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丁启鹏和张茵千辛万苦把那条大鱼弄回家的时候,发现王学兵和周勇悠闲的在门前的树荫下啃玉米,丁启鹏惊呆了,这两个活宝怎么也跑来了。他们两个看到丁启鹏扛着一条巨鱼回来了的时候,下巴都快要掉到地上了。丁启鹏用水袋包着这条巨鱼的头,到了魏大石家竟然还活着,王学兵和周勇手忙脚乱的去帮丁启鹏把鱼扛到魏大石家的那个大水池里去了。丁启鹏累的差点虚脱。
“哟,丁老师,张老师,你们小日子过的很滋润嘛”,王学兵在那里调侃他们。张茵本来想反驳,立马想起他们刚才在谷底的时候,脸突然就红了。
“哎呀,还真有故事啊?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啊?”周勇见状是紧追不放。
“你们太能扯了,我们是纯洁的革命友谊”,张茵说道。
“恩,我们相信你”,王学兵一脸坏笑。不过旋即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到了那条大鱼身上。大家都爱不释手的在鱼身上摸来抹去,水池里的水是没法喝了。精疲力竭的大鱼也只能无声的抗议着。
傍晚魏大石一家子回来见到这个大鱼都很惊讶,他们也没想到山下那个深潭里有这么大的鱼。不过后来他们很低调的把鱼砍成了鱼块处理好了,魏大石父亲说如果传到外面去潭里有大鱼,指不定有多少人过来捕鱼,他知道很多人用开山的炸药去河里炸鱼。他们这里住户少,交通不便,所以环境都能保持原始状态,很少有人进山来,路修通之后,可以预见环境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和破坏,这个还真是有利也有弊啊。
接下来的几天,魏大石带他们进了一趟深山密林,需要在外露宿的,几天不回家。他们带了很多干粮,地瓜干,鱼干,饼,等等。虽然魏大石一家已经不是专业的猎户了,但是一年总会有那么一两次会进山去打猎,放一些夹野兽的夹子和套子,深山里还有一定数量的野猪,他们经常会听说到有人捕捉到野猪的消息。开始的时候他们几个觉得很新鲜刺激,他们带了两把鸟铳进山,进山是没有路的,全是灌木密林,有的地方甚至看不到天空,很多时候需要用开山刀劈出来一条前进的路线,直到手臂都劈麻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终于叫苦不迭,进山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好玩的,特别是晚上过夜,那是无比难熬。魏大石以前跟随他爸进山都知道哪里有山洞可以过夜,白天晚上山洞里都很凉,有风从里面吹出来,有些山洞连魏大石都没有探究到底过,不知道它到底有多大,也不知道到底有多深。睡在硬邦邦的岩石上,早上起来会浑身酸痛。山洞里还有水池,水池里的水冰凉冰凉的。
魏大石只能算未入门的业余级别的猎手,放野兽夹子他也不是很清楚应该放在哪里,只是凭记忆中的路线和位置,放了那么几个。他们拿着的鸟铳是来猎山鸡的,浑身彩色的羽毛,飞不太高。鸟铳里放满了铁砂,打出去的效果就跟霰弹枪一样,覆盖了相当的一个面积。这种鸟铳不能用标准的姿势瞄准射击,因为它击发的时候,如果枪托离眼睛太近,引子喷出来的火星会伤着自己的眼睛,也不能枪口冲下,这样铁砂就会掉光。如果他们很荣幸碰到野猪,那么只能逃命去也,就算经验丰富的猎人,对付野猪也要小心翼翼,用他们的鸟铳想伤害野猪不太可能,它那身厚皮,鸟铳是无能为力的,如果它们发起怒来,树也拱得倒,它们那个长獠牙可是致命的武器,要捕捉野猪一般都是挖陷阱。
晚上的时候,有些鸟是站在低矮的树上睡觉的,用电筒照着它们也不会醒,小心点可以直接用双手捧住它们,一排站着好几只,都可以慢慢捧下来,魏大石就带着他们捉了好几只鸟,把玩一番又放掉了。
山里还有很多野生果树,魏大石带着他们去采杨梅,平时他们都吃过杨梅,不过这杨梅树倒是第一次见,树上挂满了已经成熟的杨梅,王学兵和周勇迫不及待的爬了上去,直接坐在上面吃了起来,偶尔顺手扔些下来给在下面的丁启鹏和张茵解解馋。
由于只是出来体会山里猎人的生活,持续多天的野外生活他们并不能适应,所以并没有更深入到大山里去,大山绵延数百里,谁也不清楚这个山区到底有多大,更深入都是无人的原始森林。不过他们比较幸运,竟然猎到了两只山鸡,而且魏大石放的夹子还夹到了一只野兔,野兔的腿都快要夹断了,让张茵看了颇为不忍,要做猎人,还需要有一付硬心肠。
在魏大石家叨扰了这么多天,丁启鹏他们回去的时候硬是留下了五百块钱,丁启鹏还把他钓鱼的那些饵料都拿了出来给魏大石。魏大石把他们一起进山猎到的野兔和两只山鸡都给了丁启鹏他们,最后,一只野兔和一只山鸡给了张茵,另外一只山鸡丁启鹏拿了,王学兵和周勇怎么说也不肯要,这样是最好的分配了。
回到县城,丁启鹏还有点不适应,坐在家里经常发呆,回想起在魏大石家那悠闲宁静的日子,那里,就好象一个世外桃源。张茵回到宿舍就在整理海量的照片并且分享给她爸妈看。由于她的宿舍只有一房,王校长特别照顾,在同一幢楼临时给了个宿舍给她爸妈住。张茵爸妈看到她拍的那些照片是一脸的向往,连说有机会一定要去住几天,对于他们大城市的人来说,那里简直就是度假胜地。不过,他们已经打算做一个小地方的人了。自从上次张茵出事之后,他们终于下定决心要追随女儿在一起,有什么事,比一家人在一起更重要?上次他们过来,也体会到了这个小城里人们的善良。离开纷纷扰扰的城市,到这个清净的小城生活,也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所以他们毫不犹豫的把城里的房子卖了,跟女儿一起决定,在这个小城扎根下来。他们能这么痛快的下决定,是因为他们一家人,就只有他们三口人了。
丁启鹏不断从孙兰兰的博客上了解了她在欧洲旅游的一些消息,还有海量的照片,甚至很多博客都是英文写的,里面都充满着她对欧洲的喜爱,伦敦,巴黎,瑞士。。。。。。我的天,这要签多少个签证啊,丁启鹏几乎在她每一篇有照片的博客上,都回复了相同的内容:真美啊!后来孙兰兰跟他说这个回复太敷衍了,就不能写点有意思的回复?