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从来就不缺少爱国志士,但现在的青少年有一个不自觉的思维倾向,就是一提到爱国精神,都会想起在战火纷飞的年代,比如明朝的戚继光抗倭,清朝的史可法抗清,鸦片战争时的三元里人民自发组织抗击英军入侵者,抗日名将吉鸿昌在国外的酒店里身上挂个“我是中国人”的牌子,放羊少年王二小,东北联军的“八女投江”,狼牙山五壮士,不食美国救济粮而绝食身亡的朱自清,还有被暗杀的闻一多等等。的确,一般被广为传颂的爱国故事多半与战争有关。让人忍不住想起英国作家达尔的一句名言:适当的爱国主义是好的,但太多了,只会引起战争。
实际上,爱国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屈原忠而被谤,怀沙投江是爱国;岳飞精忠报国,浴血战场是爱国,那是有特殊的时代背景使得他们采取了这样的爱国形式。如果有人说,在现代社会这样一个和平年代,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我们发扬爱国的精神了,那他就大错特错了。爱国实际上可能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东西,无法抗拒的情绪,从细微的地方也可以爱国。比如一个人土生土长在一个地方,某天一个外人偏偏要列举这个地方有多么多么的不好,而且说的都是事实,可那个土生土长的人却说,我也知道它有那么多不好,但我愿意一生一世住下去,尽微薄之力让它变得好起来。这种“爱国主义”精神比跟外人血拼一场、光荣牺牲的精神来得更加顽固,更加值得颂扬。
在文艺界,尤其是在现代作家中,有许多爱国之人,他们爱国的形式就不是拿起枪来与敌人战斗,而是致力于文艺工作,用自己的才华创作出更多的作品,比如鲁迅先生怀着爱国的热情发奋着作,文章“如匕首如投枪”,当然也是爱国精神的表现,同样还有郁达夫等。
从平凡的岗位做起同样也可以表现爱国之心。声名不逊于朱自清的沈从文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到了建国以后,那时文艺要“革新”了,他觉得自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或者说他不愿意背叛自己),也不愿意跑到国外去一走了之,他便改行去做古文物的普通管理员,待在故宫博物馆,一边收集整理资料,一边给游客们讲解。那时有许多游客并不知道,一个穿着蓝大褂,耐心地讲解每件文物来历的老头子原来是一位大作家。虽然有许许多多的困难,沈先生还是很耐心地钻研起中国的古文物,在丝绸、瓷器和服饰方面成为了一位难得的大家。
也许有人会说,这些都是名人,他们与普通人之间还存在一定的距离,那么,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普通劳动者,怎么样才算爱国呢?答案其实很简单:那些天天坚守在自己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的社会建设者和服务者,他们用自己的汗水为祖国的建设出力,不是爱国吗?他们用自己的劳动给祖国带来安定和繁荣,不是爱国吗?他们关注国家大事,心系国家发展,不是爱国吗?谁说爱国非要体现在战场上?谁又说爱国必须轰轰烈烈?实际上,诚实劳动,辛勤服务同样也是爱国的一种表现。
1998年,我国长江流域遭遇了百年不遇的洪水,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了洪水的威胁,在这个时候,抗洪抢险的人民军队置自己生死于不顾,奋战在第一线固然是爱国的,但同样,那些为祖国正遭受损失的地区和灾民捐献自己的爱心的人同样也是爱国的,那些时刻关注抗洪战报的人也是爱国的。除此之外,那些为祖国奥运建设志愿服务的人们也是爱国的。爱国,可以是在国家甚至是国家的某一个部分遭受困难时奉献自己的力量,也可以是在关乎国家发展的任何活动中奉献自己的力量,尽管这种力量可能是微薄的。
梁启超曾经写过《少年中国说》,少年意味着中国的将来,少年强,则中国强。在这样一个知识爆炸的年代,要使得中国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须有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都能达到国际水平的接班人。但许多新时代的年轻人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同样,爱国之心的培养尤为重要,而这样的培养实际上就表现在很细小很具体的事务之中,比如经常关心国家的大事,关注国家的发展状况,了解国家的历史、地理、经济等;同时,对一些社会问题的思索和对一些国家事务的参与同样也可以体现一个人的爱国精神,比如:关注和思索三农问题,了解农业、农村、农民的现状;积极投身于节约型社会的建设,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祖国建设节约资源和能源;积极参加奥运会的志愿者工作,为国家的盛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在新时代,爱国精神不是拿枪上战场,也不是拿命换尊严,而是体现在实实在在的小事上,勿以小事而不为,我们每个人都能成为一个有爱国精神的人。
树立集体荣辱观
中国有一句很朴素的话——众人拾柴火焰高,说的就是集体的力量。集体的种类很多,大到国家,小到班级甚至是只有几个人的小组,不管种类如何,功能怎样,集体都是由许许多多的个体集合而成的,集体的兴衰成败与集体中的每一个个体都紧密相关。
作为集体一分子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有一种集体的观念。正是因为有这样的集体观念,在军队中,每一个士兵都会服从调度,军队才能行军打仗;在比赛中,选手才能互相配合,团队才能获取胜利;在班级里,同学才能和睦相处,共同进步……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集体的荣辱观在很多人那里都被看做是一种过时的、不足取的观念。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其中有两个原因比较突出:一方面是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竞争日益激烈,个体的独立意识逐渐增强,对于个性的追求使得很多人忽略了集体意识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就是伴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独生子女一代逐渐长大,这些家里的小太阳已经习惯了一切以自己为中心的生活,难以接受集体的约束,难以产生一种团体的荣辱意识。
穆风是家里的独生子,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父亲母亲,家里的亲戚都把他当成宝贝,几乎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他有什么要求家里人都会想尽办法满足他,久而久之,穆风理所当然地变成了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上高中以后,穆风住进了学校,开始了他的集体生活。对于集体宿舍的各种规定他很难适应,学校规定熄灯时间过后,他还忍不住拿起小电灯来做自己想做的事,这样不仅影响了同学的休息,还使他们宿舍在评选活动中成为了最差的宿舍,同寝室的同学对他也很反感。
穆风的例子其实很普遍,一个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自由惯了的人,一旦进入集体,参加集体生活时难免会产生不适应,这种不适应来源于他缺少集体的意识和集体的荣辱观。这不仅会影响集体的荣誉,也会对自己造成一些不好的影响,比如破坏自己的人际关系等等,可见,集体荣辱观的树立是十分必要的。这种观念对于集体中的个人来说也有很大的帮助,心理学家安德鲁·杜布林认为,一个人成为集体的一分子,培养集体的荣辱观,有很多益处,重要的有如下几个方面。
有助于解决问题。与集体成员融合为一体产生的两种效应,一是综合效应,获得用集体的群策群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效果;另一个就是相乘效应,所以有三个臭皮匠,胜过诸葛亮的说法。尤其是在碰到苦难的时候,会有人帮助你,通过集体的智慧和力量解决难题。
满足心理需求。一个人在集体中很容易获得归属感、亲和力、自尊心以及自我实现等心理需求。归属感及亲和力的获得,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集体这个小型的环境里,在你遇到挫折的时候,会有人安慰你;在你得到奖赏的时候,会有人祝福你;在你孤单的时候,会有人陪伴你。这些心理上的需求,就在集体中得到满足,并具有激励性。
可见,集体荣辱观的培养于集体与个人都是很有益的。所以,雷锋说“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永远不会干涸,一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最有力量”;所以,王杰说“一堆沙子是松散的,可是它和水泥、石子、水混合后,比花岗岩还坚韧”;所以,闻一多说“个人之于社会等于身体的细胞,要一个人身体健全,不用说必须每个细胞都健全”。
当然,单纯从与个人有利的角度来考虑集体荣辱观是庸俗的,从大处着眼,我们社会的进步、文明的延续,甚至是整个人类的发展都必须要有千千万:万个人的集体的荣辱观来支撑和推动。惟其如此,人才能摒弃私利的束缚,从整体的利益出发,规范自己的行为;惟其如此,法律才得以推行,正义才得以伸张,国家才得以繁荣,种族才得以兴旺,世界才得以和平。既然集体荣辱观于他人有益,于自己有益,又何乐而不为呢?
“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机会,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革命导师马克思、恩格斯的教诲很好地概括出了集体荣辱观的必要。所以,我们要时刻铭记:“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要明辨是非
古人云:“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明辨是学习与思维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人的一种不可或缺的素质,能明辨是非的人才不会人云亦云,才是一个独立的人,一个成熟的人。明辨是非分三个方面,一是明辨事实,二是明辨规律,三是明辨人心。对于我们来说,这三个方面都有其独特的内涵。
明辨是非必须明辨事实,这首先与知识关联在一起。荀子说:“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人的知识不可能全靠自己观察和思考得来,必须与他人交流,必须向他人学习。要知道从他人那里得来的知识是对是错,必须进行验证。如果他人说的是事实,必须甄别他的语言,辨明他的逻辑,比照现实进行验证,这个过程就是一个明辨知识、明辨事实的过程。所以,古人有一句话“偏听则暗”,指的就是只单方面听信别人的言论,自己不加以明辨就会导致认识错误。
明辨是非必须明辨规律,很多人常常将他所说的为人之道看做天道规律,说成是永恒的绝对的原则,其实往往不过是从他们自己的意识出发制定的是非标准。面对复杂的社会规律,我们应该明辨哪些是真正意义上的规律,哪些是谬误,是悖论,唯有如此,才能正确地认识各种人生和社会现象。
明辨是非还必须明辨人心。一个人决定是非的最后标准,需要扪心自问,问自己的良心、爱心、私心、怨气、志气、义气。但不同人的不同生长环境赋予了他们不同的是非观念,一个人在适合善良之心增长的环境中成长,他的善良之心就会强过其他意识。在他决定是非时,他的良心会居于主导地位;相反,如果一个人在怨气增长的环境中成长,他的怨气就会强过其他意识,所以在他决定是非时,他的怨气会居于主导地位。墨子见染丝者而叹,说:“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五人必而已则为五色矣。故染不可不慎也!”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对于我们而言,要努力使自己不受环境的影响,培养自己的正义感和正确的价值观,只有具有正义感的人在面对不义之时才能不被它的种种表象所蒙蔽,辨明真正的是非曲直。
对待生活,我们需要有一双善辨的眼睛。陶渊明是一个善于分辨的人,他看清了官场上的污浊,守着他“不为五斗米折腰”的信念,他毅然离开了官场,走进青山绿水,走在他那布满菊花的小径上,自酌一杯淡酒,为世人所称颂。陶渊明明辨是非的眼睛,使他看清了当时官场的是是非非,重新回归到大自然的无限美丽风光中,从而找回了他淳朴自然的本质与个性。
对待学习,我们同样需要有一双善辨的眼睛。在学习的道路上,鲜花稗草、杨柳荆棘并行而至,在我们的学习环境中,也有许多阻碍我们学习的事物,这就需要我们有一双明辨是非的眼睛,认清什么是不利于我们学习的,什么是对我们学习有好处的,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良读物等的影响。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学习生活更顺利,使我们的身心更健康,才能正确地对待事物,及时地纠正错误。
更重要的是道德层面上明辨是非的能力。如果我们没有能力分辨是非曲直、善恶美丑,在受到不良倾向的引诱时,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而这种明辨是非的能力,是指以自己掌握的道德知识,对自己或他人的道德行为判断评价的能力。所以辨别是非的过程也是一个进行道德判断的过程。而这一能力的培养有赖于树立明确的道德标准,有赖于掌握是非的界限。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万事万物时时刻刻都在不断地变化着,同时有好有坏。不分青红皂白,会使我们的生活处于混沌之中。只有拥有一双明辨是非、明辨真伪的眼睛,我们的学习生活才会变得顺利,才能指引我们朝着正确的方向走去,不至于坠落错误的深渊。
有善恶之分
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个人死后,到了阴曹地府,阎王爷一查《生死簿》,发现此人作恶太多,便要把他打入十八层地狱。此人一听,不服,大叫道:“我没做什么恶事,你凭什么把我打入地狱?”阎王问道:“你说什么是恶?”此人哑口无言。阎王又问道:“那你再说什么是善?”此人还是一无所知。阎王大怒:“你连善恶都不知,那你凭什么说你没有做过恶事呢?”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就有许多不知善恶的人,却在那里评论着别人或自己的善恶。所以,要分清善恶的第一要务就是要弄清楚善与恶的内涵。
按照字典的解释:善即善良、慈善之意,包括善行、劝善规过;而恶则是很坏的行为,包括与人有害的言行,及犯罪的事情等等。这样的解释无疑是笼统的,这两个词的含义也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清楚的。自古以来,关于善恶的争论最主要体现在人性上面。人性是善的呢?还是恶的呢?数千年来难有定论。《三字经》有云:人之初,性本善。杨朱说:人性是恶的,生来就自私、偏执着,带着贪、嗔、痴而来人间为恶,怎么能说是善的呢?墨子说:人性本善,因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儒家许多大儒学者,为了人性是善是恶,不断的争论,到最后人心是善是恶,仍然没有定论。
实际上,人性本身的善恶之分并不能决定一切,但人们用来衡量善恶的标准至关重要。秦始皇是暴君、王莽是叛徒、曹操是奸臣、唐太宗是明主……古人似乎为我们打了一把尺子,让我们去量过去和现在的人。历史似乎为我们提供了一套衡量标准,当我们带着这把标尺,满怀信心地跨入现代社会,想像自己只要拿出这把标尺,就能分清善恶,再也不用怕被坏人欺骗,再也不会冤枉好人的时候,就会发现,人原来不是只有好与坏的,而是善恶掺杂的,是善中有恶,恶中有善,人的本性原来是复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