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成功必须要克服的人性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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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人性四十六 唯亲:别人都靠不住

“亲疏远近”是中国人社会关系的常态,“亲疏有别”亦属人之常情。可以说,“亲疏有别”的观念深入到了中国人的骨髓当中。一般人际关系意义上的“亲疏有别”往前跨一步,进入到社会组织中的人选任用上,即成了特定的“任人唯亲”。

任人唯亲历来有之

翻开中国官场历史,几乎每页都写着四个大字:任人唯亲。任人唯贤与任人唯亲相对,前者只以品德好、才智高为任用的标准,而后者则只以关系亲近为任用的标准。任人唯贤固然是一种难以完全达到的理想,但任人唯亲却成了中国传统社会官场的一个重要表征。更不幸的是,当代中国的各级行政机构、各种社会组织乃至民营企业中仍然存在相当程度的任人唯亲倾向。应当说,任人唯亲确有重视亲情、讲究情义的一面。在这个意义上,“任人唯亲”宛如一枝娇美的鲜花,给人以温暖、愉悦。然而,“任人唯亲”更包含了危害个人灵魂、侵蚀社会公义的毒素。客观地看,血缘、姻缘的亲近性并非必然导致情感的亲近性,亲子反目成仇、夫妻同床异梦的情形,从古至今都时有发生。但由于血缘关系和姻缘关系存在生物特性的一面,再加上生活方式上的密切关联性,血缘、姻缘的亲近性还是容易转化为情感的亲近性,尤其是其中的亲子关系、夫妇关系更是如此。亲疏远近的社会关系正是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一个面相。中国最后一个儒学大家、近代著名学者梁漱溟称之为“关系本位”,当代社会学大家费孝通则称之为“差序格局”。

人们相互之间之所以形成亲疏远近的情感关系,并按照这个亲疏远近的人际关系采取亲疏有别的应对态度,可能来自多元因素的影响,除了血缘、姻缘的亲近性和伦理诉求,还有利益关联、外表特征、理想志气、性情气质、爱好习惯、时空切近等。显然“亲疏远近”是中国人社会关系的常态,“亲疏有别”亦属人之常情。可以说,“亲疏有别”的观念深入到了中国人的骨髓当中。一般人际关系意义上的“亲疏有别”往前跨一步,进入到社会组织中的人选任用上,即成了特定的“任人唯亲”。正如“真理往前跨一步就成了谬误”,“任人唯亲”就是一种变成谬误的“亲疏有别”。“任人唯亲”的谬误之处在于将只适合于人际关系领域的“亲疏有别”跨越到了公共领域,从而歪曲了人选任用的公共目标,破坏了人选任用的公共原则和程序。如果说人际关系中的“亲疏有别”蕴涵个人利益的考量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那么在公共领域仍然从个人利益出发的“任人唯亲”只能说是一种公私不分、自私自利了。事实上,“任人唯亲”的最大动因就直接来自假公济私、损公肥私的自私动机。具体地说,“任人唯亲”的自私动机可能有以下几种:

第一,任人唯亲可以保障“投入回报”。亲近之人得到提携也就是受人恩惠、自然要“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虽然其他人得到提携,也可能给予回报,但总不如亲近之人可靠。且有其他各种盘根错节的关系予以保障,万一出了差池,也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这种“回报”可以是“就地还钱”,也可以是“来日方长”,说不定什么时候自己倒霉了,也有条“后路”。

第二,任人唯亲可以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亲近之人得到提携之后,可以成为自己继续不择手段谋求私利的可靠帮手,所谓“一个好汉三个帮”,最好逐渐形成一个潜在的帮派势力。

第三,任人唯亲可以扩展自己的安全空间。亲近之人即使不愿或没有能力成为自己的得力帮手,但他(她)得到了提携,至少不会坏了自己的“好事”(诸如贪污腐败、偷税漏税之类),这同时意味着减少了其他人可能来破坏自己所做“好事”的机会。

第四,任人唯亲至少可以“肥水不流外人田”。反正亲近之人得不到提携也可能以其他各种方式来纠缠,其结果总是要侵蚀、瓜分自己的私利蛋糕。与其如此,不如让亲近之人直接参与瓜分更大的公益蛋糕,也算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任人唯亲,制度先行

任人唯亲即是以情感的亲疏为选人标准。情感是人们对事物的深度体验,或者说,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而产生的深度体验。情感的体验是产生情感时自己主观的感受。这感受是从认识过程产生的。例如,对一个人的情感产生与对他的认识和评价。人们交往频繁,有共同的信念,接近的兴趣、个性,对问题的深度相同,在思想感情上就融洽,关系就比较密切。当然,情感对认识也会有反作用。例如,某一领导者对某一位求职者接触较多,彼此感情融洽,往往易于产生偏爱。这种偏爱就有可能造成对他产生片面的认识,对他的行为不能公正评价,只看到优点,看不到缺点,而无原则地加以选用。

许多人认为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观念是中国文化的特点,这种文化特点导致了人们普遍的近亲心理。

在近亲心理作用下,亲情总是大于做人原则。这样,决策者以血缘关系作为用人的标准,致使组织家族化的倾向。人事上的近亲繁殖,扭曲了用人标准,压抑了人才成长和能量的释放,导致山头林立、内耗严重、管理混乱,最后导致组织目标不能实现,组织崩毁。典型的例子是美籍华人王安的电脑王国的覆灭,而泰国华人的正大集团,由于在人事决策中避免了近亲繁殖,在剧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其实,“任人唯亲”本来没有什么不好。你是老板,你想用你的家里人,这别人管不着。但是常常因为一个企业用的都是家里人,让外聘的管理者无法管理,使得企业内部制度涣散,管理混乱,以致造成企业出现一些无法弥补的大问题。所以“任人唯亲”要看你用的人到底是不是真的“亲”,如果亲到足够对企业用心,那这种“亲”还是用得的。但是如果用的人不是真的“亲”,没事就制造内讧,或是带走客户、资金独立门户,那对企业来说可是伤筋动骨的大事了。像国内有名的一家经营瓜子的企业发生的父子之争,还有国际上著名的某化妆品公司的兄妹反目,还有许多诸如此类的事情。这对企业老板来说无疑是不愿意看到的。

要任人唯亲需要依靠完备的制度,不管什么人一旦违反了制度,一律按制度办事,古代尚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难道到了现代倒可以不予计较了吗?如像迟到早退一类的小事尚可原谅,但是一旦影响到企业全局的发展,再用制度来约束就来不及了。因此,要有完备的制度作为先导,再选一个严明的管理人员来执行,不管什么“皇亲国戚”,一视同仁。这样的家族式企业在严酷的竞争中一定可以立于不败之地。经营企业最怕的就是家里人捣乱,不是老婆就是小舅子,今天你来报销,明天他来收点好处,如果都抱着一种想沾光的姿态,这个企业离倒闭也不远了。

要任人唯亲没问题,但是一定要有严格的制度来管理,并且一定要严格执行。不要让人感觉“外人”和“家里人”有什么不同,这样聘的“外人”还能说出什么不是?最重要的是,在同一制度约束下,公司企业才会在正常的轨道上发展。

亲情也有靠不住的

林先生从事汽车修护工作,因为已年过三十,很想创业,经过考虑,打算回乡下开设一汽车修理保养厂。奈何构想虽佳,却无妥善地点,后来想到自己的舅舅在大马路边有一块闲置的农地,便和舅舅商量,打算承租,舅舅欣然应允。林先生和舅舅谈租金和租期,舅舅说:“自己人,随便啦!”林先生便告以心目中的租金和租期,舅舅仍回:“自己人,随便啦!”于是林先生便雇工前来整地,铺设水泥,并搭上钢架,打算两个月后正式开业。谁知此时舅舅来一律师函,附上租约,上面白纸黑字:租金变成两倍,租期缩为一半,保证金也水涨船高。林先生看了,简直是欲哭无泪……

林先生欲哭无泪,旁人大概是欲说无言吧!

我们实在不能不对林先生舅舅的手法“叹为观止”,因为他使的正是“养、套、杀”的手法:

第一步:以舅甥的亲情做烟幕,并抓住林先生急于创业又找不到合适地点的弱点,故意制造“钱的事好谈”的假象,让林先生“不疑”,雇工进行整地,这就是“养”。

第二步:林先生的舅舅始终不谈租金与租约,一直到林先生把地整好,花了一笔资金,才正式提出条件,林先生因为已投下资本,面对舅舅提出的条件,答应不是,不答应也不是。这就是“套”,把对方“套牢”。

第三步:既然已把林先生“套牢”,林先生的舅舅已占有绝对有利的位置,爱怎么开口,就怎么开口,林先生则毫无回手能力,只能任凭宰割,这就是“杀”!

当然,林先生也可以有“对策”:

——拆:把建筑物拆掉,恢复土地原状。不过如果他舅舅要追究林先生“擅自使用该土地”的法律责任,则此事不一定能善了。而无论如何,拆掉建筑物,又要花一笔钱是可以确定的。

——拖,边谈边拖,不过,林先生的舅舅如果要求限期谈妥,则林先生也无抵挡能力,甚至还要接受更高的价码。

所以,林先生几乎是没有任何胜算,只能任他舅舅“宰割”,除非他舅舅“良心发现”!不过看来不可能,因为他下重手,已为自己戴上“现实、寡情”的帽子,若有所退让,那顶帽子仍然存在,人们不可能因为他退让而改变对他的观感,所以对林先生的舅舅来说,怎么做都已留下“恶名”,那么就不如“恶”到底。

这个故事很令人心寒。因为人性的贪婪在此显露无遗,这个故事也很令人遗憾。因为“舅甥”之情,在金钱的力量之下,脆弱得不堪一击!

不过,这个故事也给了我们一些启示:

——说的不算,写下才算。台湾有一句谚语说:“话是风,字是踪。”意思是口说无凭,若有约定,应该要有文字记载。尤其是关乎双方利益的契约行为,必须先讲明条件,签名盖章,才可进行下一步的动作。别因为双方是“亲戚”、“好朋友”就“说了算”,要知道,对方若改变想法,你是呼天抢地都没有用的。“写下才算”不只是保障自己的利益,也可避免自己改变想法,造成毁约,坏了二人的亲情,所以,这也是尊重对方的一种做法。

——在利益面前,亲情是经不起考验的。这样说并没有否定亲情价值的意思,而是我们要承认一个事实:亲情因利益而变质有很大的可能性。所以,要想在社会上立足,绝对不要抱着“靠亲人帮忙”的想法,那不是长久之计,而且,“亲情”有时候还是一粒糖衣毒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