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华民族认同与认同中华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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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族群实践(14)

总之,回顾白族研究学术史,我们应当洞见白族人的历史有一部分是在文献记录的历史中,一部分在田野中,还有一部分是在学术中,许多力量都加入到白族历史构建中。作为考据的白族史与作为人类学深描的白族史呈现出不同的研究范式,总结出有关白族族群性相异的结论。近一个世纪的白族研究学术史在社会性别与族群性理论的视角下,仍然有可拓展的研究空间。那培思在大理沙村的田野研究所发现的乡下的白族人与汉人交往很少,日常生活中的汉族人到底像什么样对他们来说却有点抽象,“相较而言,他们(乡下白族人)却对隔壁村子中其他白族人的生活方式非常熟悉。在集市和婚礼这样的场合,他们经常见面。他们可以直接看到附近村民的文化习俗”BethE.Notar:《对云南大理白族的表述与自我表述的再思考》,“跨越边界与范式:西南中国人类学的再思考”国际学术会发言论文,云南大理,2007年8月7日~15日。。那培思对日常生活中白族人的认识与我在大理田野观察的判断比较接近,日常生活中的白族人参照对比的不是汉人,而是相邻的、有往来的或并无往来的白族。因而,认识白族人的族性仍然需要回到白族人的内部,在“统一”、“整体”的“白族”概念下重新审视白族人的族群性,我们将看到白族人的族性不仅会在与其他民族的参照对比中呈现出来,也会在白族人的内部边界过程中体现出来。同时,白族人的边界过程是与大理地方历史过程并行的,是复线历史,有关白族人的族性还需要回到历史中获得重新辨析。

[作者简介]沈海梅,云南大学民族研究院民族学人类学研究所。

人类学视野中维吾尔妇女的命运观——以新疆喀什地区为例

冯雪红

本文是有关新疆喀什维吾尔族妇女发展研究项目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徐黎丽主持牛津大学与兰州大学国际合作项目:西北穆斯林妇女发展研究。项目批准号:WEMC2007。新疆喀什维吾尔族妇女发展研究是该项目的一部分。试点研究调查的阶段性研究结果,重点考察喀什地区维吾尔妇女的命运观,透析维吾尔妇女的生存现状及生命历程,扩大维吾尔妇女研究的视角,丰富和拓展维吾尔妇女发展研究的方法与范围。

命运是指人的生命主体与其赖以存在的环境在相互作用中形成的生存状态及生命历程蔡永宁:《解读命运——关于人生命运的哲学思考》,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2页。。从个体的角度来谈人生的命运,笔者比较认同这一界说。个体生存状态的内容包括生死康病、富贵贫贱、吉凶祸福、成败得失、悲欢苦乐,等等,依次指涉人的生理、经济和政治状态、主体在某种意外情况下受到外界客体的肯定或否定状态、人生事业的情况和状态、心理状态。然而,生存状态并非人生命运的全部内容,生命历程也是其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内容。前者从存在的角度对人生的命运作横向观察,后者从发展的角度对人生的命运作纵向观察。

在人类思想史上,古今中外的许多思想家都有关于命运的思想和解释。在先秦哲学中,形成了以儒家的知命观、道家的安命观、墨家的非命观为代表的三种典型的命运观赵明:《评先秦哲学中的命运观》,《江西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晚近的研究者们也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观点,形成了多种命运观,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余高峰、苏富忠《论“命运”与具体命运观》余高峰、苏富忠:《论“命运”与具体命运观》,《周末文汇学术导刊》2006年第2期。一文将命运观分为四种——(1)宿命论的命运观;(2)机遇论的命运观;(3)自我规定的命运观;(4)否定的命运观。马志政《反思:命运和命运观》马志政:《反思:命运和命运观》,《浙江大学学报》2001年第5期。一文提出这样几种命运观:(1)命运神定论;(2)命运命定论;(3)命运环境定论;(4)命运自定论或命运人定论。在西方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关于命运的问题,有三种基本的思想倾向:(1)神意决定论;(2)必然决定论;(3)偶然决定论蔡永宁:《解读命运——关于人生命运的哲学思考》,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1页。。这些关于命运及命运观的诸多观点,为我们思考维吾尔妇女命运问题提供了思想资料。

一、维吾尔妇女研究现状与本文的研究取向

学界对少数民族妇女,尤其是对维吾尔族妇女进行研究,是近十年以来才逐渐展开的。王海霞《我们走了多远:维吾尔族妇女研究综述》王海霞:《我们走了多远:维吾尔族妇女研究综述》,《市场人口与分析》2002年第4期。一文就1990—2000年的研究成果予以回顾并指出,关于维吾尔族妇女研究最多的领域是人口与生育,包括婚姻与家庭;其次是教育、就业、人才、劳动分工等,单纯研究维吾尔族妇女的论文很少;已出版海里且姆·斯拉木主编的《新疆妇女问题研究》(1995年),刘云、徐霞、童玉芬主编的《新疆妇女进步与发展》(1997年),刘云、徐霞主编的《新疆妇女运动史》(1999年),徐霞主编的《新疆少数民族女性教育研究》(1999年),刘云、石丽莹主编的《世纪女性的思考》(2000年)等著作,也只是间接涉猎。

2001年以来,涉及维吾尔妇女研究的著作仍屈指可数,已出版相关著作有徐安琪、叶文振的《中国婚姻研究报告》(2002年),艾娣雅·买买提的《一位人类学者视野中的麦西莱甫》(2006年),艾尼瓦尔·赛买提的《维吾尔族传统道德》(2006年,维吾尔文),安尼瓦尔·吐尔逊的《维吾尔族传统民俗礼节常识》(2007年,维吾尔文)等,这些著作依然是间接涉猎,与以往相比,研究范围和方法有所拓展。就学术论文而言,涉及维吾尔妇女研究的论文70篇左右,大体分为以下几类:(1)民俗研究。(2)婚育家庭研究。(3)教育研究。(4)疾病与健康研究。(5)发展研究。关注的问题较之以往有所拓展和深入。此外,《论哈丽旦·依斯热依勒小说中表现的女性问题》帕孜来提·努热合买提:《论哈丽旦·依斯热依勒小说中表现的女性问题》,《民族文学研究》2005年第3期。一文间接涉及维吾尔妇女命运问题;《维吾尔族妇女的社会经济特征对其家庭子女数影响的实证研究——以乌鲁木齐市为例》、《维吾尔妇女的产育习俗研究——以和田妇女的产育习俗为例》(维吾尔文)等硕士论文和《农村维吾尔族女性的行为特征研究——以序车县牙哈镇克日希两村为例》等博士论文都涉及维吾尔妇女相关研究主题几篇硕、博论文参见网站http://dlib.edu.cnki.net/kns50。。

从研究现状看,以往关于维吾尔妇女的研究基本上都是在教育学、历史学、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伦理学、医学等领域进行的。从不同的视角对维吾尔妇女的研究,各学科虽都有阐述,但是都不系统,深入的实证性研究较少,研究方法和范围有待拓展。在人类学领域,也有关于维吾尔妇女的研究,但基本上是间接涉及,缺少专门研究维吾尔妇女的成果,更缺少运用女性人类学方法进行的研究。鉴于此,笔者试图寻求新的角度,运用人类学理论及田野调查方法,结合女性人类学理论与方法,以新疆喀什地区为例,走近维吾尔妇女,以主位的视角去倾听维吾尔妇女的声音,在全球化背景下,在我国着力构建和谐社会之际,在人类学视野中,对学界尚未广泛涉及的维吾尔妇女对待命运的态度等相关问题进行调查与探究,从命运观角度管窥维吾尔妇女未来发展和自我提升的走向,从而拓展维吾尔妇女研究视角和范围。

二、研究方法与资料收集

喀什喀什是维吾尔语“喀什噶尔”音译的简称,其语源有突厥语、古伊兰语、波斯语等融演而成,含意有“各色砖房”、“玉石集中之地”、“初创”等不同的解释。地区地处欧亚大陆中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北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下辖1市11县: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岳普湖县、伽师县、莎车县、泽普县、叶城县、麦盖提县、巴楚县和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喀什市是喀什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新疆惟一一座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喀什是维吾尔族古老的交通、经济和文化中心,是东西方文明交流的十字路口,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许多古老民族曾在这里繁衍生息,发展经济、文化。境内主要民族有维吾尔族、汉族、塔吉克族、回族、柯尔克孜族、乌兹别克族、哈萨克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蒙古族、锡伯族、满族等31个民族。2004年底,全区总人口361.54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9.8‰,其中维吾尔族占总人口的89.7%,塔吉克族占0.99%,回族占0.22%,柯尔克孜族占0.15%,乌兹别克族占0.08%,汉族占8%,其他民族占8.06%。

2007年5月,笔者来到了新疆喀什,用了2个月的时间走访了50余位维吾尔妇女,区、市、县、乡的有关部门,在对维吾尔妇女基本情况全面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维吾尔妇女命运观念”专题调查,获得了大量的文字、图片资料。经过2个月的调查,笔者与部分维吾尔妇女结识并建立了友谊,对喀什的基本情况和维吾尔妇女的生存现状有了全面的了解,对她们的命运观念有了基本的把握。“命运观念”专题调查包括一份开放式问卷和一系列相应的访谈,此外,还进行了其他相关采访,在调查中主要运用人类学的观察和结构性访谈方法,并辅之以非结构性访谈和个别深度访谈。访谈由37个具体问题构成,分别涉及以下内容:(1)妇女的“命运”观念;(2)妇女在社区层面可用的资源及支持;(3)妇女与“发展”及“未来”的关系及理解;(4)妇女对“理想穆斯林男性”的理解;(5)对世俗教育及宗教教育的看法(包括接受政府教育的女童、失学女童及女童的父母);(6)女领导人。其中第一个大问题“妇女的命运观念”是最根本的一个问题,也是本问卷的核心问题,其他问题基本围绕这个问题而展开,从多种角度反映妇女关于命运问题的若干信息。

总共有51位女性接受采访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回答了问卷中的问题。就问卷中的部分问题对个别维吾尔女性官员(地区级、县级、乡镇级、村级)及其他层次女性进行了采访,对部分其他民族成员也做了有关访谈,从而进行全面的文化观察和诠释。从地域分布看,访谈对象涉及四个层次,以一个村庄、一个乡镇、一个县城、一个城市——喀什市为个案,城市受访者占被采访女性的38%,县乡占25%,村落占37%,县城和乡镇作为市区和农区的中间地带,选取的比例相对较低。农区女性以传统文化较为浓厚的纯维吾尔族村落——疏附县萨依巴格乡阿克提其村(以下简称阿村)为主,市区女性以喀什市为主。从年龄结构看,接受采访的维吾尔族女性的年龄主要在20岁至45岁之间,占被采访女性的90.2%,其中30岁至45岁者26人,占被采访女性的51%;20岁至30岁者20人,占39.2%;20岁以下者5人,占9.8%;从文化程度看,文盲占7.8%,上过小学的人占25.5%,上过中学的人占43.2%,接受中学以上水平教育的人占23.5%;从职业分布看,农区女性主要是农民和少数农商兼营者等,市区女性主要有家庭主妇、商人、教师、政府工作人员、个体户、雇员、下岗职工及其他,对部分不在业人员如学生也进行了调查;其中家庭主妇占市区被采访女性的56.8%笔者2007年5~6月在喀什实地调查整理资料。。喀什市80%左右的维吾尔妇女为家庭主妇,这是喀什的一大特色,维吾尔职业女性为10%左右笔者2007年5~6月在喀什采访资料。。

三、维吾尔妇女的命运观调查

在田野调查中,笔者在观察的同时,就“命运观念专题”对45岁以下不同年龄、不同区域、不同学历、不同职业的50余位维吾尔妇女进行了访谈,从能否改变命运、对理想社会的认同、对未来的认识、对孩子教育问题的解决、是否惧怕死亡等相关问题考察与分析,综合访谈资料和观察、体验所得,对维吾尔妇女的命运观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类:

1.神定论。即命运神定论,或命运胡达(安拉或真主,惟一的神)定论,是指维吾尔妇女的命运由胡达决定和主宰。维吾尔族人民在历史上曾信仰多种宗教。至15世纪时,伊斯兰教排除了其他的宗教在维吾尔族地区逐渐占统治地位,成为全民信仰的宗教。伊斯兰教有不同的教派,维吾尔族大多数人信仰逊尼派的教法学派之一哈乃斐派,也有相当一部分人信仰神秘主义派别的苏菲派,在新疆称为依禅派。逊尼派自称正统派,是伊斯兰教教徒最多的一个派别。众教徒笃信胡达和胡达的使者穆罕默德,崇奉《古兰经》,严守“沙里亚”(伊斯兰教教法,有关穆斯林宗教、政治、社会、家庭和个人生活的总称),相信末日和来世,注重五功(念经、礼拜、封斋、纳税、朝觐)。除职业女性这些不信教者外,受访的维吾尔妇女均属逊尼派。表现为神定论的妇女占被访人数的4%左右。

访谈对象1因撰文需要,在原始访谈资料基础上,对访谈对象序号进行了重新编号,下同。,喀什市MHB根据人类学、社会学田野调查的匿名原则和田野伦理要求,文中出现的真实人名都以其姓名首字母代替。,21岁,裁缝,初中文化,已婚,家有3口人,有1个孩子。谈到命运,她说,“我觉得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我们相信胡达,命运已安排了”,她相信胡达,“不怕死,安拉的安排”。

访谈对象2,阿村BHLQM,42岁,农民,小学文化,家有6口人,有3女1子,有2次婚史。“我想改变我的命运,胡达安排的就已经是这个命运”,“谁不怕死,娃娃们还小,还没成家立业,我死了,孩子可怜了。胡达什么时候要我的命,那是胡达安排的,我说了不算”。在她的观念里,一切最终似乎是胡达的安排。

这两位受访者尽管表现出可以改变或者想改变命运的愿望,但并未遮蔽内心深处支撑她们的浓厚的信胡达的思想观念。

2.天命论。天命论即命运命定论,指命运由一些说不清的因素决定并支配,这些带有神秘性的因素并非指宗教主体(即神,也即安拉或真主)。通俗地讲,就是“认命”,如孔子所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表现为天命论的妇女占被访人数的12%左右。

访谈对象3,喀什市RYG,29岁,家庭主妇,小学文化,1家4口人,有2次婚史,和现任丈夫生有2子,家在老城区,兄弟两家住在一个院落,分楼上楼下,丈夫的嫂子是她姑妈的女儿。“我想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没办法”,她好像很无奈,“由于经济上的困难,两个孩子都没上幼儿园,一个已6岁多了。我小学文化程度,文化水平低,找不到事做,即便找到事情做,孩子没人带,我只有在家看娃娃”。不能奋力改变命运,在无奈中,只得认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