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源于实践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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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毛泽东思想研究(3)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物质利益关系,是通过国家实行物质利益原则来处理和实现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和少数民族之间是一种新型的物质利益关系,它们之间虽然有矛盾,但这种矛盾是非对抗性的,是可以解决好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物质利益,是代表全国各民族共同的物质利益,并为各民族获得更多的物质利益服务的。只有保证和增加国家的物质利益,使国家的经济实力不断壮大,才能加强各民族的物质利益,使各民族得到更多更长远的物质利益。而保证和加强各少数民族的物质利益,必定会进一步发挥少数民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这也就进一步增加了国家的物质利益,从而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向前发展。毛泽东在分析中央和地方在发展经济中的关系时指出:“中央要发展工业,地方也要发展工业。就是中央直属的工业,也还要靠地方协助。至于农业和商业,更需要依靠地方。总之,要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就必须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中央要巩固,就要注意地方的利益。”①毛泽东这里讲的“地方的利益”,当然也包括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

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存在着贫穷性、落后性、民族性等特殊性,中央在处理国家和少数民族利益关系时一定要把少数民族的切身利益同整个国家的根本利益紧密地并且是正确地结合起来,充分注意和更加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物质利益。国家在收入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上,要给民族自治地方以更多的扶持和照顾,这是国家和少数民族利益分配关系中不同于其他地区的最大特点。实际上,国家从财政、物资、技术等方面帮助各少数民族加快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事业,已作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一条方针写入《宪法》之中。在近些年的改革中,国家也采取了诸多的措施从财力上给予少数民族地区更多的帮助。在分配制度上,国家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作了改革和调整;在分配政策上,采取了各种优惠政策。随着少数民族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扶持与照顾,将通过价格、税收、利率等经济杠杆的运用而更加合理地反映出来。

在国家总的方针、政策的统一规划下,如何正确处理国家利益和少数民族利益之间的关系,坚持二者的有机结合,中央和民族自治地方还有一个权限划分的问题。因为经济利益和经济权力是紧密相关的,没有经济权力,就无法获得经济利益。毛泽东十分重视这个问题,他指出:“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究竟怎样才合适,要好好研究一下。”①因此,要合理地解决民族自治地方在经济管理和财政管理方面的自治权问题,适当地划分中央和上级国家机关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管理、开发和利用民族自治地方的自然资源的权限及管理企业的权限,确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这些都必须坚持国家利益和少数民族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发利用资源,开办工矿企业,从根本上讲是符合少数民族利益的,但必须充分尊重和维护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权益,合理解决由此而带来的各种矛盾,使民族自治地方和当地少数民族得到实惠。民族自治地方应该从全局出发,从长远考虑,以国家利益为重,不计较一点一滴的得失,应尽最大的努力维护国家利益。

正确地处理国家利益和少数民族利益之间的关系,充分注意和更加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物质利益,尽力地给予民族自治地方以财政、物资、技术上的帮助,这是我们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一贯政策。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地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

三、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具体措施

(一)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确定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方针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制定了一条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成为我党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理论基础。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把毛泽东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思想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在实现战略目标转移和确定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方针的过程中,使这一思想得到了丰富和发展。

邓小平同志在中共十二大开幕词中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根据这一精神,确定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方针,必须了解少数民族与其他地区有共同性,也有特殊性;必须解决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党的方针政策与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的问题。这是新时期加速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一个基本前提。

毛泽东在1954年就指出:少数民族地区,具有共同性,也有特殊性。“共同的就适用共同的条文,特殊的就适用特殊的条文。”①这里说的“特殊的条文”,就是讲在少数民族地区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确定自己的方针政策,自然也应包括确定经济发展方针在内。少数民族地区既有同全国其他地区共同性的一面,也有其特殊性的一面,从某种意义上说,特殊性往往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

那么,少数民族地区有哪些特殊性呢?

第一,居住地区大,族别多,而人口相对少。我国56个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8%,但分布面积却很广,民族自治地方约占全国总面积的64%。民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人口占自治地方人口比重最高的是西藏,约为本区人口的96.5%,其他几个自治区,内蒙古约为18.1%;广西约为39%;宁夏约为33.3%;新疆约为62%。其他各省,少数民族人口占自治地方人口比重最高的是湖南,约为63.8%,最低的是浙江,约为10%。②绝大多数民族自治地方基本上不是一个少数民族居住,有些民族自治地方汉族人口数甚至超过了少数民族。多民族共同杂居,这是我国各少数民族地区一个显著而又带有普遍性的特点。

第二,地理条件复杂多样,地区差异性较大。我国地域广大,幅员辽阔,从东北到西北,从西南到东南,几乎全部陆地边界地区都有少数民族居住。在这样辽阔的地域内,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必然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各少数民族地区既有草原、盆地,又有山地、高原;既有地处温带、亚热带、热带的地区,又有亚寒带和高寒荒漠地区。各地的气温差别和雨量分布也存在很大的差异。由于社会历史发展的影响,自然地理条件的限制和一些民族因素的影响,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条件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第三,地大物博、资源丰富。这是少数民族地区最大的优势。我国许多重要资源都在少数民族地区,例如,不少民族地区都是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我国的五大天然牧场和两个热带经济作物基地都在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拥有的森林面积大约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41.6%,牧区、半农半牧区草原面积约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94%,林木蓄积量约占全国林木总蓄积量的51.1%,水能资源蕴藏量约占全国水能资源蕴藏总量的52.5%。至于隐藏在地下的煤、铁、铜、石油、天然气、稀土等自然资源,更是品种多样,储量丰富。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些名贵药材、农副产品等,也是我国经济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源。但是,由于少数民族地区地域广阔,地理条件复杂,生产力水平低,交通运输不发达等原因,许多资源尚未开发,它们只是一种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要把这种有利条件转化为经济优势,尚需其他多种条件的配合,需要人们科学地合理地开发利用。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天上的空气、地上的森林,地下的宝藏,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重要因素,而一切物质因素只有通过人的因素,才能加以开发利用。”①

第四,经济发展不平衡,优势劣势并存。从发展经济的全局观点看,少数民族地区的地大物博是最大的优势,少数民族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新中国建立以来,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是从其社会生产力内部来考察,还存在着多层次性和发展不平衡性。少数民族地区现阶段社会生产力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不同技术时代的生产力同时并存,少数民族地区内部的不同部门、行业和地区之间也存在着生产力水平的差异和发展不平衡现象。

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必须努力按照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办事,充分认识和研究这些规律,尤其是经济规律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作用的特点,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制定本地区的经济方针,在指导思想必须致力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化,防止和克服“一般化”、“一刀切”的工作方法。

由于少数民族地区存在着较多的特殊性,在按照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制定各项方针政策时,必须注意到社会经济规律赖以存在和发生作用的客观经济条件,必须从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历史、经济特点和自然条件出发,全面地客观地对本地区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的可能性进行深入的考察和研究,作出科学的评价,找到恰当的形式,采取适当的步骤,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方针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在实际工作中,在解决所有制形式、产业结构、生产经营方针、处理积累与消费的关系以及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形式等方面,要真正执行好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妥善处理全局与局部、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发挥优势,加强薄弱环节,充分反映出少数民族经济的特点,只有这样,少数民族经济才能够既沿着社会主义方向,生动活泼积极向上地向前发展。

(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开发必须与智力开发同步进行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现代社会中,智力、知识和信息已经成为促进劳动生产率和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中共十三大报告指出,要把发展科学技术和教育事业放在首要位置,使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大批专业人才和掌握一定技术的熟练劳动者,需要把主要生产部门建立在先进技术的基础上。没有发达的科学技术,就不可能有发达的经济,因此,科学技术现代化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基础。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对科技的要求越来越高,智力开发和智力投资的地位和作用就显得越来越重要,这是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和普遍规律。

新中国建立以后,我们党和政府比较重视智力开发事业。1949年9月,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的开幕词中说:“随着经济建设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1956年,毛泽东在认真分析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建设的现状后,指出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毛泽东把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文化建设提到与发展经济建设等同的地位,可见二者的关系密切,以及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为了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具体政策和有效措施,做了很多工作,使少数民族的智力开发事业发生了空前的变化。1952年,民族自治地方有高校11所,中等学校531所,小学校59597所;1989年,民族自治地方的高校发展为106所,中等学校14441说,小学校120118所;1889年,全国高校在校少数民族学生有131599人,占全国在校学生总数的6.3%,比1950年增长了101.4倍;全国普通中学在校少数民族学生有2835400人,占全国在校学生总数的6.3%,比1951年增长了69.3倍;全国小学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有1052.1万人,占全国在校学生总数的8.5%,比1951年增长了10.2倍。①在党和国家的大力扶持下,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已经造就了一代新的少数民族知识分子队伍。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少数民族地区和经济发达省区相比,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还比较落后,科学技术水平低,发展相对缓慢,人口质量偏低。由于经济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缓慢状况长期得不到根本改变,已经严重地阻碍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如果我们现在还不能从战略指导上来认识和解决这个问题,而只是片面强调经济开发,忽视智力开发,那么,少数民族地区不仅不能有效地促进生产的发展和经济的较快增长,而且将从根本上拉大与发达地区在经济、教育、科技上的差距。因此,中共中央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开发必须同智力开发同步进行,治穷致富与学习科学技术要密切结合。这是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关键措施。

经济开发与智力开发二者是密切相关的。教育和科技的发展对经济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这是不容置疑的,经济越发展,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的重要性就越显著。而教育和科技的发展又以经济的发展为基础,依赖于经济发展,服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它的发展目标、规模、速度、结构、程度必须体现少数民族的特点,与少数民族地区的区情相适应。目前,制约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因素有很多,但最重要的是提高劳动者和管理者的素质问题。从少数民族地区看,长期以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发挥得不好,归根到底与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的落后是分不开的。没有先进的科学技术,没有大批科技人才和经济管理人才,不努力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即使工农业有了现代化的设备,也难以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更何况那些丰富的自然资源,只有通过人的因素,通过掌握一定的科学技术的人才能够科学地、合理地开发利用,才能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加强智力开发,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事业,提高少数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培养大批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已成为少数民族地区刻不容缓的事业。

在智力开发方面,我们应该看到,教育和科学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周期比较长,“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和科学应当先行一步,只有这样,才能为经济发展及时培养出所需的各方面人才和提供必要科学技术支撑。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育和科学技术,已经与发达地区存在一定的差距,这要求我们把加速发展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摆在经济建设战略目标的重要位置,尽早着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