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弗洛伊德7:精神分析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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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梦(17)

我仍采用我们已几次提到的用一个半弗洛林买三张票的梦为例(我可以向你们保证我起初选这个例子并非出于特别的考虑),你们知道这个隐梦思想是:梦者听到她的朋友刚订婚,由此对自己结婚太早感到后悔,认为自己当初如果耐心等待的话,有可能会嫁给一个更好的丈夫,因此,她对于现在的丈夫内心中有点蔑视。我们还知道这些隐梦思想之所以成为梦的愿望,是出于一种窥视欲望,想因此可以自由地看戏,这也很可能是要看婚后有什么结果的一种古老的好奇心的产物。像我们所知道的那样,儿童的这种好奇心通常指向其父母的性生活,它是一种幼稚的好奇心,并且成人若仍保留这种好奇心,一种本能的冲动,那么它起源于婴儿时期。但是这个例子中梦者前一天所得到的消息并不会引起窥视愿望,而是引起恼怒和悔恨。这个满足愿望的冲动在第一个例子中与隐梦思想无关,而且我们能够在分析时不考虑这种冲动,并得出释梦的结果,但是恼怒自身则不能产生梦。想到“结婚这么早真是太愚蠢”,决不足以形成梦,除非是这种思想引起了以前的那种要看结婚后有何结果的愿望。那么这种愿望构成梦的内容,而用去剧院来代替结婚,这种形式则是早期愿望的满足:“现在我可以去剧院看任何曾经被禁止的东西,而你不能!我已结了婚,而你必须等待!”梦者目前的状况以这种方式被转化成它的反面,而过去的胜利取代了她新近的失败。结果,窥视愿望和自夸的感觉同时都得以满足。而这种满足决定了显梦内容,就显梦来说,梦者坐在剧院内,而她的朋友则不允许进入。梦的另外一部分,则表现为这种满足情况的所有难以理解的变动形式,其背后却隐藏着隐梦思想。梦的解释必须置那些代表愿望满足的部分于不顾,而寻求其背后所隐藏的不快的隐梦思想。

我想要带给你们的这种新的认识是将你们的注意力引向现在要谈的隐梦思想。第一,我请你们不要忘记对于梦者来说隐梦思想是潜意识。第二,它们是完全合理的和关联的,以致它们可以被理解为对梦的起因的自然反应。第三,它们可能是任何心理冲动或智力活动的等价物。我现在可以比以前更严格地把这些思想描绘为“日间的余念”,不论梦者承认它们与否。现在我们可以在“日间余念”和隐梦思想之间做出区分,并和我们前面所使用的概念相一致。我把由释梦而发现的一切都称为隐梦思想,而“日间余念”则只是隐梦思想的一部分。于是,我得到的观点是:除了“日间余念”之外,还有一种强有力的被压抑的潜意识。愿望的冲动,正是这个冲动使梦的构建成为可能。这种愿望冲动对白天的遗念的影响产生了隐梦思想的更为深入的部分——它无须表现为像清醒时那样是理性的可理解的。

我曾使用过一个比喻,来说明“余念”与潜意识愿望之间的关系,我可在这里简要地重述一下,在任何企业中,必定有一位资本家支付费用和一位企业家出谋划策并加以贯彻。在梦的构建中,资本家时常充当潜意识愿望,它为梦的构建提供心理能量。企业家则是“白天的”“日间余念”,他决定这种费用如何使用。当然,资本家自己也有可能来出谋划策,并且拥有专门的知识,或者企业家自己也可以拥有资本。这本来可以使事实情境简化,但会使其理论理解更加困难。在经济学上,同一个人时常被区分为资本家和企业家两面,这种区分使我们的比喻有了相当的根据。在梦的构建中,也有同样的变化发生,这里,我把这个问题留给你们去思索。

到此,我不能再向前进了。你们可能早就产生了疑问,现在是提出来的时候了。你们可能会问:“‘日间余念’真的是潜意识吗?它和梦的形成所需要的潜意识愿望真的是相同的吗?”你们的疑问是有道理的。这是整个事件中的关键。它们不是同样意义上的潜意识。梦的愿望属于一种不同的潜意识——即我们所指的起源于婴儿期内,又有其特殊的机制的潜意识。我们如果能用不同的名称来表示这两种潜意识以示区别,固然十分方便。然而,我们都宁愿等到我们已熟悉神经症现象领域之后再说。你们把单一的一种潜意识看作是某种荒谬的东西,那么在我们指出潜意识共有两种时,便不免会引起更多的非难了。

让我们在此停住。这又是一段没有讲完的话。但是,难道我们不希望这种知识能够因我们自己或他人的努力而取得一定的进展吗?难道我们自己已学会的还不足以令人感到吃惊吗?

第15讲疑问与批评

女士们,先生们:

在回答有关这个新学说所引起的普遍的疑问之前,我们还不能就此结束对梦的讨论。你们中注意听讲的人自己可能也已收集到一些有关的材料。

(一)即使释梦的技术正确地得到执行,你们也可能会形成这样的印象:我们在梦的解释工作中获得的发现有这么多的两歧之义,以致使显梦转译为隐梦思想时很难确保其正确性。你们可能提出自己的论点:第一,人们不知道对梦里的某一成分究竟应取其表面意义,还是取其象征意义,因为事物被用做象征之后,并没有停止表现自身。然而,如果人们没有客观的线索来决定这一点,这种解释必定会由释梦者任意选择。第二,在梦的工作中,两个相反的事物浑然一体,结果对于某一梦的特殊成分究竟采用正面的意义或是反面的意义(自身或它反面),却很难确定。这又为释梦者提供了进行任意解释的新机会。第三,梦中时常出现颠倒的情况,这使释梦者又可以自由假定有或无。第四,你们可能也听说过,人们不能肯定一种解释是否是唯一的。我们难免有忽视其他的完全可以允许的解释,在这些情况中,你们可以总结出,给释梦者留下这么大的任意决策的空间,那么其结果的客观性很难保证。或者你们也可能认为错误不在于梦,而在于我们释梦的不适当,这种不适当又归于我们的观点的假定的错误。

你们的材料都是无可指责的,但我认为这还不足以证明你们的以下两个结论:(1)你们认为梦的解释是由释梦者任意选择的;(2)结果的不确定,使人们怀疑其方法的正确性。如果你们指责释梦者的技术、经验和理解,而不是其任意选择,那么我还有可能赞同你们。然而,我们不能避免这种个人因素,特别是在解释特别困难的问题时。这种观点在其他科学研究中也是一样,同样一种技术,一个人运用起来或者好于他人,或者劣于他人,这是没有办法的。例如,在象征的解释中,看起来似乎武断,但是如果你们想一想梦的思想之间的彼此关系,梦和梦者及梦时的整个心境的关系,只允许我们做一种解释,而别的解释都是无用的,你们就可以更正原来的错误的印象了。通过指出两歧性或不确定性是梦所应有的特点,你们认为解释的不完全乃是由于假说的谬误,这个结论也就没有根据了。

让我们回忆一下,我们曾说过梦的工作是将梦的思想转译成和象形文字相似的原始表达方式。然而,所有这些原始的表达系统都具有这种两歧性或不确定性的特点,而我们则不能怀疑其应用价值。就像你们所知道的一样,梦的工作中将两种相反的东西混为一体,与最古老的语言所谓的“原始语言的对偶意义”(antithetical meaning of primal words)相类似。我们从语言学家阿贝尔(Abel,1884)那里获得这种知识,他告诉我们,不要以为人与人之间使用双关语互相说话会产生误会。相反,说话者内心的意图,究竟是正还是反,都可以通过说话者的声调和姿势,以及整个讲话的情境推测而定。在文字作品中,不存在姿势,它被并不试图讲话的插图所取代。例如,采取文字keen一词,可以附上一张下跪图,表示其意为“弱”,而附上一张直立者的图,则表示“强”。这样,尽管声音和符号意义不很明确,但我们却可避免误解。

古老的表达系统如最古老的语言形式,在很多方面表现出其模糊性,这在我们的现代作品中是不能容忍的。这样,在一些闪米特文字中(Semitic scripts)多出现子音,而省去母音,则须由读者自己根据其所知和上下文关系加以补充。象形文字尽管不完全如此,但也十分相似。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古埃及文字我们至今仍弄不懂。这种神圣的古埃及文字甚至还在其他方面存在着不确定性。例如,一幅图画究竟应自左向右看,或者是自右向左看,这都由作者自己任意决定。作者还可任意地把图画排成直行,如果把题词刻到相对较小的物品之上,作者则更可以根据自己喜好物品的地位,来改变符号的排列次序。无疑,古埃及文字的最令人头疼的地方在于它的文字之间不留间隔。各页上的图画之间的距离相等,一般来说,人们很难确定一个符号究竟是前面文字的结尾,还是新一句的开头。相反,在波斯的楔形文字中,用斜线来分隔单词。

一种十分古老的语言文字是汉语,它至今仍为4亿人使用。你们不要以为我懂汉语,我只是因为想要从中发现与梦的不确定性相类似的东西,才对它多少有点了解。我并没有失望。汉语语言中充满了这种不确定性的例子,这使我们感到吃惊。众所周知,汉语由许多表示音节的音组成,有单音,还有合成的复音。其中一种主要的方言只有约400种这样的音。然而,由于这种方言有约四千个字,那么每一个音平均约有十种不同的意义——有些多一点,而有些则相应地少一些。有很多避免意义不明确的方法,因为人们不能通过上下文来推断出讲话者试图用语言向听众所传达的意义究竟是这十种中的哪一种。这些方法从总体来说包括:将两音合成一个字和四声的运用。更有趣的是,从我们的对比的观点来看,这种语言实际上没有语法。很难说这些单个音节的字究竟是名词、动词还是形容词。而且其语尾没有变化,来表明其性(gender),数(number),词尾变化(termination),时态(tense)或语态(mood)等等。这样,人们可能说这种语言只由原材料组成,正如我们用来表达思想的语言因梦的工作还原成为材料,而不表示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在汉语中,对于不确定情况的判断权往往留给听众,听众根据其理解和上下文关系来裁决。我曾注意到这样一句汉语中的俗语:“少见多怪”,这是不难理解的,它的意思可以译为“一个人所见得越少,那么其所怪越多”。也可以译为“见识少的人便不免有更多的惊怪”。这两句话只在文法结构上略有不同,我们不必在这两种翻译之间做出区分。尽管有这些不确定性,但可以肯定地说汉语不失为一种表达思想的很好的工具,可见,不确定性不一定必然会导致模棱两可。

当然,必须承认,梦的表达系统和任何古老的语言文字相比都处于十分不利的处境。因为语言和文字毕竟是为了交流;也就是说,它们总是以各种方式来千方百计地帮助人们理解,而这个特性是梦没有的。梦不想让任何人表达任何东西。它不是交流的工具,相反,它意味着不为别人所知。正是由于这一点,如果梦中有许多疑难之处无法确定,我们也不必感到吃惊或茫然若失。从我们的比较中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种不确定性应被看作是各种原始表达系统的通性,而人们则往往以这种不确定性来否认我们释梦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