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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偷鸡摸狗毁灭前程

要对自己的人生和前途负责

人的生命是短暂的,活着不仅要生活,还应有追求,只有这样才会有积极的人生。不好好地活着,就会不好地活着;不向上追求,必然就会堕落下滑,使自己的人生失去积极的意义。人人都懂得这样的道理,就是走正道很难,但是堕落起来却很快,往往会是一夜甚至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其结果必然就是破坏自己一生的幸福。所以,人活在世上,每时每刻都不能松懈,都必须保持积极向上的追求状态。这是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更是对自己的生活和事业前途负责。

虽然生活艰辛,但是只要追求,只要奋斗,只要付出汗水,就一定能取得从小到大的成功,从而拥有快乐和幸福。生活的幸福是靠劳动创造的,而劳动本身不仅是快乐的,还是幸福的。人世间没有不劳而获的道理,即使是富家子弟,也必须劳动——以自己的能力生活和服务社会。因为不劳动就是人生堕落,而只有服务社会,自己的人生才有意义。除非是进行偷盗、抢劫或是贪污、受贿,才能不靠劳动,而那样做却是走上犯罪的道路,是在毁灭自己的人生。人生一旦误入了歧途,什么生活的幸福和事业的前途,就都会不复存在。

杀人、抢劫、强奸、贩毒是严重的刑事犯罪,人人都知道,也懂得后果会是什么。但是,有的犯罪却容易被人轻视,那就是小偷小摸,也就是法律上处罚较轻的偷盗犯罪。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是很容易产生这样的“伸手”欲望的,如果不能及时受到教育,得到教训,自己就容易放纵这样处罚较轻的犯罪行为,就会一步步走上严重的犯罪道路,从而使自己的人生遭到毁灭。众多的犯罪行为,事实上都是从小偷小摸开始的。有了小偷小摸,继续发展就会是“大偷大摸”,到了后来必然就会一发不可收拾,抑或还会踏上一条毁灭自己人生的“不归路”。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是中国人的一句俗语,对于人生的引导来说,是起了很不好的作用的。这句俗语反映出的是不健康乃至是堕落的人生信念。在中国社会,可以说所有经济类犯罪的人都会想到这句话,从而以其作为思想依托,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心理上的开脱。人是要追求财富,但是要合法并且还要符合社会文明公德,不然就真的如同“鸟类”了。

俗话说:“纸里包不住火。”千万不要以为做了坏事不会有人知道,任何心存侥幸的行为只能使自己的罪恶越来越大。“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想让人知道自己干了坏事,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自己不去干坏事。干了坏事,即使是一时不被人发现,也是最难熬的,因为你不仅会感到莫大失落,还会感到无比痛苦。若是干坏事后出逃,成为了法律追捕的罪犯,那么就不是“莫大失落”和“无比痛苦”的事情了,因为你已经变成了像丧家犬一样的行尸走肉。

“人之初”是“性本恶”的。如果没有人的行为规范,人就会通过侵犯他人的途径,得到想要得到的东西。这是动物的本能,也一样是人的本能,因为人首先还是动物。这样的本能,动物身上先天就存在,人也会时时产生这样本能性的欲望。在人年幼的时候,这样举动的存在就十分明显,当然也很正常。所以,人类社会一方面会通过法律对之进行行为上的拦截,一方面还会通过道德教育给人设置心理上的障碍,使人产生自控能力,拥有人性的理性文明和健康向上的精神表现。

培养人的自控能力和良好的健康心理,就是要从幼儿做起。到了儿童和少年的年龄则应严格要求,这不仅是父母应该特别需要做的,更是学校老师应该特别需要做的。当人还处于幼儿的时候,都会有“什么都想要”的本能,所以在孩子学会走路之前,就要给孩子灌输自控的意识。比如说,可以教育孩子不拿别人的东西,还要让孩子懂得不能随便接受别人的食物和玩具等。在孩子有了一定分辨事物好坏能力的时候,则可严厉一些地对孩子进一步要求。如果不经过允许拿了别人的东西,要对其进行适宜的惩罚。这样要求孩子了,孩子在产生拿别人东西的欲望的时候,心理上就会有障碍,从而克制住自己。这样也就培养出了人性文明的品德意识和行为上的自控能力。人在小时候接受的教育越好,长大后自然也就越是会有好的表现。

小学和初中学习阶段,正是人独立品格形成的关键时期,不仅需要正面的品德培养,还需要严格的法律教育,以使人在这一时期拥有强烈的道德品质和法律意识。当然,对于学生的品德表现还要做到赏罚分明。对于品德表现好的学生要及时表扬,而对于有小偷小摸不良行为的学生,则应进行严厉的批评和耐心的教育。要耐心教育,当然就要有适宜的方式方法,既教育了学生,又不伤害学生的自尊。方式方法不当,不仅不能起到好的教育作用,反而还会对学生后来的成长产生不良的影响。在这一阶段,教育工作越是好,人在走上社会的时候,法律和道德的表现也就越好。

我们每个成年人都要有完善的人格追求,到了有别人教育乃至教训自己的时候,就已经是很危险了。所以,无论做什么都要有强烈的法律原则和道德意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都要坚持法律的原则,当然也要看是否符合道德的规范。做到了该做的做,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一个人也就成熟了。必须要懂得的是,有任何违法行为都是对自己人生不负责任的表现,也都是在毁灭自己的生活和前途。当你有了“前科”之后,不仅是无论身在何处都要背着不光彩的“黑锅”,更不用说还要面对和教育自己的孩子了。

什么是快乐,什么又是幸福?人生活于世间,劳动就是快乐,享受劳动的收获就是幸福。想要的一切,要通过劳动得到,而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要去拿。很多时候,毁灭自己的前途,使自己的生命失去人生的意义,也就是一念之差。所以,要每时每刻都提醒自己,不要越法律的雷池一步,因为前面就是一个毁灭自己人生的深渊。只有从小事上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告戒自己,才不会去犯以后的大罪。如果在小事上放纵自己,那么毁灭自己前途乃至生命的大罪,就会随之而来。当自己有了小的法律错误时,就应该严厉地谴责自己,并痛下决心进行悔改。这是对社会负责,更是对自己的生活、前途乃至整个人生负责。

父母等家人在劝阻失败后,主动把屡教不改的有“偷鸡摸狗”违法行为的孩子或是丈夫(妻子)等亲人送交执法机关处理,不仅是正确的,也是十分明智的。虽然这样会使执法机关对他进行惩罚,但却可以避免他后来严重违法行为的产生和法律上更严厉的惩罚。这才是真正对亲人负责的表现。父母等对犯法的亲人进行袒护,只能导致后来更严重的后果出现,到那时可就什么都晚了,什么都完了!孩子被判重刑的父母都有这样的想法,就是当初孩子刚一违法时,要是把他交给执法机关教育和轻罚,就不会再有现在的恶果了。可惜的是,“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

人无论做什么,都要对家人负责,都要对孩子负责。如果你做了一件坏事,你就是一生再不会有精神上的安宁,永远都会在他人面前感到自卑。对于偷过东西的人,最害怕听到的,就是别人骂小偷的话。做了邪恶的事情,只会给自己一生的生活留下灰暗的阴影。俗话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能堂堂正正地生活,能坦坦荡荡地面对世人,什么时候都自信自在。无论人富有,还是清贫,靠着自己勤劳的双手和智慧去创造生活,那才是真实的,才真正是属于自己的,自己也才会拥有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中国人还有一句老话,叫做:“人穷志不能短。”即使生活并不富裕,也要有正确的信念,这也是自己的人格尊严所在,也是自己的人生意义所在。谁都向往富裕的生活,但是一切的拥有都要通过自己双手的劳动。靠违法手段获得财物,是在自己把自己往牢狱里面关。失去的不仅会是青春,还有最为宝贵的自由。其实,自由比什么都好,有自由本身就意味着快乐和幸福。失去了自由,也就等于是失去了一切。尊重和维护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就是尊重和维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正确的人生选择,只能是遵守法律,只能是积极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