笙出商股,戴笠的战时货运局出“干股”,也就是免交入股费用,合伙成立“通济公司”,杜月笙任董事长。通济公司实际上成了戴、杜合办的“官商合营公司”。

借助杜月笙和“通济公司”,戴笠得以将鸦片烟土销往香港等海外地区。由于戴笠握有缉私大权,当时政府以禁烟名义从烟民手中收缴来大批鸦片烟土,需“外销”时,也不得不求助戴笠,戴笠则从中分肥。

一次,孔祥熙决定将禁烟运动中从四川烟土种植地收缴到的数十万斤烟土,从存放地涪陵廉价售给杜月笙,由杜商请戴笠派缉私武装护送到沦陷区销售,得利亿万,由杜、戴两人分成,颇使戴笠得到不少好处。

为了把历年缉获的大量鸦片烟土变成现金,好从中分成得利,戴笠又报请******批准,决定将缉获烟土分前后数批,由武装缉私特务护送,经贵阳、桂林一线,运到广东韶关。然后再分为三路,一路出遂溪向广州湾,一路出台山向广州,一路出丰顺向潮汕,全部向沦陷区销售,称为“外销货”。戴笠事先虽规定“外销”,但在从贵阳、桂林到广东沿线的途中,都有不少走私犯闻风而至,与缉私人员联手,内外勾结,承揽销售,结果“外销”逐渐成为“内销”。

除了鸦片,通济公司也进行大量其他物资的武装走私活动,比如,一次是由邓葆光等人牵头,发动“四行一局”筹集巨资,通过通济公司的秘密渠道,从上海抢购到70万包棉纱,分数批运到重庆,仅军统分成所得就达几万两黄金。

戴笠不出分文,却通过通济公司的走私活动赚得暴利,以“干股”分得巨额利润,支撑军统这个庞大特务组织的巨额财务支出。

建“金屋”藏起胡蝶

抗战中后期,戴笠的“秘密王国”把触角伸进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他已经不仅仅是个“特工王”,他的势力已经渗透到军、政、商界。此时的戴笠,在私生活方面也日渐腐化堕落起来。

后人归纳了戴笠的生活特点,是“四不”、“五好”。“四不”是不喝茶、不吸烟、不照相、不讲究衣着。“五好”是好高级轿车、好豪华住宅、好洗澡、好喝酒、好色。

戴笠不喝茶、不吸烟的习性,源于早年的流浪生活,因为当时没有喝茶、吸烟的心情和条件。当上特工头目后,出于安全考虑,戴笠在外面也极少喝茶。戴笠不吸烟,但是却备有名贵香烟和鸦片烟,用来招待贵客。

出于特工的职业习惯,戴笠也极少照相,无论哪个训练班的毕业典礼,他都不准合影。戴笠也从不把照片送人,许多军统大特务都没有见过他的相片,中小特务往往是只听其名,不见其人。戴笠衣着也很普通,穿得最多的是中山装,大都是藏青色、灰色或黄色的卡其布料,偶尔穿一套军便装,从不穿西装。

戴笠拥有10多辆轿车,大都是英美等国出产的新产品,并且同一规格型号色彩的总要备两部,以防不测。在重庆期间,占有的大量豪华住宅,重庆政府中无人能及。仅在重庆一处地方,就有公开和秘密的公馆10余处。戴笠一生中到底有多少处公馆,恐怕连他自己也一时说不清。

戴笠的“五好”中,“好色”是最有名的。前军统的特务们说,戴笠在许多地方有住宅的原因之一,就是供他随时随地、随心所欲地玩弄女性。

本来,戴笠早已有妻子儿子,他出任复兴社特务处长以后,在南京鸡鹅巷设立53号私人办公室,还特意将母亲蓝氏、妻子毛氏和儿子戴藏宜接到身边。戴笠对妻子,还是能待之以礼,总算没有忘记糟糠之妻。1939年8月,毛氏因患子宫癌在上海病逝。当时,戴笠已随国民政府迁往重庆,于是,发电报通知儿子戴藏宜自浙江江山赴沪处理他母亲的丧事,将其灵柩运回江山县保安乡下葬。

戴妻去世时,正值中国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戴笠禁止军统特务结婚。他自己也带了个头,坚决表示不结婚。然而,不结婚并不意味着不要女人。

据说,戴笠不仅总与某个女特民国第一美女胡蝶务有纠葛(如邹志英),而且还不断地威胁他部下的妻子或姐妹。受戴笠蹂躏最多的,当数军统特训班的女学生或女特务。叶霞翟、赵霭兰、余淑恒等女学生,都是长时间被戴笠霸占当作玩物的著名女特务。

戴笠为了猎取女性,不仅在钱上十分慷慨,而且考虑的非常仔细。给女人的东西,大到钻石戒指,小到内衣内裤,样样得当,处处精通。戴笠从自己的侄女、女佣到特务家属、朋友妻女,只要看上的,无所不玩。军统许多女特务素闻戴笠是个色魔,往往谁也不敢到戴笠身边工作,甚至戴笠想在寓所里安装电话小总机,连女话务员也找不到。

戴笠的助手们宣称,对戴笠玩弄女性感到非常尴尬。每次他坐车外出视察特务站,总有各种女性陪同,而他的随从官则被迫做起“中间人”来。

戴笠还热衷于类似1934年在天津租界刺杀军阀孙传芳的施剑翘这类当代女侠客。施剑翘的父亲施从滨是张宗昌部队在安徽的一个师长,被孙杀死,所以她所做的一切就是为父报仇。而公众则认为她是戴笠军统的一个高级特务,这似乎是误解。

戴笠自原配毛氏夫人去世后,起初看上了女特务叶霞翟。后来,重庆外训班学生余淑恒又被戴笠看中,戴认为余淑恒在色相、气质、才气、应酬、伶俐等方面都比叶霞翟高出一筹,于是又将续弦之意寄托在余淑恒身上。不过,戴笠先后以“送到美国留学”的办法,把叶霞翟和余淑恒统统抛弃。

在戴笠生命的最后几年,他似乎对女人“专一”了起来,这时他一门心思追求电影明星胡蝶。

原来,戴笠在随军统局迁往重庆以前,曾于工作之余,偶尔到南京白天鹅电影院看电影。当时正在上演胡蝶主演的中国第一部有声影片《啼笑姻缘》,戴笠看后连连叫绝,完全为胡蝶所倾倒。感慨之余,戴笠免不了常常白日做梦:“唉,想想自己的老婆,是何等土气、俗气,怎么可以和胡蝶同日而语?要是能娶得胡蝶作老婆,也不枉活了这辈子……”

当时胡蝶已红透大江南北,而戴笠当时虽然已经是复兴社特务处的处长,但是,在冠盖云集、侯门林立的南京,一个小小的处长又算得了什么?毕竟还是一个没有正式入流的特务头目,与影星胡蝶相距之远,不可以道里计。

虽然戴笠是个忠实的“追星族”,但是,不用说无缘与胡蝶交结,就是一睹芳容也是很难的。

然而,自此以后,只要是胡蝶主演的影片在南京上演,戴笠都抽空必看,有的还看二三遍。影片中,胡蝶或是骑马,或是驾车,或是穿礼服,或是舞花剑,千姿百态,戴笠都看得全神贯注。后来,由于抗战爆发,军统西迁重庆,戴笠的“胡蝶梦”也只得暂搁一旁。

1942年,胡蝶来到重庆,这就给了戴笠一个千载难逢的大好时机。

原来,上海失陷后,胡蝶与丈夫潘有声去了香港,继续在香港拍片。香港沦陷后,日本人找上门来,邀她赴东京拍一部《胡蝶游东京》的影片,宣扬所谓“中日亲善”思想。胡蝶这才意识到问题严重,决定逃回大陆。行前,胡蝶夫妇将历年积存的财物装成30箱,托当时在港秘密负责接送工作的杨惠敏女士代运回国。

不料,当胡蝶夫妇抵达广东时,却得到30箱财物在东江被劫的消息。胡蝶为此很是伤心,因为行李箱内有胡蝶欧游时各国名人及朋友的照片、题字、纪念品等,为此还大病一场。

有人将消息告诉了戴笠,戴笠不由喜从心来。为了赢得胡蝶的好感,戴笠先是百般安慰,然后又信誓旦旦地保证要破案。于是他将杨惠敏和她的情夫抓来严刑拷打,得知的确是土匪抢劫之后,又派一批强干的办案人员赴广东全力侦破劫案。由于兵荒马乱,劫匪如麻,任凭戴笠有通天的本领,此案也无法侦破。

情急之中,戴笠又生一计,他按胡蝶开的丢失珠宝、衣物的账单,派人去外国购置,然后谎说是追回了一部分财物。胡蝶是见过世面的人,一看这些“追回”的珠宝、衣物,虽不是原物,但款式更新,价值更贵,于是对戴笠说了许多感激的话。

1943年,戴笠和胡蝶同居于中美合作所内的杨家山公馆,布置得相当豪华。但胡蝶还是讨厌这个地方,因为这里屋前是山,屋后是山,连一个供散步的花园也没有。戴笠听见胡蝶这样一讲,立即下令在公馆前速造一所大花园,限一个月内完成。戴笠还亲自设计,在斜坡上用石块镶成了“喜”和“寿”两个大字,空隙处栽上各种奇花异草。据说,仅花卉和树木一项,就花去了法币一万多元。

胡蝶与戴笠同居,在很大程度上是被迫的,所以一天到晚总是郁郁不乐。戴笠是个杀人魔王,他要杀死一个人,比踩死一个蚂蚁还容易。因此,胡蝶表面上不得不应付他,心中却在思念自己的丈夫潘有声。而戴笠为了霸占胡蝶,特地送给潘有声一张特别通行证,让他在滇缅公路上运输货物,通行无阻。因而潘有声行踪不定,时而这里,时而那里,使戴笠有机可乘。

戴笠为博得胡蝶的欢心,想方设法在生活上满足她。于是在附近的神仙洞畔,又造了一所更华丽的公馆,作为他和胡蝶的新居。为了使胡蝶不爬坡,把平坦的马路一直修到胡蝶的房门口。戴笠的部下沈醉为了讨好她,采用强制的办法,逼迫工人们通宵达旦地赶工。因为疲劳过度,精力不集中,3名石匠被砸死,12名工匠被砸成重伤,轻伤则天天不断。

潘有声从外地归来,得知娇妻已被“鸠占鹊巢”,当时非常恼火,就直奔中二路罗家湾19号军统局本部,但连去几次,都吃了闭门羹,也打听不出胡蝶的住所。

有一天,他正在皇后饭店生闷气,戴笠的秘书王汉光去找了他,明确指出:“你要把胡蝶女士带回去,这点万万做不到,你还是拿些钱,做个官算了,聪明人不吃眼前亏。”潘有声知道鸡蛋碰不过石头,就独个悻悻回到了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