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光明法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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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龙星行会(1)

从破旧的教堂出发,到离哈迪斯北部的龙星魔猎行会有二十卡里的路程,因为路途较远,又因为小火龙怪只会在天将明的时刻出现,所以阿鲁巴牧师将自己的四角麋鹿,当成此次出行的坐骑。他希望赶在天亮之前办妥所有事情。

季鹰因为不熟悉麋鹿的习性,给阿鲁巴牧师惹了不少乱子。比如季鹰想让它在人多的地方拐个弯,然后拼命拍打它的屁股。这样无异于惹怒四角麋鹿。四角麋鹿这时像疯了般使劲向后踢腾,不停原地打转,硬是要把季鹰甩下背。旁人不知道的,以为他们在演马戏。知道的,则会在一旁哈哈大笑。对于半游牧民族来说,一个男人长这么大了,竟然不会骑麋鹿,这着实令路边的老猎手替他感到羞愧!

零晨一时,阿鲁巴牧师和季鹰缓缓穿过最后一片柏木林,放眼望去,前方是一片苍茫的林源。他们把四角麋鹿拴在最大的一棵柏西松上。阿鲁巴牧师卸下麋鹿背上的鞍,领着季鹰伴随璀灿星尘,徒步走进那一片林源的海洋中。

龙星魔猎行会(龙星魔猎行会,是西普拉达王国排名第四的行会,也是维尔达岛国最为景气的行会。)的槿旗图藤上绘着一只腾飞的巨龙,巨龙昂首望向天际,双目炯炯闪烁,血盆巨口猛张,含吞着一颗巨大的圆形光球,仿佛要主宰光明的力量。图藤描绘颇为壮观,令季鹰兴奋不已。

“到了,季鹰!”阿鲁巴牧师的眼神变得尤为坚实,语调也变得柔和起来,他说:“好久不见…”

“阿鲁巴,这就是你说的龙星行会!好壮观…”

“还不止这些,我们还是进去看看吧!”

行会大厅内的摆设温馨,简朴,大方,自然。木质的梯台桌椅,摆放的相当整洁,摸上去十分舒服。走进中厅又是不一样的感觉,小型鱼人造型的喷泉,红木墙上的水粉画,天花顶的星形吊灯,老式古朴的圆台酒吧,全部都安置的恰到好处。季鹰看得连连感叹,听说不如见实,龙星不亏是龙星!

古典酒吧台前,熙熙攘攘站着几位魔猎人,他们盯着阿鲁巴牧师身后的陌生少年,眼睛里充满鄙疑的目光,但他们不敢逗留,立马将目光集中在阿鲁巴牧师身上,且表现的相当敬重。

另他们不解的是,为什么阿鲁巴牧师要让流民迈进到的龙星行会里来。这里从来都不欢迎流民的。

“阿鲁巴,你来的正好,这张契约你一定要好好看看,帮我想想办法…”说话的是一位身着红衣长袍的少年,岁数也大不过季鹰多少。

王契是用上好的牛皮纸金缕镶边做成的。质地一流手感上乘。

阿鲁巴牧师皱皱眉头,对红衣少年说:“林斯特,维尔达亲王真是会选日子,偏偏要在这个时候来渡假!竟然钦点我们行会作为寝宿点!我看,由我们行会接待一定会有问题!一定会有问题的…”阿鲁巴牧师喃喃。

“唉,阿鲁巴,连你也这么说,那我岂不是很惨…当初,我还那样向会长保证,‘我一定会出色完成您交给我的任务’,‘我会用我林斯特的人格担保’…你说我该怎么办?”十七岁的林斯特已经是一名四劫魔法师,同样他在龙星行会也已经可以算的上二把手了。但正是因为这个二把手的头衔,想起亲王巡访,他的脑袋立马就大了一圈。重要的是会长大人把它交给了自己,而会长自己却溜之大吉,回乡下渡假。这是摆明的推卸责任…

阿鲁巴牧师安慰道,:“年青人啊,这是你的任务,我可已经退休了!”

“你也不管…不对,阿鲁巴,你一向心肠很好的对吧!无论如何,你一定要帮帮我,这可有关我作为男人的尊言啊!”

“林斯特,我希望你明白会长的苦心…对了,阿伦呢,我们有新人要入会,需要拟定一份入会契约。”

“新人…”林斯特表情变得傲慢起来,每当有新人加入,老人也要出来摆摆谱,这是林斯特的习惯,“原来是这个流民,对不起,我们是不会吸纳一个这么没有诚意的新人…更何况是个流民。不收!”

“流民也是人,凭什么就不能你入会?”季鹰听完他的一袭话,似乎有点生气,“我说,你可不要小看人。维尔达人也好辛克达人也罢,被哪怕是流民,我们都是一国人,不是吗!”

“你!哼!这是你的意思?不要把别人想的太天真。”林斯特毫不让步,新人竟然敢这么和自己叫板,要给他点教训。

林斯特暗中用自己最善长的空气魔法,给了季鹰胸口一记空气拳头,这一记拳头足以让一头健壮的公牛打爬下。

季鹰吃了一记暗拳,颤颤巍巍地向后退了几步。他咬着牙,硬生生地向圣狄克鞠了一躬,

“林斯特,我叫季鹰…”

圣狄克简直难以置信般的跳下台阶,打量眼前比他长得高那么一些,白那么一点,帅那么一点的人。他才想起威杰明口中说的那个奇迹般幸存的人物。于是故作镇定,不屑说道:“啊呀啊呀,威杰明,说的原来就是你!真是幸会幸会。”

与季鹰如此淡定的相识,也算种缘分。林斯特对他的反感,反到更加深刻了。因为威杰明说过,“相信自己,你就赢了一次大赌局!”,林斯特深信不疑,因为这个又奇怪又没礼貌的人,始终给自己一种厌恶的感觉。

龙星的入会仪式极其简单,仅需要将自己的鲜血,倒如一个叫作宝石之眼里圆形石柱。之后,宝石之眼会为合格的契约者提供一颗契约宝石,只要契约者还存活,宝石之眼便能够显示契约者的生命力,与所在方位。

在阿鲁巴牧师的指示下,季鹰进行了入会仪式。

“阿鲁巴,怎么宝石之眼没半点反应啊?”季鹰整整倒了一碗血下去,宝石之眼一点反应都没有。季鹰都快晕了,这么多血,这块破石柱屁都不放一下。

“奇怪了,阿伦,阿伦,宝石之眼是不是坏了!”

从半空中漂下一本巨大的书,书上站着一个人,金发金瞳,头发蓬乱,眼圈浓重,像是没睡醒一样,“啊…什么…又坏了!”

金发青年慢悠悠地戴上单瞳镜,抱怨了两句,便开始仔细观察起宝石之眼的变化…

他伸了个懒腰,惊讶地看着季鹰说,“真实之眼没有问题!只是因为,他的魔源很稀薄,简单的说是不存在!”

“魔法蠢材,哈哈…”几个猎人笑了起来,他们笑的理由便是季鹰的魔源之弱。

季鹰最受不了他们当着自己的面说自己是个魔法蠢材,他忍受了足足10个年。便吼道:“我确实很蠢,我受够你们了!我…要…走…了!”

一只大手拦住了季鹰的去路,原来是阿鲁巴牧师。阿鲁巴牧师拍拍他不算宽阔的肩,说道:“宝石之眼是不会低估任何人的!季鹰,你必需面对自己,这样宝石之眼才会做出正确的决断。”

季鹰开始双手朝向宝石之眼,传达加魔法的心境。他心中默默念起克流斯教会自己的第一个魔法。

“……召唤一滴海水……”

季鹰这么一想,高兴劲来了。心中打趣地问宝石之眼:“你也是恶魔吗?”

脑海远方有个声音隐隐约约的传过来,“是的,我的名字叫宝石之眼。”

“那你为什么不和我签定契约?”

“因为你的力量在沉睡。你需要唤醒它。现在你的力量还不够多,不够强大…”

“魔法跳跃”一道耀眼的亮光闪过,屋子里竟多了一个人。

林斯特全身为之一颤,实在不爽。偏偏在人家重要关头来搅局,所以犹其地愤怒,“你是猪吗,兰雅?这样,蹩脚的初阶魔法倒底要学到什么时候。”

“什么?你敢骂我。林斯特你以为你是谁?你这个胆小鬼…”

两人吵的不可开交,光凭这一点季鹰就知道,他们是一辈子的死敌,也许就这么多了。

“两个笨蛋!”

“有种你再说一边阿伦!!”

“都怪你,兰妮!打扰了我一天的好心情!”林斯特愤愤地说。

兰妮也不示弱,一直冲林斯特做鬼脸。“你还敢说我!你也是…”

“现在零晨四时,天就快要亮咯!真是佩服你们两个,都吵了一整天,该停战了…”阿伦大病初愈,一副疲顿不堪的模样真是让人揪心。他揉揉蓬乱的头发,乘上浮在半空的书,干脆飞上阁楼去睡觉。

季鹰还在努力回想脑海里的声音…

谁也没想到,突然之间,宝石之眼散发出淡蓝的光辉。蓝光慢慢聚集,化作一把水晶钥匙,钻进了季鹰的左手手掌中。

林斯特最先觉察到了蓝光的不寻常,用食指一挥,运用魔法牵引出现一条轨迹,抢在所有人面前抓住了蓝光里的东西。“海之匙,怎么可能?!一个新人居然能和海之匙签定契约?宝石之眼实在是太偏心了!”

季鹰心头一颤,才明白过来,林斯特手中的东西应该属于他。他明白,那是莫大的商机,上千金币摆在他面前!一瞬间,季鹰冲到林斯特面前,掐住了他的肩,恶狠狠地说:“老子,捐了多少鲜血给这块破石头,换来个水晶钥匙?我可一直听说过,宝石之眼能将人血变成宝石,这样的宝石能在镇上卖上千个金币,实像的话,把宝石交出来!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笨蛋,有种你来抢~接着兰妮,别给他!”

海之匙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之后,落到兰妮的手里。兰雅忙转身,已经是来不急了。

兰妮的魔法移动轨迹已经被季鹰看破,并且他仅仅只是靠自身的力量和感觉,便能准确的估计了索嘉魔法转移的方向和位置。这是异于常理的,因为魔法师是不可能做到这种高难度的体位移,只仅在对方移动的一瞬间就抓住他。这就是魔法死角。

季鹰淡淡一笑,心想“虽然,我的魔法学习的一团糟,至少我这两年身体素质上的锻炼不是白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