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梦瑶篇(一)
我叫沈梦瑶,是沈氏地产公司的千金,从小父母都希望把我培养成知书达理的女子,我没有像电视剧中那些富家女那般过分温婉或过分骄纵,在人群中,除了长得自认为还有几分姿色外,其他都很普通。我如果不说自己是沈梦瑶,爸爸是沈雄,可能谁都不会把我和沈氏地产联系在一起。当然我也不是什么单亲家庭,从小都被幸福满满地包围着,总之那些剧中的狗血桥段都不属于我的生活,所以也造就了我简单的大脑和人前人后迥异的性格。
在离家出走的时候我遇到了我人生彩虹中最灿烂的一抹——娆静,我家的妖精。她就是那种好到自杀都会缓缓,先帮你一把那种,即使她平时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即使她说恨不得把我掐死,即使她说我是她见过最烦人的,但我依旧觉得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就像我遇到她的那天一样。
“你干嘛?放开我的包!”我死命抓住我的包,但还是无济于事,本想就此算了,却没想到一个如风一样的女子冲了上去,竟然用她娇小的身体撞击那抢包匪徒。眼见人渐渐多起来,那匪徒一溜烟跑了,她本想再追,我拉住她说:“哇,你真厉害,谢谢,不过你真是女的吗?”说完我就忍不住笑起来,她只是把包扔我手里,扭头就走,我追上去,不停地问着各种无聊的问题,尽管我也知道很无聊,但我就想跟着她,我不相信一见钟情,但如果我是男生,我想我一定是在遇见的第一眼就爱上她了。
“你是不是学过散打?”“诶,你真好!”“你家住哪儿?要不我去你家吧?我离家出走了”“诶,我们要不要先去吃饭?我请你!”……
后来我才知道她是去江边自杀的,不过我从没见过这么随意的自杀,她说是收到谁谁的QQ消息,所以就在那一刻改变了想法,也不知道是什么拯救专家,那么厉害。
我家妖精原来一直住在那种合租房里,N个人共用一间厕所的房子,不过我还是这样在她那儿赖了三天,和她挤在一张**上,她说:“不要想着和我交朋友,我娆静眼里没有朋友两个字,你最好早点结束你的离家旅途!”我眨巴眨巴眼睛看着她,看见一双澄澈的眼睛,她眼里正好是我的倒影,我知道她有朋友,那个朋友一定是我。
那时候的她在一家幼稚园实习,我也就每天屁颠屁颠地跟着她,她在说了几次后也就懒得理我了,在幼稚园里,我看见那个对着孩子们笑的妖精,经常忍不住自己也加入游戏。我相信时间长了,妖精肯定就会做我朋友的,因为遇到她之后我才发现以前认识的朋友都不能算上朋友,他们只会对着我笑,那种扭曲着面庞的笑容,原来人是这样的,她可以对着你做自己,而你也可以肆无忌惮,也可以做真实的自己。说实话她对我表现得并不友好,但我就是想和她做朋友,我告诉自己她也肯定是这样想的。事实证明确实是这样,这得得益于那个晚上,哎!现在想来,那真是一次疯狂的经历,但我还蛮感谢那个夜晚的。
有一次幼稚园一个孩子不知为什么没有坐上校车,她的母亲打来电话说下班就来接,可是却迟迟不到,妖精非得负责的陪着那小女孩堆积木,没办法,我也只得陪着,积木拆了又堆,终于等到了她的母亲。收拾好一切,却已经错过末班公交车。在路旁手都已经摆疼了,好不容易有辆出租车,却只能上一个人,我是不可能抛弃妖精一个人的,哎!要不是当时离家出走,车,随叫随到!
“我们走回去吧!”不怎么和我说话的妖精说“我们”走回去吧!哈哈哈,当时我就乐了!
“嗯!”我连忙不住地点头,恨不得把头晃下来,“走回去!前进!”
在路上,她还是像以前一样沉默,而我早就习惯了,照常蹦蹦跳跳,像只快乐的小老鼠。直到街道的拐角处,没有任何预兆,一个男的没有说任何一句话就直接抱住了妖精。
“啊,你干嘛?”遇到坏人了,**?**?我第一个反应就是跑,不过刚跑几步我就意识到我不是一个人,还有妖精啊!我退回去狠狠用我的鞋跟踩了他一脚,他一把抓住我,慌乱中我拿起了垃圾桶上的废铁向那男的扔过去,在他的手上重重地咬了一口,在他吃痛放开的一瞬间,拉起我家妖精跑,慌乱中跑得只剩两只脚丫。我不知道我们跑了多久,只知道,过了许久才停下,用双手撑着乏力的双腿喘着粗气,忍不住大笑起来,重新拉起手向家的方向跑去。
而因为和我家妖精在一起,离家出走的“日记”就变得更有可写之处了,爹地说我也该一个人历练历练,但不能任由我在外面跑,要有分寸。我瞒着爹地偷偷和妈咪商量后便安排进了“苗苗国际幼儿教育机构”——妖精工作的地方,嘻嘻。妈咪说:玩儿够了,疯够了,只要到了适当的时候知道回家就行了。
在我软磨硬泡之下,妖精终于同意和我一起住进了以前一个老师租的房子里,房子很不错,两个人住真的是绰绰有余,当然我才不会告诉她房子的租金就要五千多。如果非得给我们的故事加个结局,我希望是从此小瑶子和妖精过上了快乐幸福的生活,但我们的人生不是童话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