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零距离:与政府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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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医疗卫生篇(3)

5、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政府着重抓好三个方面:一要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市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农村卫生发展问题。县与乡镇建设相应组织,各乡镇政府有一位领导分管卫生工作,并确定一名干部为公共卫生管理员;各行政村确定一名公共卫生联络员。要大力加强农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村卫生医疗服务条件。发挥县级医疗机构的指导和带动作用,促进县、乡、村的纵向合作,不断提高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的整体功能。二要抓好共公服务项目落实。引导乡镇卫生院转变服务模式,重点做好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全面落实省政府确定的面向农民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认真做好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二年体检一次),建立健康档案,重点做好高血压、肿瘤、糖尿病、精神病等人群的管理和随访服务工作。三是进一步研究探索农村合作医疗长效机制,通过政策措施调整,引导农民自觉参保,提高覆盖面;加强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安全,提高效率;随着经济发展,要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城镇居民申请医疗救助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患病治疗,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补偿待遇的基础上,还可申请医疗救助。医疗救助的主要对象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当地政府批准的其他救助对象。杭州市医保局副局长徐玮说,符合条件的人无论是否有本地户籍都可参加“医疗救助”,一个月只要交1元钱,符合医保支付规定的个人承担部分,就可以申请得到救助。残疾人石琳因病情严重住院治疗半年,医药费花了近7万元,其母亲失业,父亲收入不高,四处借钱,残协知道此事后,用最快的速度为他们申请救助。残疾人家属表示补助金虽然不多,但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残疾人的关爱,增强了他们战胜困难的信心。

办事机构: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办、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办公室

申报范围:民政部门管理的本地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民政部门认定的特殊生活困难人员。

办理程序:(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社区告知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二)乡镇民政办自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核查结束后,在《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签注审核意见;(三)县民政局核实乡镇民政办上报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对符合享受城市医疗救助待遇的,在《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签注审批意见,核实救助金额。发放通知。

所需资料:(一)申请书;(二)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四)本区县医疗救助定点医疗出具的正式医疗收费收据、处方(加盖医疗救助专用章)、医疗诊断证明;(五)本地市职工(失业人员)享受医疗保险等待遇证明;(六)医疗证件(医疗手册);(七)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已报销(补充医疗保险或者单位承担)医疗费用的详细单据复印件(医疗费用分割单);(八)本地市职工(失业人员)享受医疗保险等待遇证明;(九)停产、半停产等特困企业无力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保障部门核实后,出具未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证明;(十)民政部门认为应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退休人员、乡镇企业人员怎样参加医保

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包括:自雇型就业,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务工作者等;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南宁的麦先生以前在工厂里上班,后来他下了岗,便成了灵活就业人员。没了单位,意味着自己没有医疗保障,那么,像麦先生这样的灵活就业人员,该怎么办理医保呢?灵活就业者可以到当地的社会医疗保障中心办理基本医疗保障。一般只需要准备身份证、一张一寸彩照、养老保险手册、近期养老保险缴费收据和以上各类资料的复印件各一份,然后到医保中心的登记处将以上资料递交给经办专管员进行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或委托其档案托管机构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或按季缴费。首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可以使用其个人账户金;自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第几个月起(按各省市自行确定),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额医疗费救助待遇。

办理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医疗保险办公室

参保对象:1、灵活就业人员;2、社会退休人员;3、乡镇企业人员。

参保须知:1、已经参加本地市养老保险统筹的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张近期一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到所在区医疗保险办公室选择参保方式,办理参保登记手续。2、未参加本地市养老保险统筹的灵活就业人员,先到所在区社会保险办公室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后,再按上条办理。3、社会退休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档案和一张近期一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到所在区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手续。4、乡镇企业参保参照本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到所在区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居民如何办理医保和医保卡办理挂失及补办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在局,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关系到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家庭(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增强了抵御医疗风险的能力,扩大了医疗卫生服务消费人群,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为百姓构筑社会安全网。张先生是一名参保员工,上次用医保卡买药时不甚将卡丢失。请问,该怎么办?专家支招:如果医疗保险IC卡被盗或不慎丢失,应立即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医保手册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挂失,医保手册同时丢失的需加开一份单位证明并携带二英寸照片一张(照片用于补办医保手册)。

办理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医疗保险办公室

办理程序:参保居民医保卡丢失,应及时办理挂失和补卡手续。挂失可采取口头挂失和书面挂失两种方式。一是先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对外公布的医保卡挂失电话口头挂失,五天内凭参保人身份证件到就近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正式挂失,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出具参保人、受托人的身份证件。二是直接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正式挂失。

办理医保

方便参保人员的持卡就医,参保人员在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卡。申请办理时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到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或者区县医保事务中心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卡。

挂失医保

1、进行电话报失。报失时,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挂失成功,并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错误,造成电话报失不能确认的,参保人应及时办理书面报失。

2、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撤销挂失手续

1、携带本人医保卡及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撤销报失手续。

2、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当场办结撤销挂失操作。

申请补卡、换卡

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办理医疗保险卡资料变更

有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办理变更(1)姓名错;(2)身份证号错;(3)出生年月错;(4)性别错;(5)户口性质错(市外、境外)。

携带托管手册或医疗报销证、医疗卡、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如户口性质错(市外、境外)的,除备齐上述资料外,尚须带护照(复印件二份),如属英文版的,还须有翻译公证文本,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医疗保险办公室。

医疗纠纷合法维权

韩女士到蓬莱市的某家医院做了一个小手术,医生太粗心,给她的身体造成了伤害。现在她想问的在医院发生医疗事故,患者想要维权的话,该怎么做?比如说,患者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到什么部门申诉?办理机构: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为本地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

办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办理程序:

1、患者及家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2、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医患双方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医患双方中的任一方提出鉴定要求,向本地卫生局提出申请,由本地卫生局受理,委托地区医学会组织鉴定或移交至市卫生局办理。

4、患者或医疗单位对市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15日内向市卫生局提起再次鉴定的申请。

申报范围:患者及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均可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分级与责任程度: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十二等。其中一级分为甲、乙两等,二级分为甲、乙、丙、丁四等,三级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等,四级没有分等。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责任。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