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幻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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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远大志向

雪一直下个不停,新纪后的气候就是这样,要是夏天,可能一场雨会下个几天几夜。雪同样如此,寒风像残酷的刽子手无情的凌虐着衣着单薄的村民,释放积蓄了整年的愤怒。

人们早已习惯,哆哆嗦嗦的盘桓在人迹寥寥的村间小路上,看到林邪会不约而同的露出脏兮兮的笑脸,毫不吝啬的赞叹的木柳村中这位杰出的少年。

是啊,还有半年就到十八岁了,圣战之后的人类就是在这个阶段会有觉醒的说法,如果成功了,他的基因将会变得非常优异,寿命都会增长10年以上。

木柳村有109人家,人口密度达到近500以上,然而在18岁这个阶段,近期村子里只有几个,林邪就是其中之一。

回到自家的院子里,孤零零几根木板拼凑起来的院墙显得那样的无助。没办法,放逐地的资源太少了,人们想拥有一个比较完整的住处都很难,外面的枫树的确很多,危险也一样多。

老旧的打着满满的补丁的门板有气无力的撞着门框,发出咣当咣当门轴咬合不力的声音,林邪扛着麻袋推开门走了进去,将装有半只野猪肉的麻袋放在了没有红砖地上。

“砰!”

林邪深吸了口气:“爸,妈,我回来了。”

“小林,回来了,早上出去也不吃饭,饿了没有,妈给你拿两个馒头。”屋子里传出一口流利的、带着独特的东方韵味的大陆通用语。

屋里子走出一个穿着粗麻布衣的中年妇女,四十上下的年纪,头发高高的盘起,两鬓散落着带着些许斑白的青丝。

她是林邪的母亲,温柔。一个守旧的家庭妇女。新纪后的人均寿命在五十左右,运气好的能活到六十,以致于这位正值中年的母亲稍微苍老。

操持家业是个辛苦活,尤其家里有个残废的丈夫和一个未成年的儿子,温柔要比普通的中年妇女看上去老了很多!鱼尾纹无情的挂着眼角的两边,横出几道纹,使她笑容显得温柔中带着一些苦涩。

“妈,我还真是饿了。”林邪露出阳光的笑容,他长的不难看,甚至很帅很精神,要不是脸上抹着野猪血,足以迷倒村子中的所有少女,包括花叔的混血女儿,花雅诗!

跟林邪一般大的损友王帅曾经说过,在木柳村里,除了他也就林邪能称为帅男了。

王帅,其实比林邪差远了。这是村中人的想法。

“妈,我今天运气不错,打了头野猪,变异了,不过没有辐射,下个月你和爸可以吃肉补补身子了。”

林邪阳光的笑着,露出两排白净的牙齿。

“啊?”

温柔没有看见染了污血的麻袋,听林邪说着,吓的将缺了口的瓷碗掉在了地上,咣当一声摔成了粉碎。

在这种穷乡僻壤的村子里,一只碗,哪怕是破了的、像文物的瓷碗也是珍贵的东西,往常林邪父子俩打破哪怕一边,温柔都要埋怨两句。可今天温柔显然没有在乎,她只在乎自己的儿子。

飞奔似的跑了过去,温柔拼命的在林邪身上检查着,嘴里还不停的叨咕:“你这孩子,后天就要去基地市上学了,又出去打猎干什么?让妈看看,受伤没有。你真不听话,要是出了事让妈怎么办啊。”

1米8的大个子被比他矮了半头的妈抱在怀里,林邪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妈,我没事,又不是第一次了,爸的身体需要热能补给,我后天就要到基地市了,半年才能回来一趟,就让儿子尽点孝心好不好?”

慢慢脱开温柔的怀抱,林邪走到水盆边上,用一盆已经污的看不见底的污水清洗着自己粘满猪血的双手。没有辐射的水,要节省着用,这盆水不知洗了多少次一家三口的手了,温柔仍旧不舍得倒掉。

“林邪说的对。”一个低沉的声音在屋子里响起,随后便是吱呀吱呀木轴转动的声音。

“爸,你不在屋里歇着,出来干什么?外面多冷啊。”林邪跑了过去。

一个坐在木制轮椅上的中年汉子,脸上尽是沧桑斑驳的印记,两道狰狞的刀疤无情的穿插在脸上,显得很有威慑力。

林邪的父亲,林凡,一个老佣兵。

事实上,林凡只做过一个月的佣兵,他没有强大的战力,没有深厚的背景,基因觉醒的他因为没有金钱的支持无法考上华亚基地大学,只能凭着微末的本领,参加了全球最大佣兵公司。而前后两次在野外接受雇佣任务的同时,也让他失去跟正常人一样行走的能力。

林凡少了条腿,这张轮椅还是林邪从小不畏艰险或捡、或伐,在外面的枫林里给他拼凑而成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林凡从来不亏待自己的儿子,在他第二次行动中,为了保护一个队友失去右腿的时候,那外队友拿出了一生的积蓄送给了林凡。

本来林凡可以利用这笔不斐的金币作一条假腿,或者一个人享受三十年的余生,但他还是无私的留给了自己的儿子,那时林邪刚刚满月。

“我的身体好着?”林凡有做为父亲的尊严,他瞪了林邪一眼,也瞪了温柔一眼:“身为觉醒者,要不畏艰苦、勇于战胜异种,要勤奋的锻炼,才能加入华亚帝国军,成为一名强大、合格的军人。”

温柔叹了口气,忙自己的活计:“行了,行了,你这些话说了快18年了。他还是孩子,要求他这么多干什么?”

“混账。”林凡是一个保守的男人,华夏男人,他在家中的威严不容冒犯:“没有强大信念和坚定的信心,怎么可能拥有富足的生活,妇道人家,就是目光短浅,身为男人,就要不断提高自己,成为人上人。”

林邪白眼狂翻,的确,这番话他听了整整18年,你不烦,我也烦了。不过林邪很孝顺,他从来不反驳林凡,因为他知道,林凡都是为他好,上学的学费就是林凡的队友送的抚恤金,林凡留了整整18年,一文一毫都没动过。

林邪朝着温柔眨了眨眼,示意她别再说话,然后把轮椅转了个圈,将屋门上挂着的破大衣取了下来披在了林凡的身上:“爸,我知道了,身为男人,就要有志向,我的志向就是成为帝国军的一份子,以后是将领、将军,统帅……”林邪很有志气的说道。其实心里在想:我不想当什么将军,我只想有花不完的钱,找到世间所有的宝藏,找到神仙们和龙族留下的宝贝,天哪,金灿灿的金子,那才是真正的美满人生。

恩,林邪一生的目标都只是想做个有钱的人,拥有无穷的财富和宝贝。这才是他远大的志向。

“这就对了。”林凡终于满意的点了点头,不再说教。

“让你妈把饭做好,吃完下午别出去了,虽然你被录取了,但是功课不能落下,到了13号基地市,一定好好学习,用心练武,争取做个将军。对了,录取通知书在屋里,你自己看看。”因为做佣兵危险且没有保障的缘故,林凡不想林邪步自己的后尘,所以他认为林邪只有加入帝国军部才有光辉的前程。

林邪冲着温柔吐了吐舌头,把林凡推进了屋子里。

吃过了午饭,陆尘躺在床上拿着从彼得那里换来的5个银币不断的在眼前晃着,那种贪婪的目光跟午饭前温驯的林邪有着天壤之别。至于那张用银色卡片发来的录取通知书,早就被林邪不屑一顾了。

在金钱面前,林邪永远是一个无所畏惧的勇者和死性不改的贪婪鬼,这点,老彼得并没有形容错他。

“钱真是好东西……”

林邪陶醉了,无聊的时候,他会幻想着自己躺在一大堆……不,是一座用金币堆成的金山里喝着纯度最高的精品美酒,那滋味,啧啧,想想都过瘾。

“喂,林邪,林邪!”

正当林邪梦想着自己徜徉着金币的海洋的时候,一个压低到几乎像丧尸人低沉沙嗓的声音从院外传了进来。

“王帅?这小子又想干什么?哦,对了,今天好像是花雅诗洗澡的日子。”

翻身爬起,下床穿好破旧的布鞋,林邪披上那长年不带换洗一次的皮袄,跑了出去:“爸,妈,我出去一趟,很快回来。”

“你又干什么去?早点回来。”

“臭小子,就不能安生两天吗?”

屋子里传来母亲温柔的关怀和父亲林凡的责备,而林邪则充耳不闻,一阵风的跑到了风雪连天的院外。

院子外面站着一个搓着手冻的脸色发青的少年,长的很一般,没有任何出众的地方,难为他这副尊容还说自己帅的可以比拟西方的男天使。

王帅!

“王帅,时间倒了吗?”林邪一边穿着皮袄,一边问道。

王帅的眼睛很大,像牛眼,双眼皮,林邪觉得也就他的眼睛还算过的去。可惜了,这双眼睛的用途就是为了偷窥村子里寡妇、叔婶家的女儿用的。用王帅的一句话还概括,这叫“专注”。

扯淡的“专注”!

“到了,到了,我守了一天了,刚看见隔壁村的老杨叔把水运过来,啧啧,花雅诗家里真有钱,一大桶的无污染纯净水啊。”王帅猥琐的大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那是,地方治安局的局长还差的了吗?喂,过会儿你听我的,出了事别怪我扔下你不管。”林邪叮嘱道。

王帅狂点其头:“听,都听林哥的。”王帅口水都流下来了,混血美女的胴体,他偷窥了几次也不嫌腻。

“瞧你那样,没出息。”林邪鄙夷的撇了撇嘴:“讲好了,看一次2个银币,出事自己兜着。”

“行了,我知道了。快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