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电计已达览。江苏宣告独立,军心一致,市廛不惊,士民称快。现徐州正与袁军宣战获胜,江西亦屡破袁军,北方内讧,狡计已穷,划除公敌,计日可待。公缔造共和,勋业最伟,年来对于中央,曲予维持,吾人具表同情。三都督以直言被撤,隐忍去职,亦即斯意。乃彼猜陆荣廷(1856~1927),字干卿,广西省思恩府武缘县(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县)人,是中国清朝末年及民国初年的政治人物及旧桂系首领。
疑不已,奸诈百出,于地方无事、人心甫息之秋,忽尔提兵南下,节节进逼,苟非破坏共和,意欲何为?我军迫于自救,忍无可忍,已以血肉相搏,有进无退。大局至此,公等拥护中央之苦心,必已化为灰烬。恃在昔日同仇之谊,用敢挥涕相告。公等眷念东南大局,必仍一致进行,民国前途,实利赖焉。兴此次兴师,唯以倒袁为的,民贼一去,即便归田。如或存心权利,神明殛之。临电神驰,伫候明教。江苏讨袁军总司令黄兴叩。
(据上海《民立报》一九一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致各省都督等电[8]
(一九一三年七月十五日--十九日间)
各省都督、民政长、各师旅长鉴:此次兴师,只认袁世凯为国之公敌,虽袁氏私人或偶为袁利用,与民军有宿嫌者,但无反抗义军实迹,悉不究问。盖吾辈惟民贼之是诛,无南北之成见。诚恐各处义师犹有习用北伐等名义者,转相传播,淆惑观听,伤害感情,实非细故。鄙意拟将师、旅一律改为讨袁军,并于国旗之外加用四方白旗一面,墨书“讨袁”二字,应义正词严,范围有定,安同志之心,寒独夫之胆。江苏军队已经遵行,如表同意,请即知照尊处师,旅一律行之,不胜盼祷。江苏讨袁军总司令黄兴。印。
(据上海《民立报》一九一三年七月二十日)
袁世凯为绞杀革命,悬巨赏缉捕反袁领袖,爪牙四出,明示凡捕杀革命党人“无论生死一体给赏。”
与程德全致南昌湖口长沙广州福州等地电[9]
(一九一三年七月十五日--十九日间)
此次北兵逼赣,殊堪诧骇。号称共和国之政府,纯用武力以压国人,尚复成何事体?不急声罪致讨,民国将不旋踵而中斩。此间军界深明大义,宣告独立,推倒袁氏,即行组织江苏讨袁军总司令部。机括已动,事不宜迟。会师江上,直捣燕云,惟诸公是赖。吾辈只以一点天良犹在,不忍坐视庄严民国断送一人之手,爰有此举,尚乞赐教。程德全、黄兴。
(据上海《民立报》一九一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与欧阳武等致岑春煊电
(一九一三年七月十六日--十九日间)
江苏讨袁军总司令部于一九一三年七月十六日召开军事会议,推岑春煊为各省讨袁军大元帅。七月十九日,独立各省省议会通电“推岑春煊开府江宁”。黄兴与欧阳武等联名电,当在是年七月十六日至十九日之间。
上海三板厂岑云阶先生鉴:自各省独立,宣布讨袁,闻风响应,几遍全国。足徵人心未死,国事尚有可为。惟军事贵统一,若无最高机关统筹全局,挈领提纲,恐各省自由行动,不克一致进行,实为前途之虑。先生威望素着,诚信克孚,凡我国人,莫不钦仰。谨公举先生为中华民国讨袁军大元帅,以资表率,而一事权。除派代表欢迎外,望轩车即日莅宁,组织大元帅府,布告全国。共和万岁,利赖无穷。临电不胜屏营待命之至。江西都督欧阳武、民政长贺国昌,讨袁军总司令李烈钧、安庆都督胡万泰、民政长孙多森、讨袁军总司令柏文蔚、江苏都督程德全、民政长蔡寅、讨袁军总司令黄兴同叩。
(据上海《民靠报》一九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致欧阳武等电
(一九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此电无时日。电中有讨袁军在徐州方面“卒获大胜,计敌军死伤二千人左右”等语。按:讨袁军于一九一三年七月十七日至十九日在徐州一度获胜,二十一日《民立报》刊出此电。故本电当发于七月十九日或二十日。
江西欧阳都督、李总司令鉴:南京宣告独立,委兴为讨袁军总司令后,淮扬苏镇各属响应。徐州方面已于十六日晨八时开战,酣斗终日,敌颇顽强,幸我军士气振作,奋死力斗,卒获大胜,计敌军死伤二千人左右。我军以北军亦属同袍,不加追击。此次我军目的,在驱逐误国殃民之袁氏,以救民国,非与北军为仇。贵省北军如能退出,或赞助讨袁,亦可视以友军,予以优待,特此电闻。黄兴。
(据上海《民立报》一九一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致章驾时朱熙电
(一九一三年七月二十日)
江苏宣布独立,兴忝任讨袁军总司令,德薄能鲜,全仗军士协力御侮,灭虏朝食。现上海新驻北军一团,力虽微弱,于我军进行不无阻碍。都督电军派兵赴沪,先歼内寇。公等夙抱义愤,威望允孚,光复之时,勋劳卓着,此次先举义旗,保障共和,划除公敌,匪异人任,即希刻期派兵协助沪军扫荡北兵。临电神驰,无任盼祷。黄兴。
(据上海《民立报》一九一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朱熙,生于1879年,字琛甫、申甫。湖南汉寿人。1908年11月,入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第七期步兵科学习,与陆光熙、徐树铮等同学,1910年5月毕业。回国后任江苏新军第二十三协第四十五标教练官、第五十三标第三营管带、标统。
致各友邦通电
(一九一三年七月二十日)
原电未署日期。查一九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民立报》载有该报记者二十一日自南京发出的“特约电”,中称“江苏讨袁军总司令黄兴,昨致上海各西报”,内容相同。据此,本电当为一九一三年七月二十日发。
东南各省因临时总统袁世凯假共和之名,违法罔民,爰起义师,宣布独立,初无他故。夫为总统者当悉本民意,以执行政事。惟袁世凯违犯约法,蹂躏国会权限,凡腐败不堪胜任之私人,无不高据要职。爱国志士,惨遭谋毙。迹其罪恶,甚于专制暴君。我人先拟依据宪法,令袁世凯退职,以谢人民。法律解决既经无效,乃不得不诉之于武力,作最后之解决。今兹讨袁之军,其目的惟在保障共和,维持人道。因此而牺牲一切,亦所不惜。此次起义,并非新旧战争,更非南北决斗,除推翻欺陷我付托之民贼外,毫无自私自利之心。倘袁世凯知全国向背,顺从民意,辞退总统之职,则我人亦立即解甲归田。自战事宣布后,北京政府已失宪法上效用,请列强告诫各资本团,勿再交付款项于北京政府。凡合同等在宣布独立之前与袁政府所订者,新政府成立仍当继续有效。惟在宣布独立之后所订合同借款等,无论如何,一概不能承认。我人更欲宣布各友邦:凡在独立境界内,各国居留民之生命财产,我人担任完全保护责任。我人深信各国必能持友好之态度,特此宣告,愿各友邦之亮察也。黄兴叩。
(据上海《民立报》一九一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启 事
(一九一三年七月十七日--二十五日间)
此启事无时日。文中有“曾同程都督出示,禁止招兵筹饷”等语,系指一九一三年七月十六日黄兴与程德全联名发出的禁止募兵劝饷告示。据此,此件当发于是年七月十七日至二十五日之间。
江苏宣布独立,原有师旅,力足以讨贼,曾同程都督出示,禁止招兵筹饷。如有假冒名义在外骚扰者,经官绅报告,立予查办。缘以兵力多则饷巨,吾民负担颇难,讨贼而不安民,殊违吊民伐罪之初心。苟非地方真需保卫之时,必不为召募之举。凡我同志,应谅斯意。将来效力民国,为日正长。若因召募义勇,投函本部及请见者,恕不酬答,惟谅察为幸。
(据上海《民立报》一九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与程德全等复参众两院等电
(一九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北京参议院、众议院,鄂、赣、苏、皖四省议员联合会诸公鉴:哿电敬悉。此次战祸造于袁氏一人。杀宋案,吾民求诉于法律,未尝求诉于武力也。借款违法案,吾民求诉于国会,未尝求诉于武力也。求诉于法律无效,求诉于国会无效,吾民仍未尝求诉于武力也。三都督以直言先后罢职,吾民仍未尝求诉于武力也。无如袁氏野心勃勃,必欲示威吾民,以显其专制之手段,派重兵南下,假鄂以逼赣,据沪以逼苏,赣人乃忍无可忍矣。赣祸亟,苏岂能独安?苏人为自卫计,势不得不独立。迩来迭次之战,均为正当之防御。衅自彼开,安能束手待毙哉?前岁光复之际,以无数之铁血铸造共和,若听袁氏一人破坏至此,吾民将无噍类,先烈在天之灵能勿悲痛?犹忆国会开幕,海内喁喁望治,以为袁氏虽阴贼险狠,国会可得而制裁之。数月以来,袁氏蹂躏国会,摧残议员,利诱威吓,无所不至。诸公身受之痛苦,较吾民为尤甚,吾军人为诸公忍之久矣。今日之役为吾民除暴,即为诸公除暴也。乃者义师所指,专讨袁氏一人,并无南北之见。袁氏若去,战祸自消。诸公忧念时局,欲图补救,正当解决之法,惟有令袁氏速退,惟诸公图之。燕云北望,无任神驰。江苏都督程德全、讨袁军总司令黄兴、第一师师长洪承点、第二师师长朱熙、第三师师长冷遹、第八师师长陈之骥敬复。宥。
(据上海《民立报》一九一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注释】
[1]据《民立报》一九一三年七月十八日“南京专电栏”载有十六日“黄总司令出示,禁止借端招兵募饷并禁占用公产民房”等语。据此,此告示当为是年七月十六日。
[2]此电无时日。江苏讨袁军总司令部于一九一三年七月十六日召开军事会议,令冷适第三师防堵张勋所部南下,十六日开仗,十八日袁世凯任命张勋为江北镇抚使,二十二日讨袁军放弃徐州。是电称“现冷军已在徐州方面与袁军接仗”,此电当发于七月十六日。
[3]此电无时日。江苏于一九一三年七月十五日宣布独立,即日通电讨袁。本电中有“江苏宣告独立,已经通电全国”、吴淞要塞“务祈严密防范”等语,可见此电发于十五日稍后。又按:七月十八日吴淞要塞炮台击破“蔑视台令”的飞鹰舰,次日黄兴曾去电“嘉尚”。据此,本电当发于是年七月十六日或十七日。
[4]阁下,指姜国梁,字文舟,贵州人。时任吴淞要塞司令官。
[5]秦效鲁,即秦毓鎏,时任江苏讨袁军总司令部筹饷处处长。
[6]木良,指章木良。
[7]诸公,据《民立报》一九一三年七月二十一日报导,本电系黄兴致驻上海海军总司令李鼎新、中将郑汝成、上海制造局督理陈棍(洛书)及团长张××等人的。
[8]此电未署时日。黄兴于一九一三年七月十五日被举为江苏讨袁军总司令,本电以此职衔发出,二十日见报。据此,本电当发于是年七月十五日至十九日间。
[9]此电未署时日。查一九一三年七月十九日《民立报》“江苏讨袁军”消息栏内有“黄总司令于十五日通电各省都督,声讨袁世凯之罪恶,已响应者如湖南、江西、安徽、广东、奉天等省;其福建、浙江等省亦有电赞成,独立之期即在此数日间”等语。据此,本电当发于是年七月十五日至十九日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