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徜徉书海
7330700000023

第23章 万水千山(3)

攀登珠峰最大的困难在于它的高海拔导致的缺氧,登山者会得高山病,如脑水肿,肺水肿,这两种病足以致人于死地。但有趣的是,常常给登山者做向导的当地舍巴人却几乎不得高山病。科学家认为当地人携带了一种基因使之能有效地利用氧气。专家们认为挑战珠峰最好的训练方法是持续不断地攀登高山10~15年,真正获得在海拔5000米以上地区的严酷自然条件下生存的经验。

威塔格第二次登顶失败之后曾对记者说:“登山并没有升学那么难,大多数人都认为两次登珠峰足矣,但有人对我说,三次也不失为明智之举,所以我决定再去试一次。”

威塔格的历史性攀登就像是一部惊险影片,刚到大本营,时速161公里的风暴就摧毁了2号站和3号营地的帐篷和设备。设立此营地是让登山者休息以适应当地的缺氧环境。后来,威塔格又掉了队,一种感冒状的病毒使他虚弱地难以前进。几天后有些恢复之后,他到了4号营地,这里被称做“死亡地带”。此时他的三个伙伴安格拉、杰里斯和汤米只登上了珠峰的南峰——比最高峰低374米,狂风就迫使他们下撤。威塔格此时得了高山肺水肿,不得不从4号营地下撤到2号营地。基地医生用无线电通知他到大本营治疗以保证他的生命安全。

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威塔格决定抓住攀登珠峰的最后机会。1999年5月24日早晨6点,威塔格、朋友杰夫和4个舍巴人出发登顶,3个难熬的日子过后,他和朋友杰夫登上了8848米顶峰。

威塔格是怎么想的呢?不久前医生还说,如果他不放弃登山他很可能一命呜呼。他只说了一句话:“感谢上帝,我的面前没有高山了。”

作者客观地甚至于是冷静地叙述一个因交通事故致残的人,却三次勇敢地冲刺珠峰,并最终取得了登顶成功,使读者为之震撼,并产生深深地思索……这样的笔法值得我们学习。

1.阅读全文,说说题目中的高山有哪些含义。

2.第二、三段写了什么内容?这与威塔格登珠峰有什么关系?

3.有人认为文章第六段内容放置位置不对,它是文章内容与结构上的败笔,你同意吗?为什么?

4.找出威塔格第二次登顶失败后对记者说的话,仔细分析,是哪些因素促使他作出第三次登顶的决定?

铺垫是以一系列非主要情节作为主要情节的准备或酝酿高潮到来前的气氛的艺术手法。它的作用一是增强作品的可信性和说服力,一是引起读者的兴趣和注意。

徒步到美国选自《你认为你行就行》,世界知识出版社。文中“我”是黎格逊·凯伊拉,他出生于非洲一个小村落,后来成为英国剑桥大学的政治学教授,并成为他祖国的总统候选人。(节选)

胥见平/编译

我母亲并不知道美国在哪里。我对她说:“妈妈,我想到美国去上大学。你答应我去吗?”

“很好,”她说,“你可以去,什么时候动身呢?”

我不希望让她有时间去发现美国在很远的地方,因为我害怕她会因此改变主意。于是我说明天就出发。

她说:“我准备一些玉米让你在路上吃。”

第二天,我便离开了非洲尼亚沙兰北部的老家。

我知道,要到达我的目的地,必须经过一个大陆和一个大洋,但我并不怀疑我能够到达。我记不清当时是几岁,像这类事情在时间永不变动的一块土地上,是没有多大意义的。我想,当时的我大概是16岁或18岁吧。

从传教士那儿,我懂得了我并不是环境的牺牲品,而是环境的主人。我明白我有义务尽我的能力去改变自己,还有他人的生活。要达到这个目标,我需要接受教育。我阅读了林肯的生平故事,对他产生了深深的敬意,他忍受着那么多的痛苦,去解救他的国家受奴役的人们。我也阅读了黑人教育家布克·华盛顿的自传,他出生于一个美国奴隶家庭,后来获得了了不起的荣誉和成就,为他的国家和同胞造福。

我渐渐了解到,我也应该争取学习和成长的机会,使我自己具备同我家乡那些杰出的人竞争的能力,并且跟他们一样,成为一名领袖,甚至可以成为我们国家的总统。

我想我首先得到达开罗,我希望从那儿搭船前往美国。开罗远在3000英里之外,我无法了解这个距离究竟有多远,我傻傻地认为我可以在四五天内走到。但在四五天之内,在距离我的家乡大约只有70多英里的地方,食物吃光了。我身无分文,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只知道我必须继续向前走。

我创造出一种旅行方式,这种方式成为了我一年多的生活方式。村落与村落之间的距离通常是五六里,而且走的是森林中的小路。我会在下午到达一个村落,向村里人请求我是否可以通过劳动来获取食物、饮水和睡觉的地方。如果有这种机会,我就留下来过夜,然后在第二天早上向第二个村落出发。路上总有各种各样的困难阻碍我的进程。丛林中有许多我害怕的野兽,而且事实上,我手无寸铁,对它们没有任何防卫力量。虽然我在夜间会听见它们的叫声,但它们从没有向我逼近。

一年后,我已步行了1000多英里,来到了乌干达。在那儿,有个家庭收留了我,我还找到了一个制砖的工作。我在那儿待了6个月,把我所赚的大部分钱寄给了我的母亲。

在乌干达首都坎帕拉,我无意中看到一本美国大学指南。我随意翻了翻,看到了“史卡吉特谷学院”的校名,这个大学位于华盛顿的维农山。我曾听说美国大学有时会给优秀青年提供奖学金。于是我写了一份申请书。我明白我也许会遭到拒绝,但我绝不会气馁。我将按照列在指南上的学校,一家家写信去申请,直到找到一家愿意帮助我的学校为止。

3个星期之后,我得到了奖学金,并且得到保证说,学校一定会帮助我找到一份工作。我大喜过望,立刻前往当地美国的办事机构,但他们告诉我这还不够。我需要一份护照和来回的旅行费用,这样才能申请签证。

我写信向我国家政府申请护照,但被拒绝了,因为我无法告诉他们我的出生年月。于是我写信给曾在我童年教导过我的传教士们,经过他们的努力,我终于得到了出国护照。但我仍然得不到签证,因为我无法筹措到那笔费用。

我依旧意志坚定,又重新开始我的旅程。我用我最后的一笔钱买了我生平的第一双鞋子。我知道我不能光着脚走进大学。我把鞋子放在自己的包里,以免它们被磨损。

我穿过乌干达,进入苏丹。村落之间的距离彼此更为遥远,而且村民也不如以前那些人友善。有时候,我必须在一天之中步行20或30英里,才能找到一个睡觉的地方或是得到工作来换取食物。最后,我来到了喀土穆,有人告诉我,那儿有个美国领事馆。

我再一次听到美国入境所需的规定,不过这一次,这位领事对我大感兴趣,并且写了一封信把我的困难告诉了学校,很快回电就来了。

经过许许多多个月之后,我穿着我的第一套学生装,终于到达了史卡吉特谷学院。我向学生团体发表谈话,表达我的感激,并且透露了我希望成为我的国家总理或总统的愿望,我注意到有某些人露出微笑。我怀疑我的话他们听起来是否觉得过于天真,但我自己并不这样认为。

当上帝把一个不可能的梦想放在你心中时,他是真心要帮助你完成的。我相信这是千真万确的,我这个非洲丛林中的男孩,渴望从美国的大学毕业,并且梦想成为尼亚沙兰(马拉维)的总统,这种梦想也会实现。

凯伊拉先生徒步到美国所跨越的不仅仅是自然地理上的千山万水,他跨越了心灵上的、人生道路上的“千山万水”。

在简练的叙事中,他感人的故事别具风格。

1.凯伊拉为什么要跨越千山万水去美国读大学?

2.他在去美国的途中遭遇了哪些困难?他是如何克服的?这对你有什么启发?

3.文章最后一段内容对全文有什么作用?

4.读了这篇文章,你有什么感悟?请从三个不同的方面说说。

补叙主要用于对上文的叙述作补充说明,一般是片段性的、简要的,不具备完整的事件。它只对原来的叙述起丰富、补充的作用。

确定文章的结构,是谋篇布局的过程,它涉及到开头、结尾、过渡、照应、段落安排、详略等等问题。

俗语说万事开头难。对于写作来说,一个精彩开篇、一个有力的结尾,作文就成功了一半。《河流的秘密》开篇简洁直奔题目内容,即所谓“开门见山”;结尾照应开头,有力而含蓄,这就是首尾呼应的结构艺术。《徒步到美国》全篇几乎都是“我”经历的叙述,然而结尾的议论却“要言不凡”,画龙点睛地揭示信念是这一切经历的动因,这是“卒章显志”的结尾艺术。

《寒山寺悟禅》由寒山寺而悟及《枫桥夜泊》,由《枫桥夜泊》而悟出禅诗,由禅诗悟及禅意,一笔笔写来,一层深似一层,这是结构井然的层次安排。《莱茵河》略述沿岸古迹是铺开了一个面,详写哥龙教堂是抓住了一个点,这是详略有致点面结合的结构艺术。

谋篇布局固然讲究方法,但方法不是作者硬想出来的,而是从内容出发,自然而然地运用出来的,即所谓“妙手偶得”。《且说黄山》对游人情绪的描写渲染衬托了黄山的美景。《我的面前没有高山了》前面写足登山的危险是为登山者的成功做铺垫,表达效果更强烈。这些都是作者随内容的灵活运用。我们学得多,见得多了,才能真正有所领悟,融会贯通,也自然会在作文中灵活运用了。

自然的山水也是有生命的,走遍它需要意志,研究它得到智慧。人生的山水充满着各种际遇,各种体验,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幅或壮阔或清丽的山水长卷。

你喜悦自然的山川河流吗?请书写自然;你欣赏人生的“山水”情趣吗?请绘制生命的山水画卷。

1.古人云“一山一水总关情”,在你的生活中一定也曾有过跋山涉水之趣,请根据自己的经历,自拟题目,写一篇600字左右的文章。

2.“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这是曾走遍万水千山已故台湾女作家三毛写的《橄榄树》中的句子,请你听唱这首歌,并以“流浪”为话题作文。要求:题目自拟,角度自选,体裁自定,60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