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还原犯罪真相:侦查逻辑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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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侦查假设(5)

第三,对作案人的刻画。案发时,曾在776号敲门伪装寻人,之后又拿着与被害人家相同的财物离开776号,赶乘当天火车逃往市区的那个穿着草绿色军装的人,可能就是强奸杀人犯;从作案时间、手段和洗劫的财物看,这一案犯心狠手辣,很可能是劳改逃跑、劳教逃跑分子或刑满释放分子,并对石化地区似熟非熟,可能有亲戚朋友住在石化地区。

在对案情准确分析基础上,警察采取了以下侦查措施:

找当天乘720次火车坐6、7、8号车厢的全部乘客,逐个进行访问,彻底摸清最后一个上车,穿草色军装,手中提着一个黑皮箱,掮着个大包的那个人的面貌特征和行踪去向。先搜集石化地区劳改、劳教、强劳、拘留人员和市属四个劳改农场的劳改逃跑分子指纹档案卡,与现场掌纹进行比对,并逐张翻阅《刑事罪犯登记卡》,注意从中发现案犯。在石化地区职工中,排出与市区的三类人员、刑事犯罪嫌疑分子有亲戚关系,或有往来的人员,逐个进行上门访问,注意从中发现案犯。根据被劫的赃物特征,发出紧急协查通报,请本市各区、县公安局、沪宁、沪杭沿线公安部门和旧货、调剂商店注意发现赃物。同时,布置全市秘密力量,加强对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控制。

由于警察对案情分析准确,侦查措施也很到位,很快,一个姓鲁的嫌疑人被警察抓捕,案子很快就破了。

前面我们曾讲到过一个碎尸案,在对嫌疑人刻画的时候,警察作了如下的假设和推断:

从被害人所遗留下来的记事本上记载的经济收支状况,以及现场所见,被害人的呢大衣不见了,住房门窗完好,皮箱有被翻动的痕迹,推断情杀可能性很小,劫财可能性大。从被害人为人来看,该人刑满出狱后,一人独居,年过50,仍贪色,且爱财,所接触的人主要是跑业务的,因而犯罪分子必须是王的熟人或者是朋友。从被害人在单位表现来看,上班一直很正常,但在临死前几天内,却一直未到工厂,这一反常情况说明有“鬼”将他缠住了。从被害人嗜好推断,可能是以色勾引,这说明犯罪分子手中有一个女人,能将被害人引诱出来将其杀害。从杀人分尸的现场和所使用工具来看,据推断,完成杀人、分尸的全过程至少需要两个小时,这么长的时间在露天进行分尸容易暴露。所使用的工具有斧头、菜刀、麻袋,也不便带到露天,因而犯罪分子必须具有适宜于杀人分尸的室内环境。从罪犯的残忍性来看,杀人分尸是最凶残的犯罪,一般都有预谋过程,因而犯罪分子一般都有思想准备,并且可能有犯罪史。

(第三节)侦面设的运用

华裔刑事鉴识专家李昌钰主持侦查了6000多起案子,有人认为李昌钰有第六感,私藏着一颗水晶球。他说,“我常常根据线索而推断出侦查方向,破案后,有些人以为我有第六感”,“这不是第六感,只不过是逻辑、演绎和推理的综合结果而已”。

侦查工作的整个过程是需要逻辑推理的,而侦查中的逻辑推理因侦查假设相伴始终而特点鲜明。侦查成功与否,从思维角度看取决于侦查假设的提出、推断与验证。下面的几个案例清楚告诉我们侦查假设在刑侦中的重要作用。

案例1:

肖薇薇的尸体是8月2日下午1时左右被人发现的,当时她漂浮在渤海月亮湾浴场的海水中。非正常死亡,警方都要介入调查死因。高级法医程韶华仔细检查了肖薇薇每一处肌肤,没有发现搏斗所留下的伤痕。她右手手腕上系着用来开启浴场出租存衣箱的钥匙牌,警探轻易查到了她的租箱登记。打开箱子,里面有她意大利“AG-NONA”原产品牌的衣物、坤包以及默迪钻戒、欧米茄手表,这些全都是价值不菲的世界级名牌。包里装着钥匙、手机、通讯录、化妆品、长城卡及5762元现金。另外还有她的居民身份证,证实肖薇薇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1981年出生。法医检验证明,肖薇薇是正常溺水死亡,死亡地点就在月亮湾浴场。

(法医对溺水死亡的鉴定重要的是尸体和脏器硅藻含量和比例,活人在溺死过程中,硅藻随海水经肺泡壁侵入血管进入人体循环系统,在一分钟之内迅速遍布身体各处,故尸检的时候,可在肺、肝、肾、脑等部位检验出来。对肖薇薇检验结果与海滨浴场的海水中所含硅藻数量和其他种类的含有比例完全吻合。对胃内容物、肝脏和血液检验,没有化验出酒精等麻醉品和其他致人意识不清受人控制的药物、毒物。法医鉴定结论“正常溺水死亡”,侦查应该终止了)

肖薇薇在哈尔滨留下因卖淫两次被行政拘留并同时处以5000元罚款的不良记录。肖薇薇的父母一个是大学副教授,一个是高中教师,因耻于女儿的不肖,他们在3年前与肖薇薇断绝了关系。

警方的调查工作本应至此结束,可罗锡维却要把肖薇薇之死继续查下去。他觉得有疑点未解,理由是肖薇薇小小的年纪又没有什么挣大钱的技能,衣着打扮如此奢靡,肯定又在重操卖淫旧业。如此漂亮放荡的女人,怎么可能一个人坐小公共汽车或是坐出租车到离市20多公里外的海边游泳?肯定要找一个有车且是有好车的男人,虚荣地陪伴着她。凭着她的姿色,做到这一点并不是什么难事儿。

(这个重案队队长与一般警察似乎不一样,他善于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问题,这应该是有经验警察的直觉吧。查一个卖淫女当然不是刑警的职责,但这个卖淫女为何独自一人到海边游泳是个谜,凭她的美貌和有钱,没有人陪同是反常的。假设有人陪同她来,陪同她来的人是谁呢?即使是正常溺死,死人不是小事,陪同她来的这个人也应该报案,可他为何不报案呢?)

罗锡维这个想法招致同事们的反对,尤其是程韶华。肖薇薇死在人稠得像煮饺子一般的海水浴场里,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怎么可能发生凶杀案?而且科学证明了肖薇薇不容置疑地死于正常溺水。

罗锡维坚持自己的想法,他着手做的第一件事是,让殡仪馆先把尸体冷冻起来,接着去电信局查肖薇薇手机通话记录,把通话相对频繁的20个电话号码排列出来,再挨个为电话机主定位。这些人和罗锡维预想的完全一样,不是有卖淫嫌疑的漂亮女孩儿,就是与权钱沾边的一些职能、金融部门的官员和名商大贾。经过跟踪,警探在生意火爆的某娱乐场所门前,堵着了其中的A女孩,女孩提供了肖薇薇以前当坐台小姐时接散客,最近这一年多有人包养着,包养肖薇薇的人40岁左右,像个管事人,开辆白色奔驰320轿车。A还向警方提供了肖薇薇住处-龙溪园12号楼3楼1号,一套价值129万元的豪宅。

整套房子的装修、家具、电器及肖薇薇的衣物首饰均极为高档,这些东西折成钱款最少也得50万元以上。

罗锡维开始兴奋了,因为他心里有底,肖薇薇之死即便不是凶杀案,他也有望查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或是诈骗大案。

(这一步就是调查死者的情况和与之关系紧密的人,目的是为了查找陪同死者到海滨浴场的那个人,这一侦查手段建立在“有人陪同肖薇薇到海滨浴场”假设基础上。可见假设对于侦查工作具有指导的意义)

死者的尸体必须火化了,当老火化工从冰柜里往外拖尸体的时候,无意中发现肖薇薇两只小臂上都有一个反向抓握的指痕。法医程韶华一听大为惊讶,赶忙奔到殡仪馆一看,果然如此。指痕明显是有人对面把握肖薇薇的小臂形成的。程韶华略一思索便想出了指痕形成的原因:凶手把着肖薇薇的一双前臂让她在海里浮起来教她学游泳,趁她呼尽气要吸气的瞬间,冷不防猛把她往海水里一按,肖薇薇猝不及防一下子被海水呛死。这个动作不大,肖薇薇又不会挣扎,瞬间之事极难叫人发现,就是被人发现了也可以称是意外。

凶手在握着肖薇薇的前臂往海水里按时,用的是猛劲儿,这种损伤虽一时不能马上显露出来,可在腐烂的时候,皮下组织受损伤的部位腐烂就相对快一些,所以指痕就暴露了出来。凶手的智商绝对高,要不是偶然发现,就把警方骗住了。

(法医对形成指痕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这个分析是靠专业经验,依靠严密的逻辑推理进行的,分析说明肖薇薇是他杀而不是自杀。设想一下,如果尸体不冷冻起来,这个指痕就不会出现,案子就不会是如下的样子了)

肖薇薇之死遂被警方正式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罗锡维、周国平经过一番周折,从房地产开发方了解到,这套房子是某银行行长杨德广出面购买的,杨德广的轿车就是辆白色奔驰320。经A女孩秘密辨认,杨德广就是她说的那个人。

警察史历清观察现场也有所发现,他打开挂在卧室墙上日本原产SONY牌22寸等离子彩电的后盖,发现用胶带把一个信封贴在后盖里侧,信封里装着肖薇薇两次流产的全部医疗记录。在冰箱的一坨冻海螺头里,发现了两个流产的小胚胎,只有黄豆粒大小,看来肖薇薇是个很有心计的女人,她留下这两种东西是为了胁迫作孽男子就范,这极有可能也是她被杀灭口的原因。史历清在床单床缝等处共找到7根毛发,经做DNA检验,查明除了肖薇薇外,还分属另外4人。假设杨德广就是凶手,那他在杀肖薇薇之前一定要先稳住她,不会做任何让她起疑的举动。以前杨德广开奔驰320拉着她,这次领肖薇薇去月亮湾海滨浴场,十有八九还是那辆车。晚上警探跟踪杨德广去了一家五星级大酒店,等他下车后,两人用锋利的钢勺刮了一些轮胎缝里的泥土,送到刑事科学研究所做微量物证色谱仪检验。鉴定结果很快出来,在车轮胎缝的泥土中,确有月亮湾海滨浴场的泥沙,证实了警探的判断。

(警察现场勘验收获很大,对肖薇薇死因有了初步的假设一胁迫作孽男子就范招致被杀灭口。特别是“杨德广就是凶手”的假设以及推断和推断的证实,使侦查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杨德广当即被警方传讯。在留置其间,杨德广承认他包养肖薇薇的事实,基本上与警方调查相符合。杨承认到过杀人现场,讲到两人关系在一个多月前就冷淡了下来,否认与肖薇薇死亡有关系。

杨德广被刑事拘留。在此期间,程韶华对从肖薇薇床上提取的毛发和两个胚胎与杨德广做DNA鉴定,鉴定出有一根毛发系杨德广所留,他与两个胚胎有生物学上的父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