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民族团结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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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西藏民族团结考察报告(2)

金城公主入嫁吐蕃,巩固并发展了这种友好关系,确定了唐蕃之间的“舅甥”关系。从此,会盟成为解决唐蕃政治关系的重要方式之一。在一心向佛、主张和平的热巴坚时期,在有同样思想的钵阐布贝吉云丹的支持下,唐蕃于821年和822年,分别在长安和拉萨会盟,这就是著名的长庆会盟。从而使710年金城公主入吐蕃时形成的“甥舅关系”上升到“社稷如一”的关系。在大昭寺的会盟碑的藏文碑文中,连续五次强调唐蕃之间“社稷如一”。在正面的汉文碑文中,阐明了会盟的目的在于“商议社稷如一,结立大和盟约”,使唐蕃“万姓安泰,新思如一,成久远大喜,再续慈亲之情,重申邻好之义”,“彼此不为寇敌,不举兵戎,不相侵谋封境”。这充分表达了藏汉人民希望和平,友好相处,永续甥舅亲谊的美好愿望和要求。在碑的右面参加会盟的蕃唐官员提名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同平章事兼理内外国政大沙门钵阐布允丹”。另外,出自大诗人白居易之手的一封赐钵阐布书中有:“敕吐蕃宰相沙门钵阐布,论(赞)勃藏至省,表及进奉具悉,卿器识通明,藻行清洁,以为真实合性,忠信立诚,故能辅赞大蕃,叶合上国,弘清净之教,思安边陲,广慈悲之心,令息兵甲,既表卿之远略,亦得国之良途……”可见,钵阐布以高僧身份在吐蕃王廷中起着关键的作用,这与他在吐蕃诸官员队伍中列第一位是相一致的。说明在佛教“非战弥争”这一指导思想下的钵阐布,在唐蕃友好交往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因而,吐蕃与唐朝建立的“甥舅关系”乃至“社稷如一”的政治关系,正是佛教“非战弥争”思想对王室的影响而产生的主和观点的在政治上的具体表现。这样又促进了唐蕃间在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全方位的大交流。主和思想则成为汉藏几代的主导思想,为日后的多民族的中央政权的建立奠定了政治上和思想上的基础。

自从松赞干布向唐朝请婚,迎娶文成公主进藏后,到了公元710年,金城公主又嫁给吐蕃赞普赤德祖赞。尤其是文成公主与松赞干布的联姻,同修世好的风范,早已成为中华民族的千古佳话。受此影响,此后的一千多年里,西藏与祖国内地之间的民间通婚一直在沿续着。当时随同两位公主一起进藏的工匠和其他人为数不少,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等原因,在当地娶妻成家,生儿育女,久而久之,他们的后代又成为藏族。再以后,朝廷派进来的军队和商人也属类似情况。如《艽野尘梦》的作者陈渠珍在他的这部回忆录里详细地叙述了自己1909年从军,奉赵尔丰命随川军钟颖部进藏升任管带(营长),参加工布、波密等战役,在驻藏期间同当地藏族同胞、官员和喇嘛来往密切,同藏族姑娘西原结婚,在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南北响应的消息传到西藏后,出于对波密起义的士兵的一些行动不理解,而又顾念个人安危,于是组织湖南同乡士兵和亲信一百五十人取道东归而误入大沙漠,断粮七月余,忍饥挨饿、茹毛饮血,仅七人生还于西安,西原病卒。该书从文学的角度看,它不失为一部写得优美的游记;从史学的角度看,它又不失为记录清末民初川边、西藏情况的重要资料;从民族团结的角度看,它更不失为一曲民族团结的慷慨悲歌。

像陈渠珍这样的军人在西藏的军旅生涯中与当地人成家的不在少数,现在在拉萨的老年人中常能听到他们的祖上曾经是汉人,而有的汉人又说他们的祖上却曾经是藏族。可见,这种现象的存在虽然规模不大,但它的存在说明了在一定程度上民族融合的事实。他们当中既有军人,也有商人,还有其他人。说到商人,“文发隆”、“兴记”商号的东家解文会,原在外蒙大库伦经商。外蒙独立后,转到拉萨来做生意的。他来藏后,开始也是做生意。后来给西藏政府的札萨柳霞·土丹塔巴当管家,积累了钱,于是给“文发隆”、“兴记”商号出钱,当了东家。他和一位藏族妇女结了婚,并有儿女,他的儿子也当过柳霞的大管家。像前面提到的韩修君先生也属这种情况,他就是在拉萨经商期间与当地人成的家,现在已经85岁高龄了,仍然居住在拉萨的八廓街上自家的房子里,他的家距他年轻时当伙计的北京商号只有几步之遥。他虽然很想念河北老家,但更舍不得拉萨的妻子儿女。前些年,脚腿灵便时也回老家看看。这几年,上了年岁,已力不从心,就回去得少了,虽然儿女们很孝顺,他老两口的日子过得很舒心,但是心里常牵挂着家乡。年轻的时候与在拉萨的内地人之间常常走动着,现在年纪大了,不便走动,来往也就少了。当年与他常来往的人当中还有一位原国民党驻西藏办事处的常希武先生。常希武当时是国民党在拉萨办的一所小学的教员,按他们的说法,政治上没有任何联系,只是出于乡土观念,常在一起聚聚,以释乡愁。常希武娶的妻子也是拉萨藏族,1949年的“驱汉事件”中他也是其中受牵连的一个。他在四川荞窝农场劳教期间,陪他在狱外度日如年的妻子,因思念家乡,将一对儿女用箩筐担进藏,一路上吃尽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苦难,回到拉萨后不久过早地留下尚未成年的孩子过世了。常希武听到爱妻过世的消息后痛不欲生,深感对不起妻子,为此内疚了一辈子。他被刑满释放后,已是年过花甲之老人了。一想到亡妻和在拉萨的儿女,顾不上年迈的身躯,二度进藏,西藏自治区统战部将其作为统战人士重新安排了工作,在西藏自治区政协文史办编了几年《西藏文史资料》。现已退休,赋闲在家。与第二个藏族妻子扎西拉姆和12岁的女儿常玮在一起安度晚年。虽已经是85岁高龄的老人了,耳不聋,眼不花,很精神。每天看报章杂志,时刻关心着台湾回归和西藏局势稳定等大事。还有一件让他放不下的就是这个才12岁的女儿,想再多活几年,把女儿再拉扯得稍大一些。除此以外,还有一桩心愿,就是想到祖国的首都北京去看看。

拉萨八廓街的东南方有一座大清真寺,附近居住和生活着不少回族,大致可分为两支,一支来自内地,另一支来自克什米尔,他们在这里经商已经有好几代的历史了,他们当中的很多人与当地藏族女人结婚成家,互为亲戚。

(二)藏族与汉、回等民族的经济文化交往

1.经济交往

松赞干布在位时期,吐蕃与唐朝在经济领域里还共同开辟了一条“丝绸麝香之路”,从长安到拉萨再到西亚和南亚,唐朝使节也经过西藏往返于天竺、尼泊尔和长安之间;唐人的丝绸、瓷器、茶叶等商品流入吐蕃,青藏高原的麝香、熊胆、牛黄、鹿茸、沙金、黄铜矿以及从西藏转口贩运的香料、藏红花等药材也流入内地。唐朝的铜钱也在吐蕃流通,推动了唐蕃经济的交流。

盛行于元、明、清各代的茶马互市,本质上就是以物易物为主的交换。

西藏和平解放以前,是农牧结合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生产力极为低下,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很不发达。西藏内部的交换,当时主要是农牧区之间的盐粮交换和农牧民之间互通有无的交换,一般采用以物易物方式进行。西藏同祖国内地的商品流通,也主要是用西藏的畜产品、土特产品去交换藏族人民必需的茶叶、绸缎、瓷器等日用品。

和平解放初期,西藏公路尚未建成,交通不便。补给困难,商品匮乏。西藏分裂主义势力趁机进行经济封锁,妄图把人民解放军赶走;为了克服困难,站稳脚跟,中共西藏工委根据毛主席“进军西藏,不吃地方”和“打通贸易”的指示,制定了“保证军供,兼顾民需”的贸易工作方针,一方面努力开辟贸易渠道,从内地和国外组织货源,确保进藏部队、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一方面大力发展国有商业,兴建商业网点,积极扶持民族商业,争取、团结、利用私商,促进购销。同时又组织驻军大力开荒种地,生产自给。

为打通贸易,进藏部队克服重重困难,先后开辟了两条从内地进货的途径。一条是利用四川康区的统战关系,从四川组织一部分市场急需的货物,以牦牛为主的游牧方式运进西藏。这种运输效率极低,从四川到拉萨要花很长的时间。即便如此,1951年至1954年,也利用此种方式从内地运进了17100担茶叶、81万米棉布和103吨食糖。另一条渠道是国家在内地组织货源,经香港运抵印度噶伦堡,转运亚东,再用牲畜驮至拉萨等地,据不完全统计,当时通过这一渠道辗转进藏的货物,加上从印度、尼泊尔、不丹等国直接进口的货物,价值每年在450万元左右。

为了保障供给,搞活流通,当时在进藏部队采购、供应部门的基础上,建立起西藏第一批国有商业。1952年,以进藏部队采购处为基础,建立西藏贸易总公司,下辖几个采购站,随后,昌都、日喀则、江孜、亚东、那曲、丁青、波密等地的国有商业分支机构和一批商业网点也相继建立。从此,西藏社会主义商业体系逐步形成,商业得到发展。

与国有商业并存的还有西藏传统商业。交易场所除亚东、帕里、聂拉木、吉隆、普兰、噶尔、札达、错那等边境贸易市场和拉萨、日喀则、山南等少数腹地市场比较固定外,其他多无固定场所或固定设施,并带有一定的季节性,交易总体规模不大。商业活动方式仍以物物交换为主,商品比价多为约定俗成,度量衡具多为自制,规格并不统一,不等价交易现象普遍存在。从事交易活动的商人,内有藏、回、汉等民族成份,外有印度、尼泊尔、不丹等外籍商人。他们经商,或走或坐,很少叫卖,珠宝、牲畜等商人议价时多在袖中手语,颇具特色。

这一时期,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无论是大、中、小商户之间,还是藏、回、汉商人乃至外商之间,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矛盾。面对这种情况,国有商业对各类私商采取了不同的办法。对藏商、回商以团结为主,利用其资金和已有的商业联系,引导他们从事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经营活动,促进西藏土畜产品与内地工业品之间的交流和区内各地之间的物资交流:对汉商加强管理,给予必要的限制,防止他们投机倒把,影响藏、回商人的经济利益;对于外商,则加强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允许他们从事正常的经济活动。

现年85岁的韩修君先生曾经是拉萨八廓街“文发隆”商号的小伙计,他近年在《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三辑上撰文回忆说:西藏民主改革前,在拉萨八廓街上有七八家北京人开的商号。如,文发隆、德茂永、玉记、兴记、兴盛合、广益兴、义生昌、裕盛永等商号,还有从“兴记”分来的喜马伦公司等。拉萨人称他们的商号为“北京冲康”(即北京商店),人们亲切地称他们为“色古学”(即少爷);称尼泊尔商人为“索达拉”(即商品的主人);而称回族商人为“百衣拉”(即白帽人)。

当时,拉萨除了有本地的商人、北京商人外,还有来自云南、青海、四川等地的商人及尼泊尔商人。云南商人有二十来个,都是经营茶叶的,以陀茶数量最多。青海商人一般一年来往两次,来的货主要是骡马、枪支、杂货、酒、醋等。走时则买氆氇、青平绒和布匹。四川商人数目最多,据说都是清朝衙门里的人,或是清末赵尔丰、钟颖的部下,他们大都住拉萨河坝林和鲁布一带,一般是种菜、做豆腐、理发、开烟馆和甜茶馆等,在日喀则、下司马镇等地也有他们的人。

在拉萨北京商号的人,实际上没有一个是北京城里的,都是北京郊区的乡下人,来自京郊的香河、武清等县,但绝大多数是京南一带的深县、束鹿、冀县、枣强、景县、饶阳等地的人,起初都是由北京走“外管”,即走外蒙大库伦的商人转到拉萨的。

北京商号的人事规矩是很严格的。“三爷”即姑爷、少爷和舅爷,不许同在一个商号,这是因为怕裙带关系排挤其他人。此外,为了商号的荣誉不能欺老骗幼,除了必要的人情往来外,商品价格都是一样的。各商号之间没什么大的竞争,行情、货价等基本相同,只是办来了什么货,各自保密。北京商人与拉萨上层中的作官兼经商的人,如邦达昌、嘎雪巴、贵桑子、柳霞、帕拉等有密切的关系,这是因为在政治上需要依靠他们。

1945年前后,“兴记”和“文发隆”两家商号的生意最为兴隆,因为拉萨的大贵族柳霞作东家本钱大约在一万品藏银(每品为50两)。其他北京商号也各有本钱五六千品左右,本钱不够时,可以通过关系向西藏地方政府借款。拉列勒空、孜恰勒空、扎喜勒空等放帐;大商人跟拉敏、邦达昌和贵族等也都放帐。每品藏银年息在六七两左右。调换印度卢币,则大多通过康巴商人之手进行,因为当时没有银行和钱庄,而康巴商人,如邦达昌、桑多昌、恩珠昌等都是做羊毛生意的大商人,很有钱。他们除了做羊毛生意外,还做本地土特产品生意,如麝香、熊胆、狐皮、豹皮、水獭皮等;虫草、贝母等贵重药材在四川康定、青海玉树等地交换。一些康巴人在那里换茶叶运进来,并把虫草、贝母等运往广州出售。

北京商号经营的货物主要是绸缎、瓷器、玉器以及铜器、丝线、小手工艺品等杂货。绸缎虽是大宗商品,但是,他们也都是从北京“正源兴”绸缎庄买的苏、杭绸缎,丝线也是在北京办货,买的是山东邹县的产品。只有瓷器才是他们亲自派人到江西景德镇办货。其中花绸缎销路最广,因寺院里做“佛衣”、“供品”、“神伞”、“画轴”、“顶棚”等均需此物。十四世达赖喇嘛过13岁生日时,僧俗民众为使过好“本命年”,各寺院都为佛像涂金面、换新佛衣,所以市面上的好绸缎竟销售一空。铜器自然也是佛事用的占多数,如唢呐、曼遮、净水壶、提炉等。不过,丝线的销路最广,因为,藏族人无论男女老少都留辫子,扎辫结,所以买丝线的人特别多。

1945年,日本投降,消息传来,国民党驻藏办事处立即活跃起来,各个商号在拉萨的汉人也是奔走相告,提着灯笼游行。此日,人不分藏汉,地不分南北,大家凑钱,借用邦达昌的院子演了两天节目,其中有京剧《乌龙院》、《打面缸》;滇剧《三娘教子》和一些小魔术。服装、道剧等都是大家出钱现做的,演员都是自己客串。国民党驻藏办事处还邀请了噶厦政府官员前来观赏节目。来客中的司伦朗顿和噶伦然巴、索康、嘎雪巴和尧西彭康等都在楼上帐篷里就座;其他三四品官员及他们的家属在二楼上就座。整个大院里挤满了人,大家一起在尽兴地玩耍中共同庆祝了我们中华民族的抗战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