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俗眼看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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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第四辑 以人物为镜(6)

赖尚荣家的筵席上,薛蟠口无遮拦地与柳湘莲调笑了几句。--这的确是薛蟠的不是,柳湘莲虽叫了这样的名字,又肯与宝玉拉拉扯扯,毕竟是有精神洁癖眼里不揉沙子的。于是被湘莲漫撒网给收了去。至在苇塘挨了暴打,依然并不醒悟,口内说道:"原是两家情愿,你不依,只管好说,为什么哄我出来打我?"回家后睡在炕上,也只是痛骂湘莲而已,虽也说要拆他房子,打死他,和他打官司,却只是吵嚷解气,并不曾处心积虑地与姓柳的为难。呆霸王可以一时火起,喝令众豪奴打死了冯渊,却不曾学着放长线钓大鱼,弯弯曲曲地去害人。若拿到今日量刑,也可判死缓,并不马上执行,一切尚有余地。

话说薛蟠贩货到了平安州地面,遇到一伙强盗将东西劫去了。正是危急时刻,柳湘莲赶到,把贼人赶散,夺回货物,救了薛大爷并伙计们的性命。薛蟠感恩图报,柳公子不容推辞,两个人便结拜了。此时不知湘莲心中是否尚存芥蒂,但对薛蟠,"从此后我们是亲兄弟一般。""我先进京去安置了我的事,然后给他寻一所宅子,寻一门好亲事,大家过起来。"先贤也有一笑泯恩仇的,但都不如薛大爷这般一点不存机心。

柳湘莲父母早丧,唯一的一个红颜知己又自刎了,后来他出家,可能只有薛蟠曾尽心找寻过。酒筵上,薛蟠对众人说:"城里城外,那里没找到?不怕你们笑话,我找不到他,还哭了一场呢。"然后,便长吁短叹,无精打采,不像往日那般高兴了。

贾宝玉和柳湘莲也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人,但宝玉自有他的痴性,出家当和尚是其常挂在嘴边的话,并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用红尘中的眼泪伤悼柳公子的,薛蟠一人而已。

酒不醉人人自醉

《红楼梦》再好,一部书而已,若凭空分了拥钗拥黛的,那是把假作真了。这些年,颇听了些对薛大小姐的诽谤,曹公本意,是要为那些或情或痴、或才或善的闺阁女儿立传,难道其中偏薛宝钗是泥作的不成?

在那太虚幻境里,"红楼梦引"为全书定了调子: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好女儿即使不是自己心底的痴爱,也是让人无限恋恋的。因她有个金锁,大家便诬陷她一心要嫁给宝玉。当然,她是不讨厌这位姨娘家的表弟,他挨打了,她悄悄地送过一丸治伤的灵药去,而且一付欲言又止的心疼模样;他午睡,她无意间就坐在他床边为他绣起了兜肚儿,是白绫红里鸳鸯戏莲的花样。打小儿一起玩大的,宝玉在姊妹情份中又好,又是"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好模样,宝姐姐干嘛对其敬而远之?要说处心积虑地要嫁他,那倒也不见得,"贾王史薛"自来是相互通婚的,薛家的女儿嫁到贾府,最多顺理成章而已,到外面,也有得是门当户对的王孙公子。要是像林妹妹那样爱宝玉,除死靡他,倒也说得过去,但在薛宝钗眼里,宝玉的可爱大概还大过可嫁--她心里的好郎君应该不是常在女孩堆里混的。都说薛姨妈是"无可无不可"的人,宝钗这一点倒有些随母亲,一条道到天黑不是她的本色。

在男女情爱上,宝钗自不是那至情至性的多情种子,要单说做人,她倒是在平和中见真功夫的。长期以来,"损人利己"几个字实在是误导了我们,损人的事未必就对自己有利,惯于拆台、放冷箭的人,等于自己扛了块小人的招牌,不是长久的生存之道。而替人分忧、与人为善的,却可以逐步树立起自己的形象来。

《三国志》中,东吴老将程普原先与周瑜不和。周瑜不因程普对自己不友好,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是不抱成见、宽容待之。日子长了,程普了解了周瑜的为人,深受感动,体会到和周瑜交往,"若饮醇醪自醉"。

世上是有这样一种人的,与之交往,又舒服又熨贴,令人无酒自醉。

贾府老祖宗喜欢宝钗,拿了二十两银子给她过生日,问她爱听何戏,爱吃何物。宝钗深知贾母年老之人喜欢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便依着老太太平素喜欢的说了一遍。由此宝姐姐常被批评为虚伪,冤枉,这是尊老爱幼啊!何况戏酒钱还是人家出的,怎能不让主人高兴?如果有一天哪位领导心血来潮要请大伙散心,态度友好地让各位同仁挑个地方,他爱静你偏要去迪厅,他好风光热闹的你偏要泡茶馆,那不是犯拧吗?大度些的上司,都会评价你有个性,小心眼的,还以为有意与他为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