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产党的执政宗旨是执政为民、造福于民
共产党执政不是为了执政而执政,也不是为了自己执政,而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执政,最关键的是正确认识和处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归根结底是为了人民群众,服务于人民群众,一切执政的活动,以人民群众为基点,以人民群众为归属。作为执政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坚持的执政理念。执政为民,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它要求执政党从根本上把握人民富民强国的愿望和要求,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供政治条件、政权平台、制度保障和权力支持。共产党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共产党的存在和发展是“为千千万万劳动人民服务”。毛泽东把人的问题看作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并指出,我们这个队伍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的。邓小平指出,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江泽民提醒全党,中国共产党取得了执政地位以后,获得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条件,也增加了脱离群众甚至腐败变质的危险。在“5·31”讲话和十六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
执政为民,科学反映了共产党的自身定位问题。执政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工具,而不是把人民作为政党的工具。邓小平对此有过深刻的论述。执政党工具论合乎执政为民的目的性。党员和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先锋战士,而不是权贵,共产党执政为民,除了由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等的正确来体现外,还必须通过党员、党员干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作为、通过他们在具体的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
执政为民反映了全党应该树立什么样的权力观、执政观的问题。各级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正如邓小平所说的,要“确认党没有超乎人民群众之上的权力”、“确认党没有向人民群众实行恩赐、包办、强迫命令的权力”、“确认党没有在人民群众头上称王称霸的权力”。确认党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国家权力的所有权属于人民,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分别是受党员群众和人民群众的委托,代表他们具体占有、使用、支配这些权力,要防止对公共权力的占有、使用、支配侵蚀人民的所有权和受益权。共产党执政就是要更好地实现人民对国家权力的所有权和受益权。
执政为民解决了为人民群众执政的问题,再进一步还反映了为了人民的什么这一问题。共产党执政就是为了人民的幸福,就是要造福于民。这是共产党执政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过去,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斗争,为的是人民的解放、国家的独立;现在,共产党执政,为的是富民强国、民族复兴。一句话,领导人民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造福于民。
共产党执政为民、造福于民,就是要造富足安康之福、当家作主之福、精神愉悦之福,就是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富裕”、“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民”。共产党造福于民是造富足安康之福于民,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是努力使人民真正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按照民主法治的规则和程序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造人民当家作主之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是在文化、精神上造福于民。人民不仅要有物质生活的富足安康、政治生活的充分民主,还要有精神文化生活的高尚愉悦和丰富多彩。共产党执政为民、造福于民就是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人民群众创造和享受尚德愉悦之福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坚持造福于民,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领导和支持人民自己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中国共产党让自己的方针政策和执政行为更加有利于人民。党领导人民选择了社会主义制度,进行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跨入新世纪,共产党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此为指导,中国共产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确立发展要“以人为本”,进一步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一直以来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先进执政理念。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本质特征。事实也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始终把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政党执政的目的和归宿,这也是中国共产党“三个代表”的本质所在。江泽民同志指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胡锦涛同志进一步强调:“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些富有真理性和规律性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共产党对执政规律的科学把握和不断探索。一切为了人民群众,是立党立国之本,是事业成功的力量源泉。中国共产党行使执政权就是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以人为本。充分认识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观”,正确处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树立服务于民的“公仆观”,做到身先士卒,树立为了人民事业的“奉献观”,时刻和人民群众心连心,一刻也不脱离群众,树立“群众发展动力观”,人民群众的利益至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又是党在新世纪的正确的群众观,是发展了的群众路线。坚持正确的群众观,就要正确地运用权力,运用手中的权力带领人民群众千方百计谋发展;在决策的制定和执行中要有集思广益的民主意识,切实把决策建立在实事求是、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使之能够符合实际、代表民意;做到慎始、慎独、慎微、慎终,就要对人民群众有真情实意,做到爱民、亲民、敬民;就要在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上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决策上充分体现群众利益。像胡锦涛同志指出的那样,“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是共产党所处的执政地位,所应担负的历史任务,中国共产党从思想上对此应有清醒而明确的认识。想问题、作决策、干事业,也都始终从执政党这个基本事实出发,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这个基本理念出发。不断强化“四种意识”,强调服务和责任,使党的执政地位基础不断巩固。
人民通过制定宪法和法律,把共产党在革命战争年代取得的政治合法性通过法律途径和法律形式,继续赋予共产党以执政合法性,将国家领导权交由共产党行使,这是人民对共产党的信任;共产党实践“三个代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她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和政治宣言。人民选择共产党作为自己的执政工具,共产党代表人民执掌政权。
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的科学内涵
什么是党的执政能力?《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定义是:“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这是党中央的文件中,第一次对“党的执政能力”的定义。理解这个定义,全面把握党的执政能力的科学内涵,有必要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什么是执政?简单地说,执政是执政党对公共权力的控制,是政党从事政治活动的最高形式。我们党是执政党,是全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党的执政活动和领导活动既有联系,又不能简单地等同。领导是政党对全部的国家和社会生活实施控制的特有形式;执政则是针对国家政权而言的,主要发生在国家政权活动领域。在我国特定的制度条件下,党的领导是执政的政治前提,执政是党的领导地位在国家政治活动中的必然体现,就是说党的领导是通过执政来实现的。这样,我们党就有两个角色和两种活动:一是作为政治组织,对社会和政府的控制不是通过强制力而是通过“动员”、“组织”等“领导”活动即政治活动来实现的;二是作为国家和公共管理者,通过制定和执行全社会的共同规则——宪法与法律,来从事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活动,这主要是法治活动。
第二,执政能力与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的关系。理论、路线、方针是执政党的行动指南,是凝聚党心、赢得人心和引领社会、整合社会的旗帜。政策和策略则是执政党的生命。党的执政能力,首先体现在党正确分析形势和社会主要矛盾,提出和运用符合时代要求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等方面。世界在变化,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前进,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在发展,迫切要求我们党总结实践的新经验,借鉴当代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善于把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升华为理论,善于用理论创新的成果指导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的制定与完善。只有这样,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才能始终具有时代感、吸引力,才能引导和鼓励全党和全国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进前进。
第三,执政能力与领导制度、领导方式的关系。任何政党执政,都要通过一定的手段和形式来实现,都要以一定的体制和机制为依托。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领导体制和领导方式虽然不是执政能力本身,但整个党的执政能力如何,执政成效如何,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们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很重要的就是要通过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和领导方式的完善,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执政绩效,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第四,党的执政能力首先是对整个党而言的。但由于党内存在着不同的职能分工,决策和执行的权力主要由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行使,这些人员和组织是党执政活动的具体承担者和体现者,他们的能力如何,直接反映党的执政能力如何。那些不直接掌握国家权力的广大党员的能力,同样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人民群众评判党的执政能力的强弱,更多的是看身边党员的本领如何。所以,党的整体执政能力,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几个层次、几个方面的作用相辅相成、互相补充,构成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
三、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任务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据此,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动员和组织”、“维护和实现”。(1)共产党执政,就是共产党领导和支持人民执掌国家政权。共产党领导国家和社会,领导的内涵是什么?十六大报告的界定是: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在国家权力结构上,以共产党行使的国家领导权为核心,形成了国家领导权,人大权(含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督权等的“五权架构”国家政权体系。共产党行使国家领导权,包括人大工作主导权、行政组阁权以及对司法、监督工作的领导权。事实上,共产党领导着各级国家政权运作和建设(包括换届)、领导着国家军队、领导着城乡居民自治,领导着执政党自身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领导着各民主党派和整个统一战线。当然,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代替包办,领导的目的是为了支持人民当家作主。(2)共产党实施领导和执政是通过党的各级党委会去实现的。中央有中央委员会,地方和基层有各级党委。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根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各国家政权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关系。党委会的层级越高,领导的责任也越大,层级越低,发挥“领导和支持”、“动员和组织”、“维护和实现”的功能也就越具体。(3)共产党执政,从执政任务上讲,是负有庄严使命的。在现阶段,就是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