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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人人平等女男平等

我们崇尚平等

人是有人格的,也是有尊严的。同是地球上生活着的人,自然向往平等的世界。野蛮时期和封建社会,人是不平等的,也就是尊严不平等和人格不平等。现代文明社会的一大特点,就是人人平等。这样的平等首先就是人要有意识上的平等观念,其次是人格尊严上要平等,再次是女人和男人的社会地位要平等。还要坚持很重要的一条原则,那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个文明的社会,首先就是人人平等的社会。这就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人人平等的思想意识。无论地位高低,也无论是贫是富,人人都要有相互尊重的思想和表现。无论是谁见了谁,只要都是靠从事社会劳动生活着的人,就都要讲礼貌,就都要相互尊敬。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人的才能不同,付出的劳动汗水不一样,社会发展的机会自然也就很不相同。所以,人与人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必然地就会存在差异,这是很正常的。那种认为“平均主义”才是人人平等的思想是极其错误的,因为其本身就是才能和收入、贡献和付出的真正意义上的不平等。

虽然20世纪计划经济年代的平均主义表面上看“很平等”,但实则是很不平等。人民被人为地甚至是一出生就被分成什么“城市户口”(非农业户口)居民和“农村户口”居民、全民工和集体工、地主成分和贫农成分等三六九等,怎么会有平等呢?事实充分证明,靠满足部分人的嫉妒和人压迫人等的不健康乃至邪恶的心理需求,而实现其“神圣化”的目的。

“人格尊严”是人人都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即便是有了错误,甚至是犯了法,也仍然有最基本的人格尊严。这样最基本的人格尊严有:不受到辱骂,不受到吃饭、睡觉和解便上的虐待,身体和两性隐私不受侵犯等。人格尊严不受尊重的国家,不是文明的国家。

现代文明社会的一大特征,就是女人和男人社会地位的平等。也就是女人和男人一样受到人格尊严上的尊重。这样的尊重主要体现在,在社会生活中,女人不仅有人身的自由,有接受教育和从事社会劳动的自由,更有恋爱婚姻的自由。这些都是封建社会完全不具有的。不过,女人和男人社会地位的平等,并不意味着鼓励女人懒惰。我们强调尊重女性,更鼓励女性靠自己的辛勤劳动追求美好的生活。当然,劳动也是讲生理特点的,鼓励女性和男性干一样的重体力劳动,仍是不尊重女性的表现。现代社会容易使女性拥有和男性平等的社会地位,基础的原因,还在于适合女性生理特点的知识和服务性的劳动岗位大幅度增多了。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女人和男人社会地位的平等,也不是说女人就一定要对家庭男人有领导权。事实上,有男性主外(女性主内),享有相对自由的社会活动空间,也有女性主外(男性主内),享有相对自由的社会活动空间,总体是平衡的状态,那么就可以说女人和男人在社会地位上是平等的。这里之所以写成了“女男平等”,而不是人们习惯上说的“男女平等”,是因为现代文明社会崇尚女性优先。作为生理上的弱者,在相关方面有一定的优先状态,才能真正体现出女人和男人地位上的平等。

人人平等主要在于公民权利一律平等。现代文明社会的一条重要原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什么人,也不管是犯了什么法,都必须一视同仁地对待。该怎样保护的就怎样保护,该怎样惩罚的就怎样惩罚,而不管其居住何地,地位有何不同,贫穷还是富有。那种有恶劣罪行(如杀人、强奸等),却能靠交巨额保释金而免于实际惩罚的规定,是不合理的。

现代文明社会,是人人平等的社会,同时又是鼓励学习和积极竞争的社会。即便不算生在什么家庭、成长在什么环境等,绝对的平等也是不存在的,因为那不是人人平等,而是人人平均。国家自然应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为每个公民提供求学的条件,但是国家也要使那些善于学习和积极竞争的通过正当的智慧或体力劳动的人,拥有高质量的生活和高层次的社会地位。压制人的智慧和劳动,也不是平等和公平的表现。我们真正做到了人人平等,我们的社会也就真正能够和谐美好、国家也就真正能够繁荣富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